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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政治论与公文的艺术化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一、诗言志与文人关心政治的传统
     中国古老的文学传统早已规定了“诗言志”的准则。这个“志”,见仁见智。从抒情主体方面考察,这个“志”,当指“情志”,即一般意义上的思想感情。从中国文化中的儒家理想人格来看,其“志”则应是儒家的思想伦理道德。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精神的中国文人,他们在诗中要表达的“志”,无疑首先是儒家的政治思想。
     写不写政治诗,有意写还是无意写,往往是衡量一个诗人是否具有思想高度的重要标志。我们通观文学发展史,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些伟大、深沉、感人的作品,大多与政治紧密联系。政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在文学中,它表现为诗人的政治理想,对政局的看法及关注,对国计民生的关怀。而这些,往往超出作者一己或作者所属阶层利益的。正因如此,这类作品既能影响于当世,又能感动于后人。方回曾云:“有仁心者,必为世道计,故不能自默于斯焉。”[1]这是十分明确的要求知识分子关心政治担当道义的表述。中国古代大多数文人常常不能自己地要在文学作品中议政,正是传统文化下形成的心理定势。
     诗人们的远大理想与做官的愿望常常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古代知识分子大都积极入世,渴望有从政的机会。这是知识分子出路一元化的社会体制所决定的。官本位的封建社会,使文人在谋求仕进时将低层次的需求(生存需求)和高层次的需求(自我实现)合而为一,也使文人在宦游过程中很少产生为生计奔波层次太低的尴尬。从政的理想一旦实现,二者的关系便发生变化:谋生的层次淡化,实现理想的机会到来。
     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只有做官才意味着个人的价值有可能实现。“修齐治平”的理想,只有通过从政,凭借统治阶级的支持,才能最终实现。“达则兼善天下”,明白地告诉士人:只有做官——“达”,才能有所作为。除非走上仕途,跻身统治阶级,否则,一切宏伟蓝图、远大理想都无从谈起。做官,是关心政治的必然,但不是最终追求。反映在作品中,便是中国古代文学中抒写政治理想与抱负的大量篇什。
     对政治关怀的心态对读者的影响也是很明显的。人们在评价古代诗人时,自觉不自觉地总要看他是否具有相当的政治关怀。一系列伟大诗人的排列就是这样产生的。这种选择,并非偏颇,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不是世外桃源,我们的欢乐和痛苦与政治制度、社会斗争联系密切。谁反映了这些情感和情绪,读者就感谢他们,就在各种文学史中留给他们或高或低的位置。
      二、文人的政治理想与从政的矛盾
     关心政治成为大多数文人的共同倾向。重要的是,他们对政治的态度是认真的,个个都以政治家自居。其理想和抱负,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堪称远大,都与一个政治家别无二致。但在从政过程中,少有成功的例子。究其原因,还是文人的性格与政治生活的不相适应造成的。唐代的三个重要诗人陈子昂、李白、杜甫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陈子昂“立言描意,在王霸大略而已”[2],他在诗中写道:“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3](卷83,感遇其十九,p892),在对君王理想化的同时,批判的是现实生活中君王的无道。至于自己的抱负,则是“达兼济天下,穷独善其时”[3](卷83,同宋参军之问梦赵六赠卢陈二子之作,p900),不出儒家范围。真正能体现他远大理想的作品,则是他抒写怀才不遇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是大抱负无从实现的悲吟。其抱负之大,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李白诗歌的浪漫主义特质与他政治上的理想主义分不开。在政治上,李白有极远大的目标。“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一身……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4](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p1512)这种理想,与诗人的不世之才有关。举世公认的天才,使李白产生了“全才”的自我认定。他评估自己的才华:“至于清谈浩歌,雄笔丽藻……余实不愧于古人也。”[4](暮春江送张祖监丞之东都序,p1555)“必若接之以高宴,纵之以清谈,请日试万言,倚马可待。”[4](与韩荆州书,p1540)“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4](古风,p91)同时也较高地评价了自己的政治才干:“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誓欲斩鲸鲵,澄清洛阳水。”[4](赠张相镐其二,p762)他羡慕诸葛亮的有所作为,感叹“余亦草间人,颇怀拯物情”[4](读诸葛武侯传书怀,p622)。他用大鹏自喻:“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4](上李邕,p660)当安史之乱爆发,他认为自己的才能必有发挥之日:“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4](永王东巡歌之二,p547)
