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古代两河流域的收养类型 古代两河流域的收养关系十分复杂,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根据被收养人的性别的不同,古代两河流域收养关系可以分为收养男性和收养女性,而收养奴隶一般是不区分性别的,因此其收养关系大致可以分为收养男性、收养女性和收养奴隶三大类。 (一)收养男性 根据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关系,以男性为收养对象的收养关系,可分为收养儿子、收养儿子—女婿、收养儿子—徒弟和收养兄弟4类。 1.收养儿子。 在以男性为对象的各类收养关系中,收养儿子是最常见的。没有儿子的夫妇收养一个男孩或男性成年人为养子,目的是让养子给他们养老送终;作为回报,养子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这类收养关系的契约往往明确规定被收养人要赡养父母;收养人去世后,养子要按习俗安葬他们。为了防止其他人分割养父母的财产,收养契约一般明确规定收养者不得再收养其他人。由于考虑到收养者将来可能生下自己的儿子,一些收养契约还明确规定养子在养父家中的地位及其可以继承的养父财产的份额。一些收养契约规定养父母亲生的儿子为主要继承人,养子只能算次子。下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普黑雅之子埃赫尔特舒波的收养契约:他收养了阿库雅之子孜吉:“我所有的财产,包括土地、房屋、收入和家畜,取出一份给孜吉。”如果埃赫尔特舒波有了自己的儿子,他们要收两份,(即为长子),而孜吉只算是次子;如果埃赫尔特舒波没有自己的儿子,孜吉将是主要的继承人。除孜吉外,埃赫不得收养另外的人。只要埃赫尔特舒波活着,孜吉就要服侍他,供给他衣食。如果双方违背了契约,就要罚1米那①银子和1米那金子。在他们发誓后,书吏在城门口写了契约。(证人姓名和印章略)。[2](p30) 在养父母生了自己的儿子后,并非所有的养子都将是次子。辛奇—伊什塔尔夫妇收养了阿淑尔—查巴舒—伊卡比为养子,在他的收养契约中明确规定,即使辛奇—伊什塔尔夫妇以后生了7个儿子,阿淑尔—查巴舒—伊卡比仍将是他们的长子。[1](p73)有时,养子与养父母的亲子居于平等地位,可以平分养父母的财产。[3](P42) 在古代两河流域,有了自己亲生的儿子,并不成为收养儿子的障碍。古巴比伦时期,一个名叫伊波苦沙的尼普尔人在生了一个儿子埃阿—图腊姆后,又收了一个名叫埃阿—塔雅的人为养子,养子和亲子平分其财产,共同负责其父所需的食物。[3](p42)还有些人竟然生了儿子后还收养养子,养子被立为长子而亲生儿子则为次子。[1](p102) 在收养过程中,养子一般只有在养父母去世后才可以得到其财产;而有些收养行为犹如商品交易,收养关系一旦确立,收养人就授予养子土地或房产,而养子送给父母金银或粮食等财物。下面就是一份典型的收养契约: 舒克瑞雅和舒茹卡雅克的收养契约:他们收养了卡提瑞人阿库雅,他们把卡提瑞地区的6布尔②地赠给了阿库雅,而阿库雅赠给舒克瑞雅和舒茹卡雅克20米那银子和2比尔图⑧谷物。如果双方谁违背了契约,将付出1米那银子和1米那金子。(证人姓名和印章略)。[2](p40) 这类收养只字不提对养父母的养老送终,目的是用自己的财物交换养父母的土地和房产,因此这类收养也被称为虚拟收养或假收养。