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的民主时期,个体非鬼即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可以牺牲任何“人”。而现代的民主政治,享有政治主权的是“人”,而非“人民”,“人”从属于“人民”,但享有作为个体的“人”的自由、独立和尊严 不是民主保证自由,而是法律保证自由 公元前399年,70岁的苏格拉底,站在雅典的法庭上,审判雅典民主。 雅典是全世界第一个实行民主制的国家,也是全世界惟一一个实行民主制的古文明。其他的古文明最后都变成了封建社会。可是,雅典民主并非现代民主。公元前683年雅典废除了国王制,实行执政官制度,到梭伦改革,雅典宪法诞生,所有公民均获投票权,因此,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骄傲地宣布:“我们的制度之所以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里,而非被少数人掌握!” 不过,伯里克利的“全体公民”,其实并非“全体公民”,它仍然只是“少数人”。 只有纯正雅典血统的成年男子才是“雅典公民”,占雅典人口90%的奴隶、妇女和外国人均非公民。雅典公民生为雅典人,死为雅典鬼。亚里斯多德警告“公民不得私有其自身”。他建议惩处企图自杀的公民,因为自杀的结果是城邦丧失一个公民。雅典“公民”有权分享雅典的光荣与财富,其“公民权”类似“北京户口”,并非个人权利。西方的“个人权利”概念要到《罗马私法》时才形成。 苏格拉底生逢雅典“黄金时代”(前461-前429年),他25岁时雅典与斯巴达签订30年和约,伯里克利一统“提洛同盟”。文化上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好戏连台,菲狄亚斯的雕像和波吕格诺图的壁画精彩纷呈,雅典一跃而成“全希腊的学校”。 伯里克利的成功基础正是民主。他宣布:除军事财政之外所有的官职,均由公民抽签出任,海量激发了雅典民气。他完善的雅典国家机构成为“三权分立”的雏形。 雅典最高立法机关为公民大会,每月召开3至4次,决定内政和外交大事,通过的议案经批准即成国家法律。 雅典最高行政机关是500人议事会,专事公民大会的准备、召开和主持以及执行大会决议。500人又均分为10组,抽签轮流担任议事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处理国家日常事务。执委会再抽签一人出任议事会和公民大会主席,掌管金库钥匙和国玺,任期一天,不得连任。 雅典最高司法机关是陪审法庭。 苏格拉底审判雅典民主,地点就是陪审法庭。 苏格拉底犯了“不敬神”的重罪 公元前399年,检察官阿尼图斯、悲剧诗人美勒托和修辞学者吕孔控诉苏格拉底不敬城邦认可的神、另立新神和腐蚀青年。 不敬神是重罪。伯里克利老婆阿斯帕西亚曾被另一喜剧诗人指控“不敬神”,经伯里克利百般哀求才得免罪。但雅典议事会自此通过法律,规定凡不信雅典宗教神灵或教授宇宙理论者,均属“不敬神”。 被指控者,并非只有苏格拉底。 从伊奥尼亚到雅典讲学30年的哲学家阿那克萨戈拉,曾被控“不敬神”,因为他说太阳是一块红热的岩石,月亮是一块土。他是世界上第一个解释月光为太阳光反射,并据此正确解释月食的思想家。以当时的科学条件,这些发现基本上类似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值八个诺贝尔奖。他却因此被迫逃离雅典。 这是人类历史上科学触犯政府而遭政治迫害的第一个例子,恰恰发生在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民主制的雅典。 另一位来雅典讲学的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在其著作《论神》中说:“我不能断定神是否存在,认识神障碍众多,第一是对象不明,第二是人生短暂”,结果其著作被公焚,这个以“人是万物的尺度”一句话影响西方哲学史二千年的伟大哲学家被控“不敬神”,只好逃离雅典。 