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08年,对我国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在这不平凡的背景下继续向前推进,并且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非遗”保护日益融入民众生活 2007年的大年三十,是国家调整法定节假日,把除夕也纳入春节假期的第一个大年三十,因此可以说,“非遗”保护拉开了2008的序幕。这一年,国家还把清明、端午、中秋三大传统节日纳入到国家法定假日当中。传统节日承载着众多文化内容,很多也已成为国家级的“非遗”项目。传统节日放假是将“非遗”融入民众生活的重要举措。 文化部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挖掘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并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许多原本与传统节日密切相关的庙会、民间舞蹈表演、民间美术创作、传统体育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也被重新“激活”。 文化遗产保护在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中被屡次提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08年“两会”召开期间,“非遗”的保护传承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热点,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国家对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前所未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当前文化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成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抓手。 2008年年底,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中国也受到冲击,国家出台措施,投资约4万亿元来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文化产业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得许多新的文化消费对象浮出水面,从而创造了新的消费热点。当然,产业化的开发并不是所有“非遗”项目都适宜,即使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饮食、民间美术等门类,在产业开发的同时怎样保护其特点、品质,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名录体系逐步完善 普查工作意在摸清家底,是“非遗”保护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各地普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北京、云南、浙江等省(区、市)已率先完成普查工作任务。部分省区如浙江、山西等,在普查当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取得了丰硕的普查成果。 名录体系是建立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的。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目前,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028项,涉及保护单位2110个。 各地也在积极推进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立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省级名录共有4155项,一些市、县也建立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非遗”保护国家、省(市、自治区)、市、区(县)四级名录体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名录体系的建立,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于11月4日至8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第三次常会。会议期间,“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正式宣告设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前公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纳入到了新的名录体系中。我国已经向联合国申报了书法、宣纸制作工艺等35个项目,评选结果将在今年第4季度揭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