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原始社会 史研究的意义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历来都很重视对古代社会的研究和探讨。他们对英国原始社会史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的评价很高。马克思在1881年5月至1882年2月仔细研读了这本书,并做了详细的摘录和评语,打算写一部关于原始社会史的书,用唯物史观来阐述摩尔根等人的成果。但他这一愿望没有实现便逝世了。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遗搞时,看了这篇遗稿后就产生了完成朋友未完成的工作的想法,他认为“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从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摩尔根以自己的方式得出的科学成果,证明了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史观的正确性。为了革命的需要,恩格斯于1884年3月至5月依据马克思的遗稿和《古代社会》一书完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伟大的著作。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系统的阐述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史的基本观点,揭示了家庭、私有制发生和发展的历史规律,阐述了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形成的阶级对抗,分析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原始社会史研究的贡献是全面的系统的,这里仅就以下三方面谈谈我个人的体会。 1.《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婚姻家庭史的发展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来论述家庭史的发展,第四版又对家庭一章作了重大的补充。思格斯不仅对摩尔根所提出的而又为自己所采纳的理论作了明确的概括和阐发,而且比摩尔根的研究大大前进了一步。他对家庭发生发展一般规律的深刻揭示.对婚姻家庭史的发展所作的明晰论述,在同类的书籍中.没有别的论著能与之相比。思格斯的著作受到攻击最多的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其中又以家庭一章为最,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资产阶级学者对家庭的观点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间存在着截然的分歧。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就提出了关于两种生产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揭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这个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贯串全书,并突出地体现在家庭史发展的论述中。马克思和思格斯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已指出,家庭“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并提出入类最早的历史活动的三个方面,第一是生产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第二是“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第三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也就是家庭”。“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三者就同时存在着,而且就是现在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还在表示赞同摩尔根以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作为原始社会史分期标准的同时,指出了“家庭的发展是与此并行的”。上述两本著作相距四十年,关于两种生产的观点却始终如一。

          人类自身的生产就是实现两性的结合,通过生育保持种的繁衍和延续。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物质资料的生产,对社会制度同样都起着制约作用,但是,“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也就是说,越是在早期,人类自身的生产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制约作用超大。这种制约表现为,一是家庭的发展阶段对社会制度产生直接影响;二是种的繁衍对家庭的发展变化所起的作用。在原始公社制下,生产力水平极低,使人们只能依血族关系结合起来。氏族公社及其以前的社会组织都是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这种血族团体,既是社会的经济单位,又是社会组 织,既是家庭关系,又是生产关系,因此马克思、思格斯说:“家庭起初是单一的社会关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论述的氏族由外婚制群婚产生,可以作为社会制度受家庭发展阶段制约的极好例证。 