关于虚拟收养或假收养的原因,我们将在下文分析,这里暂不赘述。 2.收养儿子—女婿。 在以男性为收养对象的收养行为中,有些人先被收为养子,然后还要求娶其养父的女儿。这类收养契约往往规定,即使养父的女儿没有给他生孩子,他也不许再娶其他女人,否则将丧失其继承养父财产的资格。契约还规定,收养人只能把财产传给其女儿的子女,而不是别的女人的子女。这类收养行为在奴孜④地区十分流行,下面就是一份典型的收养儿子—女婿的收养契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米那是古代两河流域的重量单位,1米那约等于500克。 ②布尔是古代两河流域的面积单位,1布尔约等于6.5顷。 ③比尔图是古代两河流域的重量单位,1比尔图约等于30公斤。 ④奴孜是古代两河流域北部的城市,位于今伊拉克共和国基尔库克市附近。 阿申尼之子纳什维的收养泥板:他收养了普黑申尼之子乌鲁。只要纳什维活着,乌鲁就要给他食物和衣服。纳什维去世后,乌鲁将是他的主要继承人。如果纳什维生了自己的儿子,他将与乌鲁均分纳什维的财产,纳什维的亲生儿子将继承他的香火。如果纳什维没有生自己的儿子,乌鲁将继承其香火,而且他把女儿努胡雅嫁与乌鲁为妻,如果乌鲁再娶,他将丧失他的土地和房产。乌鲁只能把财产传给努胡雅的子女,而不是别的女人的子女。违背契约的人将要付1米那银子和1米那金子。(证人名字与印章略)。[2](P45) 不仅没有儿子的人收养女婿,而且有儿子的人也有收养女婿的现象。一个叫耐特舒布的人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他收养了1个名叫阿奇波塔申尼的人做养子,后来把女儿阿祖雅嫁给了他。耐特舒布赠给女婿一部分财产,其前提是阿奇波塔申尼从生父那里继承来的田地、房产,只能由阿祖雅的儿子来继承。而阿奇波塔申尼不许再娶别的女人。[1](p112)收养契约的上述条款表明,这种收养关系的目的不光防止自己财产流失,而且想从别人家里获得财产。由于女婿从生父那里继承财产,他就把财产带进了妻子的家里。根据古代两河流域惯例,父亲要给女儿一份嫁妆,如果他不收养女婿,财产就转移到女婿的父亲家里。 3.收养儿子—学徒。 上文已经谈过,《李必特—伊什塔尔法典》规定了手工业者解除与养子的收养关系的条件,《汉穆拉比法典》规定了手工业者解除和不得解除与养子的收养关系的条件。可是,迄今为止,在两河流域所发现的收养契约中,关于手工业者收养儿子的契约却不多,下面的一份收养契约提到了这类收养关系: 胡伊提拉把其子纳尼维雅送给织工提维亚做为养子,提维亚要教给他自己的手艺,提维亚还给他一个妻子。作为回报,只要提维亚活着,纳尼维雅及其妻要为他做工,只有他死了,纳尼维雅及其妻方可到他们乐意去的地方。如果提维亚没有教给他手艺,胡伊提拉有权要回纳尼维雅。(证人姓名和印章略)。[13](p394) 4.收养兄弟。 在以男性为对象的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关系不仅可以是父子关系,而且可以是兄弟关系,这类收养现象在奴孜地区最多。一些收养兄弟的收养契约往往提到被收养的兄弟用金银和其他财物交换收养兄弟的土地和房产等, 因此也属于虚拟收养。下面就是一例: 图库尔土卡之子马尼亚的收养泥版:马尼亚收养了伊拉努之子陶基为兄弟。马尼亚把位于里木—阿达德北边、布图—伊什塔尔的南边和阿纳什东边的土地赠给了陶基,陶基送给他20米那铅、3比尔图谷物和两件衣服作为礼物。如果这块土地存在争议,马尼亚负责解释;如果这块土地比估计的大,马尼亚不能减少;如果这块土地比估计的小,马尼亚也不负责补偿。