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帝国的最高权力由皇帝掌握。皇帝是整个帝国的象征,也是最高政治领袖、军队的最高统帅、最高的司法裁判者和和宗教的最高主宰。 拜占庭帝国的皇帝有三种称呼。Βασιλε??(Basileus)是最常见的称呼,来自古代希腊人对国王的称呼。希拉克略皇帝用这个头衔来代替罗马帝国的Augustus(ο Σεβαστ??)头衔,此后这两个头衔被交互使用,但Βασιλε??成为拜占庭皇帝的正式称呼。至15世纪时,拜占庭皇帝自称为“Basileus ton Hellinon”,即“希腊人的皇帝”。除了拜占庭皇帝外,其他大国(如萨珊波斯)君主也被拜占庭人称为Βασιλε??。小国君主则被称为Ρ?γα?(Regas,来自拉丁语“Rex”,即国王)。 拜占庭皇帝的另外一个称呼是Αυτοκρ?τωρ(Autokrator),这是希腊语对罗马皇帝的称呼“Imperator”的直接翻译,强调“军事首脑”的意义,与罗马的“imperator”意义相同。拜占庭皇帝的其他称呼还有Κοσμοκρ?τωρ(Kosmokrator,宇宙的主宰)和Χρονοκρ?τωρ(Chronokrator,永久的主宰)、Σεβαστοκρ?τωρ(Sebastokrator,至尊陛下)、Κα?σαρ(Kaiser,恺撒)、Πανυπερσ?βαστο?(Panhypersebastos)等等。 拜占庭皇帝被神化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性。皇帝可以召开宗教大会,任免教会领袖和高级教士。在这一点上,拜占庭帝国与同时期的西欧国家有很大的不同。皇帝的居所被称为“神圣皇宫”或“圣宫”。高级官员可以亲吻皇帝的右胸,低级官员只能吻皇帝的脚。外国使节以跪姿行礼。他们都没有权利先开口跟皇帝说话,只能等皇帝通过侍官发问时才可作答。每当官员觐见完毕,领受皇帝旨意、倒退着走出大殿时,礼仪大臣和宫廷仪卫高唱“诚如是!诚如是!诚如是!” 紫色是拜占庭皇帝的专用颜色,皇帝的皇权标志包括皇冠、权杖和宝球(象征地球)。太阳则被视为皇帝的象征,每年12月25日,皇帝要头戴象征太阳的金光环,参加太阳节(光明节)的庆祝活动。1月6日的圣诞节、5月11日的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建城节、8月25日的丰收节,以及大型的竞技、庆典活动,也要由皇帝亲自主持。 拜占庭皇帝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皇后之外没有其他嫔妃。皇位的主要继承方式为血亲继承,尤其是长子继承。拜占庭帝国的12个王朝、93位皇帝中,有24位是作为皇帝长子(包括养子)继承皇位的,11位是作为皇帝的其他儿子继承皇位。在皇帝无子的情况下,皇帝的兄弟、侄甥、姐妹、女儿、父母、孙子和配偶都有权继承皇位。拜占庭法律承认女性的继承权。威胁拜占庭皇帝帝位的主要因素是政变。皇帝的施政措施招致首都市民不满时,也可能会在群众暴动中失去皇位(例如532年尼卡暴动中的查士丁尼一世、1042年的迈克尔五世、1185年的安德罗尼库斯皇帝、以及1204年的父子皇帝伊萨克二世和阿列克修斯四世)。 紫色是皇室专用的颜色,皇宫寝室中悬挂紫色丝绸装饰,因此拜占庭皇帝的子女被称为“紫衣贵族”(希腊语:πορφυρογ?ννητο?,拉丁化:Porphyrogenitos)意为“在紫色帷幕中出生的人”。拜占庭帝国的贵族等级包括Πρινκεπζ(亲王)、Μ?γα? Δουξ(大公,此头衔通常授予海军统帅)、Δουξ(公爵)、kleisourarka(侯爵)、komes(伯爵)、apokomes(子爵)和akrita(男爵)等级别。由古罗马元老职位派生出来的荣誉头衔包括Illustris(杰出者)、Spectabiles(显赫者)、Clarissimus(显赫者),这些头衔只能终身享用,不得世袭。 