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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垚:《封建政治经济概论》序言、第一章(上)

http://www.newdu.com 2017-11-09 中国经济史论坛 佚名 参加讨论

    序言
    近年来自己对封建社会有一些新认识,现在把它集结成书。本书可以分为经济、政治两大部分。封建经济部分,我想通过比较研究,讨论封建经济的一些原理;政治部分则主要是讨论封建政权的结构问题。我认为,封建社会在世界各国大致上都存在过,而且时间还比较长。所以西欧的封建社会不应该截止于l5世纪,而是l 8世纪(这一问题以前已简单申说过,此处从略)。本书就是在这一范围内讨论相关问题的,大体上是拿西欧的封建和中国的封建相比较,其他国家的封建则涉及很少。研究封建社会当然应当包括世界上主要的封建国家,但是那样一来工程巨大,非个人能力所能及。现在西方的经济史、社会史著作,虽然以西欧为中心,也往往要附带涉及中国,中国已经成为讨论发展、演变、突破等问题的必不可少的参照物,所以我的这一比较也还有其合理性。
    经济方面,首先论述的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特别是农业生产力。现在西方封建经济的研究已经大有进步,计量经济学对生产力的发展可以从数量上作出计算,他们也认为封建时代农业生产力还是不断进步的,但是进步的幅度很小,一般说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处于脆弱的平衡之中,有时甚至赶不上人口的增加。中国的农业生产力,虽然比西欧中古时代的要进步,但和中国的人口数量相比较,实际上也是这样一种状态。所以,封建经济是一种短缺经济,从供给和需求方面说,供给总是很难适应不断增长的需求。
    封建经济是一种二元经济。过去一般从西欧的例子出发,强调封建经济的自然经济性质,即生产上的自给自足性。现在看来,无论是地主经济还是小农经济,都存在着自给自足生产和追逐利润生产的两种倾向,存在着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两种成分。中国的封建经济,商品经济的倾向就比较大。本书利用有关研究成果,对中国和英国封建时代的地主经济进行了个案分析,指出其二元性。另外还说明,封建经济的自然和商品两种成分,应该从时空两方面理解。即一方面,随着生产的发展,商品经济的成分会逐渐增加;另一方面,即使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情况下,仍然有自然经济的广大地区存在。这就是说封建时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仍然有局限性。
    封建经济还可以称作管制经济,即它是受封建政府严格控制的。许多生产行业、生产部门是由政府直接经营的,是为国防、政府财政、统治阶级需求服务的。同时,其他的生产行业、部门也受到政府的管制。工商业的经营要得到政府赐给的专利权、专营权、垄断特权等,政府从中可以获利税,工商业者可以得垄断利润。中国的禁榷制度,也属于这一范畴。在封建时代,政府的直接经营、管理、支持等,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不能说它只起消极作用。对比中国和西欧,西欧因为有了政府重商主义的推动,经济发展后来加速,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而中国明清时期,严申海禁,闭关自守,应该说是以后陷入落后和被动挨打局面的重要原因。
    封建经济在运行中表现出周期性。本书对比了中国和西欧的两种周期,西欧的周期被认为是一种人口周期,即随着人口的起伏、农业生产的升降,经济表现出上升与下降;中国的周期被认为是土地兼并周期,即随着土地兼并、小农经济的繁荣与衰落,经济发展表现出周期性。而土地兼并和王朝的兴衰相伴随。所以西欧的周期原因强调的是人口,中国的周期原因强调的是政治因素。但如果进一步分析,则经济繁荣与否,又都和人口、物价等相关。封建经济周期性中的以下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研究:一是周期性的原因是什么,二是周期性的经济表现是什么。而且现在的分析偏重于农业生产,工商业生产在周期中的表现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在分析的方法上,我们不可避免地仍然使用的是现代经济学的模式、体系、数学计算等,这是否可行,也还是个问题。所以,建立封建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是研究封建主义的一个重大任务。
    政治方面,本书指出,在中国与西欧,封建起初都是一种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后来这个概念的内涵演变、发展成为一种社会形态。但是,中国的封建是从封邦建国开始,是自上而下建立的,而西欧的封建是在氏族、部落混乱中兴起的,是自下而上形成的。从最初起,政治的封建都和社会、经济诸方面发生关系,因而具有了社会形态的内容。
    封建时代的王权,无论中国与西欧,都主要是一种君主制。从政治体制上说,君主制就是一个人独裁的政权,所以君主制就是专制主义的。但是近代以来,西方创造出了“东方主义”、“东方专制主义”的学说,对东方国家(现在的发展中国家)的历史和现实进行了歪曲和贬低。他们分别用despotism和 absolutism指称东方和西方的专制主义,认为东方的专制主义是没有法律,君主可以为所欲为,把臣民当作奴隶对待的制度。本书从理论和体制上考察了西欧的王权和中国的王(皇)权,分析了它们的由来与发展变化,指出二者都有着无限与有限的矛盾性。即君主制就是意味着君主可以处理一切军国大事,王权是无限的,也可以说是专制的,但实际上王权却受到许多方面的限制,包括法律的限制、习俗的限制、官僚机构的限制、贵族的限制、民众的限制等,所以它又是有限的。只有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各种因素会造成某个人攫取了一切权力,排斥一切限制,独断专行,成为独裁者,成为一时的专制君主。所以历史上指出的专制主义,往往是和某个特殊的个人统治联系在一起。