双方一旦反悔,将赔1米那金子。(证人姓名和印章略)。[1](p93) 当然,并非所有的兄弟收养都属于虚拟收养。在一份收养契约中,被收养者先被一个父亲收养,然后与养父的儿子结为兄弟关系: 纳纳的收养泥版:我被埃赫里雅收为养子,埃赫里雅之子思那—帕里、紫里波—沙尔、耐—特雅与我缔结了兄弟关系,使我成了他们田地、房产的共同的继承人,一起负责供给埃赫里雅食物和衣服。如果纳纳不承认思那—帕里、紫里波—沙尔和耐—特雅为兄弟,他就要被卖为奴隶;如果思那—帕里、紫里波—沙尔、耐—特雅拒绝承认纳纳为兄弟,他们要付给纳纳1000舍克尔①银子,然后纳纳才离去。(证人姓名和日期略)。[1](p100) (二)收养女性 除了《李必特—伊什塔尔法典》在一条破损的条款中提到了手工业者收养女学徒的情况外,两河流域其他收养法律则没有涉及收养女性的现象,但是许多收养契约却记录了以女性为对象的收养行为。女性的收养契约可以由她们的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监护人与收养人签订,如果她们的年龄大了,一般要获得她们本人的同意。她们可以被亲属、陌生人,甚至奴隶收养为女儿、儿媳、女儿或儿媳以及姊妹。与收养男性相比,收养女性的最突出特点是收养者一般要付给被收养者的监护人一定的钱财。 1.收养女儿。 收养女儿是以女性为对象的收养行为中最常见的收养行为。由于收养人一般要付给养女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笔抚养费,而收养人则获得了亲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才拥有的权力,如他们可以把养女嫁给他们喜欢的人,不论他们是收养人的儿子,还是收养人的奴隶,他们甚至可以把养女培养成妓女来谋利,等等。请看下面的收养女儿的契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古代两河流域的重量单位,1舍克尔约等于8.3克。 哈比尔达穆曲之女石坦卡的收养泥版:她本人和她的哥哥哈比尔达穆曲之子哈纳图把她送给伊尔维沙里之女图尔普娜娅做女儿,图尔普娜娅给他20舍克尔银子,图尔普娜娅要给她一个丈夫。如果图尔普娜娅乐意,她可以把她嫁给一个奴隶;如果图尔普娜娅乐意,她可以把她培养成一个妓女。只要图尔普娜娅活着,她就要给她提供食物。如果她的10个丈夫都死了,她将给她第11个丈夫。如果石坦卡违犯契约而离开图尔普娜娅的家,她要赔图尔普娜娅2米那金子。(证人姓名及其印章略)。[14](p84) 以上所说的收养女儿属于普通的收养行为,奴孜地区还有属于虚拟的收养女儿现象,下面就是一个例子: 舍尔图纳亚之女图尔普娜娅收养契约:哈石亚之子胡耳匹舍尼收养了她。他把特姆特纳什地区毗邻普河舍尼的哈普尔石的果园给了她。如果有人对果园提出异议,他将负责解释。违犯契约的一方将要赔偿对方1米那银子和1米那金子。图尔普娜娅赠给胡耳匹舍尼2只羊、1舍克尔精炼的银子和1比尔图大麦。(证人姓名及其印章略)。[14](p82) 胡耳匹舍尼收养了图尔普娜娅,他把自己的果园给了养女,养女赠给他钱财,他们的收养契约根本没有涉及养老送终和财产等问题,因此属于虚拟收养。 纳第图女祭司收养女儿是收养女儿的行为中最特殊的一类。纳第图女祭司是一种献身于神的女人,西帕尔的纳第图女祭司通常隐居在与俗人隔绝的地方,并且不得结婚。她们在年老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她们的兄弟姐妹负责照顾其生活。