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09年,吕梁市文物技术中心对梁家庄村南的几处墓葬进行了发掘,清理东周时期墓葬40座。岚县梁家庄处于吕梁山区北端,属于这一时期的墓葬发掘较少。这批材料的发现,对于研究晋国的疆域以及晋文化的分布范围,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梁家庄 墓葬 东周 岚县位于山西省西北部的吕梁山区,吕梁地区的北端,梁家庄则位于岚县东南(图一)。为配合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建设,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委托吕梁市文物技术中心对线路范围内梁家庄村南的几处墓葬进行了发掘,共清理东周时期墓葬40座。现将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一 墓葬形制 这批墓葬分布零散,除了M34因遭破坏,大小形制不清外,其余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圹,形制均为口大底小,墓向不一。在39座墓葬中,墓口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墓葬有9座,占23%;5平方米到10平方米的墓葬有23座,占59%;10平方米到15平方米的墓葬有6座,占15%;15平方米到20平方米的墓葬有1座。 39座墓葬深度明确,主要集中在4米以下。其中2米以下的墓葬10座,占26%;2到4米的墓葬26座,占67%;4米以上的墓葬仅3座,分别为M18、M36、M46。 这批墓葬仅M14与M18有熟土二层台,位于墓室四周。因大部分墓葬葬具已朽,仅12座墓葬葬具可辨,含一椁两棺墓2座,一棺一椁墓1座。 经统计,39座墓葬,仅M36、M37和M45双手放置情况不明,占8%。在放置情况明确的墓葬中,又以双手置于腹部但不相交的情况为主,占总数的85%;其次为双手交于腹部,占5%;另有少数双手交叉置于胸部的情况。 以M16、M18、M30三墓为例加以说明。 M16 长方形竖穴土圹墓,方向190°。口大底小,呈仰斗式。墓口距地表深度1.50米,墓口长2.60米、宽1.50米。墓底距地表深度4.80米,墓底长2.50米、宽1.40米。葬具只有一棺,为长方形,棺长1.96、宽0.7-0.8、厚0.06米,高度不详。墓中出土人骨架一具,面向上略向西,葬式为仰身直肢, 双手置于腹部。随葬品置于棺外西端,有鼎、壶、豆、带钩(图二)。 M18 长方形竖穴土圹墓,方向10°。口大底小,呈仰斗式。墓口距地表深度1.0米,墓口长4.5米、宽3.2米。墓底距地表深度5.2米,墓底长3.76米、宽2.8米。墓内置一椁两棺。椁长3.08米,北段宽2.80、南段宽2.06米;外棺长2.1、宽1.3、厚0.06米,内棺长1.9、宽0.8、厚0.04米。棺椁的高度不详。墓中出土人骨架一具,头骨与躯干分离,面向东,葬式为仰身直肢,左腿向内侧微曲,双脚交叠,双手交叠置于腹部。随葬品置于外棺与椁之间,有鼎、豆、壶、盘、匜、带钩、石兽等(图三、四)。 M30 长方形竖穴土圹墓,方向10°。口大底小,呈仰斗式。墓口距地表深度2.50米,墓口长3.50米、宽2.60米。墓底距地表深度4.80米,墓底长3.25米、宽2.30米。只有一木棺。长1.76、宽0.65米,高度和厚度不详。墓中出土人骨架一具,面向上略向东,葬式为仰身直肢,双手置于腹部。随葬品置于棺外东北,有鬲、罐、盆、豆(图五、六)。 二 随葬器物 随葬器物的一般位置是:棺内放置铜兵器、铜带钩、装饰品等小件器物,棺外椁内放置陶器等。随葬品主要是陶器,无铜容器出土。40座墓葬中无任何随葬品者5座。 1. 陶器 共131件。绝大部分为泥质灰陶,烧制火候较高,质地坚实,表面呈灰色或黑灰色。夹砂灰陶的陶质较粗糙,烧制火候较高,质地硬,表面呈深灰色,器形为鬲。