            思格斯着重阐明了种的繁衍对家庭发展变化所起的作用,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多处提到自然选择的原则。从血缘婚经普那路亚婚到对偶婚.自然选择的作用十分明显。这不仅显著地表现在形成中的人阶段,物竞天择,不适应生存者就被淘汰,南方古猿粗壮种就是在向着真正的人进化过程中灭绝的。即使到了完全形成的人即直立人时期以后,自然选择对家庭制度的发展,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血亲婚配愈来愈受到限制,允许通婚的范围愈来愈小.排除血亲婚配的意向从自发到自觉,一直到对偶婚的实现,自然选择才算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人类二三百万年的历史证明,如果人类始终像他们的远古祖先那样实行杂交,那么,决不可能进化繁衍成今天的人类。   关于家庭形式的发展,《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采纳了摩尔很的理论,并在内容上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发挥,概括地阐述了家庭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指出家庭形式发展的经济原因。思格斯接受了摩尔根关于血缘家庭的假设,认为夏威夷亲属制的通行以及家庭后来的全部发展说明一定存在过血缘家庭。他赞许摩尔根从亲属制度出发恢复与它相适应的家庭形式.开辟了研究原始社会史的新途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出版后,人们对于群婚的知识还不多。思格斯在研究了费逊和豪威特的《卡米拉罗依和库尔束》一书之后,在第四版对群婚的论述比摩尔根大大深入一步。他指出群婚的低级形式是级别婚,而普那路亚婚则是群婚的最高发展阶段。“前者大概是同漂泊不定的蒙昧人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后者则是以比较牢固定居的共产制公社为前提”。无论是级别婚或是普那路亚婚,都是外婚制群婚,都可以成为氏族产生的出发点。从血缘家庭向普那路亚家庭发展,思格斯作了这样的叙述:原始家庭的规模大小取决于当时的共产制经济的发展水平,而各地的经济水平差不多,每个原始家庭总是要分裂的:一旦发生同母所生的子女之间不许有性交关系的观念,这种观念就一定要影响到旧家庭公社的分裂和新家庭公社的建立。这是思格斯的意见而不是摩尔根的。这里所说的旧的家庭公社指血缘家庭;新的家庭公社指外婚制群婚集团及由它所引起的氏族公社,它同家族集团不相一致,家族集团包括实行群婚的男女双方以至他们的子女,而氏族公社则不包括到公社来缔结婚姻关系男子。 
           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之交,群婚向对偶婚发展,氏族在禁止血亲婚配上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导致通婚范围的缩小。原先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的结合,最后减缩到只剩下一男一女,即一对还不牢固的对偶的结合。“这种对偶家庭,本身还很弱,还很不稳定,不能使人需要有或者只是愿意有自己的家庭经济.因此它根本没有使早期传下来的共产制家庭经济解体”。从血缘家庭一直到对偶家庭,都是以共产制经济为基础的。共产制家庭经济是母系制的物质基础。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还有父系家族公社.一些家长式的人物实行多妻制。只有一夫一妻制是“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家庭形式”。它在野蛮中级和高级阶段之交产生,其最后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一个标志。
    对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论述是家庭一章中十分精彩的部分。思格斯深刻地揭露了一夫一妻制的实质。由于私有制战胜了原始公有制,财富集中在男子手中,因此,就要建立丈夫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以及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父亲并应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一夫一妻制的出现,开始了男性对女性的奴役,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的阶级压迫与此同时发生。男子对妇女的绝对统治是文明时代社会的根本法则。女子实际上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一夫一妻制实质上是片面的对女子而言的,只要求女子从一夫而男子则有多妻的权利。在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夫一妻制实际上与杂婚、通奸、卖淫并行。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缔结婚姻的出发点是权街利害而不是爱情,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婚姻家庭也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男女在婚姻方面的平等权利,不过是一纸空文,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根源。恩格斯把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态看做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因为它蕴含厂后来的文明社会中充分发展起来的各种对立和矛盾。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还对未来的婚姻家庭前景作了科学的推想: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个体家庭不再是社会的组织单位,私人的家庭经济变为社会的劳动部门,女子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一夫一妻制产生的经济原因——私有制消失了,但一夫一妻制不仅不会终止其存在,而且只有那时才能真正地十足地实现.