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社会里,有主流与边缘之分;在词的世界里,亦有核心与辅助之别。有些词汇星光闪耀,牢牢占据着词语世界的中心;有些词汇则默默无闻,只能充当核心概念的点缀。但是,词语有时候就像人生一样,不会祖祖辈辈役于人下,也不会世世代代享受荣华富贵。前现代社会一些不引人注意的旧词,到了现代则有可能成为万众注目的新锐。“自由”一词便是再也明显不过的例子。 在中国古典文献中,“自”和“由”两个字早已出现。根据吴根友的说法,“自由”作为一个联合词,大约最早出现于《史记》:“言贫富自由,无予夺”。这里的“自由”一词,意谓“(贫富是)由自己的行为导致”。到了东汉年间,“自由”一词出现的次数增多,如赵岐为《孟子章句》作注时曰:“今我居师宾之位,进退自由,岂不绰绰然舒缓有余裕乎!绰裕皆宽也。”此处之“自由”,则意谓“率行己意”,是一个褒义词。郑玄为《礼记•少仪》作注时说:“去止不敢自由”,“不见尊者,行自由,不为容也,入则容”;文学作品《孔雀东南飞》中有一句曰:“吾意久怀忿,汝其得自由”, 这里的两个“自由”概念,则意谓“由着自己的性子行事”,带有贬义色彩。 到了魏晋南北朝,“自由”语词在史书中更为常见。如《三国志•毋丘俭传》云:“而师遂意自由,不论封赏,权势自在,无所领录,其罪四也。”《后汉书•五行志》云:“永寿三年七月,河东地裂,时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内患之。”《魏书•尔朱荣传》云:“(尔朱世隆)既总朝政,生杀自由,公行淫佚,无复畏避,信任朝小,随其与夺。”《晋书•刘琨传》云:“若圣朝犹加隐忍,未明大体,则不逞之人袭匹磾之迹,杀生自由,好恶任意,陛下将何以诛之哉?”《宋书•氐胡传•略阳清水氐杨氏传》云:“与其逆生,宁就清灭,文武同愤,制不自由”。 进入隋唐以后,随着佛教思想兴盛,“自由”开始大量进入佛教语录。在六祖慧能禅师的《坛经》中,“自由”一词共出现了5次。其他禅师亦多有使用。根据万里对南宋初年《古尊宿语录》一书所作的统计,“自由”一词共出现了55次。据此可以说,“自由”一词已成为隋唐以后佛教界的常用术语。其所指涉的意义也基本一致,即多数都表示一种“因果”律规范内的超生死、不拘执。与此同时,“自由”语词在儒学经典和诗歌中也多有体现。唐朝的孔颖达在在《礼记•曲礼》中曰:“不见尊者,行自由,不为容也。”杜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李商隐的诗中,也都出现过“自由”一词。 宋元明清时期,精英文化开始向社会下层普及,“自由”语词从官修正史走向了民间笔记和小说。《大宋宣和遗事•亨集》有言曰:“适间听谏议表章,数朕失德,此章一出,中外咸知,一举一动,天子不得自由矣!”明清时期,“自由”一语更是屡屡出现于通俗小说中,如《初刻拍案惊奇》卷四曰:“因是父母在,不敢自由。”《西游记》第五回曰:“那齐天府下二司仙吏,早晚伏侍,只知日食三餐,夜眠一榻,无事牵萦,自由自在。”《红楼梦》第七十九回曰:“我何曾不要来。如今你哥哥回来,那里比得先时自由自在的了。” 就词义而言,“自由”一词在晚清以前,多数指一种无拘无束、自足自在的精神状态。然而由于使用者的用意不同,“自由”的含义多有变化。简而言之,其含义可分为三种:一种表示懒散邋遢、随意行事,带有贬义的色彩;一种表示自己做主行事,略具肯定的意味;再一种表示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属于中性词汇。第一种含义在晚清以前的文本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尤其是在儒家文化语境中,“自由”经常被视为一种放荡不羁的消极行为而受到谴责。 然而无论是赞扬还是谴责,使用者似乎都无心对“自由”语词作详细论述:“自由”指涉的主体是谁?“自由”的内容是什么?“自由”针对的是政府还是社会?获取“自由”的途径以何为宜,是摧毁对方还是争取谈判?之所以有如此结果,一方面可能是“自由”一词在那时无关紧要,不值得哲人专门探讨;另一方面,则恐怕与中国传统的思维逻辑有关。在晚清以前的思想界中,己与群或群与己是一个整体,不存在充满张力的二元对立,故毋需围绕“自由”词义浪费精力。这种逻辑思维的其中一个结果,使得“自由”一词虽然在晚清以前屡屡出现,但却仅仅扮演普通修辞的角色。 最终为“自由”一词注入活力的,是鸦片战争前后英文“liberty”(freedom)概念的引入。“liberty”一词源于罗曼语系,与其对应的拉丁词汇为“libre”,意为“自愿、情愿、出于自己喜欢的愿望或意志”。从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liberty”一词开始表示某些特权分子或城市的“豁免权”。