陶器制法以轮制为主,模制、手制仅作为辅助手段,多见于耳、足、盖钮等部分。制作较粗糙,大多器物外表留有轮制或抹刮痕迹,个别器物的腹、盖等部位有暗纹,但一经触摸即脱落,以素面为主,也有的饰绳纹、弦纹、瓦纹、网纹等。器类有鬲、罐、盆、鼎、豆、壶、盘、匜、舟等。 鬲 18件。为夹砂灰陶,所夹砂粒一般较小,羼和均匀,也有部分夹砂大小不均,质地粗糙。以手制为主,口沿部分多轮修。器身均拍印有绳纹。有细、中、粗之别。器身以竖拍为主,斜拍、交叉拍很少,裆部多为粗绳纹,斜拍或横拍。有三件饰有附加堆纹。所有陶鬲皆无瘪裆鬲,不见泥胎鬲。根据其器形的不同,可分为三型。 A型 9件。器高与器身最大径相差不多,器形通体近方形。根据腹部的差异又可分两亚型。 Aa型 6件。侈口,束颈,平裆。可分三式。 Ⅰ式 3件。腹部最大径近中部。标本M38:4,方唇,侈口,束颈,溜肩,鼓腹,口沿以下饰拍印的细绳纹,下腹部及足部饰麻点状粗绳纹。口径18.7、腹径22.8、通高18厘米(图七:1、八)。 Ⅱ式 1件。腹部最大径较Ⅰ式上移。标本M34:1,侈口,圆方唇,束颈,卷沿,沿面有凹槽,圆鼓腹,裆部下垂,锥状足跟,颈及腹部饰细绳纹,近裆部及足跟饰粗绳纹。口径12、腹径14.2、通高12.6厘米(图七:2、九)。 Ⅲ式 2件。器身最大径上移而形成肩部。标本M24:5,侈口,方唇,卷沿,束颈。圆肩,平裆较低,锥状足跟。颈部、腹部饰竖绳纹,斜绳纹,近裆部饰错乱粗绳纹。口径12.5、腹径14、通高13.2厘米(图七:3、一○)。 Ab型 3件。下腹内收,三足内聚。可分三式。 Ⅰ式 1件。侈口,方唇,唇面有凹槽,圆鼓腹,三足内聚,平弧裆。标本M41:4,柱状足跟,上腹饰竖绳纹,下腹及足跟饰粗绳纹。口径12、腹径14、通高13厘米(图七:4、一一)。 Ⅱ式 1件。器身最大径较Ⅰ式上移,平裆。标本M41:2,方圆唇,侈口,束颈,耸肩,弧腹,锥状足跟,器形不规整。上腹饰竖绳纹,下腹部及足部饰交错绳纹。口径12.8、腹径15.7、通高14厘米(图七:6、一二)。 Ⅲ式 1件。肩部圆鼓,平裆。标本M38:3,侈口,尖唇,卷沿,束颈,柱状足跟。上腹饰竖绳纹,下腹饰交错绳纹,裆部饰横绳纹,腹中部饰一周附加堆纹。口径17、腹径20.4、通高17.8厘米(图七:5、一三)。 A型陶鬲的变化趋势是:束颈逐步明显,器高与器身最大径之比越来越接近于1,器身最大径由腹中部逐渐上移而形成肩,肩部由不明显到耸肩。 B型 4件。器高小于器身最大径,器形略呈扁方形。根据口沿及颈部特征的不同,可分两亚型。 Ba型 2件。卷沿,束颈,肩部明显。可分二式。 Ⅰ式 1件。标本M45:2,侈口,圆唇,圆肩,平裆,柱状足跟,颈部以下饰竖绳纹,较规整。口径12.2、肩径13.6、通高9.3厘米(图七:7、一四)。 Ⅱ式 1件。标本M45:5,侈口,方唇,耸肩,平裆微下垂,锥状足跟外撇,肩部饰竖绳纹,肩部以下饰错乱粗绳纹。口径11.6、肩径16.4、通高14厘米(图七:8、一五)。 Bb型 2件。大口,方唇,颈部不明显,盆形腹,柱状足。标本M35:7,腹部饰交错绳纹被一周索状附加堆纹间隔,下腹部及足饰粗绳纹。口径22.8、通高15厘米(图七:14、一六)。标本M30:1,腹部饰竖绳纹。口径18.2、通高13厘米(图七:10、一七)。 C型 5件,器高大于器身最大径,器形通体近长方。根据口沿和腹部的不同,分二亚型。 Ca型 4件。根据腹部的差异,分为二式。 Ⅰ式 2件。腹部圆鼓,腹部最大径近中部,平弧裆。标本M32:1,侈口,圆唇,束颈,锥状足跟,腹部饰竖绳纹,近裆部饰横向粗绳纹。口径15、腹径12.8、通高20.5厘米(图七:11、一八)。 Ⅱ式 1件。腹部最大径较Ⅰ式上移至上腹部。标本M21:3,侈口,尖唇,束颈,耸肩,弧腹,底近平略下垂,三矮足稍外撇。上腹部饰拍印的竖绳纹,下腹部饰麻点状粗绳纹。口径12.4、肩径14、通高14.4厘米(图七:12、一九)。 Ⅲ式 1件。肩部圆耸,裆部下垂。标本M15:4,侈口,尖唇,唇面有凹槽,束颈,裆部下垂,锥状足跟,上腹部饰拍印的竖绳纹,下腹部饰麻点状粗绳纹。