最后对于男子也将成为现实,也只有那时才能实现真正的完全的事实上的男女平等。至于未来的婚姻形式是什么样的,恩格斯说,“既然性爱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虽然这种排他性在今日只是对妇女才完全有效,——那么,以性爱为基础的婚姻,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个体婚姻”。这里肯定了一条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那时婚姻既是以性爱为基础的,它的形式就应该是个体婚姻。     思格斯就是这样总结了从原始社会以来的家庭史,揭示了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的原因及其实质,预测了未来社会家庭的发展前途。我们在一百年后的今天学习这本书,还不禁为他深邃的思想和精辟的论述所感动。  
    2.《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原始时代的社会组织 

            在19世纪中叶以前,人们对于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几乎一无所知。摩尔根通过研究印第安人各部落和希腊、罗马等民族的古代史,描述了原始社会的氏族制度,说明它存在的普遍性,母系氏族先于父系氏族,氏族制度发展的结果必然产生它本身的对立物——政治社会即国家。 
             在摩尔根的研究基础上,思格斯补充了他自己研究的新资料,而更重要的是他揭示了原始社会氏族制度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理论。
    思格斯以敏锐的目光看到了摩尔根关于氏族制度的理论“是使整个关于原始社会的科学发生了革命的一个发现”,指出“这一卓越发现把这种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揭示出来了”。这便“一下于说明了占代希腊、罗马上古史中最困难的地方,同时,出乎意料地给我们阐明了国家产生以前原始时代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明确地指出.氏族“是一切野蛮人所共有的制度”,是“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基础”思格斯在确定了氏族制度是原始时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之后,就用“原始氏族社会”代替了先前马克思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过于广泛的概念,以专指阶级社会以前的社会形态。这一概念的出现,使原始社会各种现象有了各得其所的科学的解释。     关于氏族产生以前的情况,《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四版有两大段很重要的补充论述,指出在蒙昧时代低级阶段,有一个从猿到人的过渡状态,即正在形成中的原始人时期,这时的原始人类依靠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井以此使自己在发展中脱离动物状态。现在学者们认为,上世纪所发现的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可能与这一阶段的“群体”相适应,有些学者主张称之为“原始群”,群内实行杂交。恩格斯所说的。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了新的因素——“社会”完全形成的人是从直立人时期开始的。这一时期人们在共同生活的集团内实行血缘婚,这个共同生活的集团,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也是人类第一种社会组织形式。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述了氏族的产生。氏族是由外婚制群婚引起的。氏族内部禁止通婚是氏族的根本规则。氏族一产生就是母系,而不是父系,因为.“共产制家庭经济意味着妇女在家庭内的统治”。而且在群婚的情况下,父亲的子女不能确定.只能从母亲方面确定,所以只能承认母系。最早的氏族只能是同一个女祖先的若干代女系子孙所组成的血缘集团。自一切兄弟和姊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交关系的禁例一经确立.就形成丁由一群姊妹连同她们的子女以及他们母方的同胞兄弟和血统较远的兄弟所组成的集团.这就是氏族。氏族是社会的经济单位。
    母系制先于父系制的观点,是瑞士学者巴霍芬首先提出来的,但在这个问题上提出新的决定性材料的仍然是摩尔根。恩格斯对这个发现的重要意义作了充分的估价,认为“确定原始的母校制氏族是一切文明民族的父权制氏族以前的阶段这个重新发现,对于原始历史所具有的意义,正如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对于牛物学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一样。这样就在原始历史的研究方面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母权制氏族成了整个这门科学所围着旋转的轴心”。摩尔根所搜集的大量资料为说明由母系制发展到父系制提供了无可争辩的证据,但对这一转变的经济原因讲得很含糊;而且在说明这个问题时,也如同在说明其他问题时一样,往往把带结论性的观点富于例证的冗长叙述之中,不能给人明确的概念,无怪乎思格斯说他的书尽管“内容如此丰富,但写得如此糟糕。思格斯却明确地指出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增加,财产开始成为私有,男子掌握了谋取生活资料的手段,成为财富的所有者,他们要把财产传给确实属于自己的子女。私有制的产生成为新的、社会的动力,促使父权制推翻母校制的革命——人类所经历过最激进的革命之—的发生。同时,也产生了新的家庭形式。这样就把问题的关键和实质点出来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提到了许多处于父系氏族制度时期的民族保留母系制残余的事实,也为母系制先于父系制提供了佐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揭示的从母系氏族制发展到父系氏族制的普遍规律,已为民族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学科的大量研究资料所证实。西方一些学者反对这个理论,但所持理由驳不倒《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一百年前提出的论证。