     李白是一位特立独行之士。他对自己的政治才干和政治前途充满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4](将进酒,p225)“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4](行路难其一,p239)“秉烛唯须饮,投竿也未迟。如逢渭水猎,犹可帝王师。”[4](赠钱征君少阳,p803)李白的感染力正在于他对自己建功立业的自信与乐观。在唐代以科举取士的制度下,他不屑于按部就班,让考官来决定自己的命运,而企望以布衣干明主。这种理想有着现实的基础,唐代毕竟是仕出多门,李白终于如愿以偿,他因名动京师而应诏入京,得知此消息时的李白是何等狂欢,又何等天真:“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4](南陵别儿童入京,p947)但谁也没有想到,李白的进京并不是他希望的“知遇”,严格地讲,或许是一场误会。他仰天大笑走进宫廷,以为从此进入政治核心,可以大展宏图;皇帝也极为恭敬:“降辇步迎,如见绮、皓。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谓曰:‘卿是布衣,名为朕知,非素蓄道义何以及此?’置于金銮殿,出入翰林中,问以国政。”[4](李阳冰《草堂集序》,p1789)玄宗的征召和礼遇,是冲着“素蓄道义”的谪仙人来的,“问以国政”不过做做样子而已。这种误会加上诗人恃才傲物的个性必然导致李白仕途的受阻和理想的破灭,结果很自然,天才的诗人被玄宗赐金放还,逐出政治中心。
     李白从来就不迷恋官场,为了理想不得不入仕。功成身退才是他政治理想的完美境界,“待吾尽节报明主,然后相携卧白云”[4](驾去温泉宫后赠杨山人,p625),“苟无济代心,独善亦何益……终与安社稷,功成去五湖”[4](赠韦秘书子春,p615),“功成拂衣去,摇曳沧洲傍”[4](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p612)。可是,被动的斥逐代替了主动的身退,李白的理想只能永远是理想。
     有真正实现了自己政治理想的诗人吗?回答是否定的。仕途上一帆风顺的官员很难写出激动人心和感动世人的作品。“诗穷而后工”,这是一个正确而深刻的命题。
     李白的朋友杜甫也是一个政治情结极浓的诗人,在政治理想和自许上一点不比李白逊色。“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5](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p74)与李白的从政途径不同,杜甫和大多数士人一样,选择了科举之路。这条路十分艰险,他跋涉多年,未能叩开仕进之门,最后靠献赋给皇帝,靠各方奔走干谒,才获得了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的职务。在安史叛乱的时候,他投奔新即位的肃宗,被任命为左拾遗,官位不高,但“天颜有喜近臣知”[5](紫宸殿退朝口号,p437),出入宫掖,随时可为皇帝“拾遗补阙”。对一个有志于治国平天下的人来说,不失为施展才干的机会。然而,杜甫究竟是正派的书生,他为房guǎn@①罢相而直言疏救,却触怒肃宗,险些送命,旋即丢官。官场失意,并未使杜甫放弃理想。他对国事、政治的关心从未减退过。他最感人的地方也正在于此,“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5](宿江边阁,p1469)道出的正是广大不得志的士人关心现实的执着精神。而“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居然成@②落,白首甘契阔。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5](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p265),则又在自许中有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剧精神,这使杜甫的政治关怀充满悲剧性。
     政治关怀,是每一个受到儒家思想熏陶的中国文人的必不可少的情感。在文学作品中反映自己的政治关怀,构成了整部中国文学史“思想的景观”。缺少了这一道景观,中国文学将会轻飘许多。
