二、知识的构造与情境 地方性知识的兴起无疑与康德对科学知识的先验构造,也与胡塞尔对严密科学的构想的失败有关。康德承认,科学知识本质上不再是分析命题,而是综合命题。对综合命题的奠基要求有逻辑以外的经验根据。然而在经验的条件下,尽管知识也可以是有效(Geltung)的,但是不足以保障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效。为此,我们必须预设某种“有效性”(Gültigkeit)的条件来保证知识“普遍认可的价值”(Anerkennungs Würdigkeit)。这些独立于经验来源的先天条件便构成了所谓的“先验主体”。胡塞尔的做法与康德不同。在反驳心理主义时,他要求我们把知识的实际生成过程与知识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区分开来。后者作为客观的观念是不受任何心理的和历史的因素所制约的,因而是绝对的。问题是,这种客观的和绝对的观念又是如何生成的呢?为了解释这一点,他要求我们必须还原到某种纯粹的意识结构中来。严密的科学知识只有在这种纯粹的生成结构中才能得以奠基。 后来人们渐渐发现(其实胡塞尔本人在后期也意识到),这种纯粹的意识结构实际上并不纯粹,也许科学只有在更日常的“生活世界”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根据。另外,康德之后的研究者们也发现,作为先天的时空形式,甚至可以作经验的研究;任何范畴也都能从特定的文化背景中找到它的起因。与康德相比,胡塞尔更清醒地意识到了欧洲科学的危机。他已经听到了相对主义逼近的脚步声了。鉴于胡塞尔的告诫,20世纪上半叶主流的哲学家(如波普)与社会学家(如默顿)还依然恪守着这样的戒律:尽管我们可以用经验的、社会与文化的因素来描述知识的生成过程,但是这与知识内容无关。但是这种戒律最后遭到库恩的摧毁。库恩发现,站在牛顿物理学的基点上根本无法判读亚氏物理学的价值。我们只能这样来解释,由于两者是依据不同的原则构造而成的,因此不能用牛顿的读法来解读亚里士多德。换句话说,知识的内容与准则只在特定时代的共同体内部得到辩护,因此也只对共同体成员有效。 如果库恩的说法成立,那么有效性问题只有置于一个特定的共同体中才有意义。或者就如同罗蒂所说,有效性与其说是客观性问题,不如说是一个连带性问题。连带性在人类学家眼里往往是一种种族关系,人们只能以自身所属的种族为中心获得判定知识的基准。然而扩展开来看,人们不只是由于血缘或地缘而产生连带,其实信仰、利益关系、观点和立场也均能产生连带感。基于连带性,我们才能理解为何在看待经济规律时,东亚与欧美之间存在如此大的分歧。基于同样的道理,我们才能明白为何女权主义者,绿色和平组织成员在看待技术进步、环境和基因工程问题上有着不同于别人的准则。 库恩的作法实际上把知识的内部问题与外部问题搅合在一起了。他后来声称自己找到了一种同时又是内部史的外部史方法。依据这种方法,通过对社会文化史问题的研究同时可以解决认识论的问题。由于这一转变意义过于重大,他不得不谨慎处置。后期的库恩曾稍带犹疑地说,“尽管自然科学可能需要我所说的解释学基础,但它们本身并非是解释学的事业(hermeneutic enterprises)。”[ii]也就是说,科学知识有着独立于情境解释的客观内容。与他相比,发端于爱丁堡的SSK则显得直言不讳。在布卢尔看来,既然有效性是一个主体间的问题,那么一切科学知识都必须,也只能通过具体的社会因素来加以构造。另外,在拉图尔、沃尔伽和卡龙等人看来,既然知识本质上是一种活动或实践的过程,那么对科学知识的考察就必须,也只能从当事者的当下活动出发,或者说是从科学家从事研究活动的现场出发进行考察。鉴于这样一种方法论特征,他们都自称为是社会构造论者。 A.皮克林在1992年编辑出版了一部论文集《作为实践和文化的科学》,对SSK的近十年来的理论成果和内部争论作了系统的回顾与展望。沃尔伽在导言中指出:“在这一科学知识的社会学(SSK)新近的宣言中,这种传统已展示了一种相对主义形式的观点,认为科学与技术的知识并非是对现有知识所作的合理的和逻辑的推论,而是各种不同社会、文化和历史过程的随机的产物。”[iii] 人们通常总以为,社会构造论是一种社会还原论,在方法上与胡塞尔批判过的心理主义没什么两样。这是误解。因为这样理解的社会构造论与其说是一种非本质主义的观点,毋宁说是一种新型的本质主义。其实真正贯穿于社会构造论的特征恰恰是“反思性”(reflexivity)。只有通过反思性,我们才能真正消除隐含在以往社会构造论方案中的社会实在论的幽灵。