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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光]歌唱与纠纷的解决(2)

http://www.newdu.com 2017-11-07 中国民俗学网 徐晓光 参加讨论

    (三)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出版的《融水苗族埋岩古规》,收入多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埋岩理词。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苗族埋岩理词是黔桂湘边区苗族以栽岩的形式立法的重要资料。据该资料称融水苗族是从贵州省境内的榕江县迁徙过去的一支。但现今在邻近广西的贵州苗族地区尚未发现如此完整的埋岩理词。该资料是苗族埋岩活动最具特色的部分,每一次埋岩活动必须使用或重新编制。埋岩理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通用埋岩词,即每一次埋岩活动都必须使用的通常理词。例如,苗族头人在每次埋岩活动中都首先讲苗族埋岩的由来,埋岩在苗族历史上所起的作用等。二是埋岩专用理词,即根据每次埋岩活动所解决的不同社会问题而编制的各种理词。这类理词只可供这次埋岩活动所用。通用理词和专用理词都是苗族设立规范的“立法理词”。而每一次埋岩的内容都作为以后处理同类案件的“先例”。该书的后半部分收人苗族“埋岩歌”,以埋岩为中心内容,是苗族民间广泛传唱的叙事民歌,它比埋岩理词更形象、具体、生动,深受群众的喜爱,在苗族中有很深的影响。它的主要作用是对各次埋岩活动内容进行立法宣传和习惯法普及,促进人们树立法的观念,加深对埋岩法规的理解,增强遵守埋岩法规的自觉性。
    (四)黄平县民族事务委员会1988年内部编印的《苗族古歌古词》(下集)“理词”。主要反映刑事、民事案件的调解和处理过程,属于诉讼和裁定方面的内容较多,其中“婚姻调解理词”、“婚姻纠纷理词”等是调解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理词”,常见的民事纠纷有:土地、财产、婚姻等。《苗族古歌古词》(下集)“理词”部分的《汤粑理词》、《油汤理词》、《烧汤理词》反映苗族的刑事诉讼程序,其中有审判费用和审判场所,也有原告的起诉词和被告的辩护词,还有类似于现代诉讼法辩护制度中的证据、期限等规定。本文仅以《苗族古歌古词》为主要材料结合其它相关资料,试图说明苗族传统纠纷解决与裁定的外在形式。
    (五)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由石宗仁翻译整理的《中国苗族古歌》,第七部“婚配”、第八部“纠纷”(一、婚姻纠葛;二、财产纠纷),除具有文学价值外,从内容分类上应属于“理词”性质,“婚姻纠葛”中所反映的内容与黄平县“婚姻调解理词”有很多相似之处。
    
    (一)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
    黄平理词中的《婚姻纠纷理词》是解决财产纠纷和婚姻纠纷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是在理词这种口承法律中最有民族特色的部分,这种诉讼制度既规定有仲裁参加人员和仲裁地点,也规定了类似于现代的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举证和诉讼费用等。因理师裁决的民事纠纷,在阶级社会里,由于经济、道德和思想等多方面的原因,苗族内部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如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对于此类“细故”,他们多通过自行和解、寨老与理师的调解来解决。这是基于苗族淳朴的和谐无争观念和共同生存的意识,一般都能“让不会做人的学会做人,教不明事理的人明白事理”,所以,民事纠纷的裁定是在比较温和的气氛下进行,这对维持村寨安定团结,维护民族伦理道德起着积极的作用。
    《婚姻纠纷理词》中,有一则因已出嫁的女儿在婆家受到虐待而引起的纠纷,在理师面前,首先是女方的父母代理女儿诉说:
    “你家白天把菜扔在锅,夜里舀饭倒在盆,上坡像虎哮,下坡像龙吟,打簸震及手,打女痛到娘,不拿我的姑娘当新媳,不把我的闺女当媳妇。我的丫头,我的闺女,喊少不去,叫才不去!”
    从这段理词中可以看出,女子在男家受虐待才不肯回婆家。
    男方父母代理其子答辩说:
    “(你说)拿你的姑娘,将你的闺女,不当新媳看,不当媳妇待,天天也在打,夜夜也在骂。还有左邻右舍,还有街坊邻里,等人们来说,由人们来讲,我俩说不算,我俩讲不成,你们村大有大道理,你们村小有小道理。”
    男方父母认为是否打骂儿媳,应该由左邻右舍的人作证。理师听后则尽力调解,唱道:“我们也不按老人言,我们也不按小孩说,我们劝你们两头,我们劝你们两家,为你们开铜鼓,为你们关语闸,开亲要开到底,联姻要联到头!”
    从上述的起诉、辩论和调解词中可以看出,苗族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重视证据,即左邻右舍,街坊邻里的证言,不轻信当事人口供。另外,原告和被告都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最后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理师终于下了裁定,唱道:
    “我们劝你们不依,我们跟你们破筒,我们跟你们断箭;得多就退多,得少就退少(指结婚送的礼物);男方的就各退婚,女方的就各退亲,男的有亲就各娶,女的有婚就各嫁,我们订钉在火塘,我们打桩在屋脚”。[2]
    从此,双方离异,各自娶嫁,判决生效。
    黔东南施秉县苗族如夫妻感情不合,一方提出要离婚,双方就要请出自己村寨或家族的理老进行评判。该地的一则《苗族婚姻理词》记述了这样一个案例:夫妻双方结婚后感情不和,丈夫首先提出离婚,女方告到本村的寨老处,于是理老找男方理老讲理,首先唱道:“我和你家开亲,我和你家结戚,烧火只烧一个火坑,开亲只开一处;客也喜欢,主也乐意,才用牛来祭祖,才嫁女到你家。到了三周岁,公公做雷公打谷仓,婆婆做暴风吹晒架,米不给我舂,水不给我挑,论情是你错,论理是你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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