     诗中言政,是否越界?回答是否定的。“言政”仅指与政治有关,本质还是抒情。抒发忧国忧民之情、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古代诗人或写诗的士人,是一个具有良好文化素养的阶层,其区别于其他阶层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他们较系统地学习和接受了传统文化,具有关心现实政治的品质,其中富有正义感的一些人,还具有清醒的头脑、敏锐的目光和仁爱的胸怀,有超出常人的感悟力和判断力。当儒家思想尤其是仁民爱物这套理论一经深入士子的头脑,他们便会以此为准则,判断现实政治的得失或发挥自己的影响力,企图矫正政治运作上的偏差。无可否认,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也有大量的作品带有表态的性质。在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的时代,在诗中作出关怀政治的姿态,不但不会受到非议,反而会提升作品的主题或有助于塑造诗人的正面形象。但作家以何种动机来写作实在难以确认,人们在阅读和评论这类作品时,只好以文本为依据了。
      三、文学政治化的典型:新乐府
     文学的政治化,最为突出地表现在白居易的新乐府创作中。
     乐府从一开始就具有多种功能:以诗合乐,以诗观风。“风”通过声诗的乐音感染,实现讽谕目的。古乐府确实都是些讽谕精神强烈的作品,但自六朝以来逐渐消亡。唐人复古运动的实质是复兴儒学,韩愈以古文为革新对象,白居易则倡导新乐府遥相呼应。盛唐天宝间杜甫开始用新乐府反映动荡岁月,“三吏三别”以及《悲青板》、《悲陈陶》、《哀王孙》、《丽人行》、《兵车行》等诗篇出现在诗坛,集中反映了对时局的关心,对动乱中民生幸福的关切,对不合仁政的一切政治弊端的批判。在形式上,这些作品“即事名篇,无复依傍”,其首创性颇为引人注目。
     元、白从前人和当代人的诗歌创作中,看到了人们用新旧乐府来表达政治关怀、兴讽时事的创作现象,他们不失时机地抓住了这一文体自觉的趋势,加以总结和规范,并以自己的作品为示范,确立了新乐府的形式,强化了新乐府的讽谕功能,并一直影响到唐末和北宋诗文革新,所谓“新乐府运动”,也就是这样的内容和线索。
     白居易重视诗歌的教化作用,认为“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6]诗歌既然具有帮助帝王感化人心、治理天下的功能,为什么不重视它的作用呢?如果统治者用诗来补察时政,泄导人情,采诗上闻,闻过则喜,岂不就可以“上下通而一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上下一心,矛盾全无,君王就可以“垂拱而理”了。诗歌的作用如此重大,写诗的人又怎能不认真写作,不时时想到“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3](卷426,新乐府序,p4689)呢?白居易此时从政治角度而不是从文学角度出发,看到的是文学在政治上所可能起到的作用。作为一位自觉地把自己结合进封建国家政治机器的忠心耿耿的官员,白居易不但自己积极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建言献策,也希望所有文人都这样做。他甚至把写诗看成是用韵文来弥补奏议之不足或不便言说的补充形式:“月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6]于是,在诗歌与现实的关系上,他响亮地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6],“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3](卷424,寄唐生,p4663)的主张。在诗歌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上,要求形式为内容服务。为避免以文害情,他强调“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3](卷426,新乐府序,p4689)。在50首新乐府和10首《秦中吟》中,充分表现了他的政治关怀。他自觉地用新乐府这一讽谕诗体,广阔而深刻地反映当时社会问题。他把诗人“美刺比兴”的社会责任和传统乐府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中国诗歌史上的一次文体自觉。白氏的贡献,或许这一点最为突出。
     中唐以后,诗人写乐府都难以摆脱新乐府的影响了,新乐府直白急切的表现形式使其批判锋芒毕露无遗。人们写作目的很明确:关心政治,批判现实。这种成型的体裁对人们表达政治关怀十分合适。从另一面看,这种批判讽谕的样式也为诗人们批判现实提供了现成的武器。这就是新乐府及类似新乐府的歌行体在唐宋及后来的漫长岁月里常常充当批判武器并时时与文风改革联系在一起的重要原因。
    四、公文:文学的泛化与政治的艺术化
     中国文章体裁式样之多,在世界文化史上绝无仅有。文章与文学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期内本无严格界限。文学的自觉,始于魏晋。文学的独立,也并不会使公文或今天看来属于非文学的文字完全失去文采。正好相反,文学因素在非文学作品及公文中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文史哲不分的传统看法,主要即指文体上的区别。古代文人在文学中要充分表达政治理想和政治见解,在公文或官样文字中又尽量表现文学才华,这就是“文学的泛化与政治的艺术化”,是中国文学与文化史上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在现代学科分类中,政治是一门专门之学。