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荏苒,不经意就过了古稀之年。人之老至,不再像年轻时那样耽于幻想,反倒经常回首往事,盘桓于逝去的岁月间。每忆及此,五味杂陈,感慨良多,既为些许成绩而暗自窃喜,也为曾发生的失误而倍感汗颜。这里不想拷问自己往日的是非功过,倒想以一个老年理论工作者的身份,倾诉我学术研究最真切的感悟。 我纯粹出于偶然于1956年考入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专业,当时这类学科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质。不过这也倒使我有机会从专业的高度更多地接触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正是在对经典作家文本的研读中,我感受到了革命理论征服人心的巨大力量。像许多革命先辈通过学习《共产党宣言》而走上革命道路一样,我也在专业的学习中确立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志向,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成为我终生不渝的信仰。讲马克思主义,行马克思主义,我就是伴随着这个信念留下了半个世纪的人生和治学的足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课题和成果上: 人学和以人为本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反思十年“文革”造成的人的价值灾难是全民关注的热点。马克思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学大师,他的哲学革命变革提供了对人的最科学的理解和说明。我抱着重新学习的态度,系统地研读了马克思的相关文本,相继在人性、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异化、人化自然、人的自由个性、人的全面发展等问题上发表一系列文章,旨在光大马克思的人学理想,说明只有人的现代化才能实现国家现代化。当时众多的学者几乎不约而同地站到马克思的人学大旗下,一方面挖掘和阐发马克思的实践人学的机理,借以回应十年文革所泛起的种种难题,同时也在为国家今后的发展探寻理论上的导向。1994年我在《哲学研究》上发表一篇论文,题为《试论马克思以人为本的哲学发展轨迹》。这篇文章试图突破哲学上长期以来以物为本的藩篱,把人置于本的基础上,从而为生活和现实提供新的哲学奠基。但是文章一发表就引起争议,甚至被指责为是对公认的唯物主义以物为本原则的冒犯,是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曲解。当时我虽然没有退让,写出《唯物史观的人学意蕴》予以回答,但总的来说,由于形势还不成熟,还是显得人单势孤。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既是我国社会发展思路的新的跃进,也是学术上人能否为本的争论的解决。但是总的前提确定了并不等于许多具体疑惑的消解,人何以为本?以人为本的人是什么人?以人为本的意义何在?这些问题仍然缠绕着人的头脑,影响着对以人为本的认同。鉴此,我先后发表《物本、人本和以人为本》、《人与民的历史切换》、《以人为本的哲学意义》、《以人为本的世界历史意义》等8篇论文,尽我所能,力图为宣传科学发展观扫清理论上的障碍。 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的跨越卡夫丁峡谷设想 像我这个年龄段的人,亲身经历了十年文革和改革开放前后的巨大变化,对邓小平和他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抱有十分亲切的情感,深知只有邓小平理论才引领中国走出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开创中国健康发展、强大繁荣的新纪元。但是由于长期的“左”的思潮影响,人们对这一理论还需要一个消化和认同的过程。我在广泛阅读文本的基础上发现,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特别是其中的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有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仅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而且是创造性的发展。我把我的这些研究成果以《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和《马克思晚年的设想与邓小平的特色理论》为题,相继发表在1988年和1994年的《中国社会科学》上,起到了链接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的作用。 唯物主义与社会主义 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具体的政策决策固然重要,但指导思想的转换更为重要。书本的原则和前苏联的模式都不应成为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只有中国的实际才是我们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唯一根据。邓小平花了很大精力一再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为了把立足点转移到中国国情上来。为了论证和支持这个新时代的实事求是原则,我再次到马克思那里去寻求资源,在《神圣家族》一书中找到了过去从未引起学界关注的唯物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的论述。马克思指出,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是现代社会主义思想的发源地,它们的社会政治伦理思想“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这种联系被轻视实践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承袭了。抛弃空想,付诸实践,就会得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著名结论:实践的唯物主义及共产主义。这里启示我们,社会主义既然来源于唯物主义,那么它在实践中就应该遵循唯物主义,向唯物主义回归。因此社会主义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国情出发,社会主义必须重在实践,在实践中而不是书本中探寻社会主义的真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实践探索的伟大成果。我把这些见解先后以“唯物主义的社会主义内蕴”和“社会主义向唯物主义的回归”为题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与《马克思主义研究》上,引起学界的关注,最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资助,并由人民出版社结集出书。 和谐社会与和谐辩证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纲领,这在历经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斗争哲学纷扰的我们这一代人心中引起的震撼,是可想而知的。我最感兴趣的是一种逻辑关联: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有和谐思维,在不相容的无止境的对抗思维中不可能建立起和谐社会,而和谐思维必将提升为和谐辩证法,这是对斗争哲学的彻底清算,是对一种全新的发展路径的开启。按着这个逻辑,我专攻和谐辩证法问题。和谐辩证法是对过去过分强调的斗争辩证法的超越,既包含矛盾斗争的发展维度,又包含对立面的和谐合作的维度,是真正克服了片面性弊病的全面的发展学说,当今的互利共赢、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就是和谐辩证法的新概念。我把这些想法写成系列文章发表出来,被《北京日报》理论周刊概括为“和谐辩证法:凝聚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思维”。与此同时我又把以人为本与和谐辩证法升格,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里程,申报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于去年结项,被评为优。 回顾我的治学道路深有所感,哲学作为形上之学,必须保持自己的高贵品格,对现实不能亦步亦趋,要有批判性和超越性。但是,哲学必定是来自生活,源于现实,又不能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象牙塔。在高层次和深刻性的意义上关注现实,回应社会生活需要,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性。多年来我一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提升当下我们正在从事的伟大事业的理论品位,深化对它的认识和理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