口径13.6、肩径18.4、通高16.3厘米(图七:9、二○)。 Ca型陶鬲的变化趋势是:器身最大径由位于腹中部而逐渐上移,由弧腹到出现肩部,肩由不明显到圆耸,器身通高与最大径之比由大于1到小于1,裆部由平弧到下垂。 Cb型 1件。腹部近直,平裆微凸,柱状足跟。标本M29:1,侈口,方唇,折沿,腹部饰竖绳纹,近裆处至足跟饰斜粗绳纹。口径15.2、腹径16.8、通高18厘米(图七:13、二一)。 罐 21件。泥质灰陶,器表呈浅灰色、深灰色,多轮制,器形差别较大,根据口沿及肩、腹差异,可分五型。 A型 8件。小口,鼓腹,可分二亚型。 Aa型 5件。小口,矮领,腹部饰绳纹。可分二式。 Ⅰ式 4件。腹部最大径近肩部。标本M29:3,方圆唇,鼓肩,下腹弧收,平底,颈以下饰竖绳纹。口径13.5、通高31.5、底径15.5厘米(图二二:1、二三)。 Ⅱ式 1件。唯腹部最大径较Ⅰ式下移至腹中部。标本M30:4,方唇,耸肩,下腹弧收,平底略凹,通体饰绳纹被弦纹间隔。口径13.2、通高23.8、底径13厘米(图二二:9、二四)。 Ab型 3件。侈口,矮领,束颈,鼓腹,平底,素面。可分二式。 Ⅰ式 2件。腹部最大径近上腹。标本M14:4,圆唇。口径10.3、通高18、底径10.4厘米(图二二:2、二五)。 Ⅱ式 1件。唯腹部最大径下移至腹中部。标本M37:5,口径12.3、通高23.8、底径13.7厘米(图二二:5、二六)。 B型 4件。侈口深腹罐。可分二式。 Ⅰ式 3件。圆肩,深腹,平底,肩腹饰绳纹。标本 M43:1,方唇,侈口,束颈,耸肩,斜腹,肩腹饰绳纹被弦纹间隔。口径10.4、通高20、底径10厘米(图二二:3、二七)。 Ⅱ式 1件。溜肩,腹部最大径下移至中部。标本M32:4,圆唇,侈口,束颈,鼓腹,平底,通体饰绳纹。口径12.4、通高26.4、底径11.6厘米(图二二:6、二八)。 C型 2件。大口,圆鼓腹。可分二式。 Ⅰ式 1件。标本M43:5,方唇,斜沿,侈口,束颈,鼓腹,平底,器身通体饰绳纹。口径13、通高13.6、底径9厘米(图二二:11、二九)。 Ⅱ式 1件。标本M42:3,圆唇,侈口,矮领,鼓腹,平底略凹,素面。口径12.5、通高15、底径9.5厘米(图二二:4、三○)。 D型 2件。侈口,折沿。可分二式。 Ⅰ式 1件。标本M38:5,方圆唇,束颈,圆折肩,斜腹,平底,素面。口径11.7、通高14.5、底径10.3、宽17.7厘米(图二二:7、三一)。 Ⅱ式 1件。标本M35:1,方圆唇,束颈,广肩,斜腹,平底,腹部有少许绳纹。口径16.4、通高23、底径12.8厘米(图二二:10、三二)。 E型 2件。方唇,圆鼓腹,平底。可分二式。 Ⅰ式 1件。敛口,腹部最大径近下腹。标本M38:1,素面。口径13、通高15.6、底径11.5(图二二:12、三三)。 Ⅱ式 1件。直口,腹部最大径近中部。标本M41:5,器身饰少量细绳纹和划线纹。口径10、通高17、底径11.2厘米(图二二:8、三四)。 F型 双耳平底罐,2件。标本M35:6,尖唇,斜折沿,侈口,束颈,圆肩,斜腹,平底,腹部有两个桥形耳,下腹部有一破损的桥形耳,素面。口径13.4、通高22.5、底径14.5厘米(图三五:3、三六)。M43:2,方唇,唇面有凹槽,侈口,高领,弧腹,平底,腹部有两个桥形耳,肩部堆筑一周附加堆纹。口径12.1、通高14.5、底径8厘米(图三五:1、三七)。 G型 双耳三足罐,1件。标本M19:5,口残,鼓腹,平底,三个锥状实心足,上腹部有两个桥形耳。腹径16.8、残高13.6(图三五:2、三八)。 陶盆 6件。泥质灰陶,根据口、腹部的形态,可分三型。 A型 4件。侈口,束颈,弧腹,平底。标本M30:3,方圆唇,折沿,颈部饰绳纹。口径19.5、通高11.2、底径12.5厘米(图三五:4、三九)。M32:2,方唇,鼓肩,素面。口径17.8、通高10、底径10厘米(图三五:6、四○)。M35:2,圆唇,平沿,鼓肩,素面。口径12.6、通高7.4、底径6厘米(图三五:7、四一)。 B型 1件。