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polis,复数poleis)无疑是最能体现古希腊文明特色的国家形态。在古风时代(公元前776-480年)和古典时代(公元前480-323),城邦构成了希腊人政治生活的空间、实体和单元。甚至到了希腊化时代(公元前323-31年)和罗马时代——人们通常认为这时城邦已有名无实——从内部政治来讲,城邦的体制框架和政治传统仍保持着相当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古希腊文明是一个由众多城邦构成的世界。因而,城邦的形成问题也构成古希腊史研究中的一个经久不衰的课题。 我国史学界过去长时期内都是采用“摩尔根模式”来解释古代希腊城邦的形成问题。尽管不同学者在解释细节上存在着差异,但基本一致的思维都是认为希腊城邦是在荷马时代的氏族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应否认,这种模式在对制度传承因素的分析上有很大的成功之处。但也应该看到,它在解释某些史实问题上又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将来自现代人类学的资料嫁接在古代希腊历史之上的方法的有效性已受到为数不少的学者的质疑。同时,该模式对城邦并非希腊的原生国家形态这一事实也未给予充分考虑。 近些年来,国内有学者对有关城邦形成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新的探讨。例如,黄洋和晏绍祥两位学者的具体意见虽然并不相同,但都是将从迈锡尼时代到荷马时代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作为考察希腊城邦形成问题的起点。他们基于实证所得出的结论,有助于纠正我们长期以来在城邦形成问题上的某些陈旧认识。在这种新的研究思路的启发下,本文将提供一份关于城邦形成机制和历史过程的全景式解读。另外,古代希腊还存在另外一种同城邦有所区别,与城邦并存,并同城邦有关联的国家形态——“部落”(ethnos)。考察希腊城邦的形成而不考察“部落”,这将是不完整的。这一点长期为国内学界所忽视。为此,“部落”国家也被列入本文的研究范围。 一、王权的崩溃与自由的公社 城邦并非希腊最早出现的国家,比它早的有迈锡尼文明(约1600-1100年)的王国,而迈锡尼各王国是模仿更早的米诺斯文明(约公元前2000-1450年)宫殿国家的产物,米诺斯宫殿国家的出现又是古代近东文明影响的结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米诺斯-迈锡尼时代的国家是近东中央集权专制王国在爱琴海地区的仿制品。从迈锡尼各王国的情况来看,竖井墓和圆顶墓及其随葬品的奢华、宫殿(Megaron)的宏伟、卫城的强大坚固表示的是国王(wanax)和贵族对人力及物质资源的控制和对财富、权力的炫耀。作为王宫经济档案的线形文字B泥板文书披露了王国官僚设置、行政管理、经济体制的复杂状况。在王宫中存在大量包括奴隶在内的依附劳动者的同时,王国境内身份自由的农民为数可能并不很少,他们在被称作da-mo的农业村社中生活和接受管理,并缴纳赋税,税收是维持王宫经济运转的重要支柱之一。 城邦与迈锡尼时代的王国最主要的差异是:城邦是自治的,城邦的人民即所谓的“公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统治自己;迈锡尼时代的王国中也有身份自由的农民,但他们是受以国王为首的统治阶级剥削和统治的臣民。从迈锡尼时代的王国到城邦,其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断裂——“黑暗时代”(约公元前1100-776年),城邦不是由迈锡尼时代的王国直接演变而来的,但迈锡尼时代的确给后来的希腊城邦留下了两种传统:一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小国的传统,无论是迈锡尼各王国,还是希腊城邦,在政治地理上都是由一个中心城市加上其控制的周边面积不大的领土构成;二是村社的传统,后来希腊城邦时代的demos(“村社”、“人民”)最早可以溯源至迈锡尼时代的da-mo,迈锡尼王权崩溃后,获得自由的da-mo为城邦的到来准备了社会组织上的基础。