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小戏尽管在产生时代方面无法笼统断定,但是它们的发展和形成,却彼此有着很多共同之处,特别是小戏形成的主要途径往往是一致的,形成过程也是带有规律性的。民间小戏的形成具体表现在它们与民间歌谣、民间舞蹈的血缘关系上;换句话说,民间小戏的绝大部分剧种是在各地方的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因此,我们不得不从民间歌、舞谈起。歌谣是密切伴随着人民生活流传了几千年的口头文艺演唱形式。其中,群众多年来创造叙述故事的歌谣,创造了对唱、齐唱等表演形式,在农村生活中,这些歌唱往往在一定场合伴之以民间丝竹乐器或打击乐器(主要是锣鼓)。这些演唱活动的发展,便逐渐在农村中出现了农忙时期的“秧歌”,农闲时期或逢年过节时开展的各种形式的“社火”活动。尤其是后一种活动,已经不单纯是唱了,而是以化装歌舞为主的表演。这时的表演正是化装演唱小故事的小戏雏型。民众在自己坚实的地方生活土壤上,创作各具特点的、丰富多采的故事扮演形式;例如,各地的“扮故事”(有“地故事”、“马故事”,“地故事”又有的称做“地蹦子”),小车,竹马,跑驴,跑旱船(江南的“采莲船”),高跷(又称“高脚”),花鼓,花灯,龙灯等等。就在这些比较简单的故事扮演中,已经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具有戏剧角色特点的人物,如乘船、坐小车的姑娘,骑驴的媳妇,捕鱼、撑船、推车的老翁,拉车、赶脚、背纤的青年等都是颇有戏剧性的人物。这时的民间歌舞表演,从歌唱到舞蹈动作,从化装到人物表情,给小戏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出现了没有固定故事人物的固定角色,如“小旦”和“小生”,或“小旦”和“小丑”这两个角色首先出现在具有舞台性的演出活动中,形成了情节比较单纯的“俩小戏”。我国东北地区广泛演唱的“二人转”,内蒙古中部、晋西北等地流传的“二人台”,至今还是典型的“俩小戏”。这个阶段的表演仍然保持着浓厚的舞蹈特点,唱词唱腔也仍然保持着民歌的特点。这时的角色往往是相互交替着演唱一个完整的故事,甚至有的是用上下句连缀接唱到底的形式演出,还没有发展成扮演故事里的特定人物。这时,在唱中又出现了独白、夹白或对白,出现了哭、笑、逗、闹等多种演技。同时,在演员手中也出现了简单的小道具,如:手帕、扇子、马鞭、彩绸等。随着“俩小戏”的进一步发展,就使得许多舞蹈动作(包括手势、步伐、身段以及简单的武术动作)和面部表情(包括哭、笑、怒、惊、怕、愁、想等情绪和眼神)更具有表演戏剧情节,表现人物活动、心理、性格的特点。演唱的曲调也逐渐形成了具有民歌风的特殊的地方小戏唱腔。这些唱腔也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格调或形式,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曲牌和板式,增强了表现力。最为突出的发展便是角色开始固定在剧中人物身上,一个角色在演出一个完整的戏中始终可以表演一个完整的人物性格,并且由于戏剧所表现的故事情节的需要,增加了角色,出现了多角色的小戏。这个阶段是民间小戏的重要变革阶段,也只有发展到固定角色、表演人物之间有了种种戏剧性纠葛时,民间小戏才算基本上形成了。 除去上面所述的民间小戏的主要形成途径外,还有一条形成途径,那就是在民间说唱基础上形成的小戏。这种小戏有的最初与说唱鼓书等形式极为相似,有的把它叫做“坐腔戏”;它是以说唱故事为主要特点的,最初它很少化装表演,后来与表演动作结合才慢慢形成戏剧演出形式。山东的“吕剧”(本来又称“扬琴戏”)、“四合音”(又叫做“化装扬琴”)、“坠子戏”等都是。有的戏曲研究人员认为这一条途径是主要的,甚至在这类小戏的唱词中都可以查找出说唱文学的种种痕迹。但是,就民间小戏的综合艺术特点说来,从内容到形式,从口头流传的剧本到多彩多姿的演技,都可以明显地看出它们从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主要脉络。 另外,还有的小戏与农村和小乡镇的各种巫觋歌舞有较密切的关系。如安徽省贵池一带的“傩戏”,贵州省贵阳、安顺等地的“地戏”,江西省流传的“文傩”等都是。 形成了的民间小戏,原来是不脱离生产的劳动群众在农闲或年节时排练演出的。在发展过程中,有的便逐渐建立了半职业性质的戏班,像河北省的“老调丝弦”班,就是在春播以后组织到外地演出,获得一些收入,到麦熟农忙时再返回本乡下地割麦,参加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戏班。在这同时,由于广大农民和手工艺者受到种种压迫和剥削不得不走入转业途径时,或者当广大农民遭受种种严重自然灾害,无法在农村继续生活时,他们当中的那些擅长演唱小戏的人便自发地结合成民间的小型职业剧团,长年流动演出,成为全职业化。小戏演员从扮演故事的民间歌舞开始一直是男的,戏里的“小旦”和特定的女主人公也都是由男演员“反串”的。只是在近代,特别是全国解放以来,才有了女演员。 从坚实的劳动生活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民间小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解放以来发掘出来的民间小戏剧种看,全国大约有250多种(汉族人民以外其他兄弟民族小戏剧也在内)。其中相近的或同出一源的剧种也很多,各种“花鼓戏”就不下30种,“花灯戏”约有15、6种,“采茶戏”约有10多种,各种小型的“梆子腔”(不包括“山西梆子”、“陕西梆子”、“河南梆子”、“河北梆子”等大型地方剧种在内)也约有14、5种,各地传唱的“秧歌戏”也有7、8种之多。民间小戏与地方大戏(如评剧、河北梆子、豫剧、越剧、粤剧、晋剧、川剧、沪剧,秦腔等)、与全国性大戏(如京剧)不同,它在传播中很少跨越外省或遍及多省。常常在一个省内就拥有很多剧种,湖南、湖北、河南、山东及江西等省份都分别拥有近30种小戏;安徽、浙江、福建、山西、陕西、河北等地也分别拥有约20种小戏。其中有的小戏即使跨省流传,往往也是以临界地带为主要活动区,流传的范围总是有限的。东北三省广泛传唱的小戏“二人转”,则是传布范围较大的跨省剧种之一。在我国,不仅汉族聚居地区有小戏,就是其他兄弟民族聚居区,也有他们自己的小戏流传,如广西的“僮戏”、“苗戏”,西藏的“藏剧”,贵州的“布依戏”、“侗戏”,云南的“傣戏”等就是为少数民族民众所喜闻乐见的几种小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