    西欧的王权是否专制,西方学者往往以是否受法律限制、是否服从法律为标准。本书专门从中国和西欧的历史考察了这一问题,指出无论中国和西欧,都有着王是否高于法律、是否应该服从法律的问题。只是我们必须扩大对中国古代法律的认识,把礼也包括进来。那么二者的情况就有十分相似的地方。中国的礼可以说类似于西方的自然法、神法,是统率、指导实体法的。不过中国的礼发端于习俗,而自然法则是法学家的创造。
    本书还专门有一章论述西欧的王权契约论。西欧的契约论发端于封建契约,即认为封君封臣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这一说法,源自当时封建武士结成团伙,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需要,因而上下级之间有一种表面上的平等关系。当然实际上它是不平等的。后来主要是法学家把它推广到君臣关系上。不过应该注意的是,王权契约论在封建时代是用来论证专制主义的,并不是论证民众的权利的。如霍布斯的契约论,就是说明人民通过契约,交出了自己的权利,使君主进行统治,从而避免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混乱状态。当然,我们应该认识到,王权契约论是l9世纪西方法学家、社会学家的创造,是用来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服务的,它实际上根本不存在,没有任何国家是通过契约而建立的,现代的历史知识已经把这个理论完全否定了。
    上面所述大致是本书的内容。它不是对封建经济、政治的全面研究,只是一些零散的认识,是否妥当,请大家批评指正。
    本书一部分内容曾经在刊物上发表过,这次收入本书,是为了使本书的结构比较完整,但对它们都作了修改,以符合自己现在的认识。
    本书第九章、第十三章,都请祝总斌教授审读过,根据他的意见作了改正。当然,其中观点、史料如有不当之处,仍乃作者之咎。
    教研室同人彭小瑜、黄春高、李隆国,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刘光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刘群艺,都曾对书中的许多内容提出过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的出版,得到北京大学希腊研究中心资助,特致谢忱。人民出版社责编刘智宏同志对全书作了细致的审核和校改,指出不少数字、引文和内容方面的问题,使作者得以改正,在此表达衷心的谢意。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马克垚
    第一章
    一、封建经济学的由来
    研究经济史,虽然实证的研究是主要的,可是在指导思想上必然有经济学的理论。我们所知道的经济学来自西方,可以说完全是资本主义经济学,还没有发展出封建主义的经济学,而且许多模式都是以西方的情况为依据的,很少考虑到其他国家、地区的情况,那如何能用来指导研究封建的甚至是全世界的封建社会的经济运动和发展呢?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先作一些探讨。我这里只能以西欧为准,参照中国的情况作初步的探索。中国现在已经成为西方研究经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参照系,特别是中国的宋代更是被称为发展到了现代化的边缘,所以这个办法还是可以一试。
    经济学的开始  西方的经济学知识,在古代和中古并不发达。一般我们说西方古代的经济学,当然要从古希腊、罗马说起。古希腊的经济学著作,可举出的就是色诺芬的《经济论》(应译为《家计学》)和《雅典的收入》。[1]前者是讨论家庭的收入和支出的,这就是当时希腊人观念中的经济。后者则是讨论如何增加雅典国家的收入,如吸引外国人来居住、发展商业、开采银矿等。正如熊彼特所指出的,“希腊哲学家实质上是政治哲学家;他是从城邦的角度观察宇宙的,他认为反映在城邦中的就是整个宇宙”。[2]由于城邦限制了人的眼界,所以希腊人对经济问题不甚了了,他们的经济学就是家庭生计学。后来的罗马人也只能步希腊人的后尘,他们的经济著作,如加图、瓦罗等的《农业论》等,也是一种生计之学。我们所经常提到的希腊的经济思想,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经济思想,确实有一些,不过应该注意,他们是在政治的范围里讨论经济的,这在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政治动物”这句话里表达得最为清楚不过了。西欧中世纪时的经济学更为贫乏,教会讨论的多是商业、高利贷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基督教教义。
    现在我们公认的西欧古典经济学的开端是亚当·斯密(1723—1790)于1776年发表的《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虽然有人认为亚当·斯密是前工业经济学家,没有预见到工业革命的产生,[3]但是应该说他的经济学是资本主义经济学,他的分析是从分工开始的,并认为分工的产生是由于市场的扩大,由此建立了基本完整的资本主义经济学体系。不过斯密提出的研究经济的目的在于富国富民,[4]仍然把经济学包括在政治的范围内,所以他还是把经济学称之为政治经济学。一直到1890年马歇尔写出他的《经济学原理》,可以说经济学才取得了完全独立的地位。需要注意的是,在西方的许多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学研究的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在满足人们的无限欲望时作出合理的选择,资本、市场、货币、价格等都是经济学的永恒范畴,所以用不着区分封建主义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学。