简单说来,城邦可以定义为由一个中心城市及其周围的一小片国土构成,具有一个单一的中央政府的公民自治国家。 城邦形成于公元前8世纪,即古风时代初期,但其制度根源和前身产生于“黑暗时代”。“黑暗时代”得名有两点原因:一是这个时代希腊经济和文化经历了一次倒退;二是关于这个时代各方面资料都很缺乏。同以前迈锡尼文明相比,“黑暗时代”的倒退显而易见。到大约公元前1100年,宏伟的王宫中心都变成了废墟,不再有人居住。由于多里斯人和讲西北希腊方言的某些部落(ethne)的入侵带来的动荡及其引发的人口逃亡和各部落(ethne)移民,很多迈锡尼时代的居民点被抛弃,很多地区人口也大幅度减少。整个希腊世界的人们都居住在散乱的小城镇和村庄当中。在以后的450年中也没有大型石建筑物被修建。线形文字B被遗忘,直到公元前8世纪希腊人从腓尼基人那里学会了字母时才又重新掌握文字技能。考古资料显示即使是最邻近地区和群体之间的联系都降至最低水平。随着主要贸易关系的被打断,青铜和其他金属的供给萎缩至涓滴。迈锡尼精英阶层用于陪葬的那些做工精良的奢侈品和武器在此时的墓葬中再也无法见到,二百年后希腊工匠才又能打造出金、银和象牙首饰和器皿。 然而“黑暗时代”的黑暗只是黎明前的黑暗,它在迎接着城邦时代新希腊的曙光,或者确切地说,它实际上并非真正黑暗,而是孕育了诸多革新的因素。迈锡尼文明中心的王宫、建筑、艺术品和文字等辉煌成就虽然一去不复返了,但普通民众在农村和家庭中基本的日常生活却一如既往。农民仍像他们迈锡尼时代的先辈一样使用着同样的方法种植小麦、大麦、橄榄、葡萄、无花果,榨油,酿酒,养羊,制造奶酪,纺织羊毛和亚麻,鞣制皮革,等等。陶工、金属冶炼工、木工、瓦匠和织工的手艺也代代相传。他们的工艺的确不如迈锡尼时代精美,但他们也没有追求工艺精美的必要,因为此时他们的手工业制作目的是为了实用,而不再是美化王宫和满足国王贵族们把玩奢侈品的需要。用于记录王宫帐目的复杂的文字体系仅有专职的书吏才掌握其读写技能,从而也构成专制王权控制民众的手段之一。正是出于一种不破不立的逻辑,强大王权的倾覆和王宫经济的崩溃使普通民众在经济社会中获得了独立生产和生活的自由。民众不再受国王及其手下的行政、军事官吏队伍的控制和压榨。工匠再无须为王宫而生产,农民无须再向王宫缴纳税收。青铜供给的断流对生产提出了一个挑战,然而作为其回应的铁器的使用和普及反过来又极大地促进了民众的自由生产和经济。考古资料显示,自大约公元前1050年以来冶铁行业在希腊大陆和岛屿各地大量涌现,到大约公元前950年绝大部分武器和工具都为铁制而非青铜。希腊历史开始了它的铁器时代。铜和锡稀缺的希腊却有着较多的铁矿蕴藏。在迈锡尼时代,青铜原材料的缺乏和冶炼技术的复杂也使由王宫专门组织青铜原材料进口贸易和冶炼成为必要,但如今铁矿石的容易获得、冶铁技术的简单和造价的低廉使民众再也不需要依赖于这样一个专制主义的金属器生产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了。硬度更高的铁器比青铜工具更能提高生产效率。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同时,于大约公元前900年最终完成的移民运动也带来了更为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样,到“黑暗时代”后期(约公元前900-776年),经济获得了复苏,希腊各地间以及与东方的贸易得到恢复,人口也不断增长。这一切又最终导致了公元前8世纪文化的飞跃式复兴。 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自由农民的公社获得了巨大发展。我们已经知道,这种公社的前身是迈锡尼时代的da-mo。这个名词见于线形文字B泥板,指的是一片农业区域或一个农业村社。当它摆脱压在头上的王权后就发展成了自由农民的公社。在荷马史诗中demos这个名词既指一定的地域,又指生活在该地域内的人民。Demos作为自由农民的共同体组织形式虽然还不能完全等同于以后的城邦,但它已经为城邦奠定了物质的、人口的、社会的和制度的基础。从墓葬反映的情况看,在大约公元前900年以前,整个社会都比较贫穷,还没有出现明显的社会阶层分化。在公元前9世纪才开始出现可以称得上铺张一点的坟墓。总体言之,主持和领导公社政治管理事务的公社首领和贵族们虽然依靠自己的家族出身和财富同普通公社民众区分开来,但两者之间的财富差距并不很大。这些出身贵族的首领被称为basileus(复数为basileis)。