标本M41:1,方圆唇,平沿,直口,斜腹,平底,通体饰拍印绳纹。口径18、底径12、通高10厘米(图三五:5、四二)。 C型 1件。标本M44:2,方圆唇,直口,弧腹,束颈,平底。素面。口径14.3、底径10.8、通高9.5厘米(图三五:8、四三)。 鼎 15件。仿铜器制成。泥质灰陶,形态各异。根据盖、足、耳及整体形态特征,可分五型。 A型 4件。子口,方形耳,球形腹,蹄形足,圜底。标本M14:3,方唇,子口较浅,长方形附耳外撇,三蹄足较矮,腹部饰两道弦纹。口径11.2、腹径19.6、通高17.7厘米(图四四:1、四五)。M18:8,盖面略上弧,三蹄足粗壮,上腹部饰锯齿形纹。口径10、腹径21.4、通高17.7厘米(图四四:2、四六)。 B型 2件。腹部扁圆。根据形制特征差异,又可分两亚型。 Ba型 1件。标本M19:4,弧形盖,盖上有三个堆状小钮,子母口,长方形附耳外撇,整体状似椭圆形,圜底,三蹄足矮而粗壮。口径16.4、腹径18、通高16.1厘米(图四四:6、四七)。 Bb型 1件。标本M36:6,穹窿形盖,器身子口内敛,回形耳,腹部较浅,圜底。蹄足较高。口径14.4、腹径19.2、通高13.6厘米(图四四:4、四八)。 C型 6件。器身子口内敛,腹部扁方。根据器形特征差异,又可分两亚型。 Ca型 2件。蹄足较Cb型略高。标本M46:4,平顶形盖,上堆塑三兽,呈伏地状,圆角长方形附耳外撇,平底,三蹄足粗壮。口径13.6、腹径21、通高19.1厘米(图四四:3、四九)。 Cb型 3件。蹄足较矮。M44:3,平顶形盖,小附耳无穿,平底,三蹄足矮小而外撇。口径12、腹径17.2、通高14厘米(图四四:5、五○)。M33:6,盖面上弧,捉手已褪化,细小的圆折角长方形附耳外撇,腹部较浅,圜底,三蹄足矮小而外撇。口径12.8、腹径16.4、通高13.6厘米(图四四:8、五一)。 D型 2件。腹壁较直,方形。标本M25:3,平顶形盖,器身子口内敛,圆折角长方形附耳外撇,直腹平底微凸,三蹄足较粗壮。口径10.8、腹径14.4、通高12.6厘米(图四四:9、五二)。M31:4,三蹄足较细且较高。器盖中心饰同心圆暗纹,外侧饰锯齿状暗纹,腹饰方格暗纹。口径16.8、腹径16、通高14厘米(图五三:1、五四)。 E型 2件。弧腹圜底,三蹄足高大而粗壮。标本M23:2,子口内敛,圆折角长方形附耳较直。口径12、腹径14、通高14厘米(图四四:10、五五)。 F型 1件。标本M47:2,盖面上弧且有圆形纽,器身子口内敛,弧腹,底平,三柱足较粗壮外撇。口径15、腹径14.4、通高20厘米(图四四:7、五六)。 盖豆 31件。均泥质灰陶,器表呈浅灰、灰、灰黑色,绝大部分磨光。豆盘、豆盖以字母口相承,豆盖多失落成不能配套。盖上捉手有平顶形和喇叭形两种。豆盘形状深浅不一,豆把或高或矮,喇叭形座,纹饰有暗纹、弦纹、瓦纹、彩绘等。可分五型。 A型 13件。根据子口与腹部的形状,可分两亚型。 Aa型 8件。子口微敛,深腹圜底或平底,喇叭状底座。可分四式。 Ⅰ式 4件。标本M14:5,弧腹,平底,底座呈喇叭状,外腹部饰弦纹。口径18、通高16、底径11.9厘米(图五三:3、五七)。M29:5,弧腹圜底,素面。口径18、通高16.6、底径11.2厘米(图五三:2、五八)。 Ⅱ式 1件。标本M42:5,子母口,腹较浅,弧腹圜底,柄较高,素面。口径17、通高16.5、底径10.4厘米(图五三:12、五九)。 Ⅲ式 1件。标本M18:5,腹饰阶梯状瓦纹,腹壁近直。口径16.8、通高16.8、底径12厘米(图五三:9、六○)。 Ⅳ式 2件。标本M33:5,子口内敛,弧腹,平底,矮柄,下连大喇叭状底座,素面。口径15.8、通高14、底径10.5厘米(图五三:8、六一)。 Ab型 5件。子口较直,喇叭口底座,饰弦纹。标本M21:5,深腹。口径19、通高17.3、底径11厘米(图五三:10、六二)。M16:4,弧形盖,盖顶较厚,盖上有喇叭形捉手,弧腹,圜底。口径8.6、通高12.5、底径5.8厘米(图六三:1、六四)。 B型 10件。子口,腹壁近直,盘腹剖面近扁方体,可分四式。 Ⅰ式 1件。