到了文艺复兴时期,“liberty”逐渐获得表示“得体、高尚而慷慨的自由人”的新义。大约17世纪以后,“liberty”又被用以指代几项权利或一切重要的权利,有时甚至用以表示一种生活状态。1776年-1788年间,英国历史学家吉本等人则将其解释为“容忍和免于歧视的自由”。 美国独立革命时期,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1736~1799)提出“Give me liberty,or give me death”的口号,“liberty”一词随之成为北美民众抗拒宗主国强权的精神支撑。此后,大量欧美思想家围绕“liberty”阐释政治主张,逐渐形成了一套以个人价值为本位的“liberal”理论。19世纪30年代,随着辉格党在英国执政,“liberty”以及与其同源的词汇开始逐渐风行政学两界,成为欧美政治语境中的主导性概念。而来华传教士为了传教需要,开始将这“liberty”概念引入中国,从而使其与中文词汇有了对译的机会。 第一位正式将“自由”与“liberty”联系起来的是传教士马礼逊。1823年,他出版了经多年编纂而成的《英华字典》,其中便以“自由之理”对译“liberty”。但是由于《英华字典》是为西方人了解中文,而非帮助中国人学习西学而编著,所以更准确地说,这里的“自由”一词不是对“liberty”的翻译,而是应该称之为“被翻译”。一直到了1847年,传教士麦都思在其出版的《英汉字典》中,以“自主,自主之权,任意擅专,自由得意、由得自己、自主之事”等词语来对译“liberty”,才真正开启了用“自由”来解释“liberty”的先河。 但是,“自由”的传统词义与“liberty”有较大差距。“自由”一词在中国政治语境中模糊多变,既可指涉个人又可指涉群体,既可表示谴责又可表示肯。当然更为关键的,是它不具有西方所赋予“Liberty”的人人有权参与政治的精神内涵。作为熟悉中西语言文化的“通者”,传教士们自然知道仅用“自由”一词,难以传达“liberty”的深意,是故在翻译字典中选用诸多中文词汇加以解释。然而,人们写文章时却只能选择一个词表示“liberty”。当需要作唯一选择的时候,多数人倾向使用“自主”。在当时传教士主办的一些中文刊物中,常常看到“自主”而非“自由”。而在中国学者的论著中,虽也有个别人提及“自由”,但多是沿用传统的含义。 在19世纪50-70年代,与中国在使用“自由”时的犹豫不决相比,日本学者则显得干脆利索。这一时期出版的《和兰字汇》、《英和对译袖珍辞书》和《英和字典》等,皆以“自由”对译“liberty”或“freedom”。1860年代,一些日本思想家如福泽谕吉、津田真一郎、加藤弘之等,虽然一度对“自由”有过疑虑和担心,但是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在1870年代的中村正直、萁作鳞祥、中江兆民、加藤弘之等人的著作中,“自由”已经彻底从“率意行事”、“放任、自恣、”、“由己”等古义中游离出来,并战胜“自主”、“自在”等语词,成为日本知识界对译“liberty”或“freedom”的首要概念。 对于日本知识界的这种“语言转向”,中国并非一无所知。1877年,黄遵宪跟着何如璋出使日本的时候,就率先感受到“自由”等词在日本语境中的再生。而且,黄遵宪还在《日本杂事诗》中首次使用了“民权自由”一说。与此同时,黄遵宪在一本系统介绍日本历史地理的《日本国志》中,甚至还对“自由”作了最新意义上的阐释:“自由者,不为人所拘束之义也。其意谓人各有身,身各自由,为上者不能压抑之、束缚之也。”这恐怕是国人第一次通过日本,有意识地从现代意义上来阐释“自由”。然而可惜的是,当时国人依旧对日本不屑一顾,黄遵宪的文章并未引起什么反响。 当然,这不是说国内当时就没有人从现代意义上使用“自由”。黎庶昌、蔡锡勇等出使过西方的儒家学人,都曾使用过“自主自由”、“自由之福”之类的说法;艾约瑟、丁韪良、谢卫楼、罗亨利等来华传教士,在译著中也多次使用过“自由自主”的概念。清政府部分大臣的上书甚至还多次提及“自由党”的新名词。与日本知识界不同的是,这些“自由”语词的使用,基本上还是中国传统语言表达的一种继续,没有与传统“自由”概念作明确的界定与决裂。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自由”语词在当时的文字世界里,尚属个别性现象。大量的中国人仍然对此无动于衷。 真正促使中国人改变了语言表达的,是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惨败。甲午战争好似一面镜子,彻底照清了大清帝国的软弱与悲哀,同时也让国人看到了一丝摆脱困境的希望,那就是学习日本迅速而有效西化的做法。于是一时之间,一国目光向东流,中国人开始格外的关注日本。黄遵宪的《日本杂事诗》、《日本国志》被重新翻腾出来出版,并且受到知识界乃至朝廷的极度重视。