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还是要结合具体历史问题来考察必然与自由、物质实践条件与人的能动选择究竟是怎样发生相互作用的。庞先生在《唯物史观与历史科学》中详细分析了中西封建社会寿命长短的原因问题,将其根本原因归结为劳动者从事物质生产的实践能力的不同发展状况,据他的估算,13世纪时西欧农奴中的"多数或相当不少的一部分人在正常年景下可能拥有10%-20%的净余率",这种"超过农业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促进封建的自然经济瓦解和商品经济发展以及促进非农产业增长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3](p204-205)反观中国,虽然在历史上曾创造了相当高的劳动生产率,可是在"整个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程中,中国农民的劳动生产率不但提高十分缓慢,到明清时甚至有下降趋势。"[3](p212)至于为什么会导致这个根本因素的差异,那就要考察多种因素的影响了。在西方,与中国农民贫困化形成对照的是,"从马尔克公社制度传袭下来的原始民主传统和习惯法的力量,使封建主阶级的剥削量在很多情况下被固定下来,成为一个'不变量',而农奴在自己支配的劳动时间内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却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可变量'。正是这个'可变量'的不断积累,使西欧农民能够逐渐创造出使西欧的封建制度走向衰落和封建主阶级地位日益削弱的条件。"[3](p221) 而在东方,"中华先民不像许多西方民族那样主要是在个体生产和私有制的发展导致氏族解体的基础上进入文明时代,而是依靠血缘组织的群体协作生产……进入文明时代的,…… 宗法制国家一开始就拥有专制性的权力"[3](p222)此外,"诸如富有'弹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统治阶级对城市和工商业的控制,由内部和外部因素引发的大规模战乱和破坏",以及传统文化和农民自身落后观念,"都起着阻碍作用"[3](p223)至于多种因素同根本原因是什么关系,庞先生认为"它们都只是聚焦到阻碍生产力发展这个根本点上,才对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起了作用。即使封建专制制度,如果它只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社会特权地位,没有在经济上全面窒息生产力发展的孔道,特别是像西欧封建制制度那样,反而采取一些助长商品经济发展的政策,就不但起不了延续封建统治的作用,反而会在客观上加速封建社会的解体。"[3](p224) 可以看出,庞先生对根本原因的分析是很深刻的,但是愚以为可以提出两点值得思考的地方。首先,饶有兴味的是,在这种具体的历史分析中庞先生的论述还是同蒋先生强调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系统史观拉近了距离。虽然庞先生使用了"聚焦"一词来肯定生产力的地位的独一性,似乎有将其"充要条件化"的倾向,可是愚以为生产力始终只能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它不仅有赖于多因素的"聚焦",而且导致社会变革的其它社会机制,也并不能由生产力或人的物质生产实践自动决定出来。最典型的莫过于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等意大利城邦,它们曾经创造了欧洲最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最早的资本主义萌芽,可是这一优势却没有决定出地理大发现、海外市场和商业革命,没有决定出宗教改革和清教精神,十四世纪资本主义萌芽的先驱为何竟至于堕落为十九世纪的"乞丐帝国主义",其根本原因是否仍要归咎于意大利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呢?更为极端的例子是美洲玛雅文明与印卡文明的对比,两者有看相近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可是"玛雅人的天文历算与文字系统为古代美洲之奇葩,但政治结构却十分落后;而印卡人在缺乏文字和铁器这些发展的关键要素的条件下,却建立了广阔大帝国和秩序井然的政治结构、分配制度和交通网。"[11](p69)其中原因,罗荣渠先生认为是"愈是远离现代的时代……各种社会功能分化的程度愈低。在原始(笔者注:似应为"古代")社会里的生产与家庭是密切结合的,宗教与政治是合为一体的,政治权力(特别是神权政治)是凌驾于经济权力之上的……非经济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实际上是超过经济因素的,尽管物质生产方式提供了发展的最后限界。"[11](p69)总的来说,物质实践的基础地位乃得自于它是一种特殊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它反映着解决人类生存第一需要的优先性,一方面它所造就的生产力是作为一种最具客观性、人们最难以抗拒和变通的因素参与历史运动的,因此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最能表现出规律性。