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的基础性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要建立在深入调查和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普查工作能否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直接关系到保护工作的成败。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形成准确翔实的调查材料(保护调查表、音像、图表等),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和数据库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这不仅需要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更需要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方法。为此,国家文化部为统一和规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对普查对象进行规范化记录与收集,并使普查中所获资料(文字、图片、音像等)和实物得到标准化和序列化的登记、存档、保管,对普查对作出了合理的分类,并赋予分类代码。 一、原则与方法 在国家统计及标准化管理研究机构、文化部相关部门以一及专家学者的指导下,参考了目前我国广泛使用的一些国家标准的分类代码编制原则,借鉴了人口、经济、文物等全国性普查的经验和国家社会科学、中国图书分类等有关分类原则,比照国际上通行的编码方法,在充分考虑到计算机检索和数字化管理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及代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及代码采用了层次分类法和数字编码形式。 二、分类代码结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分为两层,其中第一层按学科领域分成16个一级类,第二层是在一级类以下细分的二级类:每个一级类以下的二级类中都设有一个“其他”类作为收容类。分类代码结构采用三位数字代码,其中前两位表示一级类,第三位用作二级类的细分,第三位为数字字符9时,表示收容类。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代码表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代码的编制规则 (一)编制原则 为了普查、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对象进行唯一性标识,因而必须按照同意的标识码编制规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每一个普查对象赋予独一无二的标识码。 参照国际上的惯例,结合我国实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具体对象进行编码标识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采用全数字标识代码,以保证代码的唯一性、统计性和易于操作性;码位固定为14位,便于信息的汇总、处理与交换;赋码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本身作标识,而不对其载体形式或属性作标识;尽可能让代码具有科学性、简洁性和稳定性,以使其既易于识别辨认,又便于维护管理,还能够为将来可能增加的编码对象留有余地。 (二)编码结构 按照上述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码的编码结构为;本体代码+校验码。本体代码和校验码依次连接,不留空格,其中,本体代码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工分三段: 第一段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引用国家标准GB/T2260,以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从地域范围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对象加以限定; 第二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代码,进一步限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对象的类别范围,以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采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分类代码表”中给出的分类代码; 第三段表示在同一地域范围内,类别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对象的登记流水号,固定为4位数,按顺序从0001开始编码。 校验码为1位阿拉伯数字。根据国家GB/T7710-1999的有关规定产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在登记汇总和搜索查询时,会面临两次录入的情况,为检验本体代码的正确性,避免出错,故特设立校验码。其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按照由右至左的顺序,确定代码中包括校验码在内的各位代码的代码位置序号(校验码的代码位置序号为1,其他由右至左依次为2、3……14); 第二步:从代码位置序号为2的位置开始,求所有偶数位代码的和; 第三步:将第二步的和乘以3; 第四步:从代码位置序号为3的位置开始,求除了代码位置序号为1的其他所有奇数位代码的和; 第五步:将第三步与第四步的结果相加; 第六步:如果第五步所得的和的个位数为零,则校验码为0;如果第五步所得的和个位数不为零,则用“10”减去第五步所得的和的个位数,所得的差为校验码。 (三)范例 普查对象——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杨家埠木版年画作品第101号,其本体代码为3707030310101。 以计算本体代码为3707030310101的校验码为例,下表中给出了该例中的校验码与本体代码、代码位置序号、偶数位和奇数位的关系。 校验码计算示例
该例中的校验码计算步骤如下: 1、 1+1+1+0+0+0+3=6; 2、 6×3=18; 3、 0+0+3+3+7+7=20; 4、 18+20=38;(若个位数为0,即为校验码,无须下步验算) 5、 10-8=2。 因此,该例中的校验码为2,即表中的X的值为2。 综上所示,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作品第101号的完整代码为:3707030310101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