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我个人的经验让我强烈怀疑文化概念的政治性用途。对与我同代的美国人来说,情况则正好相反:文化概念是解放性的,它代表了美好的政治思想,它可以被用来消灭种族歧视等等。文化概念在不同的背景中有不同的用途,我想你不可以从一个被政治活跃分子所使用的词汇来评判一种思想观念。但是,人类学者应该对他们的概念被赋予了怎样的政治用途保持一种应有的警觉,以便能够理解那些不仅仅限于人类学领域的政治性话题以及在文化讨论中的感情色彩。毕竟,实际上,现在人人都在谈文化。今天,不管人类学者来到哪里,一些文化理论的翻版都会反馈到他们身上。如果了解一些这一话语的历史,对他们只会有所帮助。但是,在勾画出一个理论的历史,确定了它的民族志的背景之后,我们还会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找到一个或几个比较精致的文化概念来应用它们,会出现怎样的结果呢?这些是我在《“文化”:人类学者的解释》一书中主要讨论的问题。在追溯了文化概念的思想发展史之后,我集中讨论了20世纪中期在美国形成的文化概念,即把文化看作是用来表达价值、规则和思想观念的象征体系。现代美国人类学的主流话语认为,实际上,文化(在思想、价值、规则、象征形式、特殊的语言等意义上)已经成为我们的行为控制系统。它决定了人的认知和选择,甚至决定了人格和人的感觉、感情。我试图去解析一下,当睿智的学者借助于这样的概念去分析社会过程时,会出现怎样的情形。阅读这些建构在文化概念基础上的著作,我们必须着眼于细节,因为人类学的判断毕竟基于细节之上。人类学者用文化概念分析社会过程获得了怎样的结果呢? 在阅读了当代美国人类学最好的著作之后,我得出的结论是:有两个问题,人类学者并不能总是意识到它们的存在。而且,即使认识到问题的存在,他们也仍然手足无措。其中的一个问题是,这一被理想化了的社会生活的一个层面,一个被孤立出来、被称之为“文化”的东西,越来越难以被放回到社会史和政治史的进程之中。一不留意,你就会说,文化是正在发生的一切——任何思想、规则、价值和象征性的交流都是文化的产物。甚至权力实际上也是观念问题。经济也是如此。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很显然,这样一来,一系列其他因素被拒之门外——而且往往是那些可以解释为什么思想、价值和规则获得了其特殊形式的因素。某些作者思考得细密些,那些优秀的著作也意识到了这一困难并试图去处理它们。但是,在我看来,一旦你决定将文化与社会结构对立,或者将文化与行动对立,尔后把文化当做推动力,那么你就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个危险在于,这种必然形成的文化决定主义一直在不断地宣称,从不同的文化角度出发,我们会看到完全不同的世界。在实际的效果上,这一观点导致人们相信,人类存在不同的类型群体,他们注定要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去思考、去感觉、去行动。来自甲文化的人与来自乙文化的人在彼此理解上会有很大的困难。人们因此误以为世界真的如亨廷顿所说的那样被文化分割成不同的阵营,而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产生巨大的冲突。所有这些,我认为,都源于对文化差异含义完全错误的认识。这当然不会有助于人们去理解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比如伦敦,那些来自所谓不同文化的人群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也过分夸大了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群之间的区别和距离。甚至在最边远的地区,通过贸易和移民,或者简单地通过电影、电视、音乐、体育和时装,人们似乎一直在进行这种跨文化的交换,或者至少对他人正在从事的事情有所知晓。当然,移民和商人以一种非常实用的方式感知其他文化。明显的证据是,这些人会特别快地学会在其他文化背景中如何去行动,去谋生,去和警察打交道,在新的家乡组织教堂,诸如此类。有时候,我脑海中的民族志学者也是一种移民。为什么他们不能如其他敏锐而饥饿的移民一样,成功地发现让事情运转的真正规则呢? 文化也可以像种族一样被当成一个范畴。 这两个术语的确变得很容易彼此互换使用。迈克尔·莫法特(Michael Moffatt)写了一部很好的关于新泽西若歌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大学生宿舍的民族志(Michael Moffatt,1989)。20世纪70年代,在大学校园里,白人和黑人大学生混杂居住。他们之间出现各种不同的紧张状态,但是他们不允许用“种族”这个词来谈论生活中的这些情形,只有一两个大学生小声地对民族志学者说出了“种族”这个词。但是,他们以与谈论“种族”一模一样的方式来谈论“文化”上的区别:我们不能和他们混在一起,因为他们的文化完全不同;他们吃一些我们不喜欢的、有臭味的食品,这是他们的文化使然;听着出自他们的文化的音乐,我们没法翩翩起舞……这些看法和他们的父母会说出来的看法一模一样,只是他们的父母用的是“种族”这个词汇。在美国,在南非的大众话语中,“种族”和“文化”变得可以互换。我相信,在大多数欧洲国家情况也大致如此。 你是否可以设想,抛开文化这一概念,人类学者如何从事他们的工作吗? 老一代的大多数英国人类学学派的学者都不用“文化”这个概念,或者将其边缘化。埃德蒙·里奇(Edmund Leach)在一段文章中提到,文化是我们用来象征性地表达社会关系的方式。在一个社会中,人们结婚的时候穿白色、参加葬礼的时候穿黑色的衣服。在另外一个社会中,婚礼穿黑色,葬礼穿白色。里奇说,他觉得这无所谓而且理所当然。重要的问题是:是什么缔结了婚姻?(E.R.Leach,1954:16-17)是权利和责任,是经济和社会纽带,这些因素才真正地决定了人们的生活。这些才是我们应该在不同社会之间进行比较的内容。今天看来,这个观点相当极端。但是不管怎么说,曾经有过一个重要的英国社会人类学学派,他们不用“文化”这个概念。 在你的书里,你讨论了各不相同的关于文化与文明的思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