这两本书里的“自由”概念,必定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青年士子的语言选择。当然,对国人语言表达乃至思想方式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是另一个直接学自英国的士子——严复的短文和译著。 在甲午战后几年的时间里,严复发表了《论世变之亟》、《原强》、《〈原强〉修订稿》等时评,出版了译著《天演论》。与甲午战前的国内论著相比,严复文字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开始理直气壮从现代意义上使用“自由”一词。而且最为关键的是,严复经过对照中西政教之后,认为中西国家盛衰的根源在于“自由不自由”。对于这句话,学界主要从思想史的层面来分析其意义。但是如果从语词使用层面来分析,这句话的意义恐怕更为深远。因为这句话隐含着一个推断,即中国战败的根源在于“不自由”。而此前中国文化一直是以“仁”或“理”为核心,那么这句话等于将“自由”放置在了与“仁”或“理”相对立的一端,其结果是将原来无足轻重的“自由”词汇,提高到了中国语言表达体系的核心层面。 除了语词使用层面的意义,严复文字的另一关键影响,是对“自由”概念进行了详细系统的再诠释。他在《论世变之亟》中认为:“彼西人之言曰:唯天生民,各具赋界,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第务令毋相侵损而已。……中国理道与西法自由最相似者,曰恕,曰絮矩。然谓之相似则可,谓之真同则大不可也。何则?中国恕与絮矩,专以待人及物而言。而西人自由,则于及物之中,而实寓所以存我者也。”在这段话里,严复借用西人之言,提出“自由”是一种天赋的权利,是一种“存我”而又不得侵损他人的权利。应该说,这个“自由”界定基本接近了“liberty”的意义。 伴随着严复话语的流行,“自由”语词在各种文本中频繁出现。谭嗣同在写作《仁学》时专门探讨了“自由”概念:“(庄子)曰在宥,盖自由之转音也。旨在言乎,人人能自由,是必为无国之民。”显然,谭嗣同“存我去国”的思路与严复有原则性差别。不过大多数人都没有像谭嗣同一样有自己的见解,而是将“自由”作为先验概念使用。比如《时务报》、《知新报》每期都有大量涉及“自由”语词的文章,其中《时务报》还聘请了一个叫古城贞吉的日本人定期翻译短论,但是这些文章极少有专门分析探讨“自由”概念。不过从这些文章的前后语境来判断,他们与严复的“自由”观比较接近。 众多士子竞相倡导“自由”的语境,其实隐藏着一个不太为人注意的信息。作为戊戌变法的精神领袖,康梁师徒两人在使用“自由”语词方面,却表现得极为冷静。康有为在自己的论著使用过“自由”一词,但是若仔细分析就会知道,其使用的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概念;而梁启超除了使用“自由党”一词较多外,在涉及到相关政治概念时,更喜欢使用“自主之权”的说法。康有为后来解释说,自己之所以反对“自由”,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不是缺少“自由”,而是“自由”太多。至于梁启超,很可能是为了照顾老师的情绪。因为变法失败东渡日本后,梁启超立即接过严复的文字大旗,不顾师傅康有为的批评,成为了“自由”语词的领军人物。 梁启超在日本时期的文字,发表了大量涉及“自由”问题的时评,可谓篇篇含有“自由”之声。有的文字,甚至直接以“自由”命名。可以说梁启超对“自由”语词的使用,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是在“自由”词义方面,梁启超则并无原则性的创新。他在不同的文章中曾经分别这样界定:“自由者,各尽其天赋之能事,而自承之功过者也。”“自由之界说,有最要者一语,曰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是矣。”“自由云者,团体之自由,非个人之自由也。”前两种表述与严复的“自由”理念基本相仿,后一条界定则与中村正直的“自由”理念大体接近。梁启超文字的功劳,就是将这两种“自由”理念糅合贯通,以大气磅礴、豪情万丈的语言,说服了每一个看到过其文字的年轻人。 然而严复和梁启超都没有想到,他们确实说服年轻人接受了“自由”语词,但却没有确保年轻人接受他们的用意。严、梁两人倡导“自由”的短期目的,是想通过合理界定群己关系提高清朝所代表的国家实力,完成建立民族国家的任务。但是大多数年轻人主要在日本学习西方知识,与传统儒学的联系十分微弱,更谈不上对清朝政府有多少感情,他们在捧阅梁、严两人的论著时,读出来的不是“保守式的改革”,而是“激进式的革命”。