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四成的批评文章看,明显表现出将民俗意识简单化的倾向。民众的意识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意识也通过浩如烟海的民间文学作品表现了出来。作为研究者,我们只能选取一部分材料作为研究对象,说明一个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一篇短短的文章中,如果要做到面面俱到,其结果必然是面面不到,有面无点,研究成果将会是肤浅的泛泛之论。因此,本人在民间故事中选取了那些在“老粗”与读书人的比较中贬低读书人的作品,以此论证在民间社会“老粗”优越意识的存在。李四成就此批评本人是以偏概全,责备笔者没有看到那些“歌颂和赞扬文人的民间文学佳作”。歌颂、赞扬文人的民间文学作品有许多,本人作为一个民间文学研究者,不可能孤陋寡闻到不知道有这类民间文学作品的程度。李四成为了证明这类民间文学作品的存在,列举了王一奇主编的《中国文人传说故事》,指出其中有文人传说故事150余篇。其实,无须李四成引经据典,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类传说或故事的大量存在,像谢缙的传说、徐文长的传说、唐伯虎的传说、扬州八怪的传说,等等。自古以来歌颂、赞美优秀的文学艺术家的作品岂可胜数?李四成要研究这类民间口承作品,证明“广大劳动人民尊重知识,歌颂知识分子”,本人无权反对,也没有异议,但李四成为什么非把一己之见强加于我呢?作为研究者有选择、取舍研究对象的自由,李四成可以研究歌颂、赞美文人的民间文学作品,本人自然也可以探讨贬低、嘲讽读书人的故事。李四成以为笔者的文章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他在民间传说故事中看到了劳动人民对“知识分子”的歌颂和赞美。李四成的逻辑是既然在一些民间文学作品中表现了劳动人民对知识的尊重、对“知识分子”的歌颂,就不会有民间文学作品表现对知识的轻视、对读书人的鄙视。李四成以为民众对事物的态度或认识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显然,他是把民俗意识简单化了,他没有认识到民俗意识在更多的时候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李四成在其批评文章中说:“封建文人、学士在老百姓面前却实实在在拥有一种优越感,鄙视劳动,瞧不起劳动人民,甚至以有文化欺压劳动人民。”李四成以此批评本人没有看到那些反映“老粗”优越意识的民间故事所具有的历史合理性。其实,本人在批评一些民间故事所反映的“老粗”优越意识的同时,也清楚地指出了它们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本人在《老粗优越意识》一文中指出:“从民间故事来看,老粗优越意识的产生与形成,既与民众的偏见有关,同时也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因素。如老粗有老粗优越意识,而文人也有自己的优越感,相互之间也就难免发生磨擦,产生相互轻蔑的情绪。在一些民间故事里,读书人骄横傲慢,自以为高人一等,总是率先向群众发难。另,老粗与文人阶级地位不同,也是老粗优越意识产生的一方面原因。在‘三女拜寿’型故事中,老粗因为贫穷,不但屈居于两位秀才连襟之下坐末席,还要饱受嫌贫爱富的岳丈的白眼。从这一点上来讲,老粗优越意识又是下层群众反压迫意愿的表现。”由此可见,本人对这类民间故事所具有的历史合理性并非没有认识。李四成对此却视而不见,反而批评本人没有认识到那些表现“老粗”优越意识的民间故事所具有的合理性的一面。不知李四成是根本没有看明白本人的文章,还是有意而为之。 李四成在其批评文章中还总是将自己的治学思路强加于本人,然后再对本人提出批评。在文章中他再三强调:“今天,全社会都在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我们不能因此就去否定几千年以来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对旧文人的批判和嘲讽,并以此来否定这类民间文学作品存在的必要。”李四成认为学术观点要跟政策,看潮流,所以他以为笔者对民间故事中“老粗”优越意识的批评也是配合形势的。他在前边批评我的观点与党和政府的“三农”政策不和谐,这里又批评我是跟了全社会都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潮流。李四成的前后矛盾我们姑且不论,就他这种跟着风头治学问的思想本人也是不能苟同的。本人在学术研究中从来没有考虑过当前的政治和形势需要,也从来没有考虑过赶什么潮流。就《老粗优越意识》一文的写作动机而言,也根本与目前“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或形势无干,本人的观点是通过对手头掌握的民间故事资料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解读而得出的。 我们鼓励学术争鸣,本人也真诚地欢迎学界同仁批评自己的文章或学术观点,欢迎各位大方之家对本人的学术研究给予指导,但学术争鸣应该坚持正确的争鸣导向。必须将求实、求真作为学术争鸣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目标。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审视与评价以往和当下的观点学说,摈弃那种“非此即彼”的单向思维,全面而辩证地分析问题。不少学者都曾先后对学术批评的原则和方法做过探讨。谢康曾经指出:“学术批评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学术批评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有理、有据、有节’。‘有理’,即与商榷者平等对话,阐述自己不同观点或意见的道理或理由,而不是动辄挥舞‘大棒’…… ‘有据’,即与商榷者摆事实讲道理时,陈述支持自己观点或理解的各种资料,或数据,或调查获得的经验结果……‘有节’,即与商榷者讨论时,无论在遣词造句上,还是在结论的语气上,都采取平和的基调,以讨论或商量的口吻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使用包含非学术因素的情绪化的语句来口诛笔伐。”[3][③]笔者认为李四成对《老粗优越意识》一文的批评就不符合谢康提出的学术批评三原则,仅从他给本人扣上的破坏“三农”的帽子看,他的《民间文学创作中的群体审美意识》一文就不是一篇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学术争鸣文章。李申指出:“批评也是学术。批评者对于被批评的对象,至少应有相当程度的研究。不少批评文章,本身就是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这样的批评,就会令人心服口服。假如批评者对所批评的对象并没有专门研究,或者只是一知半解,而又要对被批评的对象全盘否定,这样的批评就很难令人信服。”[4][④]笔者以为,李四成对本人的论文只是“一知半解”,而他对本人论文的批评则是要“全盘否定”,显然,他缺乏学术批评的科学意识,就此,笔者衷心地希望他在今后的学术批评中,能够总结教训,进一步提高自己学术批评的理论水平。 (此文发表于《社会科学评论》2008年第1期) [1][①]陈金文:《老粗优越意识》,《民俗研究》,2001(1)。 [2][②]李四成:《民间文学创作中的群体审美意识》,《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4(4)。 [3][③]解康:《学术批评与学术批评中的浮躁气》,《羊城晚报》(理论版),2001.10.18。 [4][④]李申.学术繁荣需要真正的学术批评[N].光明日报·理论版,2002.2.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