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本观念研究:历时认知与共时结构统合研究的可能性 长期以来,民间叙事最为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之一,就是以艺术的方式传达民众对生活的认知。这也是惯于遵循历时的思维逻辑来解析文本与创造主体的关联的文化内涵分析方法,成为民间文艺学界经典研究范式的主因。但随着学界对文本概念的知识生产特性与过程本质的强调日盛,这种研究方法也因为操作路径未能脱离书写文化的主观解读模式,越来越多地为关注语境与主体认识的当前研究所诟弊。 具体来说,在以往以文本观念为旨归的研究实践中,文本同样是作为超越具体传统而存在的客体。在相应的分析当中,民众群体的异质性、地方文化的生产性与表演语境的建构性都被一一规避掉。因而,创造了文本观念的民众在此类研究中通常是作为面目模糊的均质群体存在的。而与之对应的分析阐释所展现的,与其说是民众的认识,倒不如说是学者建筑于揣度之上的建构。深究起来,这种方法饱受质疑的原因,并不在于民间叙事的文本中缺少对观念的表达,而是在于学者对文本观念真实性的误读。 笔者相信,所有尊重事实的研究者,都能认可这样一个现实:在缺失具体讲述语境的情况下,任何文本,哪怕是储量丰厚的文本集群,都很难一一提供能够追寻文化传统全部细节的线索。口头讲述一旦被固化为书写文本,许多蕴含于其中的文化意义就必然会随着与语境关联的断裂而部分地流失或隐匿了。因此,这里的真实性不是指观念的传统性与文本表达的明确性,而是指文本观念与文化现实的互释功能及其存在的方式。诚如上文所言,口承向书写转化的代价就是文化意义的折损。因此,背离语境的观念揭示,会因为对文本口头本质的疏离而难于挣脱研究者主观揣度[21]式的桎梏,其结论的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部分文化意义的消逝,并不意味着文本会变为保存形态结构的单一书写标本。因为情节叙事性的存在一定会有民众认知的附着,只不过这些认知不是依存于语境需求的地方性或群体性的认同,而是以观念形式稳固表现的超越地方性或群体性的民众对历史传统的理解。由此可见,基于民间叙事传承的稳定性特征,经历了书写转化的口传文本,能提供给学者寻找并发掘的,只有民众世代相传的、跨越了时间洗礼与地域隔膜的集体生活智慧与社会思想。从这个意义上看,文本观念同叙事结构一样,承担了维系传承稳定表现的功能,被传统赋予了牵引力量。作为叙事传统在文本中的双重存在方式,形态结构的存在与文化深意的存在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对文本事实来讲,形式与内容原本就是一体两面的。但是这种形之表面的关联,不足以为厘定口传文本集群的传统属性提供充分的支持,我们需要探明的是二者之间更为深层的互构关联。 在田野实践中,笔者发现,民众在讲述民间叙事文本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切身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判断融入其中。但他们很少采用概念或论证等抽象的方式直接传达某种观念,因为这种方式是与口语表述思维的特点相悖离的。相形之下,民众更多的是通过“存于记忆中的故事范式传递信息”[22],所以每个被设置在结构中的结构单元与叙事单位,乃至它们的排列顺序都蕴藏着某种文化深意。这种深意不是学者的凭空臆断,而是民众在传承过程中,因受到叙事结构的制约而不断重温其认知的结果。因此,文化观念的传达并非是与其形态结构无关的。恰恰相反,它们之间的关联非常紧密。一方面,叙事结构通过对民众主体演述的限定,而制约着文化观念的传达。而另一方面,文化观念的传达又在调整结构单元排序的基础上,借由民众主体的演述,完成了它对整个结构框架的影响、更迭乃至撼动。具体来说,叙事结构中稳定的基本结构序列,规定了角色在文本所描述的生活场域中的基本作用。这种作用在反映角色行为社会意义的同时,可以传达出民众投射于角色的情感需求和道德判断。简言之,传达了稳定性的文化观念是在叙事结构的制约下,从文本中确实传达出来的民众思想。因此,无论是以形态结构为目的的研究,还是以文化深意为目的的研究,在进行深究的过程中都是无法规避另一方对认知文本真相的影响的。形态结构与文化深意在文本当中的互构,足以说明对以二者为目的的两种研究范式确有统合的必要。 由于受到“形式—内容”这个二元对立思维构架的影响,在学界对研究方法的传统认知中,遵循历时原则的观念研究与取态共时的结构形态学范式同样是以二元对立态势存在的。那么,这两种取态相异的研究范式是否有可能突破二元框架的囿限统合在同一对象的研究中?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学界对此问题的态度是较为壁垒分明的:以普罗普、阿兰·邓迪斯为代表的学者,坚信结构研究是文化分析的基础,二者的统合可以修正以往结构主义故事研究中忽略外部社会历史因素的弊端。譬如,普罗普曾在与列维-斯特劳斯论战的长文《神奇故事的结构研究与历史研究》中,尖锐地声明,“对所研究材料的形式研究和准确的系统描述是历史研究的首要条件和前提……只有研究了故事的形式系统并确定了它的历史根源之后,才有可能在其历史发展中客观科学地揭示故事中包含的最有意思、最意味深长的民间哲学与民间道德的世界。[23]” 同普氏的观点一致,在邓迪斯的研究中,精确的结构分析也是可以揭示故事文本中所包含和联系的一个社会的重要隐喻的。在他看来,对这些隐喻类型的分析和解释,会为理解民众的观念与行为提供理论支撑[24]。这种看法在认同索绪尔共时研究观点[25]的反对者眼中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直至目前,学界鲜少出现在同一研究中结合二者的成功实践,故而,施爱东在评述刘魁立关于民间叙事生命树研究的长文中直言,“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是学术史上一对充满辩证意味的矛盾统一体……两者无法共存于一种研究范式之中[26]。” 