宦官在拜占庭宫廷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6世纪时的著名军事将领纳尔西斯,其身份就是宦官。君士坦丁一世设立了宫廷大总管(Πραιποσιτοζ τον ενσεβεστατον κοιτωνοζ),其职责是总管皇帝内宫,并安排大臣觐见皇帝的时间表。到5世纪时,这个职位已经上升到与司法大臣平级的地位。此外,皇宫内还有掌管皇室衣物、马匹、食品、猎鹰、御船、音乐、医药……的宦官官员。这些官员构成了非世袭的宫廷贵族,替皇帝发号施令,握有很大的权力。 早期的拜占庭帝国采取了类似于罗马帝国的行政制度,设立元老院、执政官和各大区长官。随着时间推移,元老和执政官逐渐变为荣誉性头衔。 拜占庭皇帝的辅弼机构为御前会议,其成员包括执事长官(Μαγισυροζ των οφφικιωζ)、大区总督、军队司令、司法大臣和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市长等高官。执事长官是帝国最重要的高级官吏,其职权包括指挥禁军、巡视部队、监督各级官员、签发官方文件、主持外交活动、缔结条约、参加审理重大案件、掌管皇宫内外事务等重要职责。执事长官的人选不以出身和等级为依据,而是依照其实际能力、干练程度和对皇帝的忠诚度来选择,由皇帝直接任命。7世纪后,执事长官也逐渐成为虚职。 ![]() 拜占庭帝国盛时疆域 拜占庭帝国仿照古罗马的行政制度,将全国分为若干个大区,每区包括罗马时代的若干行省。早期拜占庭帝国设立了四个大区,即东方大区(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伊利里亚大区(萨洛尼卡)、意大利大区(拉文纳)和非洲大区(迦太基)。大区总督是皇帝的全权代表,行使行政和司法职权。由于大区总督权力极大,因此自君士坦丁一世后的历代皇帝逐步削去其权力,将部分权力分给省区总督。7世纪上半叶,大区总督一职被取消。拜占庭帝国在重要省份和战略要地还设立直属帝国中央政府的地方总督。 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市长(Επαρχοζ τηζ πολεωζ)也属于高级官吏,地位仅次于执事长官,其职责与外地的大区总督类似,总掌首都的行政和司法权,并且负有治安责任,掌握一定的军事指挥权。 拜占庭帝国的国家金矿、银矿、铸币厂、国库由大司库官(Μεγ?? Λογοθ?τη?)掌握。大司库官下辖10个司,包括教会事务司、军饷司、邮驿司、铸币司、岁入统计司、大区财政事务司、矿务司、军械司、工场司、皇帝服装司。皇家财政(包括皇室土地)由皇家私产长官掌管,大区总督掌握地方金库。 ![]() 查士丁尼及其廷臣 拜占庭的法律属于罗马法系统。司法大臣(Κναιστωρ)由君士坦丁一世设立,最初相当于皇帝的法律秘书,为皇帝起草法律和法令,6世纪后成为最高法官。 拜占庭的法官必须接受5年以上的专门法律教育,全面掌握罗马民法并通过严格的国家考试,领取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司法工作。早期的法官还兼管商业仲裁、税收、行政等业务,查士丁尼一世推行的司法改革要求法官专职化,并将法官与立法者区分开来。执事长官、大区总督和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市长握有比法官更高一级的法律仲裁权,而拜占庭皇帝则始终握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1]罗马法的完善是在查士丁尼一世(527~565年在位)时期。他有感于西罗马帝国的覆灭,积极革新内政。他登基后的第二年,便委托一个专门委员会进行整理、编纂帝国的法律大全 查士丁尼在世时,共完成四部法律汇编。即《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敕》。