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施治生、郭方主编的《古代民主与共和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以下简称《制度》。凡从该书引文,均只标明页码)一书,是中国世界古代史学界继《古代王权与专制主义》(施治生、刘欣如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之后推出的又一部力作,可以说,该书是前著的“姊妹篇”。《制度》一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室承担的社科院重点科研项目“古代民主与共和制度”的最终研究成果,参加研究和编写的除了该研究室的全体人员外,还包括来自一些高等院校的高级研究人员。该书运用了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考古学和人类学等方面的大量资料,追溯人类社会民主历史长河的源流,对原始民主和古代东西方国家、中世纪西欧国家的民主和共和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过程,以及这些国家的民主与共和制组织机构、职能及运作机制,作了全面系统的考察和深入具体的研究;同时,对古代和中世纪有关民主与共和的各种政治思想和理论也进行了评述。笔者认为,从整体上看,该书不仅代表了国内世界史研究的较高水平,而且,正如张椿年研究员在书后的推荐意见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这样的对古代民主与共和的全面、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即使在西方学术界也是少见的”(第492页)。纵观全书,至少具有三大特色和优点:一、论述全面,逻辑清晰《制度》一书能够把民主和共和制度放入世界古代诸文明的大范围和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进行考察,时间跨度大,地域范围广是该书的一大特点。从时间上看,其考察的上限是仍处于原始社会的原始民主制,下限则一直到近代社会诞生的前夕。从地域上看,不仅详细论述了古代西方民主与共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历程,而且还考察了古代东方大多数文明中曾经出现过的民主和共和因素或制度,所涉及的文明和地区包括:中国、西亚(包括早期苏美尔城邦、古巴比伦王国、北叙利亚的埃马尔城邦、亚述、巴比伦及波斯帝国等)、印度、希腊和罗马;中古部分包括日尔曼人部落、罗马政治法律和思想遗产、基督教组织信仰、封建契约关系、特许状、宪章、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以及英国和法国的等级会议等内容。此外,该书对民主与共和的考察也是多层次的,大致上可以划分为民主与共和因素、民主与共和制度和民主与共和思想三个层次,这样不仅使论述更为清晰合理,同时也会使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入。《制度》一书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作者指出,从古代国家的发展道路来说,起自君主制和终于专制主义可以说是东西方大多数国家共同的历史轨迹,而民主与共和只是东方绝少数国家的原生国家形式,希腊罗马则在中间阶段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第20页),这一提法更加明确了民主与共和在世界古代历史发展中的位置。同时,作者结合具体史实,对民主与共和的概念、历史发展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条理分明、层层深入的分析,澄清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民主与共和的关系作者认为,在古代希腊罗马,民主与共和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即政体,按照希腊古典作家的划分,古代国家存在的政体可分为三种正宗政体及相应的三种变态政体,即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和僭主制、寡头制、极端民主制。而共和国则是一种国家形态,包括上述三种普通或正宗政体。三种变态政体则被排斥在共和国范畴之外。具有与共和国这种国家形态相对立的专制的性质。此外,共和国还有一种兼具上述三种普通政体成份和因素的混合政体,即共和政体,是共和国最优良的政体形式(第2页)。(二)共和政体的界定共和政体是一种混合政体,混合着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政体的因素,其奉行的宗旨和原则,既不是君主制或贵族制所实行的等级不平等,也不是民主制所实行的人人绝对平等,而是实行所谓的等级平等。因此,共和政体并非普通政体,而是一种混合型的特殊类型的政体。然而,在共和政体中各种构成因素并不是均匀的,在罗马共和制中,贵族制因素比民主制因素重大,居于主导地位,因而罗马共和制偏向于贵族制,罗马共和国实质上是贵族共和国,而亚里斯多德所设想的共和政体则明显地偏向民主制,具有希腊的特色(第13—19页)。(三)古代和近代的共和概念之异同作者认为,按照近代政治学理论,共和国是相对于君主国而言的,凡是非君主制国家便是共和国。然而,在古代的政治观念中共和国并不排斥君主制,相反容纳君主制在内。西塞罗使用的共和概念并不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而是相对于专制而言。因?古代和近代的共和国概念并不完全相同,不能生搬硬套(第12页)。二、材料扎实,论述谨严与以往的综合性研究有所不同的是,由于《制度》一书的作者大都能够从第一手史料出发,追根溯源,排比论证,从而尽可能地避免了运用二手材料所造成的先入之见,使结论更具说服力,把研究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这里仅举几例。比如,在论述早期苏美尔城邦的政治制度时,作者引用了苏美尔史诗《吉尔伽美什和阿伽》中的一段话,而这段话是写作者根据苏美尔原文重新翻译的(第109页)。再如,在“古代印度共和国”这一节中,作者基本上能够利用佛经的梵文原文进行引证。此外,作者们对一些重要术语的词源学(Etymology)研究,例如对古代汉语(第79—81页)及希腊文(第288—289页)中的“民主”一词以及拉丁文中“共和”一词的考析(第344页)给人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样的研究于我们对这些概念的深入理解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尽管在材料的掌握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作者们在论述中却没有因此而有失谨严。一方面,对于从材料出发作出推论的用词十分恰当中肯,既不守旧,又不夸大;另一方面,对自己引用或提出的新理论和新观点也不固步自封,而是说话留有余地,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铺路架桥。