这个名词是自古风时代及以后希腊人对“国王”的称呼,但在黑暗时代它实质上仅指公社的首领,它最早则出现于线形文字B当中,写作pa2sireu。[注:目前学者多倾向于采用另一种新的释读形式qasireu,例如J. T. Hooker, “Linear B as a source for social history”, in Anton Powell (ed.), The Greek World, p.8.有的学者还进一步将之拼写为古典化形式guasileus,见John Chadwick, The Mycenaean Worl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 p.70.]在迈锡尼时代,他们是纳税村社的首领,是管理村社或城镇的地方官员。在国王(wanax)权力崩溃后,他们爬上了社会的最高领导地位。在一种礼物互赠的交换形式和平等互惠的原则下,他们建立起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公社内部他们有自己的一批彼此互称为“朋友”(hetairoi)的贵族随从,在公社之间则在外交上发展了一种互惠的“客卿关系”(xenia)。尽管首领处于公社的军事、政治、司法和宗教上的领导地位,但他们并不拥有专制的王权,他们的权力是有限的。公社的政治制度中还有议事会(boule)和人民大会(agora)两个公共性管理机构。议事会由包括首领在内的所谓“长老”(gerontes)贵族组成,他们的集会地点是被称为megaron的大厅;megaron是曾经用来称呼迈锡尼时代王宫的名词。议事会的作用是为整个公社制定政策。首领主持议事会,虽在讨论中享有决定权,但他通常必须听取其他长老们的意见和建议。议事会的决议在被称作agora(其词源为动词ageiro意即“聚集”,“集会”)的人民大会上宣布。人民大会的成员是被全体适合军龄的男子和超过军龄的老人,其主体是拥有私有土地和自己独立家庭(oikos)经济的自由农民。史料中也看不到无地的被称为thes的穷人或雇工被排除在人民(demos)之外的迹象。原则上人民大会的每个成员都可以自由发言和讨论,大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成首领、长老和人民之间的意见一致。首领和长老在对外战争中起领导作用,但对于公社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主要是根据公社的习惯法(themistes)在司法上发挥仲裁作用,最终的决定和判决须是正确的即合乎“正义”(dike)。公社还拥有自己的宗教崇拜生活,这种崇拜也构成了公社维系和巩固自己认同的重要因素和手段。宗教事务也是由首领主持,他是祭司之一,但他在宗教活动中是不过是公社人民的代表而已。公社中完全没有享有特权的专门的祭司阶层。 二、“居地统一”运动和制度化的城邦 实际上自由农民组成的公社已经为城邦的形成准备好了一切民意的和制度的基因。而一俟生产得到更大的发展,交往变得更加频繁,经济出现了飞跃,人口随之大幅度增长。城市化的到来,公社原有的小规模的、简单粗糙的、更多依靠习俗的约束力来运作的体制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面前却显得越来越难以运作了。公社共同体的管理事务相应地需要进一步扩大化、精细化和制度化,公社共同体需要演变为一种更为紧密的政治社会。在这种形势下,城邦应运而生了。 3 u- ~) Q8 ~: X’ g" Z$ v1history.cn 城邦是通过后来希腊人所谓的“居地统一”(synoikismos)过程建立的。[注:Synoikismos是一个很关键的名词。传统上将它按其英语化形式synoecism的读音音译作“塞诺西辛”或仅意译作“统一”。笔者认为,“塞诺西辛”既与希腊语原词读音相去甚远,又在字面上传达不出其任何实际涵义,似有淘汰的必要;“统一”这一意译又太泛泛,可以用于各国、各时代的情况,体现不出希腊特点;“居地统一”一译法虽也未能传达原词的全部内涵,但至少传达了其主要内涵,并体现出了希腊特征,而且从汉语字面上看意义又较为明了,故试以之对译,希望能够被逐渐被人们接受。]Synoikismos这个名词由syn(一起、共同)和oikizo(迁居、定居)两词相加而来。