这四部法律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他保留了罗马法在法学方面的创造性成果,对人们的行为作出法律规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调节提供了法律手段。对后世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定起到了蓝本作用。 5经济拜占庭帝国所控制过的最大领土面积为270万平方公里(查士丁尼一世时期),人口颠峰值则为3400万(公元4世纪)。帝国的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并拥有发达的商业和手工业。在中世纪早期的几百年中,拜占庭一直是欧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它的货币索利都斯(Solidus)长期以来是欧洲和西亚的国际流通货币。 尽管亚美尼亚的金矿和巴尔干的丰富银矿为拜占庭提供了贵金属的来源,但拜占庭帝国最主要的收入还是来自商业贸易中征收的关税和贸易税(此外还包括过境税、入城税、不动产转手税等名目)。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处于欧洲、亚洲、非洲的交汇点,自古以来就是世界各地商船汇集的地方,也是丝绸之路的终点,发达的国际转口贸易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巨额的财富。萨洛尼卡、特拉布宗、安条克和亚历山大等城市也是拜占庭帝国的重要贸易港口。拜占庭的进口物资主要包括丝绸、毛皮、奴隶、粮食、贵重木材、香薰料、染料、象牙、宝石、珍禽异兽和其他奢侈品,出口物资则有玻璃、马赛克镶嵌画、高级丝织品和锦缎、武器、葡萄酒、金银货币、珠宝首饰和工艺品。拜占庭的通货长期保持稳定的状态。1磅黄金铸造72个名为“诺米斯玛塔”(Nomismata)的金币,一个诺米斯玛塔等于12个银币,1个银币等于12个铜币。一个工人一年工作280天,大约挣25个诺米斯玛塔的年薪,就可以维持衣食所需。 公元7世纪后,拜占庭的国际贸易因与波斯和阿拉伯的战争而受到影响,传统的经过波斯湾和叙利亚的商路中断,迫使拜占庭开辟通过红海进入古印度洋的海路贸易和通过黑海、里海、咸海的陆路贸易路线。至9世纪,拜占庭的国际贸易达到最高峰。 11世纪,突厥人夺占小亚细亚,拜占庭逐渐丧失了黑海沿岸的商业据点。与此同时,由于威尼斯的兴起,以及热那亚、加泰隆尼亚商人的竞争,拜占庭的商业开始衰落。诺曼人则入侵希腊南部的底比斯和科林斯等丝绸工业中心,将大批养蚕技师和丝织工匠带到西西里,打破了拜占庭对丝绸的垄断地位。数次十字军运动,尤其是第四次十字军东侵,严重地破坏了拜占庭的商业地位,彻底改变了地中海贸易格局。在拜占庭帝国晚期的若干次皇室斗争中,为了获得资金,拜占庭皇位争夺者屡以商业贸易特权为抵押,致使本已遭到严重破坏的本国商业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和特拉布宗不再是东方商品的集散地,其地位被威尼斯在东地中海的商业据点夺去。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甚至在拜占庭本土取得了商业特权,在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郊外的加拉塔建立了商业殖民区。到14世纪,拜占庭的商业已经完全萎缩。 除了商业税收外,拜占庭帝国其他的经济收入来源还包括向元老阶层征收的地产税和向城市工商业主征收的货币税。此外还向城市工商业主征收马匹、布匹等实物税。城市公民还要交纳公证税、印花税、司法税等间接税。富有的市民还要负担路灯燃油、节日赛马、慈善机构、城市卫生和救火等费用。 