    中国封建时代生产发达,商品经济也远较西欧发展,经济学的成果也颇为显著。一般我们强调儒家重义轻利,可是儒家也提倡“足食、足兵”,“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就是朴素的富国富民思想的具体表述。司马迁著《平准书》、《货殖列传》,认为发财致富是人的本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可以不避汤火刀锯。他反对国家干涉经济活动,主张实行自由放任政策,认为人民富了,国家也就富了,所以富国与富民是一致的。《汉书》把《平准书》改为《食货志》,说“食为农殖嘉毂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从生产到流通都研究了。后来更有唐杜佑著《通典》,其中的《食货典》在这方面作了更全面的叙述。北魏贾思勰著《齐民要术》,是一本关于家庭经济管理的重要著作,对于农业生产、商品经济、管理劳动力等都提出许多重要思想,比罗马的加图等要先进、深刻很多。
    北宋李觏(1009—1059)著有《富国策》十篇,对富国富民思想作出重要发展,他主张发展农业生产力,并且发展商业,反对像汉武帝那样管制工商业,而主张让人民满足自己的欲望,以求取财富。“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富民是富国的基础,人民富了国家自然也就富了,就可以做到“民不益赋而国用饶”。[5]更为重要的是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他主张理财是治国安民的政事,是合乎义的,通过重新解释儒家的义利观以反驳改革的反对派。理财的办法,一是增加社会生产,开辟财源;二是把商人垄断、兼并的财富收归国家,充实国家财政。王安石发展生产的办法首先是发展农业生产,他的改革中的不少措施都和发展农业生产有关,也收到实效。他还有“权商贾”的措施,即打击大商人的垄断兼并,扶植中小商人,使他们得到发展。他会用经济的办法管理经济,通过制定政策来调节商业,也更加重视商品、货币的作用。[6]欧阳修更提出与商人共利的思想,他说:“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之。……故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7]他们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的实践在我国经济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方的封建经济理论  19—20世纪,西方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的研究大为开展,也有一些著作涉及封建经济的理论和方法。布罗代尔对经济理论的普遍适用性提出怀疑,在研究物价史时,就说“用今天的理论来解释1750年以前发生的事情,无论如何都是不确当的”[8]。这就可以说是要建立封建经济学的一种要求。虽然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认为经济理论的模式对历史研究、经济史研究帮助不大,因为那些模式都把影响历史过程的复杂因素太过简单化了,[9]但我感到还是有必要介绍一下西方学者关于封建主义经济学的成就,以探讨从中可以吸取的思想,这又可分为从经济史叙述中所体现出来的和专门提出的经济史理论、发展理论两种,下面我们就选择其著名者分别探讨一下。
    著名的社会学家韦伯(1864—1920)的最后一本著作是《世界经济通史》。韦伯“根本不是真正的经济学家”,[10]而是一个社会学家,该书是在学生们的要求下写的,没有写完他就去世了,由后人编辑而成。韦伯此书虽然以西欧的情况为中心,但也讨论到东方经济的一些情况。在书中他花了很多篇幅描写了中世纪西方的经济与社会,包括公社制度,庄园、领主制,农民、城市、行会等,这些大都是在19世纪德国学派研究的成果基础上论述的。不过该书的观点仍然是新教伦理才导致建立了资本主义,而真正的资本主义的特点,就是要有合理的会计制度和合理的技术,以及自由市场、自由劳动、经济生活商业化等,[11]在古代、中世纪、印度、中国、西亚等地,存在的只有不合理的资本主义,那都是一种不合理性质的临时经济活动,是发展不出合理的资本主义的。[12]与韦伯的书差不多同时,德国另一位著名经济史家桑巴特著有三卷本的《现代资本主义》,在这本著作的第一卷前面写了不少前资本主义的经济。他把欧洲的经济组织划分为三个时代,第一是自足经济时代,第二是手工业经济时代,第三就是资本主义经济时代。他认为要区分开自然经济和自足经济以及交换经济和货币经济:自足经济是指封建时期的地主庄园和小农经济,其生产完全自给自足;交换经济是指自足经济以外的一种经济组织,如商业和手工业等;而自然经济则是指没有货币的一种经济组织。[13]这一区分似乎大有问题。波斯坦曾经有文论及货币经济的普遍性,[14]完全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是根本不存在的。不过,桑巴特以注意理论著称,对封建经济倒是提出了一些问题,如他并不给予中世纪欧洲城市以经济上积极的评价,认为中古的城市是一种消费城市;认为交换经济的组织是小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他们的活动范围是很有限的,不能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工商业,14世纪的意大利商业直到l6世纪欧洲其他地方的商业,都是手工业性质的,[15]这比现代许多西方经济史家把资本主义的兴起推广到14世纪要高明得多。第三本有关的经济史著作可推制度经济学家诺思的《西方世界的兴起》,这本书是用当今习见的新人口论的经济史,来推行他的制度经济学观点,所以弗兰克指出,诺斯的这本书是将西方“体制的演变,特别是财产权的发展,归因于西欧人口数量的增加所导致的日益加深的经济短缺”[16]。其著名论点如中古欧洲庄园组织的成立,是由于节约谈判费用的结果;而17世纪英国所以能够起飞,则是因为它的产权较其他国家明确,能够保护所有者。[17]制度经济学对于研究封建经济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下面专门讨论。
