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爱东】 尽管论争没有结果,但两位提出的问题,却促使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从事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的意义何在。 其实一直以来我也在思考这样一些问题:所谓的人文科学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谁在阅读我们的研究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除了一本圈内人偶尔翻阅的"著作",还能是什么?我们今天的最根本的人文理念比起诸子百家与古希腊哲学又进步了多少?我自己所能想到的,以及别人所给予的答案,都让我悲观,非常悲观。 退一步,具体到民间文学。 先说史诗研究。现实中的史诗传承有许多诸如神授、神通、神灵附身、神圣仪式等种种神秘现象,不同传承者演述着绚丽多姿的无数异文。支持史诗延绵不绝的活力源泉,正是这些神秘的力量及其异文的丰富性。我们要研究史诗,我们要揭秘这些神秘的力量,我们要整理出版权威的史诗传本。如果我们不成功,我们在浪费社会资源;如果我们成功了,我们就严重地破坏了史诗传承的这种最富有意义的演述生态。那么,我们研究史诗的意义究竟何在?如果只是为了向世界证明我们确实有一些可与《罗摩衍那》媲美的活态史诗,那只需少量搜集整理的工作就足够了,用不着投入这么多的人力物力。那么,我们研究史诗的目的究竟何在? 再说故事研究。过去我们一直相信故事的文本是无限丰富多样的,我们对于"听故事"常常抱有浓厚的兴趣,但是,阿尔奈非要把故事类型给编辑整理出来,这还不够,汤普森还想一网打尽全世界的所有故事母题,普罗普则告诉我们,故事的结构法则也是极其有限的。于是我们知道了,类型是有限的,母题是有限的,结构法则也是有限的。如此一来,故事还有什么听头?自从学会了类型分析与结构分析,我现在连黄色笑话都听不出味道了,别人讲完前一半,我基本已经猜出了后一半,于是,我再也笑不起来。起码在我的生活中,故事死了。 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所谓的“研究”,对于民间文学现实传承的生态环境来说,是有害无益的。几千年不研究它,它活得好好的;我们一研究它,它反而要濒危了。这是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却谁也不愿意戳破的事实。 但这是不是说,民间文化、神秘现象之类就应该任其自生自灭,我们就不必去研究了呢?当然不是。探索万事万物的奥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所有的人文现象,只要呈现了问题,就一定会有人要探究其内在的结构与渊源。这个工作,我们不做,别人也会做,这不是所谓的"学术伦理"所能阻止得了的。 当我们着手研究的时候,下一个问题又出现了。人文现象存在"本质"吗?世界存在"真理"吗?如果今人与古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主体间的平等对话已经成为不可能,我们的文化研究还有意义吗?事物的奥秘还有可能被揭开吗? 前不久我们单位组织去西安考察,途中我们问导游:大雁塔为什么以"大雁"命名?于是导游给出了一个有趣的民间文学的答案。大家"哦"的一声,都满意了。可是这时,一位同事很博学地指出了导游的历史知识上的错误,并给出了更为"正确"的答案。大家又"哦"的一声,更加满意了。但是,我们还可以再问,这位同事给出的答案就是"真理"吗?我们并没有一个所谓“客观”的标准。我们继续思考这个问题:哪个答案是"正确答案"对于游客来说很重要吗?好像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需要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来满足我们。如果没有同事的掺和,导游的答案已经让我们很满意了。但我们为什么最终相信了同事而没有相信导游呢?是因为我们更认同同事的"学者"身份,以及后一答案的合理化程度。假设有一批唐代的当事人能活转过来,他们也许还会给出一批很不相同的答案。 人文科学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工作:不断地制造着各种各样的可以满足大众好奇心的"理性叙事"。 所谓学者学问水平的高低,是依靠学者所做出的理性叙事之"可信度"的强弱来判断的;而研究能力的高下,是依靠这种理性叙事的"创造性"和"解释力"来判断的。 那么,我们又依据什么来判断一种叙事是否可信或者是否具有解释力呢? 依据我们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也即"共识"与"逻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