若是站在研究方法的角度上看,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的确是有各自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如果将视野置于民间文艺学方法论的建设上,就会发现,“形态的研究以及结构的研究,如果将来不向历史文化内涵的研究发展,不能成为后者的基础和前奏,而只是把它当作自我目的,那么,这种研究只会停留在一定层面上,其价值可能是相当有限的。”[27]可见,将两种研究范式统合到对同一对象的研究实践当中,不仅是非常必要的问题,而且对在更深层面上把握同构文本集群整体而言,也是极为重要的问题。 与之相关的讨论与试验性的研究实践,对民间文艺学理论的建设而言,都将具有反思和示范的功效。例如,普罗普曾在俄罗斯神奇故事的系统研究中,希望通过对故事衍化的考察来搭建从形态结构分析转向历史文化阐释的桥梁。他以老妖婆的小木屋为例,详述了包括简化、扩展、损毁、颠倒、强化和弱化、故事内部的替代、日常生活的替代、宗教的替代、迷信的替代、古风的替代、内部同化、生活同化等20种故事衍化的类型[28],来强调日常生活在故事的衍化中起到的巨大作用。在他看来,“整个衍化系列都可以用现实生活对故事的入侵来解释……日常生活不会打破故事的总体结构,但是可以从日常生活中为各种各样的新老更替吸取材料。” [29]普罗普这篇“桥梁”性的文章虽然不长,但是却极为鲜明地指出了,形态结构研究对理解与探究文本的文化观念而言,所具有的基础性与重要性。只有系统的形态结构研究,才能将叙事文本的基本形式与派生形式区别开来,从而判定民众的日常生活在故事中的投射。 笔者也曾在中国巧女故事类型丛的研究中,尝试以文本角色作为勾连两种范式的中介平台。之所以做这样的尝试,是因为研究故事的叙事形态结构与社会文化意义,都是从分析角色行动开始的[30]。只不过,前者关注的是角色行动的抽象功能,而后者关注的则是角色行动的具体承担者以及由这个承担者施发或执行的行动对处于同一关系网络中其他角色的影响。换言之,对故事的叙事结构而言,角色的最大功用在于他施发或执行了某种能够推进情节发展的行动,至于是谁承担了这一角色并不十分重要。但问题是,在绝大部分民间故事中,角色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处在由多个角色承担者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任一角色的任一行动都有可能对关系网中的其他角色造成影响,甚至导致故事结局、乃至整个讲述主题的改变。我们需要借助这个关系网来判断角色的属性。所以,涉及到故事角色的考察,就很难避免这种投射了社会文化的角色关系的影响。由此可以确定,附着于角色能指之上的有两种所指,即结构功能所指和社会关系所指。 为了把握类型丛中具有普遍性的叙事结构,自然要将角色从他身处其中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抽取出来,使角色与其社会关系所指相剥离,这样才可能把具体角色的行动转化为抽象的结构功能。然而,一旦这种抽象的功能被置回到故事文本中,就会重新被纳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与其社会关系所指相融合,成为行动承担者的具体作为。这些行为彼此互动,共同传达了民众赋予故事的文化意义。可以这样说,当研究视点从行动转向承担者时,故事角色也就从结构功能意义转向了社会关系意义。从这个意义转向出发,故事角色的分析是可以充当研究关联的中介层面,即借由角色研究,叙事形态结构与社会文化意义被统合在一起:通过叙事形态结构的变化,观察到角色分布与转换的规律;再通过角色关系及其行为互动的设置,找到它与民众观念变更之间的关联,挖掘出民众赋予故事的社会文化意义。如果说,普罗普的研究是申明了共时结构与历时认知统合研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那么笔者的尝试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说明了这种统合的可能性与有效性。 钟敬文先生曾经将口头性、集体性、传承性与变异性之间的相互关联,规定为是划定民间文学边界的重要标识。在钟敬文先生看来,这四个特征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作为本质特征,口头性与集体性对民间文学的创作与流传起着主导的支配作用。而对立统一的传承性与变异性,是从口头性和集体性作用于民间文学的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它们的存在又印证了口头性与集体性的重要意义。关于民间文学基本特质的讨论,从钟敬文先生将其纳入《民间文学概论》开始,一直都是学科的基础性命题。[31]关于四大基本特征是否具有时代适宜性的批评[32],我们暂不讨论。但是,如果从学术逻辑的思维取态细究这些特征的话,隐藏于其后的是历时与共时这两个时间轴向的重叠——民间文学/叙事传统在口头传承的历时演进中最为本质地经历着多元变异,但总会有与传统关联密切的集体留存制衡着变异的尺度。这种留存一方面表现为有利于讲述主体记忆与口头表达的程式化结构,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沉积在结构之中的传统观念。至此,我们可以确定观念的传统来源以及它们在共时取态研究中存在的可能。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原本被设置在结构形态研究与文化分析研究之间的对立藩篱,变得不再牢不可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