盘腹较深,圜底。标本M15:3,子口内敛,弧腹,底座呈喇叭状,素面。口径20.2、通高19.2、底径10厘米(图五三:13、六五)。 Ⅱ式 2件。盘腹较Ⅰ式变浅。标本M14:2,子口内敛,平底,柄较矮,下连喇叭状底座。口径18、通高15、底径12.6厘米(图五三:4、六六)。标本M39:2,弧形盖,盖上有喇叭形捉手,腹饰阶梯状瓦纹。口径15.2、通高24、底径13厘米(图六三:2、六七)。 Ⅲ式 4件。捉手较Ⅱ式变小。标本M23:4,弧形盖,盖上有喇叭形捉手,子口内敛,弧腹,平底,底座呈喇叭状。口径14.2、通高20、底径10.4厘米(图六三:3、六八)。 Ⅳ式 3件。标本M31:8,弧形盖,盖上有小型喇叭状捉手,外腹饰方格纹。口径17.3、通高19.5、底径11.5厘米(图六三:4、六九)。标本M46:1,平顶盖,子口内敛,腹较浅,弧腹,平底,下连喇叭状底座,盖及腹部有网格纹、三角纹和S形纹等几何纹饰。口径16、通高18.8、底径9.5厘米(图五三:4、七○)。 C型 5件。盘略浅,较扁圆。可分四式。 Ⅰ式 1件。子口较浅。标本M15:5,扁腹,子母口,内敛,腹壁较鼓,平底,粗柄,喇叭状底座,腹上部饰一道弦纹。口径17.6、通高14.8、底径11.6厘米(图五三:6、七一)。 Ⅱ式 2件。盘壁圆方。标本M42:6,子口,平底,喇叭状底座,素面。口径16.5、通高15、底径10.4厘米(图五三:7、七二)。 Ⅲ式 2件。标本M27:7,子口内敛,扁腹,大喇叭口状底座,素面。口径17.2、通高14.2、底径13.2厘米(图五三:11、七三)。 D型 2件。子口短而浅,矮柄较粗,深腹。标本M47:3,穹窿型盖带钮,通体呈球形。口径12.5、通高20.6、底径8.8厘米(图六三:6、七四)。 盘豆 1件。标本M18:9,泥质灰陶,圆唇,敞口,浅盘,平底,高柄,底座呈喇叭状。口径13.7、通高16.6、底径10厘米(图五三:5、七五)。 无盖豆 1件。标本M18:14,泥质灰陶,圆唇,大敞口,浅盘,圜底,柄较粗,底座呈喇叭状。口径18.5、通高9.5、底径9.2厘米(图六三:5)。 壶 23 件。泥质灰陶,轮制。根据其形制的整体特征,可分为四型。 A型 12件。鼓腹。又可分两亚型。 Aa型 3件。矮领、体形矮胖,最大腹径与高比例更为接近。标本M36:2,尖唇,侈口,鼓腹,平底,素面。口径12.2、通高27、底径13厘米(图七六:1、七七)。 Ab型 9件。腹部最大径与高比例小于1。标本M16:5,方圆唇,侈口领较高,鼓腹,平底较大,器身饰稀疏划纹,制作粗糙。口径12、通高18.3、底径12.5厘米(图七六:2、七八)。M44:5,圆唇,侈口,高领,鼓腹,下腹缓收,平底,素面。口径14.5、通高24.5、底径12.2厘米(图七六:3、七九)。 B型 7件。瘦高,长颈。标本M18:3,侈口,颈较长,鼓腹,平底,器身较高,素面。口径16.2、通高46.2、底径12.5厘米(图七六:7、八○)。M27:1,方唇,侈口,长颈,鼓腹,平底,素面。口径18.9、通高41、底径19厘米(图七六:6、八一)。M32:5,方圆唇,大侈口,束颈,鼓腹,平底,领、肩和上腹部饰方格纹,被弦纹间隔。口径13.3、通高26.5、底径9.6厘米(图七六:4、八二)。 C型 2件。直口,领部较直。标本M46:6,平顶盖上有一鸟形纽,子母口,鼓腹,平底,假圈足,盖及领部饰网格纹,肩及上腹部饰三角形几何纹。口径9.8、通高33、底径11.5厘米(图七六:5、八三)。 D型 2件。标本M28:5,宽折沿,沿边起棱,侈口,高领,圆肩,平底,肩和腹部各饰一道凸弦纹,肩上部饰一周竖划纹被抹断。口径22、通高32.3、底径13厘米(图七六:8、八四)。 盘 5件。泥质灰陶,素面。可分三式。 Ⅰ式 2件。直口,弧腹,圜底,三蹄足。标本M18:10,口径18.2、通高5厘米(图八五:2)。 Ⅱ式 1件。敞口,斜腹,平底,假圈足。标本M31:3,口径13.1、底径4.9、通高3.6厘米(图八五:10)。 Ⅲ式 2件。敞口,平底。M18:2,斜直腹。