但是,直接解决生存问题毕竟不是历史的全部,生产力作为一种物质条件也不可能赋予人们下一步活动的意志和动机,不可能脱离各种中介和外部条件来发生作用,而只能是人类博弈棋局中的一个基本参量而已。 第二个问题是,前文肯定的多因素互动并非要否认"根本原因"的基础地位,但是如果顺着庞先生追溯根本原因的方式继续追溯下去又会是什么结果呢?如果把古代中国生产力受压抑的原因归结为宗法-专制社会的束缚,那么这种社会机制又可归因于进入文明时代时血缘纽带解体不充分,并进而归结于特殊的地理环境[12](p192-195,p96-106),而西欧的马尔克公社民主传统则来源于更加偶然的日耳曼蛮族大征服。我们没有把地理环境作为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正是因为单纯的物质条件不能决定人的全部实践方式,人类物质实践的意义不仅在于创造了生产力,而且在于塑造着人类基本的社会关系,但是另一方面,物质生产实践本身也必须在社会关系中进行,接受它的塑造。物质生产的基础性作用也只有在"自然-人-社会"的大系统中才能发挥作用,在具体条件下,任何一种因素,包括偶然因素都可能在某一局部或某一环节起到根本作用。例如上文已提到的中国宗法-专制社会的巨大影响,有学者进一步指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地主农民矛盾而是官民矛盾,超经济的国家强制恰恰压倒了经济本身的发展逻辑。[13]与此相反,西方中世纪虽有看似相对独立的经济发展内在逻辑,它却并非内源自生,而是古罗马隶农制与日耳曼蛮族传统奇特反应的后果。钱乘旦先生曾专门论证过前资本主义世界发展的东方普遍性和西方特殊性。[14]令人唏嘘感叹的是,竟然是特殊的西方才现实的孕育出了世界上唯一一批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 因此愚以为,庞先生的论述不足之处在于思维中的实践人学范式仍是不够彻底的,过于注重物质生产实践这一基本方面,而对人类实践的总体性有所轻视;视野过于宏观,过于注重人类实践合规律性的一面,而对人类实践的现实性、具体性有所轻视,因此对实践活动的中介和系统没有进行更具体的把握。这样的理论虽不为错,但是它的功能域只能局限在高度宏观的层次上,对具体历史研究的指导必然有限。 四 新史观的建构:一个主心骨,两种眼光和拿来主义 这场关于唯物史观的讨论已告一段落,可是理论探讨的意义还要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证探索才能真正展现出来。虽然这场讨论是围绕着唯物史观本身,可是历史观只有放在一个更大的坐标系即历史学之中才能显示出它的意义、地位与作用。因此讨论留给我们的最大的问题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生活需要什么样的历史学,由此决定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历史观? 能够揭示历史发展的根本线索和规律自然是唯物史观的优势和力量所在,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史学才得以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社会史与社会性质大论战中脱颖而出,逐步占据史坛主流。只有它才最能够满足当时有志者们的思考要求,提供给救亡图存、民族振兴的启示。然事易时移,"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豪迈口号已沉寂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干中。此时历史学也再不以注解规律为天职,一方面,它沿着跨学科的方向走向科学化、精确化,一方面发扬着寄托人们情感和价值体认的人文关怀,凭其日渐增长的独立性深入民间,成为国民的精神财富。而唯物史观虽然占据了人类历史认识的制高点,却只得遥望渐行渐远的史学与社会,不免生出"登高临绝顶,英雄独寂寞"之感。难道这真的是英雄的归宿吗? 怎样才能既不失思想的高度,又要更好的关照人类的生活世界?蒋先生和庞先生所做的努力,都是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传统唯物史观"内在结构关系的机械性、确定性,看上去唯物史观的理论形态变得松散了,实际上却在历史中赢得了更大的解释空间。也许正是沿着这个方向,削弱其核心理论的本体论形态,增强其价值观和方法论的特性,才是唯物史观更新活力的出路。我根据前文思考的心得,暂拟将新的构思勾勒如下: 第一,一个主心骨,即以人类现实的实践活动为中心。它以肯定庞先生概括的历史规律为前提,但是它是以人的实践,而不是以人的物质生产实践为中心,这是因为新唯物史观要考察的不仅仅有历史的必要条件,还有充分条件,要考察的是人类现实的创造过程本身。当然,作为历史观,它不能直接陷身于具体历史的研究,但是可以为具体研究提供必需的价值依据和思维方式,可以表现为如下一系列问题的提出:①人们在历史中追求的目的有哪些类型?这些目的活动有着怎样的发展趋向?由此能否推出评判历史进步的标准和价值体系?②人们所处的全部历史环境是什么?哪些已经内化为了主体因素?哪些作为主体意志的对立面而存在?③人所可能进行的选择有哪些?主客观因素分别提供了哪些条件(正向与负向)?主体的实践究竟怎样反映出了必然性和自主性?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效益最大化原则?④主体的实践又是以怎样的方式转化为新的历史环境的一部分?