在行文801世 界 历 史2000年第2期 中随处可以发现这样的例证,表现出了编著者严谨、冷静和客观的治学态度,即使论述并非十全十美,但这一态度则是作者们始终都有的。例如,在论述古代中国的时候,作者使用了“民主的历史痕迹”的说法,在考察了“天惟时求民主”中的“民主”二字与古希腊文“民主”的巨大差异之后,指出,在这里,“仍然可看到一些与早期民主有渊源关系的传统因素”(第79—81页)。又如,在运用近年来为史学界所广泛接受的“酋邦”理论时,作者一方面肯定了其合理性和正确性,另一方面也指出:“利用酋邦理论观察人类社会的早期历史,不能采取生搬硬套的态度。原始社会末期的历史,既有共同的规律,又呈出多样化的发展。酋邦可能是这一阶段历史发展的一种模式,而不是惟一的,普遍适用的模式。”(第60页)同时还指出,从目前的研究来看,酋邦理论本身也尚在讨论中。三、不囿旧说,勇于创新如果说力求严谨是治学应当采取的基本态度的话,那么勇于创新则是学术生命力的源泉。《制度》一书不仅体现了作者从史实和材料出发,论证谨严的治学态度,而且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和新问题,表现了继承与发展、求实与创新的相互统一。《制度》一书中提出的“原始民主”的概念是对恩格斯的军事民主制的重大修正和发展。根据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军事民主制是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演进过程中的一个具有普遍性的过渡阶段。而《制度》一书的作者则根据史学界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引入了酋邦理论,对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军事民主制只是众多发展模式中的一种,既不具有普遍性,又不是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只在希腊罗马具有典型性,而原始民主才是进入阶级社会后发展起来的民主制度的最初源头,其氏族议事会,酋长和部落议事会是后来出现的古典民主制三大机构的原型(第53—56页)。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也并未因此而完全否定“军事民主制”的存在。他们以美洲阿兹特克联盟和我国北方一些古代游牧民族(如女真人、契丹人)的材料证明历史上军事民主制的存在(第50页)。此外,作者还就史学界一直在探讨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于古希腊罗马发展出民主和共和制度的原因,传统上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解释,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工商业发达说”、“奴隶制基础说”、“军事制度和组织说”以及“航海民族说”等。《制度》作者则另辟蹊径,一方面肯定了上述诸说中包含的合理性成份,另一方面结合具体的历史事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古希腊罗马出现的民主和共和固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自由小生产的相对稳定存在和发展,以及以其为骨干的平民力量强大并不断进行斗争的结果。自由的小生产在经济上独立生存,与此相适应,他们在政治上自然也要求享受自由和权利均等,平等地参与政权和治理国家。同时,希腊罗马的历史实践也证明,随着作为民主与共和的社会基础的自由小生产的破产,民主与共和制度也就日渐衰亡,最终被君主制或帝制所取代(第6—10页)。以此为出发点,作者进一步探讨了古代非专制政体出现的外部环境,尝试性地提出了“小国寡民说”,指出:“古代非专制政治是一种全权公民直接参与的政治,它藉以发生发展的舞台是小国寡民的环境,它的基础是血缘的、传统的、多多少少平等的关系,维持小国寡民环境的时间变量是造成古代非专制政治尤其民主政治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根本因素。”(第161页)《制度》一书中不仅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观点,而且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研究课题。就笔者所知,这些问题在我国史学界尚未被讨论,在国外史学界也少有论及。它们包括:“雅典民主的传901对民主与共和的历史学思考播”,“希腊化时期的民主制残余”、“迦太基的寡头共和制”、“民主政体的批评者”以及“古希腊罗马的混合政体论”等。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上古部分相比,关于中世纪的民主和共和的研究材料十分有限,问题更加复杂,研究难度较大。可以?《制度》作者在这方面开国内风气之先,难能可贵。除了上述三大优点,《制度》一书尚有其它特色,如比较研究的大量使用,广为吸取中西学界的较新材料和研究成果等,由于篇幅有限,不再一一赘述。此外,该书的编写方法也很值得称道,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专家个人的专长,使论述立足于对原始材料的充分掌握和理解上,从而避免了“坐而论道”的空谈;另一方面又不仅仅局限于微观问题的考证,能够通过综合研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最后,我们也应该看到该书存在的一些明显不足。第一,有些章节的内容没有能够深入展开,论述相对不足,比重略显失衡;第二,由于多人编写,学术研究水平不完全相同,有些小节的写作体例没有完全统一;第三,书中所考察的国家和地区仍然不够全面,如中古东欧国家的共和制度就没有涉及。古代的民主与共和问题,是一个牵涉面广而纷繁复杂的重大课题,我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长期以来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度》一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古代民主与共和的学术专著,填补了这一领域研究的空白,其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刘家和教授在书后的推荐意见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这部书稿付诸出版发行,定会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推动古代民主与共和及有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讨。”(第494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