    有一些经济理论也涉及封建主义的经济问题。罗斯托写有《经济成长的阶段》,把经济的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传统社会。虽然他自诩这本书为“非共产党宣言”,但批评的人们则认为它只是罗列了各个阶段的现象而没有作出解释。而且他把工业革命列为起飞阶段的说法已经不能成立,现在主张这一阶段应该是长期的、渐进的过程,而不是突变。[18]罗斯托在这本书中对传统社会解释不多,他在另一本著作《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中,对传统经济(即封建经济)不能实现自我维持的增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当时的政府、统治阶级旨在保持稳定,贵族、官僚、地主、商人等虽然与之有一定的矛盾,不过更注意的是相互协同,他们有丰厚的盈余,但并不拿来用于生产,而是大量消费。虽有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可是无法推广。他的结论是“传统社会关键性的失败是属于观念方向的”[19],传统文化没有使人们懂得能从利用和改造自然中取得那么大的财富。看来罗斯托对封建经济的认识更偏重于政治思想方面,所以没有更多地论述封建经济。另一个也很有名的经济学家希克思,写有《经济史理论》,他把经济史划分为习俗经济、指令经济和市场经济三个阶段。习俗经济是由传统逐渐形成的,像部落组织的经济便是;如果习俗经济受到干扰,就会出现指令经济,也就是军事专制管理下的经济。西方的那种封建主义应该是一种习俗经济,[20]因为中央没有保留下多少权威。统一的官僚帝国就是指令经济,如古代中国和印度莫卧儿帝国。无论是封建制度或是官僚帝国,“它们的主要经济关系是岁入,即由农民向某一公认的权力缴纳的税金、贡物或地租”[21]。希克思认为市场的发生是进步的开始,而市场是由城邦产生的,到了中世纪,城邦瓦解,只残留有一些贸易,以后市场对领主和农民都进行了渗透,起初是商业渗透,即他们要把自己的产品和市场交换,然后是金融渗透,即用资金使农业技术得到改进。也就是说,希克思认为市场是外于封建的,在封建时代要有进步,得有外面的力量来对封建经济进行渗透,所以他对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似乎完全是从西欧的情况出发的,不过他的指令经济的提法倒提醒我们对政治在封建经济中的作用加深认识。
    对封建经济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理论概括的是波兰经济学家库拉。他在《封建制度的经济理论》一书中,根据波兰16—18世纪的经济情况,研究了一些有关的问题,并且得出自己的结论。他大致上是把封建经济当作一种二元经济,但他不同意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把农村看成消极的劳动力的供给地方,本身只是自给自足,没有变化。因为波兰的地主庄园当时大都进行商品生产,把粮食出口到西欧去,所以库拉当然认为庄园经济是和商品生产有关系的,但他指出封建地主对市场的反映和资本家有所不同,地主出售粮食的目的,是在于扩大消费,提高消费水平,他们注意的是能获取到足够多的货币。所以粮食价格下降,他们反而要多卖粮食;如果粮食价格上升,他们就少卖粮食,而不会像资本家那样价格愈高出售愈多以获利。在封建的生产条件下,粮食价格受年成好坏影响很大,丰年粮价下跌,荒年粮价高扬。当粮食价格高时,正是荒年,那时地主手中也没有多余的粮食,所以即使他想多卖也不可能。另外,地主卖粮食的目的是供应自己消费,所以他在粮食高价时少卖一点即可。他还指出波兰地主经济的再生产特征,由于这些地主是依靠封建特权来管理他的领地,由农民为其耕作土地,所以他们在再生产上几乎没有什么投入。如果按照农业资本家的农场来计算投入产出,则这种封建地产都是亏损的,可是如果按照地主的实际投入来计算,则这些地产连年大有盈余。所以不能用资本主义的经济学来计算封建地产的经济,但如何有一个合理的计算办法则还没有解决。[22]
    库拉对封建经济的长期发展趋势也做了研究,他说l6-18世纪的这三百多年,波兰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一直在下降,而大地产的生产自给情形有所加强,地主为了尽量获取多的货币,一方面刻剥农民的份地,另一方面减少生产上的开支,以拿更多的货币去购买自己需要的奢侈品。农民生活、生产越来越困难,但另外,农民生产上的商品化也在加强,这反映了农民在生产上的主动性和生产的基本趋势。但到了l9世纪,情况有所变化,库拉总结了在此前和此后的波兰经济的不同:1.此前地主尽量减少货币开支,此后他们努力投资于生产,甚至不惜为之举债。2.此前农业财产以面积大小计,此后更多则以在土地上的投入计。3.此前是农民想从土地上逃跑,地主努力阻止,而此后是农民想固定在土地上,地主则驱逐他们。4.此前地主尽量使农民土地平均化,阻止分化;此后农民分化加剧,地主则在这个过程中推波助澜。5.此前工人工资是昂贵的,此后工人工资比发达国家要便宜。6.此前高级贵族豢养着成百上千的濒临破产的贵族家庭;此后他们只雇佣少部分的管家和工程师,小贵族许多去当国家官吏,或者成为革命党人。7.此前地主和农民的收入大体固定,只按年成小有波动;此后则受市场影响,波动幅度要大。8.此前无论是地主还是农民,没有破产的,此后则二者破产是常事。9.此前价格的波动和国民收入呈相反方向,即市场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有限,无论是地主或农民,其收入以货币表示较之以实物表示只有很小的范围可以波动;此后则情况正好相反。10.此前当物价便宜时国民收入增加,因此是丰年,此后则情况正相反。[23]库拉认为这些变化是一个转折点,是一种突破。但是这是否会导向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库拉没有给予回答。[24]因为他所提出的只是经验的事实。
    库拉所分析的,是一种进行商品生产的农奴劳役制庄园,这有其特殊性。这种商品生产是为了供应西欧的需求而进行的,西欧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反而阻碍了波兰农业的进步。布罗代尔认为二期农奴制是商业资本主义的一种变态。[25]所以波兰的情况不一定和其他国家的封建生产相对应。可是库拉关于封建地主经济的投资、成本、利润等的意见还是很有益处的,值得我们借鉴。布罗代尔也认为,库拉看到了市场经济的局限性。[26]