因为这些留学生觉得,“自由”是是天赋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清朝政府既然不能保障个人,反而时时摧残“自由”,那么老百姓只能团结起来推翻它,重造一个以保障人权为宗旨的国家。严复和梁启超的“自由”言论,竟然为革命之说提供了最有力的论证,这恐怕是他们当初引介自由时想不到的。 严复、梁启超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种下的豆子,竟然收获一个硕大无比的冬瓜。严复写了文章教导青年,可惜没有多少成效。梁启超则带着一帮师兄师弟与孙中山的革命党展开了激烈的论战。一开始,双方你来我往,尚互有胜负。然而1905年后,随着科举废除切断学生与仕途之间的通道,清府新政为确保满族利益而制造虚假内阁,青年学生的心理天平开始逐渐向革命党一方倾斜,并终于酿成了震惊中外的武昌起义。武昌起义从现实层面宣告了梁启超一方的彻底失败。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标志着革命党的“自由”话语由边缘而中心,正式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合法性。不过,此一时期革命政府的“自由”与晚清革命党的“自由”已经有所区别。 在推翻清政府的革命时代,作为在野的孙中山革命党,只需考虑如何有效地破坏即可,他们主张的是非革命不能得到的最大“自由”;而辛亥革命后,昔日在野党已成国家执政党,就不能再一味号召民众追求毫无约束的自由。是故,南京临时政府自成立伊始,就转向了一种法律层面下的明确化“自由”概念:“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人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人民有信教之自由。”在这个《临时约法》的表述中,革命政府显然放弃了无所限制的“自由”观念,而是转向采用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概念。从这个角度来说,革命党与保皇派的论战,在理论上实在没有什么原则性的差异。 辛亥革命以后,国家政治和民间学人在使用“自由”时,多数采取的都是法律主义的进路。袁世凯时期虽然竭尽权力集中之能事,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南京政府关于“自由”的政治表达。他们只是对人民“自由权”的范围暗中设置了诸多限制,并没有根本否定人民的诸多“自由权”,更没有根本否定代表光明幸福的“自由”词义。陈独秀、李大钊等人早在新文化运动早期,基本上也是从法律主义的角度谈论“自由”。比如陈独秀认为,确保人民享有言论、出版、信仰、居住、集会等自由的最好措施,就是“由人民直接议定宪法,用宪法规定权限,用代表制照宪法的规定执行民意”;李大钊认为“宪法上之自由,为立宪国民生存必需之要求;无宪法上之自由,则无立宪国民生存之价值。” 这种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概念与“liberty”当然更为接近,但是放在民国初年似乎有些不适应。就本质来说,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一种守成的理论,是一种在有序社会状态下如何安排个人与群体、国家关系的理论。然而北洋政府主政下的中国社会,给人的感觉却是政治分崩离析、世道每况愈下。更为关键的是,1915年的“二十一条”和1919年的巴黎和会谈判,似乎一再昭示着中国民族国家的建立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有一步步沦为他国俎上鱼肉之虞。既然中国这张皮都有危险了,那么“自由”这根毛又将附着在哪里呢?这样一种民族焦虑决定了民国初年倾向保守的“自由”概念不会持续太久。 果不其然,1919年后陈独秀、李大钊等人便率先作出了突破。他们在保守主义的政治期盼之梦破灭后,依然选择了与旧制度、旧秩序决裂的革命之路。用他们的话来说,“什么民主政治,什么代议政治,都是资本家为自己阶级设立的,与劳动阶级无关”。作为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概念,“自由”当然更是被抛弃到了一边。他们自己以前所尊奉的来自欧美的“自由、平等、博爱”等,不过是戴了一副慈善面具的资本主义统治纲领。但是就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的共产主义理想来说,也不能说他们完全抛弃了“自由”的概念。因为他们梦想的,仍然是一个人人自由平等的无政府世界,只不过这里的“自由”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谭嗣同式的“自由”而已。 