伟大的悲剧家欧里庇得斯公元前410年也因“不敬神”被起诉,不得不自动离开雅典前往马其顿,最后客死异乡。 苏格拉底案件严格依照雅典民主审判程序进行。 雅典法庭民主到没有法官,只设主持人负责组织审判和维持秩序,判决权力完全属于陪审员。雅典法庭的民主,完全体现在陪审员。 每年初,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都可报名参选陪审员,雅典10个行政区从报名者中各抽签选出600人,共6000人成为陪审员,任期一年。遇有案件,则根据案件大小从6000人中抽签选出5到2000人组成陪审团,开庭之日再抽签将他们分配到不同的法庭。今天美国法庭的陪审团,源于雅典。 这个复杂的选拔程序完美体现了民主政治的最根本原则:公民直接和广泛参与政治生活。它有效预防贿赂,除非你能贿赂所有6000名陪审员而不被人知晓。 苏格拉底案陪审员500人。大案陪审员一般多达2000人,特别重大的案件往往由公民大会直接审判。因此,苏格拉底并非“由500名法官判处死刑”。 审判程序是原、被告先行辩论,然后举证,最后陪审团投票。被告获“无罪”票多,或“有罪”和“无罪”票数相等,均无罪。之后还要点算原告所得票数,如不足总票数的五分之一,原告就要遭到处罚,以惩罚诬告。 如被告被判有罪,则当场由原、被告分别提出具体判罚,再由陪审团投票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最终判罚。 这一看似荒诞不经的程序,却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为让陪审团采纳自己提出的判罚,原、被告都会提出尽量合理的刑罚,不会随心所欲信马由缰。 除了苏格拉底。 雅典法庭民主完全彻底,即无论什么指控,无论有否证据,无论伤害大小,只要陪审团投票认定,罪名即告成立。当时又无现代刑侦手段提供证据,因此,通过辩论争取到陪审员同情,直接决定官司的胜负。 说到辩论,全雅典,苏格拉底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苏格拉底口若悬河,陪审员两次全场哗然。第一次是因为他说自己是天底下最具智慧的人,因为他承认自己无知:“我承认我无知,而他们却不承认。我正是在这一点上比他们更智慧。因此,德尔菲神谕无误:惟有像苏格拉底那样知其智慧实际毫无价值的人,方最具智慧。” 两千多年后,“我知我无知”,仍是绝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终极智慧。 雅典的民主程序,杀死了苏格拉底 然而,人民通常不会被智慧说服。 苏格拉底上法庭时,雅典早已不再是“黄金时代”。公元前429年,伯里克利再度当选雅典领袖,随即病死,接着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败于斯巴达,斯巴达扶植“30僭主(tyrant, 指违宪夺权者)”执政,其统治的暴虐导致后世把Tyrant直接译为“暴君”。一年后30僭主被推翻,民主派卷土重来。重新上台的雅典民主派矫枉过正,片面强调反对任何人独裁,结果走向另一个极端——人民独裁。 古希腊文“民主”一词(Δημοκρτια,demokratia)由“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复合而成,因此,雅典的民主就是“人民统治”。不过这里的“人民”是集合名词,指整个“人民”,而非作为独立个人的“人”。亚里斯多德说,个体只有在属于雅典时,其存在才有意义。不属于雅典的个体非鬼即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高于一切,为此可以牺牲任何“人”。而现代民主政治中享有政治主权的是“人”,而非“人民”,“人”虽从属“人民”,但同时享有作为个体的“人”的自由和独立。 雅典民主最伟大的例子是“陶片放逐法”。该法律规定每年雅典可放逐一名政治家,由公民大会投票决定,因选票为碎陶片而得名(后选票改用贝壳,所以亦称“贝壳放逐法”)。