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史学》(中华书局版)丛刊目前已出版三卷,每卷均对当前中国历史学界某个领域的方法论问题进行讨论,第三卷的主题是“文化史研究的再出发”,目的是探讨如何建立有别于西方“新文化史”流派的新的叙述体系。3月26日,《新史学》部分编委和作者召开了一次小型座谈会。 1 位置的尴尬: 从学科建制的背景观察,中国文化史研究的兴起与历史学科的转型无法脱离关系,实际上是史学专门化分科不断细化的产物。中国史学专业的分化重组发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与90年代初,历史学开始脱离原有的学科布局结构。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制约,传统的历史学分科体系基本是按 经济史、政治史和思想史的框架加以安排的,其中根本没有“文化史”的位置。 90年代以后,一些中国历史学者开始借鉴人类学的方法探索基层社会组织的运行状态,由此开始从“经济史”这门传统学科中分化出“社会史”这支偏军,之所以说是“偏军”,一是中国的基层“社会史”研究大多是由出生于福建、广东地区的学者所发起,他们以后求学与研究的区域也基本与上述区域的位置相互叠合。由于身处相对边缘的地带,故其研究身份具有鲜明的“在地化”特征;其二是“社会史”研究基本队伍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从拥有区域经济史训练背景的学者中分化出来,故其研究方法又具有鲜明的“区域社会史”研究特征。当“社会史”从历史学科的传统布局中脱颖而出并呈蔚然大观的发展之势以后,由于其强势的崛起和扩张,使得中国“社会史”的研究主题和范围几乎可以等同于“区域社会史”,“社会史”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史学始终服务于政治意识形态构造的基本格局,特别是改变了“政治史”研究主要服务于论述政权合法性建立与巩固的叙述风格,同时也使得以“整体史”解释为本位的史学理念遭到强大冲击,特别是针对传统史学只关注上层精英和制度变迁的研究取向,“区域社会史”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眼光向下的治学主张。 广义上讲,“文化史”研究的兴起也可视为“区域史研究”理念的附和者,因为两者都反复强调从下层民众的角度重构日常生活的历史场景。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史”长期以来仅是“社会史”的偏军而已。“文化史”研究最初是以脱离传统“思想史”研究取向作为自身“造反”的出发点。他们认为,“思想史”仅刻意注目于那些著名人物的思想意识,却没有充分注意社会层面“文化”多元遗迹所表现出的活力,诸如服饰、绘画、生活用具,乃至嗅觉和身体感受。“思想史”和“政治史”一样,都过多把目光集中在上层,“文化史”力求克服思想史视野的狭隘和限制,把触角伸向人类活动更加有趣的各个方面。“文化史”强调走下层路线的观点,与“社会史”的革新动向是完全一致的。 从学科建制的角度观察,“社会史”研究旗帜鲜明地借鉴人类学方法,以“历史人类学”的理论为依托建立自己的解释框架,并通过参与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的形式为自己赢得了在体制内进行学科建设的合法性,由此开始大力获取体制内资源的支持,渐渐从边缘步入主流。具体来说,“社会史”研究通过引入人类学观察方法,把某个区域的宗族、庙宇或社会组织作为观察对象,其背后的深层动机并非是对西方理论和概念的简单搬用,而是企图回应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兴起的南方宗族复兴运动和庙宇祭祀风潮等独特的现实现象,并力求从区域历史演变中获得解释。 同时,“社会史”研究的崛起也有中国本土自身的传承谱系可以依托。比如社会人类学中的“士绅理论”始终是“社会史”研究所借助的最有力理论工具之一,“士绅理论”并非是西方人类学脉络中的“西式”产品,而是自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以吴文藻和费孝通为代表的人类学中国学派对之即有深刻的阐扬,因此“社会史”对此一传统的继承,在学科建制资源的分配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 但“文化史”研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文化史”在中国史学建制系统中的定位始终是模糊的。它既没有如“社会史”那样,从“区域经济史”向“区域社会史”转型过程中借助人类学理论和实践而成功地获得瞩目,也缺乏社会人类学“中国学派”隐隐遗留给“社会史”研究的历史正当性。因此,它想“造”旧体制的“反”,只能依靠在“社会史”这棵大树底下获得一些有限的庇荫而已。甚至常常还得以“社会文化史”这样的尴尬表述来获取自己的基本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