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无论古今中外,政治本身就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这是人们的共识。这里所说的政治的艺术化,是指政治生活中的文学性表现。在古代社会,有关政治生活的许多内容,在文字表达时常常富有“艺术性”。与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相联系的战争宣言,可以写成一篇传颂千古的美文,骆宾王《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就是一个例子。深刻批判自己德治不佳向天下人谢罪的皇帝罪己诏,也可以写得让人感动而原谅,消解一场政治危机,如陆贽起草的唐德宗罪己诏《奉天改元大赦制》。大臣的奏议,衙门的判决书,官方的文告……无不表现着执笔者的文采。这就是政治艺术化的内涵,也可以说是公文的艺术化。
     公文的艺术化说明一个问题:古代社会的官员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文学修养。要担任高级职务,没有文化是很困难的。嫡传的皇帝一般都有文化,他们从小就接受严格和系统的教育。但皇帝不必自己动手写作公文,所以他必须挑选文化修养较高的文人进入自己的写作班子,专门撰写各类公文。古代文官系统中的主要从业者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是公文艺术化即公文文采斐然的重要原因。文人作官后,因为远离文学创作,只好在公文中表现自己的才华。白居易说:“壮志郁不用,须有所泄处。泄为山水诗,逸韵谐奇趣。”[3](卷430,读谢灵运诗,p4742)说的是政治抱负难以实现的诗人将目光转向自然,将才华倾泻于山水。从政愿望实现后的文人,因其生活环境的决定,其文学才华的最好表现形式就是公文。
     公文的艺术化还与中国古代社会长期以骈文为公文和应用文的载体有关。在骈文作为公文的时代,不会作骈文的人,送上门的高级职务也不敢担任。在四六体的公文中,“判牍”一类文字值得一提。判牍是官方文书,例用四六,又要当庭宣读,因而最好是要当事人听明白,应该写得较为易懂。但实际上,判词大多写得古雅。在这里,文章纯然是一种形式。宣判的结论是明确的:该罚该杀,准与不准……当事人应该清楚。而文章则不妨卖弄一下判官的才华。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一载书生杨志坚,嗜学而贫,其妻厌之,要求离婚。颜真卿判曰:“王尊之廪既虚,岂欢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必多。”引经据典,只是不准离婚,当地百姓记得最清楚的是这妇人被痛打了一顿。白居易做官写有百判,当事人多为普通百姓,判词全用四六写成。他写诗务求“老妪能解”,判词却对偶精工,使事用典,一点也不通俗。可见四六公文尚华丽不求质实是一种习惯。
     在公文中,最难写的是罪己诏,这是皇帝向天下人认错的文章。中国文化中有天人合一的观念,遇到战争频繁,天旱水灾,瘟疫饥馑,皇帝就该反省反省了,那是上天在昭示,人间帝王的管理或品德有问题,这对封建帝王是一个压力。写罪己诏则对执笔者是一种考验,这是下级替上级写检查。对皇帝,要看他有多大的气度,能自我批判;对作者,度的把握至关重要。说过了,等于是骂皇帝;说轻了,意义不大,百姓不满意。所以,这类文章的分寸,最值得注意。唐德宗时,陆贽为他写过一篇《奉天改元大赦制》,当时社会问题多,天灾不断。根据惯例,不下罪己诏,不足以平民愤了。陆贽建议下诏,但德宗不愿,认为自己没错。反复劝说,勉强同意,但不愿意自我批评。陆就讲:“动人以言,所感已浅,言又不切,人谁肯怀?故诚不至者物不感,损不极者益不臻。夫悔过不得不深,引咎不得不尽,招延不可不广,润泽不可不弘。”[7](p4920)德宗最后同意,让陆贽写,说自己对不起祖宗,对不起人民,罪过深重,更不配原先的“神圣文武”的尊号,只好改元。结果,陆贽把罪己诏写成了批判书,火力十足,这篇深刻的检讨书感动了天下人,史称“郝下,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8],“武人悍卒,无不感动流涕”[7](p4932)。
     公文作者施展才华,玩弄词藻,为社会认可。罢免一个官员,可以把他骂得一文不值;任命一个官员,可以把他夸得十全十美。许多公文因夸张的语言和排比的句式而富有文学性。一些公文(主要是骈文)因此成为文学名篇。当然,固定的格式产生了更多的雷同之作。这也是应该注意的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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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司马光.唐纪45:德宗兴元元年[A].资治通鉴:卷229[M].北京:中华书局,1987: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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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字王加官
      @②原字氵加蠖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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