投票者只需刻上政治家名字,无需任何罪行,也无需任何证据,只要该政治家得票超过6000,即遭放逐10年。 雅典名将阿里斯泰德是马拉松战役的指挥官,战功显赫,曾担任首席执政官,素以“公正者”著称,公元前483年经公民大会投票遭放逐!据说投票时有个文盲农民把陶片递给正好坐他旁边的阿里斯泰德代为刻字。阿里斯泰德大奇曰:“您都不认识他,为何赞成放逐?”农民答曰:“经常听人歌颂他为‘公正者’,很烦人,干脆放逐了算了。” 据说,阿里斯泰德真的在那块陶片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而且他真的就此服从判决,离开雅典,没想到过发动军事政变。因为他知道,发动军事政变也没用。军队不会跟他走,虽然他在军队中享有崇高威望。 强大的雅典军队,只服从公民大会。 因为,雅典军队的所有士兵,都是“雅典公民”。 这就是雅典的“人民统治”,近乎独裁的力量! 因此,在当时雅典的民主法庭上,并无现代民主制必不可少的言论自由。只有陪审员的言论自由。可是,苏格拉底却在法庭上大声疾呼:“必须给我讨论所有问题的充分自由。必须彻底废除官方干涉。” 他知道自己定会为言论自由付出代价。 然而,他仍然自由言论! 他说:无论是否被判有罪,他都不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哪怕要我死一百次!” 苏格拉底的这番话,引起陪审团第二次全场哗然。 投票!苏格拉底以280票对220票被判有罪。 然后双方提出刑罚。原告提议判苏格拉底死刑。轮到苏格拉底,他宣布自己对雅典民主的贡献超过奥林匹克冠军,因此不仅无罪,而且法庭还应当发给他执委会免费就餐券作为判决书。他说自己给学生上课从不收费,所以没钱,因此建议法庭罚他一个明那(合银436克),后来在柏拉图等学生的呼喊下勉强改成30个明那。然而,他拒绝改变自己的行为:“只要我的良心和我那微弱的心声还在让我继续向前,我就要把通向真理的真正道路指给人们,绝不顾虑后果。” 陪审团从没见过像买大白菜一样拿死刑讨价还价的被告,苏格拉底彻底激怒了陪审团。第二轮投票,他以360票对140被判处死刑!第一轮判他无罪的陪审员竟有80人转而判他死刑! 这就是没有法律约束的“人民统治”。这当然不是公正的审判。陪审员的愤怒消灭了苏格拉底的肉体。雅典公民胜利了,雅典法律失败了。于是,历史留给历史无尽的讽刺:30僭主恨苏格拉底入骨,但不敢杀他,雅典民主派却以绝对公平的陪审团,通过真正民主的程序,杀死了苏格拉底。 民主的要义不在于少数服从多数,而在于多数保护少数 雅典民主制的悲剧结果,不是民主制的问题。民主的第一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然而,这原则具有与生俱来的不治之症:多数欺压少数。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断言:“人民易行专横残暴”,而且“多数人永远并毫无例外地剥夺少数人的权利”。这位《独立宣言》的共同起草人认为,所有的政体中,民主政体最容易发生混乱。现代西方民主制度之父卢梭在奠定“主权在民”民主思想基础的伟大著作《社会契约论》中说:“人民可以废除任何他们想废除的东西,没有也不可能有哪部法律可以约束全体人民……任何拒不服从公众意志的人,集体就要迫使他服从。” “多数欺压少数”的例子比比皆是:1793年法国大革命雅各宾派被民选上台;1852年拿破仑第三获80%赞成票当上了皇帝;1932年4月希特勒在德国总统大选中以36.8%得票数仅次于兴登堡列第二,后被兴登堡总统委任为总理,民主程序十分完备的魏玛共和国,通过绝对民主的选举,把希特勒捧上台。希望大家记住,希特勒,是被德国人民选上台的。 这些例子的结果如何,大家都知道。 最触目惊心的例子是法国大革命。1793年1月21日,亲手参与发明断头台并亲自批准用它执行死刑的法王路易十六,在巴黎协和广场被送上断头台。巴黎人民万众沸腾的山呼海啸至今犹在耳边:“国王的血不是人血。死刑!死刑!” 奠定人类民主基石的法国大革命不仅杀死了路易十六,并且杀死了所有的革命领袖:马拉、丹东、埃贝尔、布里索、罗兰夫人、罗伯斯庇尔。