拜占庭的农业税按照田亩面积向村庄集体征收,逃亡农民所抛下的荒芜农田所需缴纳的税收,由其所在的村庄代缴。每年5月和9月,帝国的巡回法官和税收官吏下乡征税,每3年普查一次土地状况,确定税收额度。 在8世纪丧失主要的农业省叙利亚后,拜占庭帝国加大了在巴尔干和小亚细亚的农垦力度。当这些地方的土地也在11至14世纪逐渐沦丧于斯拉夫人和突厥人之手、而帝国的商业贸易又极度萎缩时,拜占庭帝国就理所当然地出现了财政困难的状况。在14世纪,为了筹措开支,安娜·德·萨伏伊皇后曾下令熔化宫中的金银器皿,铸造货币。一位记录了约翰五世加冕典礼的拜占庭史官曾哀叹道:“皇帝的大多数皇冠和冕服只是看起来像黄金珠宝,其实都是染上金色的皮革,饰以彩色玻璃冒充宝石。前朝皇帝用来品尝美酒的、缀满红绿宝石和珍珠的高脚金杯,已经被换成了白锡杯或陶土杯。……到处可以看到类似具有天然美丽的宝石和多彩绚丽的珍珠一样的东西,但是这些都骗不过众人的眼睛……罗马帝国的繁荣和辉煌竟然颓败到这种程度,昔日的荣光完全消失了……” 至巴列奥略王朝末期,拜占庭帝国已经完全依靠出售皇室财产土地和借高利贷来维持必要的开支。为了筹措现金,帝国向塞尔维亚人、保加利亚人、威尼斯人、热那亚人和土耳其人屡次割让土地,甚至连色雷斯和加拉塔等对首都和国家生死攸关的重要地区也被割让,使帝国丧失了最后的自救资源。1423年,当曼努埃尔二世将第二大城市萨罗尼卡卖给威尼斯后,拜占庭帝国已经无地可割,无税可收,仅靠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城内少许工商业税收残度余日。这一状况无疑对拜占庭帝国的最终灭亡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6军事拜占庭帝国的军事战略与其前身罗马帝国截然不同。罗马帝国的军事呈现攻势,而拜占庭帝国的军事,除了查士丁尼大帝时期的主动对外扩张外,总体来说呈现守势状态,即使是马其顿王朝和巴列奥略王朝早期的对外扩张,其目标也是以收复失土为主,并非开拓新疆土。 拜占庭帝国的军事守势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基督教教义的影响,帝国人口数量增长缓慢,相对于周围民族的文化优势心态等等。与其周边的斯拉夫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和突厥人相比,拜占庭人并不尚武,剽悍好斗、崇尚武力被视为粗鲁无知和野蛮的表现。拜占庭帝国将军事看作一门艺术,更重视作战的完美性和双方的智慧较量,而不看重战争的结果。 早期拜占庭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边防军、野战军和驻扎于皇宫内的哥特人卫队。边防军驻扎于河流和陆地边界,服役24年;野战军驻扎在内地军事要塞和交通枢纽地区,他们和皇宫卫队需要服役20年。在帝国边境的蛮族向帝国提供后备部队,由皇帝直接指挥。 拜占庭的边防军采用军区制,军区由边防总督指挥。6世纪时,拜占庭帝国有东方、色雷斯和伊利里亚三大军区,528年设立了亚美尼亚军区,537年又设立了海上军区。边防军士兵从政府那里领取农田,自己耕种或雇人耕种,提供自给自足的军粮。边防军和野战军的最基层单位为队,每队5人;两队为一连;10连为一营(因此营长又称百夫长);6营为一团;3至4团为一师;3至4师组成一个军团。 希拉克略皇帝时期,在帝国西部领土上推行军事行政州(塞马)制度,凡是被拜占庭人收复的土地,都建立新的塞马州。到9世纪,在拜占庭的欧洲领土上,从爱奥尼亚群岛和伊庇鲁斯经马其顿直到黑海,以及亚得里亚海滨的若干岛屿和沿海城市,普遍设立了塞马州。 自11世纪以后,拜占庭传统的军区制度瓦解。由于多次发生军事将领插手皇族内部斗争的情况,巴西尔二世之后的历任皇帝开始解散军区和世袭部队,以遏制军事贵族的发展。他们以雇佣兵取代职业军队,同时削减军事经费,以限制军人势力。