如果说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的转向还能够让人理解,那么孙中山这位孜孜以求实践“自由、平等、博爱”理想的革命之父,突然反过头来大张旗鼓地反对“自由”概念,却是有点令人出乎意料。大约从1921年春天开始,孙中山在演讲中不断提及“自由”问题。他认为革命之所以一再失败,“盖由于当日革命党人多属留学生,自由平等之见深入脑中,以为党员当绝对自由,一切联络维系之办法,弃而不讲,其缺乏即在于此。”“中国人现在因为自由太多,发生自由的毛病”,是故党员在革命过程不但不应追求自由,而且还要主动牺牲自由。孙中山的这种突然转变,令后人乍看之下确实觉得有点突兀,但是若将当时的国仇家恨与孙中山屡战屡败的经历结合起来考虑,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不过,孙中山这一转向却让人看到了国人对于“自由”的复杂感觉。尽管“自由”一词是因为被用来对译“liberty”而获得再生的,但是这种再生注定不是完完全全的新生,“自由”新义里始终隐藏着“自由”旧义的因子。人们一方面本能地认为“自由”是一个来自于西方的洋娃娃,另一方面也会不自觉地认为“自由”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孩子,碰到适合哪一个形象生长的社会环境,哪一个形象就会跳出来。对“自由”理解深入一点的,在抱着其中一个的时候,也许还能兼顾些另一个;对对“自由”理解浅显一点的,则往往如狗熊掰棒子,捡了左边的可能就掉了右边的。 孙中山对中西文化都有切身的感受,故对“自由”的理解比较深入。从他这一时期的演讲中可就以看出,他反对的是革命过程的个人自由,但是在三民主义的最后阶段仍然为“自由”预留了政治空间。他曾经一再表示“自由、平等、博爱,乃公众之幸福,人心之所同向,无可压迫者也。”“三民主义就是平等和自由的主义”。从这个意义来说,孙中山并没有真正否定作为“liberty”本意的“自由”观念。然而,孙中山毕竟开启了一个革命者批判“自由”的先例,这种先例预示了一种新的动向,那就是革命者因为屡屡遭受挫折,开始怀疑起“自由”的效用来。他们开始在潜意识里认为“自由”只能破坏革命的合力,必须弃之而后才能成功。这种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那里,表现的异常坚定而强烈。 与孙中山的革命环境相比,30年代中期中共所面临的压力更为艰巨。“反围剿”失败加上长征造成的非战斗性减员,使得中共到达陕北后孱弱不堪。而且中共内部尚存在着权力的二元甚至多元化,外部则需要同时应付日本侵略与国民党的暗中侵蚀。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中,中共必须依靠超强的组织集中才能维持生存,无论是中国式的“自由”还是西方式的“自由”,都是中共无法接受的。中国式“自由”的懒散松懈不利于塑造权威,自然在排斥之列;西方式“自由”与中共意识形态直接对立,更是不能容纳。可以说,中共在延安时期的处境与他们所信仰的意识形态,决定了“自由”语词迟早会受到批判。 1937年9月,毛泽东写出了后来流传甚广的《反对自由主义》一文。在该文中,毛泽东抽空了作为“liberty”对译词的“自由”含义,并充分借用“自由”一词的传统意味,将“自由主义”解释为“自由放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意见第一”、“闹意气,泻私愤,图报复”、“工作随便、学习松懈”等自私行为而一概否定。在毛泽东这篇文章中,“自由”仿佛中国传统中所有为人不齿的行为的集合,从来没有接受过西方“liberty”语词的洗礼;而同时它又通过将“自由”与“主义”联系在一起,在词面上将之与西方非马列理论对等起来,从而将“liberty”意义上的“自由”语词,作为“自由”旧义的随葬品一并被否定掉了。 到了1940年代末,随着中国共产党统一全国,集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气味于一身的“自由”概念,在全国范围内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幽暗名词”,谁也不再认得这两个曾经被书写在晚清革命党大旗上的光辉大字。人间的东西,其境况转换之快,有时真是令人难以预料。“自由”一词的车轮走了半个多世纪,仿佛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上。唯一不同的是,它背负的东西似乎更加沉重和复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