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官(Dictator)是罗马共和的政治职务。该职务在中文文献中有时也被音译为“狄克推多”。罗马共和的合法新制度,独裁官(拉丁文“下命令的人”),也通称为magister populi(人民统领),Praetor maximus(最高裁判官),以及Magister Peditum(步兵统领),是特殊长官,他的职能是执行特殊的任务,超过任何一位正规长官的威权。罗马元老院通过元老院议决(senatus consultum),授权执政官去提名一位独裁官,此人乃是唯一的例外,对共治(相同职务的多重占有人),与责任(是合法地能够已掌握去负行为的责任,在职务中)之罗马合法原则而言。不论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独裁官都不能超过一位;并且于他在职务的时间中,独裁官在法律上不为任何行为负责,无论以任何理由。 独裁官是最高的长官,在领前的程度(praetor maximus),以及被二十四位刀斧手所随侍。(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