    思格斯根据库尔根的和他自己的资料,详细地叙述了氏族制度的全部组织结构。通过易洛魁人母系氏族社会的氏族、脑族、部落和部落联盟的一系列有机结构,说明全盛时期的氏族制度。希腊、罗马的父系氏族制度在组织结构上与此相仿。每一层组织都有自己的特征和职能。可以看到氏族制度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它按血缘关系形成,这是在当时生产极不发达的社会条件下自然成长的结构。“氏族一旦成为社会单位,那么差不多以不可克服的必然性。从这种单位中发展出氏族、脑族及部落的全部组织。这三种集团代表着石同程度的血缘亲属关系”。作为原始时代社会制度核心的氏族组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这充分说明原始社会的社会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受血缘关系的支配。思格斯告诉我们,“原始状态的标志不是粗野,而是部落占老的血缘关系保留的程度。因此,从这个或那个部落的一些个别现象做出某些结论之前,首先必须确定每一个别场合下的这种关系”。这个深刻的概括对于原始社会史研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氏族制度的第二个特点是,生活于其下的全体成员依靠氏族组织管理全部公共事务,成员的自动武装组织担负抵御外悔的责任.“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描绘了这种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之后指出了氏族制度的伟大,同时也是它的局限性。 

            然而这种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是一定要灭亡的.私有制的发生和发展促使它走向崩溃。在原始社会末期,在部落联盟之后,“不久,各亲属部落的融合,从而各个部落领土融为一个民族的共同领土。在这种由各部落联合或融合而成的民族中,“军事首长、议事会和人民大会构成了发展为军事民主制的氏族社会的各机关”。恩格斯研究了英雄时代的希腊和王朝时代的罗马人,以及凯撒至塔西陀时代的德意志人的军事民主制,说明在原始氏族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产生国家的过程中,各民族之间发生频繁的掠夺战争,内部也开始出现阶级对立和斗争。这样,就在原始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出现了与之相并列的军事首长的个人权力,这种军事首长还不是国王,他还没握有其真正的王权即国家统治权那样的权力,这时议事会和人民大会还有一定的作用。与这一过渡的过程并行,农村公社从父系家族公社发展起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研究了克尔持人和德意志人等的公社,把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的发展顺序确定了下来,指出前者土地公有共同经营和消费,而后者则把公有的土地分配给单个农户.实行个体耕作,分配起初是暂时的而后是永久的。氏族逐渐消失在农村公社之中,人们的血缘联系逐渐为地区性质的联系历代替。
     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  
    恩格斯说:“私有制是阶级矛盾的根源和破坏古老公社的杠杆”,这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九章的主题。思格斯不仅把《古代社会》的十分不足的经济方面的论证全部重新改写过,而且在这最后一章对全书作了总结,论证了氏族制度的经济基础,并着重论述了氏族制度解体、国家产生的经济条件。 

           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氏族制度的全盛时期.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共同生产,有自然产生的两性之间的分工,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公有,共同消费。人们直接为了自身的消费而生产,交换是偶然发生的。没有剥削,没有阶级,没有统治和奴役。但是分工慢慢地侵入了这种共同生产的过程,引起了一系列的变化。 
             在野蛮中级阶段,人们发明了织布机,开始知道矿石冶炼和金属加工,制造青铜工具和武器。农业和动物的驯养、繁殖有了发展。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从而使不同部落间的经常交换有了可能。起初通过各氏族首长进行,当畜群开始变为私有财产时,便引起单个人之间的交换,使产品变成了商品。“这就包含着随之而来的全部变革的萌芽”。牲畜获得了货币的职能。耕地仍是部落所有,最初交给氏族使用,后来由氏族交给父系家族公社使用,先由氏族后由家庭公社共同耕作,最后把耕地交给个体家庭使用,他们对耕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集体劳动向个体劳动的转化对社会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马克思说:“最重要的还是私人占有的泉源——小土地劳动。它是牲畜、货币、有时甚至是奴隶或农奴等动产积累的基础。
 