“居地统一”是指将一定地区内的城市、村庄等居民点的人口搬迁合并到一个中心城市,它可以采用多种形式:1通过合并多个村庄(komai或demoi)创建一个城市(polis);2通过合并两个或多个城市(poleis)创建一个城市;3一个城市通过将邻近的一个或多个村庄并入自身而得到加强;4一个城市通过将邻近的一个或多个城市并入自身而得到加强;5可能是1和2两种形式的结合或3和4两种形式的结合。“居地统一”既有自愿进行的情况,又有强迫完成的情况。事实上,它通常涉及到的只是部分人口的迁居,另一部分人口则继续留居在原有的居住地。这种“居地统一”既是在城市生活层面上的对人口的重新安置,又是一种政治层面上的统一运动。其所及地区之内的各城市和村庄并且无论先前是否享有政治独立,在此时都在政治上共同接受一个中心城市的领导。其居民认同于该中心城市,用中心城市的名称来称呼自己。例如,雅典通过“居地统一”运动统一了阿提卡地区的城镇和村庄,各城镇和村庄的居民无论是否居住在或移居进雅典城中,哪怕是他们居住在距离雅典二、三十公里以外,他们都称自己为“雅典人”。雅典还有纪念神话传说中忒修斯统一阿提卡的“居地统一节”(Synoikia)。 . n+ v+ h0 n" Y* Q6 B-中国历史|世界历史|文献资料|文学艺术|古玩收藏|宗教佛学|恒指论坛|股票权证|外汇黄金|Chinese History “居地统一”运动后,不仅中心城市仍被称为polis,在它领导下的这个具有一定地域领土(khora)的国家也被称为polis。在这种情况下,polis一词就同时具有了“城市”的内涵和“国家”的内涵;在这个意义上,汉语将之译为“城邦”应该说也是比较恰当的。城邦的成员无论居住在中心城市当中,还是该城市之外,他们都无一例外地被称为polites(复数为politai),直译“城邦的人”,汉语译为“公民”,这就仿佛他们共同生活在该城市当中,所以说,城邦又是一个公民的公社或共同体。而原来指村社及其居民共同体的demos实际上变成了politai的同义语。城墙、卫城、广场和神庙等公共性建筑的修建既是为城邦的政治、军事和宗教等共同体事务在物质上配备设施和提供场所,也是建构公民集体认同的手段。宗教因素在城邦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围绕某一地圣所而结成的宗教同盟,即希腊语所谓的“近邻同盟”(amphiktiones),无疑加强了正在形成中的城邦的群体认同感。在城邦建立的时刻,其边界上往往要建立神庙、圣所和英雄祠,这实际上也是对城邦疆界的一种界定。边界圣所经常原因不详地是奉祀赫拉女神的圣所,其出现往往标志了该城邦的形成。而在城市中心圣所与边界圣所之间的每一次宗教游行都会使城邦成员体会到彼此联成一体的感受。新出现的对于建城英雄的崇拜则给城邦带来了一个光荣的过去。以上宗教符号和象征行为都赋予了刚刚诞生的城邦以地理和历史和现实的认同。 城邦的经济基础是自由农民的农业经济。独立的手工业者通常也构成公民集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岸或距海较近的城邦的海外贸易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城邦制定了成文法,推动了议事会和人民大会的制度化,建立了官员制度。并且这种政治制度的建设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城邦发展的初期阶段(公元前8-6世纪),贵族在政治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城邦立法追求的目标通常是eunomia(优良的法律、秩序),而这种旨在协调社会冲突的法律的制定反过来也起到了制约贵族权利的作用。在以后的发展阶段,一般城邦普通公民的政治意识和政治作用都不同程度地日益增强,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得以明确,这时法律的特点是isonomia(平等的法律、权利平等)。但这种发展在各城邦不甚平衡,后来出现了寡头制(oligarkhia)和民主制(demokratia)两种对立的基本政治体制。某些城邦中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统治的统治者被称为“僭主”(tyrannos)。早期僭主制(tyrannis)中上台的僭主往往依靠的是下层公民,其统治通常顺应民意,从而进入下层公民政治权利扩大的过渡阶段。城邦的公民权只限于男子,有的城邦的公民权有财产资格限制。