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政法学院建校初期,从 四校调来的教授中,有四位曾被合 称为“北京政法学院四大教授”。这“四大教授”分别是北京大学政治学 教授吴恩裕、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 曾炳钧、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严景 耀和辅仁大学政治学教授戴克光。 这四位教授分别来自当时并入 北京政法学院的四所高校之一,而 这四所学校,在解放前则被合称为 北平四大名校。1952 年院系调整时 这四校的法律系、政治学系或社会 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各院系的 师生也一同来到这里,从此开始北 京政法学院的生涯。 这四位教授有许多共同之处。 首先,他们都生于20 世纪初期,早 期都毕业于国内名校,并出洋留学, 为以后的学术研究打下深厚的根 基。被调入北京政法学院时,四位先 生也都在四五十岁,从教学和学术 研究的角度来说,正是年富力强的 时候,假若环境允许,必定埋头于著 书立说开坛授徒,其成就难以估计。 其次,四位教授都是党外人士。其中 吴恩裕和曾炳钧是无党派,严景耀 和戴克光则是民进会员。在建国后 的风风雨雨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 的身份,使他们在历次政治运动中 都是敏感人物。最后,四位教授的专 业在当时都属于“过时”的学科。 1952 年以后,政治学、社会学以及 心理学、美学等专业都被取消,相关 专业的教学和研究也从此在高等学 校里销声匿迹。四位教授所学非政 治学即社会学,来到北京政法学院 之后,只能被迫停止原专业的教学 和研究,转向其他学科。 严景耀教授算是比较幸运的一 位。在建国初期,从旧大学过来的教 师基本无缘讲台,只能在研究组里 改造思想,视改造的情况决定能否 继续授课。尤其是这些民主党派和 无党派知识分子,尽管曾经作为“同 路人”对新中国政权的建立发挥了 重要作用,但在1949 年以后,由于 其“党外人士”的尴尬身份,大都只 能十分低调,并且积极地进行自我 思想改造,以求政治上的认同,“对 得起人民,对得起毛主席”。在这样 的情况下,严景耀教授依然是被允 许上台讲课的四位教授之一,其他 三位则分别是民进创始人之一、严 景耀的夫人雷洁琼教授和北京大学 来的芮沐教授、楼邦彦教授。 严景耀(1905—1976)毕业于燕 京大学社会学系,后获芝加哥大学 博士学位。在调入北京政法学院之 前任燕京大学政治系主任,代理法 学院院长,并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律学系教授。此外,他还是北京政 法学院筹备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参 与了学院的建院工作。 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之后,社会 学取消,严景耀教授转而研究国家 法(宪法),担任国家法教研室主任, 并兼任校务委员会委员。主要讲授 “苏联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概 论”等课程。“文革”期间所受的冲击 虽然不大,但也和夫人雷洁琼天天 在家里学习各项文件和精神,接受 “改造”。1970 年底,北京政法学院 被宣布撤销。1971 年2 月,学院所 有人员被下放到安徽濉溪县五铺农 场办“五七”干校,进行劳动改造。当 时上级曾明确指示,学院的8 位老 教授可以留在北京不下放劳动,但 严景耀、雷洁琼夫妇主动要求陪同 干部、教师一同到农村去锻炼。从安 徽五七干校回京后,严景耀于1973 年调到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研究 国际问题。 吴恩裕(1909—1979)教授的经 历似乎更加传奇。原本毕业于清华 大学哲学系的他,建国后则以曹) 芹研究专家著称。早在20 世纪三四 十年代,吴恩裕就作为一名政治学 者积极发表言论,对当时的政治社 会提出自己的观点。其时他和张奚 若、钱端升、周炳琳、杨人 、王造时 等人一方面在大学教书,一方面不 断在《观察》周刊、《新路》周刊、《世 纪评论》等刊物发表文章,参与社会 变革。和罗隆基、储安平、王造时一 样,吴恩裕毕业于著名的伦敦政治 经济学院,师从政治学家哈罗德?拉 斯基。其在拉斯基教授指导下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马克思的哲 学、伦理和政治思想》,被拉斯 基教授誉为“我迄今见到的最 短的、最好的论文之一”。院系 调整后政治学被取消,吴恩裕 也转变了研究方向。从1954 年秋起,开始致力于《红楼梦》 作者曹) 芹的生平家世研究, 先后出版有《关于曹) 芹八 种》(后增订为《有关曹) 芹的 十种》,最后增补为《曹) 芹丛 考》)、《曹) 芹佚著浅探》。 1978 年,吴恩裕调到中国社会 科学院任研究员。 和吴恩裕、严景耀两位教 授不同的是,曾炳钧和戴克光 一直留在北京政法学院。其中 戴克光(生卒年月不详)教授 毕业于剑桥大学,是议会政治 学说的代表人拉斯基的嫡传 学者,对于西方的议会政治十 分熟悉。建国初期,戴克光曾 在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 过,还为当时小组的成员详细 介绍过西方议会制度的运作 方式和审读法律的具体程序。 其兄戴戎光曾是国民党的少 将,其弟戴曙光则在抗日战争 中壮烈牺牲,三兄弟号称“戴 氏三光”。在1949 年以前,戴 克光教授曾在顾祝同担任江 苏省主席任内,当了江苏学院 院长。这一点,也为后来戴克 光先生在政治运动中带来了 种种麻烦。和大部分教授一 样,在建校初期的日子里,戴 克光教授“靠边站”,继续改造 思想。 曾炳钧(1904—1994)教 授则是清华大学政治系的首 届毕业生,先后在伊利诺伊州 立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学习, 分别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解放 前也曾有毅然放弃在美国供职 机会,接受地下党委托,作为中 方唯一代表押运挪威货船 S. S. Gunny 号,将一船新型战斗机带 回祖国的革命壮举。在调任北京 政法学院之前,曾炳钧任清华大 学政治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 《清华学报》编辑。 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之后,曾 炳钧教授正当壮年,在政治学被 取消的情况下转而研究中国法 制史。1954 年分配至国家与法 教研室,1956 年担任国家与法 的历史教研室主任。当时的北京 政法学院处于初创时期,各个学 科也基本上没有教材,学生只能 靠课堂上记笔记来学习。从 1955 年开始,学院开始组织力 量编写讲义和教材。曾炳钧先生 就曾全程参加彼时集体编写讲 义,由他主编的《中国法制史》是 北京政法学院成立以后公开印 行的第一部教材。 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炳钧 基本没有收到太大的冲击。1957 年,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召开“法 的继承性”问题座谈会,曾炳钧 教授《关于法的继承性问题》一 文后来被刊登在《政法研究》上。 这篇文章被认为“抹杀了法的阶 级性”,而遭到严厉的批判。这种 批判相较于划为右派、下放劳 动,则实属万幸了。 1965 年,作为九位党外教 授之一,曾炳钧作为无党派人士 被安置在专门的研究室里,不能 讲课,不能参加学院的领导工 作,只能在研究室里编译有关资 产阶级政治、法律方面的资 料———大约是“以供批判”吧。 (撰稿:张培坚) |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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