            由于生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们能够创造出剩余产品,需要吸收新的劳动力。过去把俘虏吃掉或杀死,如今让他们活下来,变成奴隶。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型,分裂为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阶级萌芽了。第一次社会分工,在父系家族公社中产生了零散现象的奴隶制即家长奴隶制,家族公社所包括的非自由人就是家庭奴隶,古代罗马的以包括非自由人和父权为主要标志的家族公社中,家长支配妻子儿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对他们握有生杀之权。畜群和其它物品私有的产生,在家庭中发生了革命,财产归男子所有,男子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被确定下来。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并且永久到野蛮高级阶段,人类开始使用铁器,促进了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人口急剧增长,用石墙、城楼围绕着石造房屋的城市已成为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中心,这是建筑术的萌芽,也是设防之需。金属加工、制陶、织布、酿酒、制造车船等技术的进步,说明手工业日益多样化,而且被此日益分离。如此多样的活动显然不可能由同一个人来进行,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分离出来,从而进一步引起了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交换不仅在部落内外进行,而且有了海外贸易,部分金属开始成为货币商品。阶级分化日益严重,奴隶不再是简单的助手,而是被成批地赶到田野和工场去劳动,在社会生产上起着一定的作用。奴隶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本质的组成部分。社会上除了有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之外,还进一步有富人和穷人的差别,自由人也有贫富之分。 
           “无论在古代或现代民族中,真正的私有制只是随着动产的出现才出现的”。私有财产从日常用品、生产工具扩大到住宅,最后才出现土地的私有。土地从公有到私有经历了逐渐过渡的发展过程。把就地分配给各个家庭,起初是暂时的,后来便永久化。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原始氏族社会走到了文明时代的门前。     文明时代由它所持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即第三次社会分工开始,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即商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分析了文明时代的经济特征:第一,产生了商人阶级。第二,出现了金属货币。从此一切商品的价值都要用货币来衡量,交换必须用货币作媒介。货币成了财富的化身,人们以追求它为目的。货币借贷、利息和高利贷相继出现了。第三,与货币出现的同时,土地由个体家庭世袭占有变为私有。土地成为可以出让、出卖和抵押的商品,完全的土地所有权以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为标志。地产成为私有财富的一种形式。第四,财富迅速地积累和集中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大众日益贫困化,贫民、奴隶的人数大大增加。奴隶劳动成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成为整个社会的上层建筑所赖以建立的基础。奴隶占有制出现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第五,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作为整个社会分工的基础被固定下来。第六,实行私有财产的继承制度。
    通过思格斯对原始社会的经济发展以及使它解体的经济条件的深刻分析,可以充分看到从原始氏族社会到阶级社会的过渡以及两者之间的显著对立。摩尔根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古代社会》所描绘的那幅图景与此相比,当然要显得暗淡了。     作为原始社会上层建筑的氏族制度,这时已经走到了尽头。由于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各项社会变革,使氏族制度逐渐瓦解。不同氏族、部落的成员以及奴隶杂居在一起,旧时按血缘关系聚居的情况被打破,人们的血缘联系逐渐地被地区联系所代替,氏族团体的成员再也不能用集会来处理自己的公共事务了。新的条件产生了新的需要和利益,需要新的管理机关。氏族内部的阶级对立和冲突日益尖锐化。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氏族制度已经无能为力了,它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最后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基本观点,对国家的起源、特征、作用及其必然自行消亡的规律作了极为精辟的论述。摩尔根只讲了雅典、罗马从氏族制度到国家产生,国家兴起的三种主要形式:雅典式的国家是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干涉,因而是纯粹、最典型的形式;罗马人的国家是在氏族贵族集团与社会之外的平民集团相斗争中产生的;德意志人的国家是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后果而产生的。思格斯当时主要研究欧洲的占代历史.没有着重研究古代东方国家,而古代东方国家的历史比西方更加古老。现在有些学者提出,按照思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法兰克时代》等著作中对国家起源的论述,如果根据各地存在的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基础、不同的经济条件而言.围家形式可分为古典的、德意志的和古代东方的三种类型。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