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苏丹国之前的各个阶段,国家政体都是中央集权制,上古时期的共和制小邦到笈多帝国时已不存在。南印度的朱罗王国有较完备的行政制度和税收机关,各行政区还存在人民会议。 德里苏丹国时,苏丹集政权、军权和神权于一身,他是国家首脑和伊斯兰教教长,也是国家武装的最高统帅,是君权和神权二位一体。苏丹在名义上仍奉阿拉伯哈里发为宗主,继位后要得到哈里发的封号,发行的货币要铸上哈里发的名字,但实际上完全独立,不受节制。苏丹有一支以骑兵为骨干的庞大常备军。中央设部,各部有大臣,大臣之上为首席大臣,称维齐尔(宰相),辅佐苏丹。全国设23个行省,苏丹任命总督统治各省。公社仍为基层政权组织,村长大多由印度教徒担任。上层人物都是伊斯兰教教徒,出身于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的军事贵族家族,政府和军队中的高级职务均由他们充任。印度教的封建主只能做低级官吏。 莫卧尔时的文武百官实行统一的军衔制度,竟多达33个级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