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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西经济管理思想比较探微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古代希腊、罗马和我国周代,虽然分别处于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不同社会形态(中国古代历史分期有各种不同的主张,本文从“西周封建论”之说),但它们在中西文化发展史上却处于同样的位置,都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古希腊、罗马,还是我国周代,都创造了人类光辉灿烂的文化,成为中西思想文化的发源地。同时,中西方都涌现出一大批思想家,他们对社会变革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包含着丰富的经济管理思想。因此,对它们进行分析比较,探索其异同之处,对管理思想的研究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一)从对农业的管理看古代中西管理思想的特点
    在古代中国,管理思想很早就出现了,例如在《尚书》、《周易》、《诗经》中,就有许多关于管理方面的论述,特别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兵、农等各家,都提出了自己的管理思想,呈现出历史上管理思想发展的高潮。与此同时,在古希腊、罗马,管理思想也开始萌芽并得到发展。苏格拉底把管理解释为区别于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一种技能,古罗马的农学派分析了如何对农庄进行妥善的管理的原则。可见,在古代中国和古希腊、罗马,管理思想的起源都很早,在对农业的管理上,有着许多异同和特点。
    1.对农业及其管理的重视
    我国周代的思想家们都很重视农业,强调指出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孔子认为:“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孟子的重农思想主要体现在强调发展小农经济的重要性上。荀况在他的富国理论中,也把农业摆在首位,他说:“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荀子·富国》)。而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学派,为了达到重农的目的,更提出了“农战”政策和“重本抑末”的主张。其它学派如农家、墨家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也都非常深刻,把农业和治国、治生紧密结合起来,一再强调应加强对农业的管理。
    古希腊的色诺芬在《经济论》中,论证了重视农业的意义,指出:“农业是其它技艺的母亲和保姆,因为农业繁荣的时候,其它一切技艺也都兴旺。”亚里斯多德曾经把组成国家的各类人等,依次列为农夫、工匠、商人、佣工……,就其中从事生产和经济活动者而言,农居首,工商居次。他还认为从事农业是致富的正当手段。古罗马的农学家在论述农业的重要性时,一方面强调农业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认为农业是一门需要精心研究的学问,提出了对农业管理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因此,加图、瓦罗、科路美拉等思想家都有关于农业的专论问世。
    把农业看成人类最基本的生产活动,这说明当时中西方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上是同步的,因而,古代中西方的思想家都提出了重农的主张,反映在经济管理思想上,也必然是重农的。
    2.农业管理上的不同特点
    (1)农业政策和具体农业经济思想的区别。周代思想家都是站在国家的角度上探讨农业生产与管理的,因此,都提出了国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用什么 手段来保证农业的发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孟子、荀子和商鞅。孟轲为统治者提出了一个系统的也是很有特色的管理小农经济的方案,即要统治者实行“仁政”、要“制民之产”,使耕者有其田。荀况的农业思想主要是围绕着富国宏观目标展开的,提出了“省工贾,重农夫”(《荀子·富国》)则国富的原则。商軮的农业思想是围绕着农战政策展开的,他提出了优先发展农业,优惠事农者的政策,同时强调对农业以外的其它部门进行严格的管理,特别是要通过实行抑工商禁末的政策,来促进农业的发展。
    古罗马的思想家很少从国家的角度谈农业,而主要以农庄为研究范围,他们着重探讨农庄的管理方法,形成了较具体的微观管理思想。色诺芬在《经济论》中把经济学概括为家政管理学,而当时对家庭的管理就是对农庄的管理。同样,古罗马的农学家从技术的角度,具体论证了对农庄的管理。正是由于管理范围和对象的不同,从而导致了古罗马具体的农业经营思想和我国古代的农业政策具有明显的区别。
