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云南省族别调查的分工是:文山专区,由中央民族学院林耀华主持,负责对僮(壮)族、布依族系统的识别,涉及族群有“沙”、“侬”、“土佬”等族群;滇中部大理地区,由朱嘉品、刘尧汉等负责,对“土家”、“蒙化”等彝语支族群开展调查,路南、昆明及弥勒等地由杨堃、纳训等调查“撒尼”、“撒民”等彝语支族群。滇南石屏“普拉”等族群,由詹开龙、王辅仁调查;墨江哈尼、卡都、豪尼、碧约等族群由常鸿恩、王晓义调查;西双版纳的“白朗”(布朗)族由傅懋绩、张凤歧等调查;滇西北的“勒墨”、“怒”、“俅”及“西番”等由方国瑜、周汝诚等调查;滇西的“阿昌”、“本人”由杨毓才、陈凤贤等调查。 经过族别调查,弄清情况,分门归类,云南有关部门以北纬24°为分界线,分南北不同区域,根据调查所得,将绝大多数族群归并彝族系统、僮族系统或哈尼族系统中;确认了“白朗”(布朗)、阿昌是单一民族;“怒”、“俅”(独龙)及“西番”(普米)是否是单一民族还需研究;明确“勒墨”是民家(白族)的支系、“本人”属于佤族,等等。通过调查,连同先前公认的民族,云南省确定了20个少数民族,仅剩“崩龙”(德昂)、“攸乐”(基诺)、“插满”等80余个族群、约3万余人尚未调查或暂不能确定族系。 1958年及1960年,云南省民委再组织部分学者、干部等对1954年族别调查中遗留的族群再作调查或追踪认识,分析特点,确认类别。经过这两次调查,专家们除肯定崩龙(德昂)、“西番”(普米)为单一民族外,还建议将“插满”、“普标”列为单一民族,等等。 (二)对族别调查的“典型”认识 为深入、全面地认识当时的族别调查工作,我们拟借傈僳族、怒族加以分析,其中傈僳族是公认的民族,但也有民族识别;怒族是经族别调查后而确认的民族。通过对他们的分析,认识当时的族别调查情况。 早在唐代,“傈僳”就载之史籍,之后历朝历代,傈僳记载不绝于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多数傈僳民众持续迁徙。到20世纪50年代,傈僳族以云南怒江为聚居区呈现扇形状分布,东北延伸武定,四川盐边及德昌等地,西南迁至德宏、临沧各地,远到缅甸及泰国。尽管各地傈僳民众存有差别,甚至有鲜明的差别,有“黑傈僳”、“白傈僳”、“花傈僳”、“山傈僳”等不同他称,也有傈僳、卢、力苏、力些、粟敕、力梭等多种自称,各地傈僳民众的语音、语法及语序也不一致,服装佩饰、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等不尽相同。不过,这些差别只是各傈僳民众在迁徙过程、或因生活需要、或因环境变化,或与群体交流等而产生的,是傈僳各支系的外在表现,是非本质的区别。相反,各地傈僳民众有更多的共同之处,尤其是强烈的自我认同感,这是该族群众的本质表现,因而傈僳族是统一的民族,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借鉴历史的称谓,故确认并沿用“傈僳”为宜。 尽管傈僳族的确认不成问题,云南省委也在傈僳族聚居的怒江地区建立傈僳自治区(州)。但在实际生活,也发生新的情况。如昌宁县米和乡新寨的“永白”人自称“傈僳扒”,他们与周围民众的服饰、语言及习俗等存在差异。1958年,在族别调查中,专家们比较“永白”人与怒江泸水傈僳人的词汇,相同处达64.2%,基本能通话;再从风俗、节日等方面认识,也与怒江傈僳族大致相近;考察其传说,据说他们是兰坪迁徙而来的。至于“永白”人与傈僳族间存在的差异,只是迁徙过程因多种因素而产生的,并不影响其族体的归属,故“永白”人并入傈僳族中。 如果说傈僳的族属是明确的,毋庸识别,“永白”人只是族别调查中遇到的问题,比对分析后,回归“母体”。然而,怒族是经族别调查而确认的,当中还若干特殊的故事。 检之史籍,怒人的记载始于明代钱古训《百夷传》“怒人颇类阿昌。蒲人、阿昌、哈喇、哈杜、怒人皆居山巅,种苦荞为食,余则居平地或水边,言语皆不通”。到了清代民国,相关记载则更多。 明代以来,受到傈僳人迁徙的压迫,部分怒人从维西迁到怒江地区;接着,大量傈僳人进入怒江,该地生活的怒人被挤压到怒江峡谷的南北两地:北部聚居贡山丙中洛、迪马洛等地,自称“怒”;南部聚居碧江(今福贡县)匹河、老母登、知子罗等地,自称“怒苏”;或散居福贡鹿马登等地,自称“阿怒”。虽然,三地怒人的自称都带有“怒”,但语言不通、习俗有异,服饰及宗教信仰也不同。如贡山丙中洛等地的怒人与毗邻独龙人的语言相同,习俗相同,彼此通婚,视为一体,认同感强。福贡及碧江的怒人与独龙人完全不能通话,仅语法基本相同。 1954年,族别调查组来到怒江,在调查分析后,他们认为:“‘怒’、‘俅’两族,特别是在贡山住居区连接成为一个共同地域,经济生活大体一致,虽然发展有些不平衡,但两族间的经济关系很密切,并且两族相互表示同是一家,解放后有许多‘俅’族迁回‘怒’族区域,所以‘怒’、‘俅’应该是同一民族。” 然而,在清代民国文献中,有众多关于怒人与独龙(毒龙、都龙)人的记载,历史已确认他们是两个民族。如果将他们合为一个民族,且不言群众能否认可或接受,仅就文献而言,将如何解释已被历史确认的民族呢? 经过反复研究,考虑历史因素,依据民族群众的意愿,有关部门以怒江与独龙江为界,居住怒江峡谷的三地怒人归并怒族,聚居独龙江流域的独龙人称为独龙族。当独龙族经族别调查,确认单一民族后,接着,根据宪法规定,要建立本民族的自治区,享受自治权利。1956年9月,云南省人委(政府)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怒江区政府请求建立贡山怒族独龙族自治县的议案,要求迅速成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