这些措施反过来进一步刺激军事贵族铤而走险、发动政变,造成了内部的恶性循环,而这一内部恶性循环又使拜占庭帝国在外部势力的攻击面前无力抵抗,于是国势愈发衰弱,军事开支进一步削减,形成外部的恶性循环。 ![]() 10——12世纪东罗马帝国步兵和辎重部队[2] 科穆宁王朝的皇帝力图恢复军区制,但是没有成功。至1204年十字军攻占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时,拜占庭军队的颓败已经达到了全面瓦解的程度。尼西亚帝国复国之后,巴列奥略王朝已经只能完全依靠外国雇佣兵(早期是突厥雇佣兵,在帝国灭亡的最后一战中是威尼斯和热那亚雇佣兵)了。拜占庭军队包括步兵、骑兵、辎重部队和后勤人员。步兵所用的武器包括刀剑、战斧、长矛和弓箭,骑兵使用弓箭。大型攻城武器包括抛石机、攻城槌、云梯和攻城塔楼。在守城战役和海战中,希腊火也被广泛使用。拜占庭的武器生产由国家严格控制,尤其是希腊火的制作,被视为国家最高机密。 由于海上贸易是拜占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拜占庭海军在帝国的早期阶段受到重视。678年,拜占庭海军使用希腊火在马尔马拉海击退了阿拉伯舰队,挫败了穆阿维叶哈里发征服东罗马的企图。717年夏天阿拉伯军队在莫斯雷马萨统帅下出动了2560艘船只攻打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在拜占庭海军的打击下,回到叙利亚和亚历山大港的军舰只剩下5艘。 但是,在外来威胁解除后,拜占庭皇帝就采取了限制海军的政策。这一做法的主因是698年海军统帅提比略发动政变、出动舰队围攻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以及711年黑海舰队发动起义、迫使查士丁尼二世皇帝退位。10世纪后拜占庭皇帝分散军权和削减军事经费的措施也影响到拜占庭海军的战斗力。1071年曼齐克特战役后,拜占庭丧失了位于小亚细亚的大部分海军基地和优秀的良马产地,此后转而采用雇佣外国舰队的方式应付海上威胁。俄罗斯人、热那亚人、英格兰人、威尼斯人、米兰人和加泰隆尼亚人都为拜占庭提供过军舰或水手。到1449年,新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在从伯罗奔尼撒前往首都的时候,拜占庭舰队破坏殆尽,竟然拿不出一艘像样的船来,皇帝只能乘坐加泰罗尼亚人的商船前往首都。 由于拜占庭帝国采取守势军事思想,因此其筑城技术得到极大的发展。在拜占庭帝国的军事防御建筑中,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的城防体系是最具代表性的防御工事。5世纪的时候,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因此提奥多西二世皇帝在君士坦丁修筑的城墙边增筑了提奥多西城墙,将城市面积扩大了两倍。由于城外就是一马平川的色雷斯平原,因此这段城防系统被设计得复杂无比。提奥多西城墙从外向内依次为外护墙、护城河、护城河内墙、陡坡护壁、外城台(Peribolos)、外城墙、内城台(Parateichion)、内城墙,外城墙和内城墙上耸立着三百多座塔楼、角楼和碉堡,形成强大的火力支援系统。 拜占庭帝国的历史上,有许多杰出的军事将领,如贝利撒留、纳尔西斯、提奥弗鲁斯等,许多拜占庭皇帝也是军人出身,具有出色的军事领导才能,例如被称为“保加利亚人屠夫”的巴西尔二世。甚至连拜占庭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也在热那亚人朱斯提尼安尼的协助下出色地指挥了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的保卫战,并亲率部队抵抗敌人,在战斗中英勇阵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