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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的诠释(绪论)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世界历史 郭小凌 参加讨论

    
    
     曾一度作为中外史学研究热点的奴隶制社会经济形态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在经过半
    个多世纪反复不定的争讼之后,已令新老参与者疲惫不堪。对于不大情愿受传统解释体系束缚
    的我国新生代的史学工作者而言,它似乎是一个陈旧过时、只有形而上学的思辨意义的课题象
    征。对于国外古史学界来说,它则是一个已被可以观察的证据加以验证并形成定论的问题,失
    去了讨论的必要。然而一个史学论题的提出,自有它被提出的原因和存在的价值,何况像奴隶
    制社会普遍说这样一个得到东西方学者广泛持久关注的世纪性论题。在一个世纪即将结束的前
    夕,即使出于敝帚自珍和继往开来的目的,对这个论题进行一番梳理和反思也是必要的。
     一 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奴隶制认识的基本线索(从文艺复兴至19世纪末)
     奴隶制社会普遍说是一个道地的西方观念,是西方人经验的历史作用于西方一些思想家
    头脑之后所产生的一种由局部经验归纳并进而演绎出的科学假说。
     奴隶制曾是世界各地和各民族史上普遍存在的制度,现在也没有完全变为历史陈迹,但
    只有西方人,才两次把它发展到极端。一次在古代: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曾经在古代的主要经
    济部门农业和辅助部门手工业及商业中大规模役使奴隶,并因而出现了繁荣的奴隶贸易和世界
    史上独有的三次独立的奴隶大起义。一次是在中古晚期和近代:西方殖民者(主要是葡萄牙、
    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美国)曾经在新大陆把对人的奴役推到空前绝后的水平,先后役
    使的黑奴、白奴、印第安人奴隶总数至少在六千万以上,1 写下了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史中最丑
    恶、最黑暗的一页。
     由于奴隶制在西方客观的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所以无论古代还是近现代西方人,
    对奴隶制的记载和研究可谓史不绝书。在传下来的古典著作中,有关奴隶制的段落之多,远非
    其他地区、其他民族的典籍可以相比。古希腊和罗马人对奴隶制起源、奴隶的定义、奴隶制的
    必然性和必要性、合理或不合理性探讨的深度和广度,也堪称古代世界之最。2 而近现代西方
    人对奴隶制的思考和研究则更胜于他们的前辈,废奴主义运动还成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重要
    组成部分,奴隶制的后遗症仍然是美国社会的严重弊病之一。3 如此大规模的、一古一今奴隶
    制的客观存在,成为每一个反思自身历史的西方思想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这正是西方人的奴
    隶制普遍说得以产生的客观基础,也是包括前苏联在内的欧美史学界热衷于反省奴隶制问题的
    根本原因。4
     但西方人用奴隶制来标志人类史的某个特定阶段则只是近代的事。古希腊和罗马人虽已
    具有普遍联系的历史意识,并产生了明确的历史阶段性运动的观点,5 懂得用一些他们眼中的
    时代特征(工具、政体和社会组织形式等)来标记各个历史段落,却从未想到把奴隶制同某个
    历史阶段必然地联系在一起。后来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的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发生巨大变
    革,古代奴隶制也随着奴隶制的逐渐消亡而被中世纪的神学家置于视野之外。
     西方人重新提出古代奴隶制问题是在文艺复兴时期。对发现古典文化的人文主义者来说
    ,奴隶制是灿烂的古典文化的必要伴随物。据德国史家沃格特考证,第一个提出并讨论古代奴
    隶制成因问题的是那不勒斯学院院长彭塔诺,6 托马斯·莫尔、皮格诺里亚等人也注意到了奴
    隶制。7 但此时的人文主义者在古代奴隶制的认识上并没有超出古希腊和罗马主流思想家为奴
    隶制辩护的认识局限,因为那是在一个对刚刚“出土”不久的古典充满敬意甚至崇拜的时代。
    温和的人文主义者并没有改朝换代的雄心壮志,古代奴隶制问题所具有的现实批判意义尚未被
    他们发现。因此莫尔的《乌托邦》同柏拉图的《理想国》一样,把奴隶当作理想社会的必要成
    分。8
    对古代奴隶制的真正研究始于启蒙时代。这个时代是资产阶级渴望摆脱封建压迫、夺取政权
    的时代,启蒙思想家高扬的理性、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道等社会政治理念,与