口径17、通高4.5、底径8厘米(图八五:3)。M33:4,斜腹。口径16.3、底径10、通高3.5厘米(图八五:6)。 匜 5件。泥质灰陶,腹平面呈圆形,短流。可分三式。 Ⅰ式 2件。三足,尾部带鋬,流敞口,素面。标本M23:5,口径15.2、通高5厘米(图八五:1)。M25:12,口径13.6 、通高5.3厘米(图八五:2、八六)。 Ⅱ式 1件。标本M31:1,曲缘,圆尾,流敞口,无后鋬,假圈足,素面。口径12、底径4、通高3.9厘米(图八五:8)。 Ⅲ式 2件。流敞口,无鋬,平底。标本M18:15,长14.5、宽12.5、通高4 厘米(图八五:11、八七)。M27:4,长10.8、宽6、通高5.7厘米(图八五:12、八八)。 舟 3件。泥质灰陶,圈足,素面。 A型 2件。标本M25:1,圆唇,口微敛,口沿两侧各有一鋬,弧腹,圜底,圈足。口径9.8、底径6、通高7.5厘米(图八五:5、八九)。M45:1,直口,弧腹,底部向上突出,假圈足,器口呈椭圆形,有宽沿。口部长径19.6、短径17.4,底部长径8.6、短径7.8,通高9.5厘米(图八五:9、九○)。 B型 1件。标本M31:2,敞口,斜腹,单耳,假圈足,口径12、底径4.45、通高4厘米(图八五:4)。 2. 铜器 24件。有带钩、环、镞、戈、刀等。 铜带钩 共出土16件,大部分置于人骨腹部,可分三型。 A型 10件。形似琵琶。标本M18:1,钩首残,从钩尾至钩中部起两条棱,钩尾较圆,背有钮。残长12厘米(图九一:1、九二)。M23:7,钩体断面半圆形,长7.9厘米(图九一:2)。M24:7,钩首残损,从钩首至钩尾起两条棱,钩尾较宽,背有钮。残长13.7厘米(图九一:3、九三)。M27:8,钩体截面呈菱形,从钩首至钩尾起两条棱,钩尾较宽,背有钮。长7.5厘米(图九一:6、九四)。M34:1,圆角长方形,钩首残损,钩尾较宽,背有钮,饰兽面纹圆点纹卷云纹图案。残长11.5厘米(图九一:8)。M36:7,从钩首至钩尾起三条宽棱,钩尾较宽,背有钮。长10.7厘米(图九一:9)。M40:1,钩体呈圆角长方形,饰圆点纹卷云纹图案,背有钮。长10.2厘米(图九一:10、图九五)。 B型 4件。三棱柱形,钩体之断面呈三角形。标本M16:6,钩首残,从钩颈至钩尾起两条棱,钩尾较圆,背有钮。残长10.1厘米(图九一:12、九六)。M21:1,从钩首至钩尾起一条棱,钩尾尖圆,背有钮。长6.4厘米(图九一:11)。M25:9,从钩首至钩尾起两条棱,钩尾较尖,背有钮。长9厘米(图九一:4、九七)。M31:7,从钩首至钩尾起两条棱。长7.7厘米(图九一:13)。 C型 2件。尾端呈耜形。标本M38:7,钩体断面呈梯形,背有钮,形体较小,残长4厘米(图九一:7)。M44:7,钩较大,钩体饰变形兽面纹。长5.8厘米(图九一:5、九八)。 铜镞 3件。M31:5,双翼,中央有脊,双翼向前聚成前锋,向后距离稍宽,脊下接铤。长5.4厘米(图九九:7、图一○○右)。M31:6,镞身分为隆起的三刃,三刃向前聚成前锋,向后延长构成后锋。脊在镞身形成凹槽,下端作圆形,脊下接铤。长6厘米(图九九:13、图一○○中)。M31:9,长9.6厘米(图九九:10、图一○○左)。 铜环 2件。断面圆形。M43:3,外径3.4、内径2.8厘米(图九九:2、图一○一)。M46:2,外径3.3、内径2.2厘米(图九九:3、一○二)。 铜刀 1件。M45:7,刀身残,刀柄下连残缺的铜环,残长17.4厘米(图九九:11、图一○三)。 铜戈 1件。M44:8,援较长,末作三角形,援下刃作钝角转弯向下延长成长胡,胡上有三穿,长方形的内上有两穿。援本向上斜,援上刃和内上缘不平行。长15.6厘米(图九九:5、一○四)。 铜剑 1件。 M38:6,剑身残段,断面呈菱形,残长11.4厘米(图九九:12、一○五)。 3. 骨器 5件。包括骨管、骨簪。 骨管 2件。动物肢骨修整而成。标本M13:1,长8.8、外径2.5、穿径2.3厘米(图九九:4、一○六)。 骨簪 3件。标本M14:7,皆较细长,通体磨光,有破损,断为两截,长11.5厘米(图九九:6)。