    除了库拉以外,我以为对研究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很有帮助的还有波拉尼的著作。波拉尼是所谓人类经济学家,在经济学中应用了人类学的成果。他根据一些人类学的材料,认为在封建社会末期以前,人类的交换采取互惠、再分配和家计三种模式或者是这三者之间的结合。互惠是指类似于原始社会中的部落之间的礼物或生活必需品的交换;再分配是指汉穆拉比时代的巴比伦或者新王国时代的埃及,通过政府收取各种实物或货币,然后再分配给国内的官吏、僧侣、有闲阶级等;而家计就是个体家庭和农村公社的自给自足生产。他认为,即使是家计生产,也是为自己的需要而生产,和逐利动机的生产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亚当·斯密的经济人观点并不成立。市场是在经济体外运转的,例如西欧中世纪的城市,其市场是封闭的,和周围的农村没有什么关系,它也不会形成区域性市场。西欧中世纪的长途贸易市场和其周围环境也没有关系,它是各城市之间的贸易。不会从小市场自发产生全国性的市场和国际市场,它们是由政府的干预形成的。能够形成价格的、自我调节的市场要到l9世纪方才出现。[27]波拉尼的理论强调政治对经济的作用,反对古典经济学认为的人本性是谋利的。布罗代尔不同意波拉尼对市场作用的估计,认为他根据人类学的几份调查材料得出的结论过于简单。市场不可能和社会、经济分开。布罗代尔相信存在着市场的自发力量,使得小市场不断扩大。他指出,当某地区各集市的价格基本一致并同起同落时,我们就必须谈到市场经济。而l3世纪欧洲已经出现整体性的物价波动。[28]也许正如布罗代尔指出的,市场经济并不能覆盖全部经济,还有很大的空缺,自给自足的经济在任何时候都有强大的地盘,但是波拉尼使我们要考虑市场在中古时代究竟有多大作用,而不能盲从于古典经济学家,无限夸大它的作用。特别是他指出了政治对经济的作用,这在中古时代尤其应该注意。
    恰亚诺夫是苏联的经济学家,也可以说是人类经济学家,他对俄国的农民经济组织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后,提出了著名的劳动消费均衡理论,即农民并不是像古典经济学家所描绘的那样无限地追求发家致富,他们要在劳动的辛苦程度和消费的满足之间求得平衡。这一理论后来对西方农民学的研究影响很大。他自己认为,这一理论是对农民经济组织的一种静态分析,而农民家庭农场这一组织,是多种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它可以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也可以存在于其他经济制度之下。[29]他的思想在我们讨论农民经济时值得深入研究。
    以上略举有关封建经济的重要思想,作者见闻有限,大概乃挂一漏万之属。不过我已经指出,西方经济学家并不认为要专门研究封建经济,所以我们还得从一般经济学中去探求封建经济原理。
    中国的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悠久、经济发达,保存的经济史资料也十分丰富,大可用来研究封建经济史的运行规律。可惜我们的经济学相对落后,这方面的著作并不很多。我这里推荐两本重要的作品。一是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他是想建立一种中国的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对封建经济的各个方面,如土地制度、农民经济、城市和商品经济、地租、货币、高利贷等,都进行了静态的和动态的分析,也提出了中国封建经济的特点,如小农经济的大量长期存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价格运动的特征、中国的封建经济的周期性经济危机等,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是由于胡如雷受写作此书时思想环境的影响,所以强调阶级斗争比较厉害,如说封建地主阶级完全是一种寄生阶级,地租是他们的纯所得,全部拿来消费,而不投资于再生产等。[30]另一个多次提出建立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是吴承明先生,他认为中国的封建经济十分发达,能够容纳商品经济,有自我调整的能力,所以中国的封建社会没有下降时期,明清时代中国的经济仍然不断发展,并
    没有出现欧洲那样的封建主义危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超经济强制比较微弱,而且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他认为小农经济、小手工业者、其他劳动者都是封建经济的异质的东西),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都对经济的发展起作用,所以他的观点和胡如雷不同,认为地租不是利润的唯一来源。[31]他还特别提出可用魁奈的经济表来研究中国的封建经济,说明市场的发展。吴承明先生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一贯持肯定态度,反对新人口论等的停滞论或内卷论等,这对我们很有启发性。
    把西欧和中国的封建经济联合考察,试图说明它们有一些相同、相似的原理,这个任务十分艰巨。它是否能够成立也有问题。因此有几个一般经济理论还想谈一下,主要是自己学习的体会。这就是合理性问题(也就是经济人的问题)、边际经济学问题、制度经济学的相关问题等。
    二、几个相关的问题
    经济人的问题  亚当·斯密已经形成了经济人的观念。他认为人都有追求利益的本性,只要条件合适,就会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生产,增进自己的利益,只是他的这些活动是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市场的支配。斯密还认为,经济人的这种活动,主观上并不是为了公共的幸福,他考虑的只是私人的利益,但却在客观上有益于公共的利益。[32]斯密从他倡导的富国富民论出发,研究了一些社会经济的生产过程,他不同意重商主义者把商业当作财富的源泉,也不同意重农主义者认为的农业生产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而主张农业、制造业和商业都可以创造财富,都是重要的。斯密的经济人的观点,很明显是以启蒙学者的理性主义为思想基础的,是以当时开始流行的个人主义为出发点的。不过斯密还不是完全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是主张个人利益的发展有助于社会利益的增进。斯密的经济人观点一直是支配西方经济学的主要观点,以为追求个人利益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后来的经济学大多数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
