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周作人说”的怀疑 尽管“周作人说”甚嚣尘上,我们还是有足够的证据怀疑发刊词的写作者并非周作人,或者并非周作人独立完成。 首先,《歌谣》周刊发行的时候,发刊词未署作者之名。1925年7月,北大歌谣研究会印刷了《歌谣》周刊合订本,重拟了《“歌谣”的总目》,还是没有对此文署名,而重要性相对低得多的短文《歌谣周刊缘起》,却从未漏署作者之名。[19]由此可见,初印之时,并非出于工作疏忽而漏署作者之名,而是有意隐匿。以周作人在当时文化界的影响力,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需要匿名发表此文。 第二,《歌谣》周刊所有当事人,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从未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字中提及过此文的作者。也就是说,目前没有发现任何第一手的材料可以确认发刊词出自周作人之手。 第三,周作人一向对自己文章的著作权极为重视,生前曾有自编文集36种,凡数百万字,大凡周氏自认为稍有意义的文章,基本都已收录,许多文章还曾反复收录,但这篇在中国现代民俗学史上曾有重要影响的发刊词,却从未被收录。 第四,从发刊词的行文方式上看,有与周作人写作习惯很不一致的地方。周作人在1922年前后写作的文章,大凡涉及文艺问题的,基本都已收入了《自己的园地》、《谈龙集》、《谈虎集》等文集,他有一个明显的行文习惯,只要在文章中第一次提及外国人,一般会在中文译名的后面,括号注明英文原名,如“英国吉特生(Kidson)”、“意大利人威大利(Vitale)”,几无例外。但发刊词提及外国人名时,未作如此处理。 第五,周刊发刊词中有一段译文引述,原文为: 意大利的卫太尔曾说“根据在这些歌谣之上,根据在人民的真感情之上,一种新的‘民族的诗’也许能产生出来。” 这个“卫太尔”并不是周作人的译法,对卫太尔这些引文的翻译也与周作人的原译不一致。周作人1922年4月13日发表于《晨报副镌》的《歌谣》一文中是这样译的: 意大利人威大利(Vitale)在所编的《北京儿歌》序上指点出读者的三项益处,第三项是“在中国民歌中可以寻到一点真的诗”,后边又说,“这些东西虽然都是不懂文言的不学的人所作,却有一种诗的规律,与欧洲诸国类似,与意大利诗法几乎完全相合。根于这些歌谣和人民的真的感情,新的一种国民的诗或者可以发生出来。”[20] “卫太尔”与“威大利”,作为同一英文名称的汉译名,两者相去甚远。那么,卫太尔又是谁的译法呢?是胡适。胡适1922年9月20日所作的《北京的平民文学》中,有这样一段介绍: 前年常惠先生送我一部《北京歌唱》(Pekinese Rhymes),是1896年驻京意大利使馆华文参赞卫太尔男爵(Baron Guido Vitale)搜集的。共有一百七十首,每首先列原文,次附英文译本。卫太尔男爵是一个有心的人,他在三十年前就能认识这些歌谣之中有些“真诗”,他在序里指出十八首来做例,并且说,“根据在这些歌谣之上,根据在人民的真感情之上,一种新的‘民族的诗’也许能产生出来呢?”[21] 可见,《歌谣》周刊上这段文字并未采用周作人的译法,而是原文照录了胡适的译文。周作人自己手头是有Vitale的Pekinese Rhymes这本歌谣集子的,他把书名译作《北京儿歌》,而胡适却译作《北京歌唱》。周译不落胡后,后世如《到民间去》的作者洪长泰等人一般都是沿用周的译法。以周作人当时的名望和心气,他应该使用自己原来的译法,或者直接根据原文重译,全文照录胡适译文的可能性是值得怀疑的。 第六,至少到1985年为止,没有人敢肯定发刊词的作者是周作人。1985年出版的《周作人年谱》涉及《歌谣》周刊只有这样一句话,“十二月,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主办的《歌谣周刊》创刊。” [22]那么,是不是年谱的编者在阅读的时候遗漏了信息呢?我们只要看看该书编者的《后记》,就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小: 编写这部年谱,我们力求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引用周作人自己的经历、活动及其著述中的文字说明他的生活道路、政治历程、思想状况、文艺观点和创作情形,以期给读者提供出较为准确、翔实、可靠的资料。周作人的全部著译,已经搜集到的,均编入年谱。早期,他在学生时代的习作,虽然原文已佚,但也根据日记谱入…… 该书《编写说明》中也作了如此强调: 周作人生平事迹,及其著作、翻译、校订的古籍、校阅的译文,年谱中一律记载……著译有写作日期者,按写作日期入谱;写作日期不可考的,按发表日期入谱。 第七,据常惠所述,从歌谣研究会开会讨论是否发行一种周刊,到《歌谣》周刊正式出版,至多也就三个月的时间,[23]因此,我们可以查阅周作人这一时期的日记,在1922年12月的前后几个月中,没有与发刊词相关的记录。[2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