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的土地管理和分配制度 “爰(辕)田”是何种土地制度,其实际内容是什么?可以结合商鞅变法后秦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来认识。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使我们对当时的土地制度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研究者一般认为,自秦国商鞅变法至西汉初年,实行以爵位名田宅为核心的“名田制”,以爵位等级作为占有田宅的标准,以户为单位名有田宅。以此为基点,不难推溯“制辕田”究竟是何种土地制度变革。 其一,商鞅变法后,秦国确立二十等爵制,并以此为基础实行名田宅制。“爰(辕)田”所含“赏赐、赏田”之义,也应从这一角度去理解。《史记·商君列传》载:“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商君书· 境内》规定:“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 益宅九亩。”与井田制下的平均授田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变革。因功得赏,打破平均主义,激发百姓努力耕作或奋勇杀敌,这正是“制辕田”的初衷。 其二,“制辕田”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新的土地管理和分配制度。商鞅变法前,秦国一直承袭宗周旧制,实行井田制。商鞅变法旨在奖励耕战,打破井田制。《史记·商君列传》:“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汉书·食货志》:“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仟伯,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汉书·地理志》:“孝公用商君,制辕田,开仟伯,东雄诸侯。”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周制三年一易,以同美恶。商鞅始割列田地,开立阡陌,令民各有常制。”可见,商鞅“制辕田”改变了旧有的井田经界。开阡陌,并不意味着废除土地的封埒疆界,而是开立新的阡陌疆界,即“易其疆界”。“令民各有常制”意味着建立了新的土地制度。《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变法的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其内容大致相当于名田制。 其三,“自爰其处”带来农业生产技术变化。《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引孟康曰:“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浸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从“爰土易居”变为“自爰其处”,符合“爰田”具有的“换、易”之义。不过,土地不再定期重新分配,而是农民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自行休耕轮作,有利于安排生产和长期经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