一场以推翻国王统治,创立民主共和为目标的伟大革命,穿越欧洲最惊心动魄的血雨腥风,赢得历史的惊人倒退:巴黎人推翻了国王,最后得到一个皇帝——拿破仑。 因此,民主不是万应良方。还要看如何民主。 列宁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事实正是如此,在政治、文化和科学领域中,能够提出崭新意见,能够迅速认同新知识,能够接受新真理,能够率先冲破旧传统束缚、慨然向新世纪放歌的,永远是“少数”,而且通常会被视为“破坏秩序者”,正如萧伯纳所说:“许多伟大的真理开始时都被视为亵渎。” 如果绝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人类社会,根本不会进步。 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民主的要义并不在于少数服从多数。一般说来,少数只好服从多数。因为,权贵比较容易获得“多数”。 民主的要义,在于保护少数!保护少数,经常就是保护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没有法律的民主,将沦为人民的独裁 那么,用什么来保护少数呢? 法律! 不是民主保证自由,而是法律保证自由。洛克说:“人类天生自由、平等和独立,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这些权利,非经本人同意,不能令其受制于他人政治权力”,而保障自由的不二法门,是法律:“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暴力侵犯。”“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仅仅重复苏格拉底的话,就当了哲学大师。雅典法律判处苏格拉底死刑,但他却为了维护雅典法律的尊严而拒绝逃生。他要证明的,就是这句话。苏格拉底为自由和法律而死,替人类世界立下万世不倒之民主华表:严格遵守法律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没有法律的民主,最后只能沦为人民的独裁。 历史教育我们,世界上并不存在“好的独裁”。 哪怕是人民的独裁。 真正的悲剧,是两个合法道德的正面呼啸相撞,双方都有充足的存在理由,但却必得你死而我方可活。民主,是雅典城邦的伟大实践;法律与正义,是苏格拉底的伟大理想,双方冲突不可调和。苏格拉底以身殉道,慷慨奉上生命,为维护那部判他死刑的法律那至高无上的尊严。 苏格拉底之死,是真正的哲学之生。 苏格拉底之死,是独立自由的“人”面对集体的“人民”之生! 人的自我意识随之觉醒,人,终于看到他诞生以来的第一个真理,也是最后一个真理:认识你自己! 德尔菲女祭司被称为先知。然而,她们都只是习俗培养的不自觉的演员。 古希腊第一个伟大先知,是苏格拉底。他说,“如果你们指望用死刑来制止大家公开谴责你们的错误生活方式,那你们就错了。这种逃避方式既不可能又不可信。尽善易行的办法不是堵住别人的嘴,而是尽力向善。这是我对投票判我有罪者的最后告诫。” 苏格拉底,全世界第一个为言论自由和法律尊严自愿奉献生命的圣哲。 高山仰止! 从此,这个笨拙矮小的“菜市场演说家”纵剑历史,马踏时空,赢得后世哲学家万众一致的推崇,这些谁也不服的超级大腕,独向苏格拉底低下高贵的头。 在西方文化中,他是惟一与耶稣并肩的思想殉道者。巧合的是,他俩都未留下自己的著作。他们的思想,都只见诸弟子的纪录。 以民主和自由为标榜的雅典审判苏格拉底,判词是:死刑。 一生追求法律和真理的苏格拉底用自己的生命在历史面前审判雅典民主,判词是:非正义! 拥有耀眼夺目古文明的伟大雅典,把“杀死苏格拉底”的耻辱十字架一直背到今天。并且,还将继续背下去。 这是苏格拉底判给雅典的无期徒刑。永不减刑。 因为,苏格拉底,只能死一次。 有时候,杀死对手,就是自己走进地狱。 请记住苏格拉底:民主,是美好的,是每一个现代国家的必需。 不过,还必须由至高无上、不容亵渎的法律来保证。 (2009年7月21日第12稿于曼海姆转运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