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中国民间故事学的成就,集中表现为《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的编纂出版。它是由中央文化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协同组织编纂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之一。既是一项大型文化工程又是一项重要学术研究工作。故事集成国家卷中的吉林、辽宁、陕西、四川、浙江等卷已问世,受到海内外学界的高度重视。其他各卷也将陆续出版。 《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的特色与价值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实际上包括了神话、传说和故事三种民间口头叙事体裁。它基本上不收现成书面资料,要求所有作品及相关资料均从民间调查采录得来。为此,在全国进行了一次民间文学普查,其规模之大,不仅在中国是空前的,也为当今世界所罕见。记录成文的故事资料,据不完全统计,已达180万余篇,实际上远远超出此数。 除故事集成国家卷精选少量作品外,各地大都以市、县为单位,甚至有不少区、乡,都编印了本地的民间故事集成“资料本”,全国民间文学集成办公室收到各地呈送的资料本已达3000多种。还有大量资料因受条件限制未能编印成书,却已记录在案。在中国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新时期,世代传承的民间口头文学正迅速消失的情况下,围绕编纂民间文学集成所进行的这次调查采录活动,对保存民族文化财富建立了巨大历史功绩。 2.在编纂《总方案》中指出:“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查、广泛搜集的基础上,按照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的原则编选出来的,是具有高度文学价值和科学价值的中国各地区、各民族民间故事、歌谣、谚语优秀作品的总集。”“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三者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科学性是三性的核心。”按照这一原则,不仅选录的每篇故事文本必须是真正的民间口头文学作品,而且在记录、翻译、整理时保持了作品的原貌,还要求在卷本的总体构成上避免随意性与片面性,从作品流布的民族与地区,以及作品的内容、形式风格、类型等方面,选取有代表性的作品以体现全面照顾。如在编选工作中,一些地方一度出现偏重表现本地风土人情的传说而忽略普遍流传的所谓民间故事“大路货”的倾向,总编委会便提出,“在注重本省特色的同时,对通行的优秀故事也应重视,不能轻视或排斥”,以避免某些全国性故事流传的链条被人为地截断;还要求各地绘制本省主要民间故事类型分布图和类型索引,使人对这些作品的广泛影响留下了深刻印象。全面性和代表性实际上也是科学性的体现。 由于民间文学深受群众喜爱,因而人们常常只着眼于把它作为一种通俗文学读物提供给读者。“三性”尤其是科学性的强调,不仅使它原貌再现,保存了多学科研究的重要价值,也使它因具有口头语言艺术的特殊韵味而更增魅力。 3.民间文学集成的编纂,被列入国家艺术科学研究规划之列,它是一项集体进行的科学研究工作。在完成故事集成编纂工作的同时,也相应地推进了故事学理论。如在故事分类上,国际学术界有“宗教神活”之说,有的学者就主张将中国神话分为“佛教神话”、“道教神话”等,以便将它和“基督教神话”、“伊斯兰教神话”相对应。总编委会的故事分类意见认为,“后世宗教神佛的故事,以其事件一般发生在人所经历的历史时代,神奇幻想的比重及其在故事中的地位和古代神话不同,其形象构成方式也不同于古代神话之把自然形象化,而是把现实的人神化”。所以不赞成将它作神话看待,而主张归入传说一类,如八仙的传说、观音的传说等。这里就含有对神话基本理论的新见地。 又如对作品的选取,强调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分析态度,反对用现代思想去要求过去的民间文学作品,“对于某些故事中含有相信鬼神、宿命、因果报应等因素,只要作品确属民间流传而且整体倾向无害,并具有民间文学艺术特色的,也应适当予以选录”。在分类体系里还专门设置了“仙道传说”、“宗教人物传说”、“鬼狐精怪故事”等类别,这类表现民间宗教信仰与习俗的作品在民间流传很广,却长时期被民间文学界所忽略,这次在普查时被大量采录起来,不仅丰富了集成的内容,还促使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走向活跃。 再如搜集整理问题,我国民间文艺学界长期在理论与实践上未达到完全一致,这次总编委决定,在集成国家卷本中,不再使用“搜集整理”一词,将作品执笔人的署名统一标明为“采录者”。“采录”就意味着对“忠实记录”以及在整理写定时“不改变原作,忠实原作,更好的再现原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的《总序》,既综合反映了本世纪中国故事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同时又立足于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对全国各族民间故事实行普查所得的丰厚资料,进行新的理论概括。因而内容厚实,评述精当,不失为中国民间故事学的一个重要历史文献。 80年代以来为编纂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而展开的民间文学普查,除搜集大量民间口头文学作品外,还发现了一大批出色的故事讲述家(粗略统计达9900多人),和一些故事家比较集中、故事蕴藏量较大的故事村,如河北藁城市的耿村、湖北丹江口市的伍家沟村、重庆市巴县的走马镇等。对这些故事家和故事村的考察研究,是中国民间故事学最具活力、最富于特色的一个领域。代表性成果有乌丙安的《论民间故事传承人》(1983)、刘守华的《中国民间故事的传承特色》(1988)、袁学骏的《耿村民间文学论稿》(1989)、许钰的《作为民俗学对象的民间故事》(1997),以及裴永镇、王作栋、张其卓、江帆等人分别对金德顺、刘德培、满族三老人、谭振山这些故事家所作的专题研究,还有三部国际性文集——《中国耿村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91)、《日中昔话传承之现状》(1996)、《走马镇民间故事》(1997),等等。 上述成果表明:中国民间故事虽是一种集体传承的口头叙事之作,在传承中起核心作用却是那些具有出色口头语言艺术才能的故事家,他们是民众艺术智慧的集中表现,也是采集民间故事的“泉眼”。民间故事被公认为一种口头语言艺术,就这些故事家不少人(特别是男性)都粗通文墨以及有乡村文化人(如塾师)参与传承来看,在中国民间故事中实际上融会了许多书面文学成分,并非纯粹的口头文学;此外,和日本等国有所不同,中国男性故事家数量远远超过了女性故事家,女性故事家的故事多来自家族传承,而这些男性故事家的故事则大多从走南闯北中得来,属于社会性传承,其艺术世界更为广阔。再从考察几个故事村的情况来看,它们并非一直是处于封闭状态的荒僻村落。耿村和走马镇至今仍是四通八达,商贸活跃的乡镇;伍家沟近几十年来虽是一个偏远山村,由于地处道教圣地武当山边沿,过去这一带香客如潮,居民参与道教文化活动的机会甚多,许多古朴神奇故事便在此积淀下来。可见中国民间故事同样也是伴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传承演变的,是一个充满活力与生机的艺术领域。 目前我国学者对故事家和故事村的理论研究还欠深入,但这些初步成果已经大大充实了中国民间文艺学基础理论,纠正了这门学科沿袭多年的一些陈言旧说,因而倍受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 在这里应当特别提到的是,海峡对岸的台湾省,由于多种原因,长时期冷落民间文学。80年代末期,由于受祖国大陆普查各族民间文学,编纂《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激励,探集和研究民间文学特别是民间故事的活动也迅速开展起来,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如金荣华主持采录出版的卑南族、鲁凯族和金门岛的民间故事传说及所著《民间故事论集》(1997),胡万川主编的《台中县民间文学集》(1992—1997),陈庆浩、王秋桂主编的《中国民间故事全集》(1989),陈益源所著《台湾民间文学采录》(1999)等。在台湾民间故事学中,对中华文化根基的认同和追踪国际学术大潮的科学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