这种问题式的建构并不是要摧毁唯物史观的本体论形态,而是本体论只有纳入这样的思考才能限制它自身的独断性而更好的沟通与引导具体研究,进而有可能发现更具体的人类实践规律和社会发展机制。如果这些更具体的规律和机制能够总结出来,新唯物史观的本体论形态重新充实和强化也是很有可能的情况。当然有一点必须保证的是,规律永远忠实于历史,而非像旧唯物史观那样反其道而行之。 第二,两种眼光,即动态、发展的眼光和系统、综合的眼光。首先动态的眼光无需多说,历史学本来就是一门从历时态角度考察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学科;同时也正是历史学作为唯一一门进行历时态研究的学科,内在的规定了它所必须的系统性、综合性。这样两种特性,既有着历史本体的特征,根源于历史空间的连续性和总体性;又有着思维方法的特征,沟通着史观与史学,使得"实践人学观" 不再只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在历史研究中成为现实。不仅如此,而且只有在这种史观与史学的沟通与交流中史学才能维护自身的学科特性,过去史学依附于政治固然是失落了自己的本性,而现在史学向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方向靠拢,逐渐出现分割与碎化,那么究竟还有没有统一的历史,史学是否也会在这种多元繁荣之下失落本性呢?本性发现的办法只能是历史观的关照,无论研究课题多么具体和专门化,都要用动态的眼光和系统的眼光将它放在人类历史的大座标系之中来审视,由此来确定它在历史中的位置和意义。这种俯览历史的恢宏气度,是历史学的骄傲,也应是历史观的天职。 第三、拿来主义,即在理论间对话的同时唯物史观自身的理论吸收与完善。历史学的拿来主义已久为人们熟知,正是跨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引进和吸收,史学才开始养成防止教条主义侵袭的自律性,使研究走向科学化、深入化。这些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虽不能否证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但是它们却不能由这些核心原理直接推导而来。有了这样的教训,唯物史观便不能一味以"指导"自居,其实在历史研究中,尤其在史学变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对话"比"指导"更重要!唯物史观固然可以提供理论(更多的是思想)的关照,但它本身也必须在历史和史学中加以检验,接受具体理论与方法的补充和校正。新唯物史观欢迎实证,只是拒绝实证主义。因为向实证开放,方能海纳百川尽显其科学性的博大深邃;因为拒绝实证主义,所以能确立价值优先性原则,在理论的上空施以人文价值的关照,捍卫唯物史观之所以为"观"的思想本性。虽然这样仍然会使唯物史观同其它学科的边界模糊不清,但是也许边界的划分本身就是一个假问题:既然一切知识都统一于人的认知和实践要求,知识的整合难道不是一种进步? 接下来必须正面回答的问题是:唯物史观究竟需要接受怎样的补充校正?它和历史学的实际研究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空区?在这个问题上,有学者提出了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可以归结为社会形态更替、人的发展和人类解放、社会活动、社会再生产四种图式,四者又统一在一个内涵无限丰富的社会有机体的运动中。社会有机体理论不仅以人为中心,而且还是"历史唯物主义渗透到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各个具体领域的中介理论"[15](p395)我们至今对这个中介机制的研究仍是极为薄弱的,因此建立完整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揭示出具体的人类实践规律和社会发展机制,便是唯物史观最有希望的生长点。 然后值得深思的是,既然我们要探寻历史规律,那么产生规律的前提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庞先生对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论述可以看作三点回答,即人们创造历史的条件是既定的,人自身的物质、精神力量的发展是不能随意超越的,而且人总是在分工规律制约下局限在一些固定的活动领域求得生存。[3](p63-64)从这里可以看出,历史规律的前提大致可以归结为人的活动对客观(包括外化的主观)条件的依赖性。我们通常所表述的规律中,人的依赖条件只是生产力和经济基础,但实际上人们活动的依赖条件还可举出很多,如社会分工、社会竞争、社会控制、信息流通等等,那么在宏观历史规律之下由于这些更加复杂的客观条件,为什么不会产生中观、微观层次的更具体的人类实践规律呢?或许有人会担心,如果一切都由规律来解释,会不会抹煞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活动?答案是不会的,因为一切规律都只是人的实践在一定条件下的可能性和趋向性。直至今日,非洲的俾格米人、布须曼人,印尼、巴西热带雨林中的原始部落等仍生活在前文明时代,这足可说明即便是最宏观的生产力发展规律都只是一种可能性而非必然性,只不过是一种概率较大的可能性罢了。因此,对这些中微观层次规律的探索将可能促进唯物史观与历史研究的沟通与对话,在历史学的视野中实现必然与自由更完美的融合。 