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历史悠久,但 “五族共和”的概念没有将其包括在内 苗族历史悠久,其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因多次迁徙,才逐渐分布在湖南、贵州、广西、云南、湖北、四川等地。苗族有自己的语言,也曾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据《苗族古歌》记载,苗族先民因逃避战争和朝廷的追杀,为不把迁徙的秘密暴露给敌人,不得不将文字焚烧、抹去。当仅有的那些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去世后,文字也随之丢失。古代典籍中很早就有关于苗族先民的记载。早在汉晋时期,中原地区的人们便称散居在今天湘﹑鄂及川东南地区山间溪谷中的人群为 “巴” 或“蛮”,并认为他们是“盘瓠”的子孙。到了南北朝时期,许多中原汉族南迁,此时他们心目中的“盘瓠子孙”比较明确的是指湘西一带的人群。《隋书》中记载湘西本地人群是与汉族人杂居的,文献称这些“蛮”为盘瓠之后,说他们的衣服多五彩斑斓装饰;更重要的是,他们很讳忌别人称他们为 “蛮”.唐代以后,中原汉族心目中的“盘瓠子孙”有向南及东南方发展的趋势,但并不是这些所谓的“蛮夷”向南迁徙,而是汉族开始称广西、贵州等地山区中聚居的人群为“猫”、“猺”、“獞”,并认为他们是由两湖地区迁徙扩散来的“盘瓠子孙”.南宋叶钱为《溪蛮丛笑》所作序称:“五溪之蛮皆盘瓠种也……今有五,曰猫、曰猺、曰獠、曰獞、曰乞狫”.大概由此时起,猫(苗)﹑猺(瑶)等族群称号,以及 “盘瓠子孙”,逐渐被汉族用来称呼南方各少数民族人群。当时被称作猫﹑猺的族群,似乎也自称是盘瓠之后。清初《粤述》记载:“百粤诸蛮,丑类至繁,然大要不出猺、獞二种,皆盘瓠后也。”清初著作《峪溪纤志》中称苗族为盘瓠之后:“帝喾高辛氏以盘瓠有歼溪蛮长之功,封其地,妻以女,生六男六女,而为诸苗祖。”此文献也称苗族有祭祀盘瓠的习俗。 由于长期遭受歧视,部分苗族开始采用汉姓,并宣称本家族为汉族人的后裔,祖上来自江西﹑湖广等地。贵州清水江流域的一龙姓苗族家谱记载,家族“原系江西吉安府太和县地名龙家村人氏”.上世纪40年代民族学家芮逸夫在四川叙永做苗族调查,一杨姓苗人告诉他说:“苗家原由湖广而来,系麻城县孝感乡大石包来;此间青苗即由该处来。”一张姓苗民族谱则记载其祖上是“大明洪武初二年因贸易由湖广麻城县外出,及后来川……”. 苗族虽然历史悠久,但到了清末民初,在所谓 “五族共和”的中华民族概念中,苗族等南方与西南少数民族并没有被包括在内。这是因为当时许多知识精英认为南方与西南少数民族都已汉化或正在汉化之中,因此应加紧鼓励其汉化,没有必要作民族分类﹑识别调查。即使承认南方﹑西南有许多少数民族的存在,当时也只是在五族之外添加了“苗”,将所有南方﹑西南少数族群都纳入 “苗”这个笼统的民族范畴之中。这其实反映了当时的历史与社会现状,一是南方与西南民族群区分复杂,一时难以凭借民族学﹑语言学﹑体质学来作识别﹑分类,只有以宋代以来汉族对南方少数民族的一个泛称 “苗”来为之命名。二是唐代或更早以来,伴随着“盘瓠子孙”概念的民族歧视,使得汉化过程在本地持续进行。但是,当时中国人文社会学界有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就是建立一个知识体系来说明中华民族中究竟有多少民族,并且要由历史﹑文化﹑语言﹑体质等方面来解释他们之间的一体关系。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与社会情境中,分布在湖南、四川等地的苗族就成为民族学家调查的首选对象。 新中国成立后,湘西苗族引起共和国领导人的关注 新中国成立后,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国家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筹建民族自治政权。截至1952年底,湘西风凰、乾城、永绥、保靖、古丈、泸溪6县总人口76.1815万人,其中苗族 27.7205万人,占6县总人口的36.39%,居住也较为集中。因此,湘西的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也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湘西的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很早就引起毛泽东的关注。1950年9月16日,毛泽东在关于区域自治问题的批语中指出:区域自治问题牵涉很广,有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甘肃、西康、云南、广西、贵州、湘西等处,有的须成立内蒙那样的大区域政府,有的须成立包括几个县的小区域政府,有的是一个县或一个区的政府,疆域划分,人员配备,政策指导,问题甚多,须加统筹。在这段批示中,地区一级的仅仅只提及“湘西”,可见湘西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性。 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有关精神,经与各民族代表和各界人士反复协商,报经政务院批准,于1952年4月21日决定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并委派谢华前往湘西帮助筹备建立湘西苗族自治区事宜。同年5月5日,湘西苗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在所里(今吉首市)举行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制定《湘西苗族自治区筹备工作纲要》、《湘西苗族实行区域自治宣传纲要》和《湘西苗族自治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办法》等3个文件,通过规划以永绥(花垣)、凤凰、乾城(吉首)、古丈、保靖、泸溪6县为苗族自治区区域,永顺、龙山、桑植、大庸为自治区代管县,自治区人民政府设于所里等重要决定。推举晏福生为主任委员,谢华、马子谷、石邦智、龙再宇为副主任委员,刘润世为秘书长,吴光士等26人为委员。全体委员会议结束后,成立常务委员会,并负责起草《湘西苗族自治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等6个文件及办理其他各项具体筹备工作。 5月9日,《湘西日报》发表了建立湘西苗族自治区的消息,苗族人民和其他各民族群众纷纷集会、撰文,热烈拥护建立湘西苗族自治区。15日,中共湖南省委向中央上报了《关于筹建湘西苗族自治区的工作报告》,并很快得到批复。上述6县相继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严肃认真地选举出席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8月1日至6日,湘西苗族自治区首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所里隆重召开,到会代表512人,其中苗族代表312人,占 56.73%.参会各级领导包括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奎璧,中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兼中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张执一,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南组组长马杰,中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熊寿棋,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袁任远、程星龄,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部长谢华,中共湘西区党委书记周小舟,湘西行署主任晏福生等。湖南省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湖南军区和省人民政府各厅、局的代表,湖南省各地少数民族的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大会收到代表提案425条。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了3个条例,即《湘西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条例》、《湘西苗族自治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湘西苗族自治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大会选举石邦智(苗)为湘西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程焕星、龙再宇(苗)为副主席,石元机(苗)、麻颜妹(女,苗)、陈郁发、陈炎清等19人为委员。选举龙再宇(苗)为湘西苗族自治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陈郁发、程焕星、吴光士(苗)为副主席,龙祉丞(苗)、吴文焕(苗)等48人为委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