    (2)富家和富国的区别。从古罗马思想家对经济管理所下的定义看,明确地反映出他们的管理思想,完全抛开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内容,而是以增加庄园奴隶主财富为目标,没有考虑如何为国家统治者提供政策上参考的依据,把富国放在富家之外。而周代思想家探讨问题的出发点,大多要达到治国的目的,因此,他们的管理目标必然是富国。例如,孔子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论语·颜渊》),荀况的开源节流和商鞅的富国强兵,都体现了他们以富国为经济管理的目标。这一管理目标与古代经济的含义正相符合。在古代中国,经济的含义是指经邦治国,经邦治世,治国平天下,这与古罗马的家政管理完全不同,因此,二者就必然要产生不同的理论:富国论与富家论。
    (二)运用经济伦理手段管理经济的思想
    古代的伦理思想与经济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我国古代思想家在讨论治国问题时,都提出了义利思想,且有其特定的含义,它代表了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与具体的经济利益相结合,就表现为义利关系。古希腊、罗马思想家则提出了正义、公平的原则。正义的含义,即在一定范围内做适合于自己的事,不许互相干扰,强调维护奴隶制的等级秩序。义利思想和正义思想作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需遵循的行为规范,起到了对经济活动进行制约和判断的作用,因此,可称之为经济伦理思想。
    古代的经济伦理思想有哪些调节和判断作用呢?
    1.经济伦理思想对社会各部门的调节作用
    农业在古代社会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为了保持农业劳动力的稳定,春秋战国时的思想家主要通过伦理思想,把人们的品德和他们所从事的工作联系起来,在社会上造成尊农鄙工商的社会心理,使人们不仅根据经济利益选择职业,而且还要考虑其它社会因素。同时,重农抑工商政策的执行,一方面要靠国家的经济政策(如征收商业关税、提高粮价等措施),一方面也要靠经济伦理思想所造成的社会心理来维系。古希腊、罗马思想家也是轻视工商业的,亚理斯多德把致富分为两部分,他认为,一部分是自然的,是从事农牧业的人,而另一部分是违反自然和正义的,即从事工商业致富的人。由此可见,古代中西方思想家大体都是重农轻工商的,他们希望通过伦理思想把工商业者的行为和人们的道德品质联系在一起,表明了重农轻工商思想在农业社会存在的必然性。
    2.经济伦理思想对贫富的调节
    贫富差别是阶级社会最难以协调和解决的问题,也是上至统治者下至贫民最敏感的问题,如果贫富过于悬殊,这个社会就迟早要出现动乱。因此,我国古代思想家提出在分配上要做到“贫富有度”(《管子·五辅》),既要体现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体现多层次的分配原则,同时又提倡用伦理规范缓和贫富在分配上的矛盾。孔子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强调用个人品德上的完善来代替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这样就可以缓和在物质短缺条件下财富分配不均的矛盾,体现了古代思想家和谐的社会观。
    同样,古希腊、罗马的思想家也强调在财富分配上的合理性,认为财富的分配应有一个恰当的比例。他们提出要靠伦理道德的作用,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上。柏拉图认为,人生最高的目的、最大的幸福是对善的理念的追求,而不是财富。可见,周代和古罗马的思想家都注意运用伦理思想参与经济活动的管理,以便更好地协调物资短缺和人们的需要之间以及财富分配中存在的矛盾,以求达到社会的安定。
    3.国家本位为中心与个人本位为中心的经济伦理思想
    周代思想家由于形成了以国家本位为中心的思考问题的模式,因此,在伦理思想上也有所体现。他们的经济伦理思想,主要用来调节国家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他们既强调用义调节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纵向关系,也提倡用伦理思想调节各阶级内部成员的横向关系,因此,他们的经济伦理思想具有广泛的含义,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古希腊、罗马的经济伦理思想则从个人本位出发,与个人的发展存在紧密相连,他们的伦理思想主要把道德理解为个性完善的方式,强调个人的品德修养。由于他们的注意力过于集中在研究家庭经济学上,所以他们的伦理思想相对地说也比较狭隘,往往忽略了对全社会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调节,而是把重点放在个人身上,形成了从个人本位出发的经济伦理观。
    (三)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思想
