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沃尔夫刚·卡舒巴的《欧洲民族学导论》一书的预设读者群为民俗学以及相关学科的大学生和研究人员。尽管在结构上该书由三大部分即“学科史”、“学科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方法与研究领域”组成,但在行文中,作者巧妙地将对学科理论发展的梳理与对学科发展史的关照进行穿插映照。可以说,作者成功地避免了一般理论教科书的枯燥乏味与学科史中通常所见的厚重和繁冗。本文节译自该书第一部分的第四章“发展:民俗学作为社会科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1945年,是德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根本性的转折点。曾经以关注古老风俗和民众精神生活为己任的德国民俗学,将以怎样的姿态来面对战后的思想反思和社会重建?民俗学如何以此为契机,为自身的学术发展开疆扩土?在学科内部,应运而生的是关于“民俗主义”的争论和探讨。本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民俗主义”讨论在德国民俗学的发展中曾经担负过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关键词] 民俗主义;德国民俗学;“慕尼黑学派” [中图分类号] K8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7214(2007)01-0055-03 “慕尼黑学派” 1945年以后,突破性的转折、集中深刻的自我批判和反思仍未得以在民俗学界实现。但是,伴随着一些小小的步骤和举措,对民俗学研究角度和出发点进行改革的呼声开始凸现出来。瑞士民俗学家理查德·魏斯 (Richard Weiss) 以其出版于1946年的《瑞士民俗学》一书,成为二战之后德语国家民俗学界反思与改革的先导者。尽管瑞士民俗学没有灰暗沉重的道德重负,魏斯并没有因此忽略对整个德语国家民俗学总体状况的关注。在这本书里,他把民俗学的任务归纳为:“民俗学是关于民众生活的科学。民众生活由民众与民众文化之间彼此作用的相互关系组成,它们的存在取决于共同群体和传统。”(Richard Weiss 1946:2)这样一来,民俗学强调的不再是“民众风俗”,而是表现于物质关系与文化关系之中的“民众生活”。魏斯首先考察的是民众生活的社会性主体、文化图式以及社会性的功能。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魏斯的某些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是现代日常生活文化研究在概念和方向上的先导,它们与当时北欧的“民众生活研究”有很大的相似之处。1951年,西古尔德·埃里克森(Sigurd Erixon) 将北欧的“民众生活研究”简要而优雅地概括为:民俗学是“把人看做为文化生物的科学”(Sigurd Erixon,1950/1951:5-15)。“共同群体和传统”在这里也又一次获得了强有力的肯定和认可,可见,民俗学界关于“承续性”的思想仍然强大无比。 尽管如此,来自瑞士和北欧的观点和看法还是让民俗学界耳目一新,并成为其发生改变的重要动力。德国民俗学界对此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尤其是年轻一代,他们如饥似渴地接受这些新观点,感受到民俗学界新脉搏的跳动。在出现诸多小的、仅仅关涉到个别领域和个别问题的改革之后,德国的两个民俗学研究机构在五六十年代主要集中于从根本上对民俗学进行重新定位,它们便是慕尼黑和图宾根的民俗学研究所。 在慕尼黑,汉斯·莫泽尔(Hans Moser ) 和后来的卡尔·西吉斯蒙德·克拉莫尔(Karl Sigismund Kramer) 确立了一个新的民俗学研究之路:那就是后来被称为“慕尼黑学派”的历史民俗学。他们重视资料的准确性,并对所利用的历史资料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评判论证,他们的论点建立在对历史资料的分析和利用基础之上。莫泽尔关注的是具有社会性特征的“民众”,尽管他的主要研究对象仍然是农民的“民众生活”,但是,他眼中的“民众生活”表现为非常强烈地受制于当时当地经济和政治领域的社会关系,深受政权与法律的影响,并出现了文化传统上的转变和断裂。在这一学派及其追随者的著作当中,其中有一系列是关于18、19世纪农民的工作和乡村生活的研究,关于宗教和法律的民俗学。在这些著作中,传统和传承下来的内容被得以精确的检验,“历史性的内容”被精确地确定了年代,也就是说,“民众生活”被地方化和历史化了。“比宏观的文化哲学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应该首先对民俗文化做精确的历史描述,最大限度地通过材料来把握重大的和最细微末节的事情”(Hans Moser,1954:218)。在他看来,没有任何事情开始于“灰色的从前”,建立于无时间性的神话之上,在历史之外的承续性中被实施,由无处不在的“民众精魂”所承载。历史意味着许多过程、变化和转变,受制于其外在的条件和自身的发展,在对历史的阐释中,历史的进程及其条件能够被检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