由于纳第图女祭司恪守禁欲的戒律,她们的寿命通常比常人长。如果纳第图女祭司的兄弟姐妹已经去世或者无力照顾她们时,她们要收养儿子、女儿或奴隶来照料其生活。她们还可以收养一个年轻的纳第图女祭司,通常是自己的侄女,作为女儿。如果纳第图女祭司无力收养女儿,管理纳第图隐居地的人要替她收养一个年轻的纳第图女祭司为女儿。马尔都克的纳第图女祭司可以结婚,但不得怀孕,她可以为他丈夫收养孩子。[15](p142~208) 2.收养儿媳。 在一些以女性为对象的收养契约中,收养人的目的是得到一个儿媳。收养人送给被收养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一笔费用后,收养人不但有权把她嫁给他喜欢的任意一个儿子,甚至可以把她嫁给他的奴隶,但他不得把她嫁给他家庭之外的人。请看下面收养儿媳的收养契约: 收养儿媳的泥版:紫维耳卡图姆之子沙耳特舒波把其妹妹舒瓦耳尼努给了雨奇之子伊拉努作为儿媳。为了舒瓦耳尼努,伊拉努付给了沙耳特舒波40舍克尔银子。另外,伊拉努还付给沙耳特舒波兄弟关系费,包括1头牛值36米那铅,24米那铅(足够买1头驴),10只羊和10舍克尔银子。除了那头牛外,伊拉努已经付给沙耳特舒波19米那铅。伊拉努将要把舒瓦耳尼努嫁给其子为妻,他可以把她嫁给他喜欢的任何一个儿子。双方谁违背这份契约,将丧失1米那银子与1米那金子。(证人姓名和印章略)。[3](p54) 3.收养女儿或儿媳。 一些收养女性的契约规定被收养者的身份是女儿或儿媳,收养人还要给被收养人一个丈夫。请看下面收养女儿或儿媳的收养契约: 哈石玛特卡的女儿或儿媳收养泥版:根据她的声明,她把阿里玛特卡之女基萨娅送给舍尔图纳亚之女图尔普娜娅做女儿或儿媳,图尔普娜娅将从她的奴隶中为她选一个丈夫。如果她的第1个丈夫死了,她将给她第2个丈夫;如果她的第2个丈夫死了,她将给她第3个丈夫;如果她的第3个丈夫死了,她将给她第4个丈夫;如果她的第4个丈夫死了,她将给她第5个丈夫。基萨娅的财物都将成为图尔普娜娅的财产。只要基萨娅活着,她就不许离开图尔普娜娅的家。如果基萨娅违犯契约而离开图尔普娜娅的家,她将要赔图尔普娜娅1米那银子和1米那金子作为罚金。(证人姓名和印章略)。[14](p88) 与被收养为儿媳的女孩相比,被收养为女儿或儿媳的女孩不但可以嫁给收养者的儿子或奴隶,而且可以嫁给收养者家庭之外的人。收养者收养了女儿或儿媳后,即使他的儿子或奴隶死了,他也要负责在其家中照顾其生活。只有收养者去世后,这个女儿或儿媳才可以离开。 4.收养姊妹。 收养者不但可以收养女性为自己的女儿、儿媳以及女儿或儿媳,而且可以收养为姊妹。在这类收养关系中,一般是被收养女孩的哥哥把其妹妹送给另外一个人作姊妹,收养人将为此支付一笔费用,但这类收养一般要获得被收养者本人的同意。请看下面的收养姊妹契约: 阿奇雅之子阿库勒尼的兄妹关系泥版:他把他的妹妹贝尔塔卡杜米送给思那雅之子胡腊紫作妹妹,胡腊紫支付给阿库勒尼40舍克尔银子。如果贝尔塔卡杜米对此有异议,阿库勒尼将清偿费用,胡腊紫把她还给他。谁违背契约,将丧失1米那银子和1米那金子。(证人姓名和印章略)。[14](P104) 在这类收养中,收养人不完全是男性,女性也可以收养姊妹。一个女人曾经收养了另外一个女人作为姊妹,同时把她嫁给丈夫做妾。这类收养契约不但明确规定了收养者与被收养者的关系与地位,而且规定她们要尊敬她们的丈夫。[11](P51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