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鄭武夫人規孺子》簡10存一疑例,其形為: (清華《鄭武夫人規孺子》簡10,△) 其辭例云「孺子汝恭大夫,且以教焉。如及三歲,幸果善之,孺子其重得良臣,四鄰以吾先君為能敘;如弗果善,△吾先君而孤孺子,其罪亦足數也。」【簡8+10】[1] 「△」字原釋文隸作「」,訓作「為難」;[2]網路發言者暮四郎先生以為「△」字應逕讀為「死」;[3]王寧先生釋「△」字即《說文》之「」字,惟又疑其當即「」或體,可讀為「尸」,訓作「主」,並將此段簡文釋為「主掌了吾先君的位置(或權利)而孤立了孺子」;[4]何有祖先生則將「△」字釋為「从歺从人从次會意」,即「死」字之異體,並釋此句之文意為「因吾先君已死而棄其少子」。[5] 王寧與何有祖二位先生釋从次,可从,故簡文「△」字可逕釋為从死从次,非从欠,且有可能是雙聲字,死次皆聲,[6]而可隸作「」,但是否為「死」字異構,因楚簡「死」字尚猶未見从次者,恐猶可商,例如: (郭店〈緇衣〉簡38) (郭店〈窮達以時〉簡9) (郭店〈忠信之道〉簡3) (上博〈緇衣〉簡19) (上博〈魯邦大旱〉簡4) (清華〈命訓〉簡4) 再者,楚簡此類字例皆沿承甲金文字形而來,即从歺从人,會人於歺旁悼念之意,其字形發展脈絡可謂清楚明確,並無从次之可能,例如: (《合集》17060) (花園莊東地甲骨3) (西周:小臣守簋,《集成》04179) (西周:頌鼎,《集成》02827) (春秋:叔尸鐘,《集成》00272.2) 因此,若欲釋作「死」字異構,恐仍需更多證據以資證成。 至於「」字,《說文》卷四收入此字,其釋云「戰,見血曰傷,亂或為惽,死而復生為,从死次聲」,倘據《正字通》所釋「,同」,又《字彙補》亦云「,同」,更依上述何有祖先生所論「欠」、「次」互換之說,則「」字當為「」、「」等字之異構,故「」、「」等字歷來字書之訓解,多逕承《說文》「」字,如《玉篇》即釋「」為「或為死而復生」,又如《字彙》亦釋「」為「死而復生也」,不過,此等義訓似仍難以解釋簡文「△吾先君而孤孺子」之語例;至於王寧先生將「」字改讀為「尸」,訓作「主掌」,此在文意上亦難以解釋為何已主掌其君之位,卻又要孤其孺子;再者,簡文此處之「吾先君」顯然是「△」之賓語,若讀為「死」,則只能釋作為某人而死之意,其猶《荀子•大略》云「上好富則民死利矣。」又如桓寬《鹽鐵論•晁錯》所言「人臣各死其主,為其國用。」此則又與訓作「主掌」說之文意通讀問題相同,即無法解釋既忠其君,卻又為何要孤其孺子之上下文因果關係。因此,簡文「△」字似有另作改讀之空間。 其實,簡文上文見一「敍」字,乃肯定其先君之行為,則下文「」字理應與其對應,甚至為其反義,但恐怕與「死」無關,一來「死」非必是肯定之反義,二則如上所述,「死其先君」實在無所取義,因此,頗疑簡文「」字或可改讀為「趑」,二字聲韻俱近,且同从次聲,[7]應可相通,而「趑」字本訓作「行不進」,即不願付諸行動之意,如《說文》釋「赼」即云「趑趄,行不進也。」又《廣韻》亦釋「趑」為「趑趄,趨不進也」,其例在簡文此處又可引申訓作「懷有二心」之意,或猶《三國志•蜀志•張裔傳》云「乃以裔為益州太守,徑往至郡。闓遂趑趄不賓,假鬼教曰:『張府君如瓠壺,外雖澤而內實麤,不足殺,令縛與吳。』於是遂送裔於權。」又如張載〈劍閣銘〉曰「一人荷戟,萬夫趑趄。」再如韓愈〈送李愿歸盤谷序〉亦有云「足將進而趑趄,口將言而囁嚅。」盡皆其例也,不過,比較可惜的是,此類用例時代稍晚,未來恐仍須再作補證。 另外,典籍文獻所見「趑」字多未單獨存在,更多的是以聯綿詞「趑趄」之詞形方式呈現,此則與簡文之獨立成文或有不合。但其實在古文字中,已可見到二音合為一字之「合音字」形構,此在學界曾有不少討論,[8]茲列舉學者所提到之幾則要例: (大克鼎,《集成》02836「迺憂」(柔)) (宗周鐘,《集成》00260「害夫」(胡)) (清華〈別卦〉簡2「拜緐」(繁茂)) (清華〈別卦〉簡6「視慧」(隨)) (清華〈別卦〉簡8「見連」(家人)) 因此,簡文「△」字在戰國時期有可能是「趑趄」之專字,甚或有合音形構之關係,是故,簡文此所謂「△吾先君而孤孺子」,當可讀為「趑(趄)吾先君而孤孺子」,殆指「對死去之國君懷有二心,現在更孤立其孺子」之意。 而如此一來,自可再解釋《國語》韋注所見歷來難解之一段訓詁語料,即《國語˙晋語》云「二十六年,獻公卒。里克將殺奚齊,先告荀息曰:『三公子之徒將殺孺子,子將如何?』荀息曰:『死吾君而殺其孤,吾有死而已,吾蔑從之矣!』里克曰:『子死,孺子立,不亦可乎?子死,孺子廢,焉用死?』荀息曰:『昔君問臣事君于我,我對以忠貞。君曰:『何謂也?』我對曰:『可以利公室,力有所能,無不爲,忠也。葬死者,養生者,死人復生不悔,生人不愧,貞也。』吾言既往矣,豈能欲行吾言而又愛吾身乎?雖死,焉避之?』」韋昭注云「死畜吾君也。」《集解》注引汪遠孫之說,或云「吾君,謂獻公,孤,謂奚齊。