M17:1,剖面呈三角形,长14厘米(图九九:8、一○七)。M20:7,剖面呈三角形,长19.6厘米(图九八:9)。 4. 石兽 1件。M18:12,兽首状,中心有贯通的管型穿孔。长7.4、高4厘米(图九八:1、一○八)。 三 结 语 岚县梁家庄的这批墓葬是为配合基本建设发掘所获,不仅在发掘区域上受到限制,而且在资料的完整性及各时代的墓葬数量上都存在偏差,给文化结构的讨论带来一定的困难。 由于陶器类、型、式的差异,使得墓葬出现不同的组合关系。鉴于此,依器物群类各式间的组合、变化,大体可分四组: 第一组,鬲、盆、豆、罐。为基本组合,但多不完备,或缺豆,或缺盆。器类简单,形式单一,组合单调,仅具炊器、食器、水器三类而已。属于春秋时期的常见组合。从春秋时期鬲的演变规律看,本组鬲均为平裆,且已出现裆部下凸的现象。11座墓葬,有M15、M21、M24、M29、M30、M32、M34、M35、M38、M41、M43。随葬器物有Aa型鬲、Bb型鬲、C型鬲,Aa型罐、B、D型罐。 第二组,以鬲、鼎、豆、罐为主,间或有盘或壶,不见盆。6座墓葬,有M14、M28、M37、M39、M42、M45等。随葬陶器有Aa型鬲、Ba型鬲、Ab型罐。新出现舟,Ab型壶。 第三组,器物组合不见鬲,为鼎、豆、壶或加盘、匜。7座墓葬,有M18、M20、M23、M25、M27、M47、M48。随葬陶器有Ab型鼎、E型鼎、B型壶。 第四组,随葬器物组合为鼎、豆、壶或加盘、匜。7座墓葬,有M16、M19、M31、M33、M36、M44、M46。随葬器物有C型鼎,Ab型、C型壶、BIV陶盖豆等。 上述四组代表了梁家庄墓地随葬品发展的序列,即四个前后相继的阶段,随葬品及其组合在大的方面来看,是上下发展的,但在前后两段彼此交替时,有些器形的变化是平行的。 由于梁家庄墓地各墓葬之间并无打破(仅发现一组打破关系),墓地地层关系简单,因此对其陶器墓的分期与年代的推定只能依据下述四个方面来完成:对墓葬随葬器物进行类型学分析,比较各类、型、式器物的特点;依据器物间的组合关系;与邻近地区同时期文化遗存进行比较;墓葬的打破关系及墓葬的形制特点等作为分期参考。春秋晚期的陶器组合是鬲、鼎、豆、罐、盆。入战国后,即以壶代罐,盆消失或少见,形成新的组合。仿铜礼器鼎、豆、壶成为基本的组合形式。鉴于此,梁家庄墓地可分为两期。 第一期包括第一、二段(组),年代大致相当于春秋晚期,其中第一、二段分别相当于春秋晚期的早段和晚段。第二期相当于战国早期,包括第三、四段(组),分别相当于战国早期的早段和晚段。 第一期墓葬中的CaⅡ式鬲(M21:3)、AaⅢ式鬲(M24:5)分别同天马曲村春秋晚期的HEE11型Ⅲ式鬲(K9J5:35)、MEE12型Aa型Ⅴ式鬲(H70:4)[1]相似,AaⅡ式鬲(M34:1)同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CⅢ式鬲[2]一致。DI式罐、DⅡ式罐分别与上马墓地BⅡ、BⅢ式罐[3]相似,DⅠ式罐、EⅡ式罐(M41:5)、 C型罐(M42:3)分别与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60H4M22:1罐、AⅠ式罐(59H4M82:2)、BⅡ式罐(60H4M15:3)[4]相似。BⅡ式盖豆(M39:2)和D型壶(M28:5)分别同于侯马牛村古城南Ⅱa型盖豆(59H4M64:2)和AbⅠ式壶(61H4M344:1)[5]。上述诸单位的年代均为春秋晚期。 第二期墓葬中的A型鼎(M18:8)、AaⅢ式豆(M18:5)分别与侯马下平望Ⅲ式b型鼎(M10:10)、Ⅲ式c型豆(M12:5)[6]和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CaⅢ式鼎(62H4M2:7)、Ⅲb型豆(61H4T521M6:4)[7]相似。B型壶M18:3同于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DbⅡ式壶(59H4M27:5)[8]。