    以人身奴役为特征的奴隶制是水火不容的,因此古代和近代的奴隶制便当然地成为启蒙主义者
    激烈抨击的目标,奴隶起义的英雄也因而成为争取自由民主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榜样。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用很大的篇幅提出并分析了古代奴隶制和近代黑奴制的起
    源、弊端、类型等问题,认为奴隶制违反自然法和民法,是少数懒惰、富裕和骄奢淫逸的人为
    一己私利而推行的一种无益的制度,是民法应消除的弊端。9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洛克的
    《政府论》表达了同样的反奴隶制意识,认为奴役权是非法荒谬的,“没有任何意义的”,是
    “可恶而悲惨的人类状态”。10 同样的思想在经济学领域得到了回应。本杰明·富兰克林、
    约翰·米勒、亚当·斯密均认为使用奴隶在经济上代价昂贵,奴隶劳动效率低下,排挤自由人
    劳动,造成奴隶主家庭成员道德上的腐败堕落。11 这种从人道、法律和经济角度对奴隶制的
    批评定下了启蒙主义思潮对奴隶制认识的基调。但也并非完全如此。
     在启蒙运动开展相对晚后和薄弱的德国,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学术界比较注重材料的
    扎实稳妥,观点的圆熟严谨,缺少法国学者的愤慨激扬的精神,所以对古代奴隶制存在着不同
    的价值评估。法学教授雷特梅埃尔在1789年发表的论文中指出奴隶制消极面的同时,也肯定奴
    隶劳动具有一定的积极面,即经济上低廉,补充了劳动力的不足。舒伯尔特和封·汉姆伯尔特
    则从分工和文明进步的角度分析古代奴隶制的积极意义,也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奴隶制是古典
    文明的必要前提,其出现减轻了自由人的劳动负担,从而使前者有闲暇从事文化活动。12 30
    多年后,黑格尔则在其《历史哲学》中继承了雷特梅埃尔等人的价值评估,认为奴隶制是古代
    民主政治的必要前提,13 使这种对古代奴隶制的价值评定带有了显著的德国味道。马克思和
    恩格斯关于古代奴隶制的辩证认识显然与这类看法有一定的继承联系。14
     同知识界对奴隶制的关注相一致,18世纪的西方历史家也开始在自己的史作中对古典奴
    隶制做一些初步的复原和诠释的工作,15 但那只是他们政治史主题的微不足道的陪衬,没有
    引起尚处在业余状态的西方史学界的足够重视。但这个时期有一位史家的观点对我们的论题有
    开创的意义,这就是英国史家兼哲学家休谟在1752年发表的论文《关于古代各民族的人口密度
    》中的那句话:“古代人家庭经济与近代人家庭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奴隶制的应用”。16 古
    代经济在这里首次成为一个独立的历史阶段,被贴上了奴隶制的标签。休谟同时也是第一位对
    雅典尼乌斯提供的古希腊人庞大的奴隶数字提出怀疑的人,17 但因批判考据的方法在此时尚
    未成气候,所以他的看法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
     启蒙时代反奴隶制的思想在18世纪后期转化为社会政治领域的废奴主义运动。古代的奴
    隶制成为这一运动的历史依据。1792年,小皮特在英国国会中的废奴演说第一次赢得了多数议
    员的赞同,其中一个最雄辩感人的段落就是把近代非洲黑奴的命运同古代不列颠人在罗马奴隶
    市场上的命运进行了比较。18 在强烈的废奴思潮的冲击下,1794年,法国议会通过解放法国
    领地上的所有奴隶的议案。1807年,英国废除奴隶贸易。1830年,巴黎竖起古代奴隶起义的英
    雄斯巴达克的雕像。同年英属殖民地的奴隶制被彻底取消。美国南部和南美的奴隶制从此成为
    废奴主义者主攻的目标。
     我们知道,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史学,史家对自己课题的选择、材料的取舍、探索的
    角度和结论的归纳虽处处浸淫着自己的个性,但也显示他所处的时代的需求、期待和印记,正
    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一点也明显反映在近代奴隶制史的研究中。随
    着19世纪前半叶废奴运动的高涨,古代奴隶制受到已经完成专业化进程的19世纪西方史家们的
    广泛注意,成为古希腊和罗马史的基本内容之一。以当时西欧最著名的几位史家为例,德国史
    家蒙森在其获奖著作《罗马史》中,“从一开始就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奴隶制处理为罗马社会
    和历史的基础。”19 另一德国大史家伯克在其《雅典国家经济》一书中则对奴隶劳动进行了
    详细论证,否定休谟的怀疑,认为雅典蓄奴40万的古代记载是可信的。20而英国史家格罗特在
    其《希腊史》大作中则把奴隶和依附人的劳动看作是古希腊大多数地区生产的基础。21
     在这种时代精神的导引下,西方史学界于1847年问世了第一部系统复原和诠释古典世界
    奴隶制的专著,即法国史家瓦龙的《古典世界的奴隶制史》。该书产生的直接原因颇值得注意
