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山川祭祀礼仪的制度建设和实践还有效地参与建立和维护了一种权力秩序,即以皇帝为核心、皇亲国戚为附属、以层级分明的官僚机构为主体的中央集权。这一方面体现在明代国家山川祭祀体系本身就是对这套权力秩序的模拟。明代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的中央集权制,皇帝处于权力秩序的核心,是万民之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地方必须听命于中央。明代的山川祭祀秩序与这一权力秩序相匹配,有皇帝亲祀、遣官致祭、王国祭祀和府、州、县等不同级别地方行政区划的祭祀。这种匹配既是现实权力秩序的象征性表现,同时又确认和维护了现实中的权力秩序。另一方面,山川祭祀和其他国家祭祀一样,都一直遵循等级原则,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等级化的权力秩序本身。祭祀的对象、陈设、程序等都因祭祀主体在权力秩序中的位次不同而被特意区别开来,比如在祭祀对象方面,只有高居在现实权力秩序最顶端的皇帝或者受命于他、被他派遣的人员才有资格祭祀岳镇海渎这样最高级别的山川河流,才有资格将天下山川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祭祀,而王国、府州县只有资格祭祀自己所辖区域内的山川和岳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具有多大的山川祭祀权就具有多大的行政管理权。诚如《礼记·祭统》所言,通过山川祭祀可以见君臣之义,见贵贱之等,见亲疏之杀,见爵赏之施,见政事之均,见上下之际[1]179,等等。 颇值得注意的是,明王朝也用山川祭祀来象征性地确认并维护它和周边国家之间的权力秩序。这不仅体现在制度层面将这些国家的山水著入祀典,要求“设位以祭”,或者“附祭各省”,而且表现在实践层面上。洪武三年,明太祖“遣使往安南、高丽、占城,祀其国山川”。他自己则先期斋戒,并亲自撰写祝文,同时要求各国将其境内山川绘制成图并摹录其碑碣、图籍交付使者,所到诸国都要勒石将祭祀之事记录下来。明太祖遣使致祭就是确认并维护了明朝与周边国家的权力秩序。这是明太祖的一项重要发明,表明了他天下一统的意识和统驭四方的雄心。到了明成祖时,他延续了祖父祭祀外夷山川的做法,多次封祀外夷山川。 结语 明代国家山川祭祀是中国国家山川祭祀传统的重要环节。它承续了传统,却又并非一成不变的因袭,而是传统与新变的结合。明代在继承前代祭祀岳镇海渎的同时,又对神号进行了“革正”,从而在制度层面上一改数百年来山川神的人格化趋势,重新确认了山川的自然神神格。相比于前代,明代的国家山川祭祀制度更加系统,祭祀对象的类别更为复杂,层次更为分明,与现实统治的对应关系也更为密切,尤其将外夷山川纳入国家山川祭祀体系,体现了明朝最高统治者华夷一统的天下观,使其成为处理明朝与周边国家关系的重要手段,带有十分鲜明的时代特色。而在现实中,对山川(包括外夷山川)的皇帝亲祀、遣使代祀以及封王、各级地方官员的祭祀实践活动,不仅象征性地使天下四方归为一统,而且也在这方面发挥了实际的作用。 注释: ①目前关于明代国家祭祀的研究已出现不少有分量的成果,如赵克生:《明朝嘉靖时期国家祭礼改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胡凡:《儒教与明初宫廷祭祀礼制》,《齐鲁学刊》1999年第6期;赵轶峰:《明朝国家祭祀体系的寓意》,《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明初城隍祭祀——滨岛敦俊洪武“三年改制”论商榷》,《求是学刊》2006年第1期;张传勇,于秀萍:《明初城隍祭祀三题——与赵轶峰先生商榷》,《历史教学》2007年第8期;李媛:《明代国家祭祀体系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等。这些成果中有一部分涉及了明代国家山川祭祀,但研究尚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②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将北平布政使司改为北直隶,又增设云南和贵州两个布政使司。除南北两直隶外,共有13个布政使司。 ③参见俞汝楫编:《礼部志稿》卷84。 ④据张孝友《由沂山洪武御碑话“岳镇海渎”祭祀》载,沂山东镇庙碑林中存有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大明诏旨》碑。此碑位于大殿古祭台东约4米御碑亭内,通高6.8米,宽2.2米,厚0.34米,其刻立规格等级之高,碑体体量之大,均为东镇碑林三百六十通碑碣之首。碑额题“大明诏旨”四字,篆书,字高0.305米,宽0.22米,阳刻。碑身正文为正楷大字,阴刻,碑文竖排19行,539字,每字高0.075厘米,宽0.062米。参见http://wf.people.com.cn/GB/70093/13025143.html。 ⑤参见《北京先农坛史料选编》编纂组编:《北京先农坛史料选编》“祭山川、天神、地祇、太岁记载”,学苑出版社2007版,第124-126页。 参考文献: [1]礼记[M]//十三经(全一册).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 [2]张勃.从国家祭祀场所到公共活动空间——关于活化北京七个祭坛公园的思考与建议[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 [3]徐一夔等.明集礼[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4]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1. [5]俞汝楫.礼部志稿[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6]徐溥.明会典[M]//景印钦定四库全书:第617册.台北:商务印书馆,2008. [7]雷闻.郊庙之外:隋唐国家祭祀与宗教[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 [8]宋濂,王祎.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1. [9]赵其昌.明实录北京史料(一)[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 [10]韩婴.韩诗外传[M]//景印钦定四库全书:第89册.台北:商务印书馆,2008. [1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2. [12]明太祖实录[M].台湾“中研院”语言研究所校勘本.上海:上海书店,1962. [13]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4]艾森斯塔德.帝国的政治体系[M].阎步克,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本文刊于《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