    到了韦伯那里,理性主义变成了合理性。什么是合理性呢?其实也十分简单,按照韦伯的解释,就是精确的估计和核算[33]。这和理性主义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但是作为社会学家的韦伯,却把这种合理性神秘化。他说这种合理性是西方所独有,例如中国就没有欧洲企业组织的管理方法,没有其簿记之类的东西[34]。其实,合理性的模式并不能以欧洲的模式为唯一模式,而严格的推理、合理的计算,是任何民族都可以具有的思维方式。布罗代尔已经指出,“合理的定义是相对的。它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经济环境、不同的社会集团以及不同的目的和手段而变化”[35]。
    经济人的观点建立在当时简单的经验观察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有其合理性,但如推广成为抽象的真理,就有其局限性。因为无论是理性主义的经济人,还是合理性的经济人,都是以个人为其理论前提的。这反映启蒙运动以来西欧对个人主义、自由的向往。但是生产从来就不是单个人的生产,而是社会的生产。人不能自己选择自己所面临的生产环境,而是一生下来就处在一定的生产环境中。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和其他人发生一定的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关系,所以作为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选择性是很小的。从个人来分析,事业的成功与失败,当然和自己的选择有关系,和个人的能力、意志、机遇有关;但如果从社会来看,你的选择只能是在社会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内。l8世纪的资本家,不可能去选择IT行业发财致富。你的能力、努力,只能在社会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经济学虽然把社会中的经济现象分离出来进行分析,但是在分析中一定也要关注到非经济的因素,这已是现在经济学家比较一致的认识了。韦伯已经指出,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的不同并不在赚钱欲望的发展程度上,而是在于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合乎理性地使用资本和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36]即他还是把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作了区别。而桑巴特则把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更明确地区分开来。他认为前资本主义的经济是一种支出经济,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是为了满足人类对物品的自然需要,但因为按照西欧封建的标准,社会是严格划分为阶级的,所以桑巴特又把这种需要分为两种,在封建主的那一方支出总是超过了收入,所以必须注意尽量扩大收入:在手工业者和农民那一方,则只能是一种糊口经济,因此他们并没有尽量扩大自己的劳动来增加收入的兴趣,生产时期的长短取决于两个关键,即对工作妥善完成的要求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然需要。迟至l6世纪,欧洲的某矿山一年中还有二百六十多个休息日。[37]所以我们可以说,具体地讨论在什么条件下人有什么样的追求、要求、理想,比抽象地讨论人的本性更具有说服力。
    我们知道,自由主义经济学只是经济学的一种流派,自由放任主义的对立面,即国家干预主义总是存在的。在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之前流行的重商主义就是一种国家干预主义。到l929年资本主义大危机出现,于是提倡国家干预经济的凯恩斯主义盛行,罗斯福就是靠这一主义挽救了美国。二战以后,自由资本主义又大行其道,哈耶克的学说似乎成了真理,特别是苏联解体更使那些人得意忘形。现在,次贷危机引发了几乎是全球的经济危机,国家干预政策成了唯一的经济决策选择,自由主义又得收起了。至于封建经济,应该看到国家的干预、管制是必需的,而自由经济反而是一种非常态的东西。我们后面再来论述。
    边际主义的问题  边际主义是经济学的一大学派,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后的显学,所以又被人称之为边际革命。边际主义所说的边际实际上是一个数学概念,把这一概念用于说明经济事物变量的关系,说明两个相关变量中,一个变量的单位增量,所导致的另一变量的单位增量(或正或负),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达到了这一经济活动变化过程不能或不值得再继续进行的边缘或限度[38]。但边际概念现在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在经济分析上,而且也被用来分析前资本主义经济、封建经济,所以这里也得略加阐述。
    边际主义起因于对价值的解释。我们知道,亚当·斯密已经提出了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这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他不能区别价值和价格,所以又说价值是由购买的劳动决定的。还因为斯密生活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中,他想把资本主义社会和前资本主义社会区别开来,他说在初期野蛮社会,商品价格只简单地由生产时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可是资本主义下的商品价格,除了支付工人的工资外,很明显还包含着支付给地主的地租和资本家的利润,因此在商品交换中购买到的劳动量,就大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斯密又说,商品的价值是由收入决定的,即包括了工资、地租和利润三种生产费用。这样,他就离开了劳动价值论。