    。1837年,法国“道德与政治科学院”拟定了两个资助研究的课题:1、古代奴隶制因何种原
    因被废除?2、在什么时代西欧奴隶制消失而仅存有奴隶制?22 这两个课题本身表明西欧学术
    界已充分认识到古代奴隶制具有划分时代的意义。在此稍前(1827年),德国史家克鲁泽尔在
    法国讲学期间所作的关于“古代罗马奴隶制概述”的报告中(9年后公开发表),已提出“奴
    隶制是世界历史的巨大分界线,它把异教同基督教永久性地分离开来。”23 这即是说,在19
    世纪30年代,休谟提出的奴隶制为历史分期鲜明标志的看法,已成为西方学术界的前沿性认识
    。而瓦龙的三卷本大作则对这一宏观认识提供了史实依据。瓦龙从明确的古为今用和废奴主义
    的立场出发,以基督教的道德准则为参照系,对德国学者肯定古代奴隶制积极作用的做法进行
    了激烈抨击,指出奴隶制毁灭民族、腐蚀道德、破坏家庭和国家、损害进步和理智的发展,总
    之有百害而无一利,是决定古典文明衰落的根源。24 他在论证自己基本观点的过程中,详细
    考察了奴隶制的起源、奴隶来源、奴隶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奴隶的种类、价格、数量,从
    而奠定了20世纪古典奴隶制问题讨论的各个分支课题的基础。这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代表西方古
    代奴隶制研究的顶峰,在史料的收集规模上维持了近一个世纪之久的领先地位,但瓦龙史料考
    据的功夫却并不到家,没有超越人文主义史家一般对古典史料盲目信任的水平。
     瓦龙之后,由于近代奴隶制已为西方各国所普遍废除,所以西欧学界在道义和人性方面
    对古代和近代奴隶制所进行的激忿谴责也随之淡化,而经济史研究则成为古代史学的热门方向
    ,尤其对处于鼎盛时期的德国专业史学以及经济学界更是如此。关注古代奴隶制的史家们把注
    意力转移到奴隶劳动在生产中的位置、得失利弊等课题之上,而欲确定奴隶劳动在生产中的作
    用就需要确定不同类型的奴隶数量,于是古希腊奴隶的数量得到了热烈的讨论。深黯尼布尔、
    兰克考据辨伪方法的德国史家在这方面用功最勤,典型代表是19世纪末的古史大家彼洛赫和迈
    尔。他们将休谟的怀疑变为具体的考证,根据对雅典输入粮食的数量、自由人和奴隶人口的零
    星数据的细心分析,他们认为雅典尼乌斯提供的数字严重失实,雅典奴隶的总人数应当在10万
    以下(彼洛赫认为7万左右)。25 由此两人均认为奴隶制在生产中仅起辅助作用,公民小生产
    者和雇工的劳动占有优势。26
     在客观主义高奏凯歌的德国专业史学精心考证具体的史实的同时,德国经济学家们却在
    从比较抽象的角度从事他们自己的研究,这就是力求建立“科学”的经济史演化模式。他们普
    遍把古代经济作为初始的经济类型之一,并试图找出这一类型同中世纪和近代模式的不同之处
    ,于是奴隶制便得到了特殊的注意。芬利对此曾评述道:“社会历史中的阶段观念(或时期观
    念)是由经济的组织方式--财产、生产与分配所限定或决定的,这是一种新的认识。这种历
    史观念不可避免地要对古代社会范围内的奴隶制予以较先前任何时候都要更多的强调,赋予它
    更加复杂的作用。”27 德国经济学家罗斯策在自己设计的经济演进模式中(1849年)就坚持
    了休谟以奴隶制为古代家庭经济与近代家庭经济分期的标准;同样企图构建经济进化模式的经
    济学家布赫则把奴隶制作为判断古典世界(希腊、罗马和迦太基三地)具有最发达的家庭经济
    的基本条件。28 而另一位以形态分类方法研究经济史的马克斯·韦伯则在1896年发表的《古
    代文明衰落的基础》一文中指出“古代文明是奴隶制文明……如同在中世纪一样,人类协作劳
    动的两种形式(指自由劳动和非自由劳动--本文作者注)之间的对立也存在于古代。”29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对19世纪末叶之前、意即影响马克思恩格斯思考的西方奴隶制认识
    的基本线索做一个简要的小结了。1、如同古代西方人因自身的需要创造了奴隶制一样,古代
    奴隶制问题是因近代西方人自身的需要而提出来的。2、将奴隶制处理为一个时空范围相当大
    的历史阶段、经济类型或文明形态的基本标志的做法,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前及其同代以及之
    后均已有过尝试。但有一点与20世纪不同,就是提出和论述这种宏观认识的人绝大多数不是致
    力于考据和实证研究的专业史家,而是具有比较宏阔目光的历史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
    。这同启蒙时代以来西方学界为寻求历史规律而对人类历史进行宏观研究的时代趋向紧密联系
    在一起。3、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西方学者笔下的“古代”专指古典古代(德文为antike,
    英文为antiquity),即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但在国内可以找到的英译本中我们也看到有时
    用的是泛指的“古代的”(ancient)一词,如上引韦伯的论述。所以,倘若说身处19世纪的