确立了历史规律是可能性的观念,我们便可以大胆探索未知的规律世界了。例如,既然人的任何实践都依赖于主观能动的意识活动,那么意识尤其是相对稳定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在历史中的作用方式是什么样的?如果人的意志除了个体差异性之外还有群体(甚至社会)共趋性的一面,是否说明人类实践还有着某种人性基础?如果人性仅仅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一切社会关系又难道能单由物质条件决定而不涉及人的意志乃至人性?有没有更一般的人性?根据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人性是一种潜质(或曰可能性),那么这种潜质又是怎样在历史环境中展现为无限丰富的意志活动的? 例如,既然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各部分之间需要通过信息流动来进行相互控制与调适,因此"老三论"在历史中的作用机制问题并不会因为八十年代讨论热潮的低落而从此湮灭。八十年代的讨论是由比较偶然的原因引起,在知识准备极为不足的情况下仓促上阵的,在如今实证研究进行得相对深入的情况下,再回头探讨三论在历史中的规律机制应当更有条件。 例如,作为社会关系主要基础的社会分工,社会依赖于它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调控,个人依赖于它解决自身利益需要,物质、精神财富的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分化也都依赖于这一最基本的中介形式。由于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垄断社会分工的全部效益,因此冲突的结果便是一个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的合力。因此,社会分工本身的规律性机制很得我们深入挖掘。 再比如经济学中的价值规律,随着现代社会中商品交换范围扩大和商品概念的泛化,原来单纯的价值规律会不会普遍化为更一般的社会交换规律?还有边际效益递减规律,是否也可以推而广之为"个体收益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而减小"? ……… 总之,历史观与历史学共同关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唯物史观要更好的发挥其"观"的功能,必须先从与历史学的平等对话和跨学科的吸收充实做起。只要自己有了一个主心骨和两种眼光,便可能在思想的高度统摄历史研究而不必担心被其它学科蚕食侵吞;有了拿来主义的跨学科吸收和社会有机体的中、微观层次规律体系的构建,将会使唯物史观的根扎在更坚实的基础上。知识的整合将为人们对历史,对自身的认识开辟出一个新的境界! 本文所评论的诸位都是笔者十分尊敬的史学前辈。愚以为,在对历史统一性的理解和对历史规律的表述上,庞吴二位更高一等,而对理论的发展创新来说,蒋先生的思考更有启发意义。在把握双方共同坚持的实践人学范式基础上,将庞吴二位的物质实践基础观同蒋先生的总体实践观、系统观结合起来,或许能为唯物史观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开辟一片新的前景。但是笔者深恐以已之浅薄妄下诸多宏大之断语,必难免有失,唯恳请蒋、庞、吴诸位及学界师辈学长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A]、《历史研究》[J]2001年第4期. [2]吴英、庞卓恒《弘扬唯物史观的科学理性》[A]、《历史研究》[J]2002年第1期. [3]庞卓恒《唯物史观与历史科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4]《列宁全集》[M]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 [6]乔治·莱尔因《重构历史唯物主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 [7]刘放桐等《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人民出版社2000年。 [8]王南是《范式转换:从本体论,认识论到人类学》[A],《南开学报》[J]2000年第6期. [9]孙正聿《恢复"爱智"本性的新世纪哲学》[A],见《新世纪的哲学范式》[A],《江海学刊》[J]2000年第1期或《新华文摘》[J]2000年第4期. [10]江湄《实证观念与中国当代史学》[A],《史学月刊》[J],2001年第4期. [11]罗荣渠《现代化新论》[M]北大出版社1993年。 [12]冯天瑜等《中华文化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13]黄敏兰《近年来学术界对"封建"及"封建社会"问题的反思》[A],《史学月刊》[J]2002年第2期。 [14]钱乘旦《前资本主义世界发展:东方普遍性和西方特殊性》[A]、《世界历史》[J]1991年第2期. [15]肖前等《实践唯物主义研究》[M],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 (原载《史学月刊》2003年第3期。此系作者原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