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兹在他的著作中极力强调文化体系中符号意义的共通性的存在,却没有对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给予更多的注意。存在是否即意味着把握的可能?如果可能,是谁的可能?从这个绝对(而非相对)的角度出发,研究者和土著其实面临着同一个问题,他们即便真的知道了共通的符号稳定意义,在真正的交流和应用过程中,能确保不出差错吗?但事实又似乎并非如此。格尔兹把其中的一个方面当作了必然的前提预设而没有特别加以说明,那就是:眨眼动作所代表的符号意义或许只有被动作的发出者准确理解,即便处于同一文化背景中与其朝夕相处的旁观者,可能仍无法确切地知道这几个孩子到底在玩什么游戏,或许,一个旁观的大人只是认为他们几个眼睛里都进了沙子,对外来的文化观察者而言,发生错误的危险几率显然要比前者大得多。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把对具体的游戏或类游戏情境的情境意义的理解和把握也纳入到我们前文所说的体系里,构筑成符号共通性意义的另一个层面,则格尔兹的说法就容易理解。毕竟,获得了关于相关符号的准确意义,并不等于对田野中的现象的理解和描述就会因此准确无误,游戏(或类游戏)情境为沟通和理解设置了另外一道障碍,只有突破了这个障碍,格尔兹所说的深描的实际效果才能显现出来。 不过,从格尔兹的另外一本著作《地方性知识》中透露出来的信息是,人类学家工作的对象是比较不可比较的文化,在承认地方性知识体系和解释话语的自主性的同时,努力寻求人对社会世界的共用符号解释媒介。(注4)用格尔兹自己的话说,就是文化模式应该致力于寻找人的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在表达上并不一致,但在特征上是鲜明的。(注5)格尔兹承认,纷乱万绪的诸多现象的杂陈之后有一个规律性的存在。这个规律性的存在,是人类学田野所要求索的真正核心,它是现象的制约,是行动的或明显或隐讳的指针,也是理解一个通体社会的关键所在。 格尔兹认为,文化形态并非静止的形态,而是一个流动的活的过程;并非一个孤立的形态,而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体系。“文化形态正是在行为之流(the flow of behavior)中得到表达的”(注6)。或者说,符号性的共意本身就是在交互的行动过程中形成的。这个交互的行动过程包含了两个可能的纬度,一个是纵向的历史纬度,一个是横向的空间纬度。通过对行为的精细化描述,他认为人类学家可以借此揭示某个看似单一和孤立行动的社会意义。精细化是格尔兹不厌其烦地强调的一条原则,文化阐释的首要前提是必须对文化本身有一个相对准确和完整的具体化认识,对一个文化现象的诸多细节有准确的、全面的把握和了解,然后才谈得上明了文化现象发生的背景性知识。精细化的描述非常重要,通过这种不厌其烦的对文化各个细节的描述,我们可以超越具体的现象本身,理解各符号的意义分类和作用环境,了解文化的作用机制。 深描说的两层意思到这里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个概念所要强调的一方面是对共通性符号意义的准确把握,另一方面是对田野现象诸细节的精细化描述。格尔兹在他的论述中并没有将这两个方面截然分开。在实际的操作层面上,能够将两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以共通的符号意义指导描述,以描述的细节反馈对田野的深入理解,或许更符合格尔兹在这个问题上的本意。 作为一名人类学家,格尔兹更注重从人的自然进化和文化互动的发展史来展开讨论。他认为,文化不是被附加在完善的或实际上完善的动物身上,而是那个动物本身的生产过程的构成要素,是核心构成要素。(注7)文化的意义作为我们所要理解的对象的一部分从来都不能脱离主体而单独存在,因此,也不能脱离主体的意义环境被单独理解,否则,我们也就无法把握文化意义的背景,无法准确地知道文化意义的纵深脉络。 通过对文化现象的体验式的观察和理解,观察者已经可以掌握具体情境中行动者行动的意义。澜清在他的一篇关于格尔兹的深描说的批评文章中指出,格尔兹的深描方法所指向的其实是把文化(culture)作为一个文本(text)来看待,深描就是要对该文化进行解释。(注8)这可能歪曲了格尔兹的本意,格氏可能更倾向于把文化复活为具体的形象的事件来看待,而不是把它当作一个僵死的文本进行学院式的抽象分析和剥离。这里所谓的复活的意思并非是说格尔兹有野心将自己设定为所研究情境中的有机分子,假设研究者可以同其他文化的内部分子一样平等地共享文化的意义。恰恰相反,他从来都不认为研究者可以通过移情的方式体验到被研究者的情感世界,事实上,他认为也没有这个必要,研究者所要体察的不是被研究者的情感世界,而是其所在文化和特定研究领域的意义世界,这是格尔兹所一直强调的重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