    李嘉图修正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指出不能把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和商品交换所购买到的劳动混淆,在资本主义下这二者是经常变动的,并不相等。而决定价值的只能是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他还把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的质的不同,规约为量的差别,而且指出了生产时还消耗了物化劳动,所以可以说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已经相当完善。但李嘉图没有能把资本主义制度下价值和价格的关系说清楚,所以无法解释价值与价格背离的现象。而且他也没有发现剩余价值,不能说明利润和地租的来源,这为以后价值论转向主观唯心主义的解释留下了空隙。
    一般认为,边际主义形成于l9世纪70年代,是在劳动价值论解释许多经济现象发生矛盾时提出来的。如果说劳动价值论是从客观的实证入手的,那么边际主义就把价值的由来转向主观唯心的解释。边际主义认为物品的价值来源于它对人类欲望的满足,这就是物品的效用。价值是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估计,可是单有效用还不能构成价值。例如,空气和水都是有效用的,可是因为它们并不缺乏,所以没有价值。只有对沙漠中的旅行者,一杯水才是有效用的,因而也是有价值的。所以效用必须和物品的稀缺性相结合才能产生价值。边际主义者还认为,人们对某种物品的各个单位的欲望和需要,其迫切性和必要性是不相同的,因而主观评价也各不相同。随着欲望的不断满足,其评价也不断降低,其效用也逐渐变小。物品满足最不重要的欲望所具有的最小效用就是边际效用,所以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陈岱孙先生指出,l9世纪70年代的边际主义者是第一代边际主义者,他们主要是说明价值的,即边际效用价值论;而后来的边际主义者已经用它来说明生产、消费、分配等经济学的各个方面。[39]他认为边际主义是由规范经济学向实证经济学转变的标志,即西方经济学家从此努力使经济学科学化,用各种数学公理、公式来进行推导和计算。他指出西方从古典经济学到边际主义的学说都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学说,经济自由主义有四个理论支柱,古典经济学已经完成了两个:第一,公私利益的协调性。经济自由主义认为利己是人类的本性,在经济行为中,利己是主要的动力,但又不得不同时也利他,这样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就得到协调,而这协调的机能,就是看不见的手。第二,市场具有自我调节性,不需要政府的管理和干预。后来的边际主义者认为过去的古典经济学只强调生产,因而只从供给、成本方面考虑问题,而他们则把视点从生产转移到消费,从效用和需求方面考虑问题。他们增加了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论证了经济自由主义的第三、第四个理论支柱:第三个理论支柱是生产的合理性,即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每一个交换者都可通过交换获得最大的效益,而在个人得到最大效益的基础上,全社会也得到了最大的效益,即效益的最大化,这是因为自由竞争将导致一种均衡价格,而在均衡价格的指引下可以得到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第四个理论支柱是分配的公平性,就是边际生产力分配论。这个理论力图证明三个生产要素(劳动、土地、资本)共同创造价值,而且创造出生产递减律。[40]
    边际主义自从产生以来,就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批评。例如,有名的霍布森(1858—1940)认为,商品的供给价格决定于正常的成本而不是边际成本,商品的需求价格决定于平均的效用而不是边际的效用。最差的土地、最穷的农场、最坏的耕作,对小麦的供给价格都没有特殊的影响,只有平均的生产支出而不是边际支出决定了小麦的供给价格。他的计算也是有道理的。边际主义把孤立的个人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强调个人心理、个人意志决定经济活动;从消费出发,而不是从生产出发分析经济,说明当时资本主义生产过剩已经是经济运行的大问题。我们知道,心理因素当然对经济产生影响,但是把心理因素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是不能成立的。更重要的是,边际主义的理论,是在古典经济学的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的假定前提下做出的,而我们知道,这种生产只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自由市场总是受到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因而我们也可以说边际主义的理想很难实现。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市场的作用更为有限,有许多交换并不通过市场,[41]所以使用边际主义的分析工具要比较慎重。可是现在我们所使用的西欧中古经济史的研究成果,特别是计算成果,许多是在边际主义经济学的指导下得出的。这也就使得边际主义经济学成为封建经济研究中不可摆脱的理论和方法。但是这样计算出来的结果究竟是否符合封建经济的实际,仍然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制度经济学的问题  这里不准备全面讨论制度经济学,只是想说明最近用制度经济学研究经济史的问题,因为这一问题和封建主义经济学有比较大的关系。