A型壶(M36:2)同于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FⅠ式(62H4M3:2)[9]、天马-曲村Ca型Ⅲ式(M5185:1)[10]。Ba型鼎同于侯马下平望Ⅲ式C型鼎(M20:2)[11],Bb型鼎(M36:6)同于天马—曲村AⅡ式鼎(M5185:13)[12]、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CaⅤ式鼎(60H4M33:2)[13]。Ab型盖豆同于侯马牛村古城南墓葬Ⅳ式盖豆(59H4M86:1)[14],BⅣ式盖豆(M31:8)同于天马-曲村AⅣ式(M5142:6)[15],CⅢ式盖豆(M27:7)同于天马—曲村AⅡ式盖豆(M5038:2)[16]。双耳三足罐(M19:5)同于侯马下平望M3:5[17]、侯马铸铜遗址XXⅡT630③:1[18]。上述诸单位的年代均为战国早期。 本墓葬出土的陶器,从其器形、种类、制法、纹饰等各方面与邻近的陕西、河南等地东周遗址和墓葬所出陶器比较,虽然有某些地方性的特点,但仍然以共同性为主,这与东周时“三晋地区”与中原其他地区的文化、经济、政治、军事的交往、交流十分频繁是符合的。岚县梁家庄处于吕梁山区北端,属于这一时期的墓葬发掘较少,这批材料的发现,对于研究晋国的疆域以及晋文化的分布范围,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执 笔:郭智勇 刘吉祥 绘 图:李海龙 注释: [1] 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商周组、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马—曲村》(1980—1989)第一册,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64页图三九:3、第207页图二七一:1。 [2]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晋都新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12页图二一:10。 [3]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上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36页图九八:5、6。 [4] 同[2],第215页图二四:8,第213页图二三:2、5。 [5] 同[2],第220页图二八:4、第223页图三一:4。 [6]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侯马下平望墓地发掘报告》,图十:10、图十一:12,《三晋考古》第一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7] 同[2],第217页图二六:3、第222页图三○:1。 [8] 同[2],第225页图三三:10。 [9] 同[2],第226页图三四:8。 [10] 同[1],第三册,第979页图一六○一:15。 [11] 同[6],图十:7。 [12] 同[10],第979页图一六○一:11。 [13] 同[2],第217页图二六:4。 [14] 同[2],第222页图三○:8。 [15] 同[10],第979页图一六○一:13。 [16] 同[10],第979页图一六○一:6。 [17] 同[6],图十四:16。 [18]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铸铜遗址》,文物出版社,1993年,第354页图一九三: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