    马恩曾提出奴隶制社会普遍说的话,那不是出于他们的凭空想像或是他们的一家之言,而是采
    摘了19世纪西方学术之树结出的现成果实并对它们多少有所发展而已。30
    二 马克思主义奴隶制社会普遍说的提出和发展
    奴隶制普遍说是怎样提出并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界占据统治地位的?这个史学史问题一直是半
    个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史学界关注的课题。参与古代社会性质讨论的东西方学者、尤其是马克
    思主义史学界(包括前苏联东欧、西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史学)无论有多少分歧,但有一个认
    识却是相同的,就是现存马克思主义奴隶制社会普遍说不是某个思想家个人的思想,而是经众
    人之手的一种“层累”的理论陈述,大体由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思想,列宁和斯大林等马克
    思主义思想家的有关诠释,现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哲学、经济学等学科对经典作家有关思想的
    再诠释这样一系列成分逐渐积淀而成。正因为如此,各国学者把很大精力用在对这一“层累”
    理论的各个沉积层面的剥离清理工作上。
    经过长期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钩沉索隐、穷原竟委的研究,有关材料的收集到了竭泽而渔
    的地步,但人们对同一些白纸黑字的理解却仍然相去甚远,歧见甚至有越来越多的趋势。比如
    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句名言,就有传统五形态单线说、一元双线说、
    一元三线说等等多种诠释,这还不包括三形态、二形态等其他另辟蹊径的说法。因此,问题讨
    论了半个多世纪,奴隶制社会在马恩的社会形态演进模式中是否是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仍是悬
    案。归纳起来,各家看法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类认为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没有在自己的
    社会形态模式中提出过包括奴隶制社会在内的一元单线的五形态说,现有说法是由列宁在《论
    国家》一文中首次提出、斯大林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加以确定的。31
    持这一看法的学者在国外居多,在国内也不在少数。再一类则坚持传统五形态说是对马恩有关
    思想的最合理诠释。32
    各种解释之间存在的差异说明,以奴隶制社会为基本环节之一的传统五形态说确实难以满足
    现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对古代世界史的认知需求,因而需要重新加以认识。同时也说明完整准确
    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断并不像我们通常想像得那样简单。问题的难度在于具有终极
    解释权的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已经故去,马恩的有关论述明摆在那里却自己不会说话。因此参与
    讨论的每位解释者都必须通过个人的阅读去感知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文本的内涵及其表达的基
    本思想。
    从理论上讲,对同一处论述的真实解读应当只有一个,也就是说解释者在阅读过程中,通过
    思想与文本的交互作用,在头脑中重构或复原马恩论述的本来思想,从而实现准确领会文本含
    义的目的。但在实际解读过程中,认识主体(有意歪曲原意者除外)对作品原义予以准确重构
    的难度是相当大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这主要是因为存在着一些主客观条件的局限。
    就主观条件而言,解读者是否具备正确领会文本含义的逻辑思维能力,或解读者是否对与文
    本内涵相关的语境(哲学、经济学、历史、德俄文等等)有足够的了解,或在解读过程中认识
    主体是否做到了小心谨慎,注意到所有给定的条件等等,都对正确解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就客观条件而论,马恩有关论述是否存在一些不甚明确的表述,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文本以及两
    人之间对同一个论题阐释的角度和论点之间是否存在出入,或各个文本的思路虽有清晰可辨的
    线条,表述也严谨贯通,但因含义深刻,内涵丰富,专门术语和背景知识过多,以及中文译本
    的误译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解读者的困惑和误读。特别是像马恩关于古代社会性质的说法,