拉图尔和卡龙的“行为者网络”(actor network)方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种反思性。在这里,我们固然不能脱离社会因素来思考自然与技术,而反过来说,离开自然和技术的社会同样也是不可思议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正是在这样一种由人、人造物和自然交错形成的复杂的网络中进行的。人们之所以误认为两者是可分离的,正是由于受到了技术决定论或者社会决定论观念的驱策所致。当他们把社会设定为终极的根据时,就把行为者网络投射到该点上去了。反过来说也一样。以往,人们总是把研究的对象定位于自然—社会两极的位置上,其实,任何一种纯粹的自然现象和一种纯粹的社会现象一样都抽象的产物,现实的研究对象总是介于两极之间,是一种自然的与社会的“杂交物”(hybrids)。[iv]可见,社会构造论的宗旨并非是为既成的知识作出辩护,而是通过展示行为者网络情境来构成知识的内容。他们相信,根本不存在与活动或实践无关的,或者与社会因素无关的知识内容。 在揭示科学家构造世界活动的理论框架中,他们把科学家、利益集团、以及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与科学家、物质设施、以及自然现象(如微生物、海扇贝、潮汐、风等)之间的“技术的”关系置于同一层面上来进行考察。为了置身于这样的网络,科学家们还需要采用修辞的、乃至马基雅弗利式的阴谋权术来加入或组建成“不同族类的联盟体”,从而创造出了一种持久的权力—知识的搭配模式。 在考察SSK时,有两个关键的论点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第一,科学的发现与技术的创新决非是一个封闭的过程,而是一个自始至终都受到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价值的因素制约的开放的过程。并且,对于科学而言,这些因素决非是某种外在的影响因素,而恰恰是科学与技术知识的构成中必不可少的内在因素。第二,对于科学、技术是什么的问题,不同的人完全有理由根据其不同的用途给出不同的回答。真正的答案应该根据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争执、商议来作出。或者说,不同的解释之间的分歧与协合就构成了“科学”与“技术”这样的东西。宾奇把这样一种典型的社会构造论观点归结为“解释的可塑性”(interpretative flexibility)。[v]实际上,它意味着解释的流变性和不确定性。 通过行为者网络来研究科学活动,与文化人类学家们所采用的“田野”方法最为相近。SSk实际上正是把科学家及其在实验室中的活动作为自己的“田野”。在这一点上,拉图尔和沃尔伽在《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构造》中对萨克生物学研究所中科研活动的实际描述,以及卡龙有关海扇养殖的报告最具代表性。在《实验室生活》中,拉图尔与沃尔伽以其亲身的经历向我们描述,科学家们实际上是怎样推进研究的,以及科学知识是如何在研究活动中被构造出来的。他们试图证明,曾获1977年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的奎莱明和萨利两人关于促甲状腺素释放因子(TRF)化学序列的发现是一种社会的构造。书中他们还花了大量的篇幅来描述威尔逊和弗劳尔两位科学家之间的社会磋商过程,从而表明,科学家在他们的工作中所从事的社会磋商,其实与发生在社会上其他人身上的种种日常的磋商,诸如政治的和商业的协商并无二致。萨克研究所的所长对拉图尔和沃尔格的研究方法十分欣赏。按他的理解,这种方法是:“(参与性的观察者与分析者)成了实验室的一部分,在亲身经历日常科学研究的详细过程的同时,在研究科学这种‘文化’中,作为连接‘内部的’外部观察者的探示器,对科学家在做什么,以及他们如何思考作出详尽的探究”。[vi] 社会构造论者用实际构造出来的“地方性知识”来告诉我们,只要介入科学知识生成过程作实地考察,我们无论如何也寻找不到科学知识普遍有效的根据。卡龙和拉图尔曾明确承认,他的研究目标就是自然科学的“祛合法化”(delegitimization)。[vii]要弄清这一点,还须进一步探讨知识的辩护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