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盛的树林里有一条通向哥本哈根的高等级公路,公路旁边有一片错落有致的红顶白墙房舍,房舍之间是碧绿的草坪和停满轿车的停车场。环境幽静,交通便利。这是一座高级疗养院还是乡间度假村?都不是,这是一座监狱。监狱?闻听此言你肯定会大吃一惊,没有高墙、没有电网、没有哨兵,怎么会是监狱?没错,这确实是监狱。是丹麦10座开放式监狱中的一座,名叫Horserφd的国家监狱。 刑罚人道主义是西方近代奉为佳皋的观念,如同取消死刑一样,开放式监狱也是这种观念的具体实践。在这方面,北欧国家尤为前沿。以丹麦为例,全国共有监狱14座,只有4座是传统的封闭式监狱。犯人宣判之后,首先考虑投入开放式监狱服刑,只有那些暴力倾向严重、刑期很长以及自愿要求到封闭式监狱服刑的犯人才送到封闭式监狱。那些即使在封闭式监狱服刑的罪犯,在其服刑的后期也转到开放式监狱来。 副监狱长、50多岁的Anne Marie Lund女士向我们介绍了监狱的情况,并领我们参观了监狱设施及犯人服刑场面。这座监狱目前“关押”犯人220名,他(她)们25%为暴力犯罪、20%为抢劫犯罪、20%为毒品犯罪,余者为其他犯罪。刑期从30天到14年不等。监狱共有管教150名,白天在此上班,晚上绝大多数回家,只留8人在此值班。管教人员不属警察,所以不穿制服,也没有警犬和武器,目的是创造亲和氛围。 监狱的制度十分宽松,唯一的硬性要求是犯人晚上必须住在这里。白天他们当然要参加工作或学习,但是可以接受狱内分配的工作,也可以在社会上自找工作。不过狱外工作者,不得夜不归宿。一大早,他们开着自己的车去上班,晚上回来住宿,这里好象就是一个家。无论在哪儿工作,每周都要达到37个小时。那么怎样验证他们确实工作而没有闲逛呢?给他(她)们的工作单位打电话,当然,Lund女士说,钻空子的犯人肯定存在。但这是必要成本。监狱内工作者,可领取适当报酬,基本上每周400-500克郎(1克郎相当于1.1元人民币)。我们参观的时候,正碰上今天上工的犯人收工,每人手持一个由领班签字的纸条,从出纳那里领取约100克郎的工资。 有的犯人选择学习,学习时间视为工作时间,也可以获取报酬。学习内容为丹麦语、英语、法语和数学,相当于初中水平,不是很难。由于参加学习者多为没有受过良好教育者,学习起来仍感吃力,所以老师还须因材施教,个别辅导。 犯人宿舍每人一间,内有电视、冰箱等物,另有公共厨房,洗衣房。犯人自己买菜、自己做饭,但他们多是几人合伙,既省事又省钱。Lund女士敲开了两间宿舍,其中一间的犯人是个健壮的小伙子,正在室内上网;另一间是个50多岁的男子,正往监狱外打电话。他以前是个大公司的董事长,因诈骗贷款被判入狱5年。他一面坐牢,一面指挥着他的公司运转。更让我们惊奇的是还有家庭监狱,一男一女甚至还有小孩合住一起。原来,常有男女犯人服刑期间互相看中,要求同居,狱方就将各自的单身宿舍收回,分给他们两间套房,于是组成家庭。不少家庭利用服刑这段稳定的时期生儿育女,我们看到一个家庭已经有了两个两三岁左右的小孩,女犯人又身怀六甲。一般来说,孩子3岁以前与他们同住,3岁后考虑到这里的特殊环境,就送到社会上的全托幼儿园,与其他孩子一样,由政府免费抚养。 劳动学习之余,犯人可以自由支配时间。狱内设有教堂、体育馆、娱乐室、咖啡吧,到处都有犯人自由自在活动。他们不时与Lund女士聊上几句,谈笑风生,无拘无束,完全看不出来是犯人与狱长的关系,倒像是老朋友。犯人每3周放假一天,是回家还是上街听其自便;此外,每周还有4小时探监时间。会见室内有桌有床,把门一关,就是一间房。陪同我们参观的L先生幽默地说,两口子每周都能见面,四个小时足够用了! 晚上10点钟到次日6点钟,狱内办公场所全部关门,不过8名值班者定时巡逻。至于监舍是否关门,由犯人自便。每天早上,工作人员清点一次犯人人数。可以说,不论白天还是晚上,监狱几乎都处于开放状态。 说到这里,你肯定回提出很多疑问,如此开放,犯人不跑光了吗?如此自在,犯人能改造好吗?特别是如此舒服,犯人会有压力和耻辱感吗?这些问题我们同样向Lund女士提出过。她说,她也不只一次向人们解释过。这里看似轻松自在,但并不是无法无天,犯人的压力还是蛮大的。首先他(她)们毕竟是犯人,自由是受到一定约束的。每天晚上必须回来,这就决定了你不能长途旅行,更不能出国。同时监狱里不许吸毒,不能打架斗殴,如有违反,就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比如罚款、关禁闭、送回封闭式监狱等。我们参观禁闭室时,确有两间正在使用。所以与自由的外界相比,谁愿意呆在这里呢?条件再好也无人留恋。 当然犯人有充分的机会逃走,如果他想逃的话。一旦发现有人逃走,他们就会立即报警。通过连接欧盟15个国家的警察互联网,每个成员国的警察几分钟内就会收到有关信息资料。有限的时间内,他能逃多远呢?而一旦抓回,就要付出重大代价,很可能被投入封闭式监狱长期服刑。所以,多少年来,开放式监狱不能说没有逃亡的,但是很少。实际上,监狱将逃与不逃的“自由”赋予了犯人,要他自己权衡得失,要他自己进行思想斗争,所以他们的思想压力很大。有些吸毒者,毒瘾发作时痛苦不堪,怕自己难以自控,罪上加罪,主动要求到封闭式监狱,这样虽然肉体痛苦,但精神负担会轻一些,因为逃不出去。所以在开放式监狱,不想逃的那是真想通了,会老老实实服刑改造;想逃走的,即使有高墙电网,不照样有逃走的吗? 实践证明,刑罚越人道,犯人改过自新的可能性就越大。开放式监狱让犯人与社会保持密切接触,对社会不会陌生,不会排斥,不会产生过多的自卑心理和报复心态,所以他们对前途存有希望和信心。而那些封闭改造的犯人就与此相反,他们不仅仇视社会,还在有限的空间内互相传染,恶性循环,甚至出狱后变得更坏,不是悖离了改造宗旨吗? 开放式监狱取决于刑罚观念,同时也取决于社会公众心理、犯罪心理和社会物质条件。而这几点,在我国都有相当大的差距,目前实难做到,也不能这样做。但刑罚人道主义,毕竟是中外东西都共同追求和接受的文明观念,代表着人类进步的客观要求。对我们来说,咀嚼开放式监狱所体现的思想比评判它的形式更有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