    诺思理论的出发点仍然是斯密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每个人,或者是由人组成的经济体,都会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但诺思以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还不只是这些。他要追寻经济增长背后的动力,要回答是什么原因促使经济增长。诺思认为,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原因,不能只在经济中寻找,而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激励机制。即人人都追求自己效益的最大化,但出于自私,有些人总想在实现自己的效益最大化时付出的比别人少,在一个集体中得点儿便宜,如不愿意交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不承担应该承担的交易费用,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问题。这样就使得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不相等。只有有了某种制度的保证,使个人收益接近于社会收益,才能促使每个人为促进生产发展进行不懈的努力,而这种制度最主要的就是要对产权作出保证。保证产权制度最主要的机构是国家。国家是一种具有暴力潜能的机器,它可以用暴力、法律等界定产权,即保证个人的完全的私有财产权利。由于产权明确,个人的努力能保证得到回报。但是,只有国家界定产权,还不能完全保证个人的努力取得合理的回报,还不能完全克服“搭便车”问题,因为国家的界定是一种全面的规定,要保证每个人都遵守,还必须有监督机制,而监督费用过高,往往使得国家无法实行监督。所以还需要有意识形态来协助,让人们自觉地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减少“搭便车”的行为,这样就使得个人收益接近于社会收益,使得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诺思的理论相当完整,他不是简单地就经济论经济,而是把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都吸收到自己的体系中,对经济活动产生动力的是产权,界定产权的是国家,保证产权能够实行的除了国家的暴力外,还有意识形态。所以他的理论对西方经济史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确实,经济学家从经济论经济,把经济和其他社会结构完全隔离、孤立开来的模式,已引起许多的批判。所以结合其他社会结构研究经济取得了更好的效果,也说明了更多的问题。例如,现在应用心理学说明经济人的决策考量即是。现在的问题是他的理论能否应用到对封建经济的研究上。诺思在这方面走在了前面,因为他的研究就是以封建经济开始的,但是我仍然感到这里面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
    首先,诺思虽然在经济学中引入了其他社会结构,如国家、意识形态等,但他的分析方法仍然把政治也经济化了。例如,他虽然也指出,国家的理论有契约论和剥削论,但他却主张,国家的基本特征是以保护和公正这样的服务为交换,换取居民的纳税作为回报,以使得自己实现收入的最大化。而居民之所以这样做,也就是因为如果每个人自己保护自己的产权,那成本太高。可是国家还有许多的潜在对手,这既包括争取当统治者的个人和其他集团,也包括别的国家,所以在使国家收入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这种矛盾冲突是社会经济不能持续增长的根源。[42]把经济和政治隔离是不好的,但是把政治等同于经济,我以为也是不可取的,这样就很难说什么各种结构的特性了。
    其次,诺思说英国之所以能最先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是因为英国的国家规定了明确的产权。但是我们在他的著作中却找不到这样明确的叙述。他自己也承认,都铎王朝反对圈地,支持垄断,不承认扩大市场可以得到的增益,[43]所以并不符合他的理论。我们知道,英国的封建土地所有权长期没有被废除,1290年的买地法虽然被认为是肯定了土地的转移权利,但它对总佃户是个例外,总佃户土地采用代替方式转移时仍然要先取得国王的同意。l285年的限嗣继承法更给土地转移加上了封建束缚,规定封建土地只能由直系卑亲属继承,以保证封建长子继承制的实现。为争取土地的自由转移,当时的法庭只能用合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44]以上所说的还只是封建地产,至于农民的地产,即所谓的习惯佃户的地产,理论上长期得不到合法的保护,不然为什么会有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呢?随着衡平法的发展,到l536年的用益权法,才承认受益人有占有权,使土地转移可以迂回曲折地实现,使封建土地可以通过委托人向受益人转移,实现比较自由的继承。而这些都是在都铎王朝时期,即英国的专制王权时期,资产阶级势力开始显现时才实现的。所以可以说直到l7世纪初,英国才发展出一套有利于贸易的法律。[45]因此也可以说,是英国的资本主义成长起来才促使英国的国家、法律发生了变革,而不是国家用法律界定产权使英国资本主义发展起来,诺思的分析把这个问题弄颠倒了。
    经济史的研究离不开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但是我们必须对理论进行分析,看它是否适用于要分析的对象。因为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建立首先要建立一种模式,这个模式是一种假设,假设也许是合乎经验的公理,也许是假设者个人的体验,而缺乏事实的根据,或者只有部分的事实根据。这些需要我们小心辨析。上述的三种理论在多大程度上适合于研究封建经济,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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