    阶级社会的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代表,同经济生活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成为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
    1.法律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管理经济的依据
    儒家学派虽然以宣传礼仪,重视教化为宗旨,但仍不轻视法的作用。孔子认为“名不正则……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当然对法律的功能论述得最深刻的是法家。但必须说明的是法家是政治家而不是法律家,因此,他们的重点不在于对法律问题的学术探讨,而是认证治理国家、管理经济与法律的关系。商鞅认为“民本,法也”(《商君书·定分》),为了富国强兵,他主张充分利用法律的作用,在全国强制性实行农战政策,即做到“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商君书·画策》),使百姓没有其它选择的余地。韓非也论证了作为一个英明的管理者必须实行法治的重要性,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以法为中心的法制思想。他认为经济管理必须要有法律做后盾。古希腊、罗马思想家也同样认识到了法制的重要性。亚理斯多德认为:“为政最重要的一个规律是:一切政体都应订立法制并安排它的经济体系,使执政者和属官不能假借公职,营求私利,在寡头政体方面,对于贪污问题更加应该注意”(亚理斯多德:《政治学》)。无论是周代还是古希腊、罗马的思想家,都认识到了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管理经济的依据。在他们看来,治国者必依法,依法者必胜,依法而治则国富民强,城邦的正义也能得到实现。
    2.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不同特点
    (1)我国古代思想家突出赏罚的作用。思想家们在谈论法律问题时,非常强调赏罚对人们行为的调节作用,特别是对经济行为的调节作用。荀况认为,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国">国ersonName>君制定的法律应该“使天下生民之属,皆知己之所愿欲之举在于是也,故其赏行;皆知己之所畏恐之举在于是也,故其罚威”(《荀子·富国》)。商鞅的农战政策之所以能够推行,就在于他巧妙地运用了赏罚手段,使国家以法令形式奖励农战,对其它末业游民则用征收重税加以限制,做到了“利出一空”(《商君书·靳令》)。可见,古代思想家都认识到了世人的天性是趋利避害的,因此,实行严格的赏罚政策,乃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作为管理者利用赏罚手段,可以按照管理的目标做到令行禁止,因此管理者一定要坚持法律的严肃性,有功者倍赏,有过者必罸,以便充分调动臣民的积极性,使大家各在其位,各尽其职,使管理者取得最佳的管理效果,以加速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2)古希腊、罗马思想家强调法律对农工商的管理。柏拉图认为:“首先,要有一个‘农业法典’……最重要的是特别注意永远不要侵占他人土地”(沈淑平译:《柏拉图对话集》)。这说明,他认识到了对农业的管理,首先是运用法律形式确立土地所有制;而对公民职业的划分,则要求人们只能专营一个行业。对于商业活动,柏拉图主张保护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他说:“我们的商业需要有适当的规定……在可能的范围内,如果未得到我的完全同意,任何人不能抚摸我的货物,也不能稍许移动它们”(沈淑平译:《柏拉图对话集》)。这就是说,应以法律形式充分肯定商品所有者对商品的所有权,保护商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便为商品交换的正常进行提供良好的秩序。他非常重视法律手段对市场的管理和调节作用,强调运用法律条令稳定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的实现,而不是通过国家直接干预市场的方式进行。这方面与我国古代有明显的区别。古罗马的法律在经济管理应用方面有其显著特点,如《十二铜表法》明确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市场交易、货币铸造、财产登记或政治活动,都应该受法律的监督和保护。这说明古罗马的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挥了效力。
    从以上分析和比较中不难看出,古代中西经济管理思想有其相同之处,也具有不同的特点。产生这些异同的原因是较为复杂的,它不仅仅涉及经济问题,而且与当时的哲学、伦理、政治思想有密切的联系。当然其实质还在于中西两种文明形成的原因上。这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不过,它已超出经济管理思想研究的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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