獻公死,奚齊見殺,是死吾君而殺其孤也。《內傳》襄二十一年,祁愬盈於宣子曰:『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而專于國,有死而已。吾蔑從之矣。』『死吾君』、『死吾父』語意正同。韋解不得其語意。」《集解》注又引吳曾祺曰:「謂因吾君既死而殺其孤也。」其實,韋昭並非不解其語意,頗疑其注云「死畜吾君」之「死畜」,當即簡文此所謂「趑趄」,[9]亦指「懷有二心」之意,如此一來,即可呼應下文荀息所云「忠貞」之語意,殆指荀息不屑「死(趑)吾君而殺其孤」之事也。 倘續言之,則典籍文獻所見「死吾君而弱其孤」例,其「死」字若改讀為「趑」,亦未嘗不可,如《呂氏春秋˙悔過》云「先軫言于襄公,曰:『秦師不可不擊也,臣請擊之。』襄公曰:『先君薨,尸在堂,見秦師利而因擊之,無乃非爲人子之道歟?』先軫曰:『不吊吾喪,不憂吾哀,是死吾君而弱其孤也。若是而擊,可大强。臣請擊之。』」又如《淮南子˙道應訓》曰「當此之時,晋文公適薨,未葬,先軫言于襄公曰:『昔吾先君與穆公交,天下莫不聞,諸侯莫不知。今吾君薨未葬,而不吊吾喪,而不假道,是死吾君而弱吾孤也。請擊之!』襄公許諾。」凡此等內容,皆言其先君既死,則對其後所為者有何評價之意,此種「是+判斷或評價」之句式,或猶《左傳•定公十二年》所云「無成,是無孟氏也。」乃古漢語之判斷語例,換言之,典籍文獻所見「是死吾君而弱其孤」之語例,當言「(這種行為)就是對我死去國君不忠,且輕視其遺族」之意,若然,則典籍文獻此等「死」字亦可讀為「趑」,其用法應與清華簡此例相類,皆評其有貳於其君也。 [1]此編聯主要依據尉侯凱先生之看法。尉侯凱:〈清華簡《鄭武夫人規孺子》編連獻疑〉,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73),2016年6月9日,檢索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上海:中西書局,2016年4月第一版),頁107。 [3]簡帛論壇:「清華六《鄭武夫人規孺子》初讀」第10層網路發言者暮四郎先生之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45&page=2),2016年4月18日,檢索日期:2017年10月30日。 [4]王寧:〈清華簡六《鄭武夫人規孺子》寬式文本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784),2016年5月1日,檢索日期:2017年11月6日。 [5]何有祖:〈讀清華六札記(二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867),2017年8月17日,檢索日期:2017年10月30日。 [6]「死」字上古音屬心母脂部,「次」字則屬清母脂部,二字疊韻聲近。 [7]《說文》釋「」當从次得聲,上古音屬精母脂部,至於「趑」字,《說文》亦釋其从次得聲,上古音則屬清母脂部,因此,二字聲符相同,上古音更是極為相近。 [8]關於「合音字」,學者們之看法不一,如裘錫圭先生即以為在反切表音方法發明前,帶有合音性質之字,仍是一般的形聲字,只是形旁讀音恰好相同而已,裘先生之說可从,不過,近年部分學者則又從古文字中找到一些可能是「合音字」之字例,學界曾對此有過不少之討論。裘錫圭著,許錟輝師校訂:《文字學概要》(臺北:萬卷樓圖書公司,2015年8月再版),頁131;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頁79-94;來國龍:〈釋「逨」與「逑」──兼談古文字中的「拼音」字〉,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75),2015年3月13日,檢索日期:2017年11月6日;張振林:〈戰國竹簡中罕見的合音字──反切拼音的發明和文字實踐的遺跡〉,第一屆古文字與出土文獻語言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廣州:華南師範大學),2016年12月16日-19。 [9]「趄」字上古音屬魚部,「畜」字則為幽部,雖然魚、幽二部或隔,但魚幽相通之例,在先秦傳世典籍中,亦不在少數,例如:《尚書˙堯典》云「流共工于幽洲。」《莊子》引作「幽都」,又如《禮記˙聘義》曰「孚尹旁達。」鄭注釋云「孚或为扶」,再如《左傳˙宣公十五年》有云「無婁」,《公羊传》作「牟娄」等,皆屬此通轉之例也。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11月6日20:5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