    缺乏定理式的明确陈述,有多个相异的前提条件,涉及到复杂的社会历史和个人历史背景,而
    文本作者又不能出面澄清这种多义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各种解读都没有一个可靠的方法来最终
    验证其理解的合理性,从而导致各种诠释中尽管可能包含相对最为忠实于马恩原义的理解,却
    没有任何人有权说自己的诠释是唯一正确的诠释,这同音乐界中“有十个指挥家,就有十个贝
    多芬”的说法是同样的道理。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对某位指挥的诠释做出最忠实于原作的价
    值评判。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以为传统五形态说还是更接近于马恩的原创思想。对此,国内外学
    者已有详细论证,33 笔者提不出什么新的论据。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里所述的“更接近于”
    并非是“等同于”,理由有二:
     首先,传统五形态模式的陈述毕竟和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陈述不同,带有后人诠释的
    成分。马恩的确没有从普遍意义上使用过“奴隶制社会”、“奴隶占有制社会”、“奴隶制社
    会经济形态”这样的术语,34只是谈到过古代社会、古代国家、古代经济、古代生产的“基础
    ”是奴隶制,奴隶制是古代生产劳动的“统治形式”、“支配形态”、“广阔基础”等等。但
    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是在社会形态进化的有序性中去注意和讨论奴隶制的,恩格斯在《家庭、私
    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列举的三大奴役形式有明确的先后次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
    ]序言》中的那段话若与前面对其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简要地表述”之间联系起来看,
    以及考虑到其中关于五种形态的话语表述本身的链接联系,将“亚细亚的、古代的……”理解
    为依次更替的单线序列要更符合逻辑。如果再结合马克思恩格斯在谈论“社会形态”、“各个
    世代”这样一些大型历史过程时,总是喜欢使用“依次交替”、“依次更迭”、“过程的连续
    系列”之类的用语,我们可以认为周逸天先生据德文本《资本论》第3卷所考出的证据,35 即
    “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对应“原始共同体”、“古代的”对应奴隶制的的传统解释就显得更为
    合理一些,至少可以说在马恩的著作中,“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前“古代”的生产方式而不是
    平行的关系。
     其次,马克思的主要陈述同后来列宁、斯大林的陈述在语气上有明显的差别,国内外的
    学者都广泛注意到这一点,这就是马克思的语气往往是提示性的、大概的(suggestive),而
    不是权威性的、确定的(definitive),比如那段五形态的典型陈述就做过一个事先的提示“
    大体说来”,这一点非常重要。马克思的这种留有余地的态度是一种科学探讨的态度,而现存
    的五形态说或“五项公式”被列宁、斯大林处理成毋庸置疑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或
    规律,这是与马克思的态度有所区别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这种僵化机械的处理方
    法曾有过尖锐的批评。他指出社会历史的资料非常匮乏,根本不能同有机界相比,所以在这个
    领域中的认识“本质上是相对的”,“暂时的”,“谁要是在这里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
    …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除非是一些陈词滥调和老生常谈……”36 列宁和斯大林的解释恰
    恰犯了绝对化的毛病。这个毛病当然不能由马克思和恩格斯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视列宁为
    绝对化的奴隶制社会普遍说的最初倡导者、斯大林为最终确立者的说法是正确的。
     列宁在1919年发表的即兴演说《论国家》中首次明确化了五形态说,并且使用了目前标
    准的术语“奴隶占有制社会”来标志阶级社会的第一个阶段。37 但当时这个演说并没有在苏
    联学术界产生任何反响,因为它没有被发表,也没有作为内部文件在党内外进行传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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