城邦中还存在着各种无公民权的人口(如perioikoi, metoikoi, heilotes, penestes, douloi等),其种类、有无人身自由、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随城邦的不同而不甚相同。其中绝大多数是不同类型的依附劳动者(如heilotes, penestes)和奴隶(douloi)。总之,在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各城邦既有其共性,又有丰富多样的特性。 三、另一种希腊国家——“部落”(ethnos) 以上所论可以说是“典型”意义上的城邦形成的情形。这种典型的城邦主要是见于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上发展程度较高的希腊东南部、南部、岛屿和小亚细亚西海岸地区的伊奥尼亚人、爱奥利斯人、多里斯人的移民地区。古风和古典时期在希腊史上发挥了重大作用的城邦主要是多里斯人和伊奥尼亚人这两个希腊部落建立的一些城邦,如阿哥斯、科林斯、斯巴达等是多里斯人建立的城邦,卡尔基斯、埃勒特里亚、雅典等是伊奥尼亚人建立的城邦。同时还应看到,希腊各部落发展很不平衡,很多部落地区缺乏这种典型意义上的城邦。埃庇罗斯各部落、阿卡尔那尼亚人、埃托利亚人、埃尼埃奈斯人、罗克里斯人、佛基斯人、埃利斯人、忒撒利亚人、彼奥提亚人、阿凯亚人、阿卡狄亚人等部落仍旧更经常地被按照“黑暗时代”时的“部落”(ethnos)单位来称呼。Ethnos(复数为ethne)通常指的是希腊人内部具有一定族群认同(ethnic identity)的亚群体,其范围比城邦更大。它在方言、风俗和宗教等方面均表现出自己的特性。其成员认为自己在血统上来源于同一个祖先,当然这只是想象的共同祖先。这种ethnos可译为“部族”或“部落”。[注:将ethnos译为“部落”是根据其语境译出的含义。事实上,ethnos含义很广,它可被用来指称“民族”、“部族”、“部落”、“国民”等各种规模的人口群体。详细情况请参见徐晓旭:《古希腊人的“民族”概念》,《世界民族》2004年第2期,第35-40页。]其实,建立了多个典型城邦的多里斯人和伊奥尼亚人,同以上缺乏典型城邦的各部落一样,原则上都被称为ethnos。但建立了典型城邦的希腊人已经常地被人以城邦(polis)单位来称呼,如“雅典人”、“科林斯人”、“西库昂人”等。在城邦世界的希腊人眼里,ethnos有时也意味着政治上和文化上的落后。 但实际上部落地区也出现了国家的政治形式,这种国家可以视为一种“部落国家”。简单说来,典型的城邦和部落国家的区别在于,城邦有中心城市,部落则缺乏中心城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部落地区完全不存在城市。希腊人往往也把存在于部落地区内的城市或城镇同样称为polis。部落国家体制大体上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更为纯粹的部落体制依然保留,其存在原因主要是部落传统。伯罗奔尼撒以北的埃庇罗斯各部落、埃尼埃奈斯人、埃托利亚人等均属这种情况。这些部落发展都很落后,居民从事农牧业,居住在分散的村庄当中,每个村庄都保持其独立和自治,没有经历城市化而形成地区性的中心城市。它们的政治体制是由部落内各村社组成的松散的协调性同盟,同盟事务通常由周期性的同盟会议来管理。这种同盟的政治意义尤其是在部落面临危机的时刻才充分显示出来,同盟的政治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全部落的共同行动。部落国家体制的另一种情形是,部落范围内实际上已形成若干小城邦,这些小城邦主要也是出于安全和军事上的考虑,在原有的部落框架内结成同盟。彼奥提亚、忒撒利亚、阿卡狄亚、阿凯亚、埃利斯等部落同盟便属于这种情形。这些部落地区的每个城邦都因规模太小,人口太少而无力获得能够保卫自己安全的足够兵力,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便仍保留传统的部落框架而组建起城邦同盟,从而使这些地区出现了城邦和部落两种政治体制交错并存的局面。在一些这样的同盟当中,某个比较大的城邦通常发挥着领导作用。例如,在彼奥提亚同盟当中,最大的城邦忒拜长期控制同盟事务,但另一个力量较强的城邦奥尔科迈诺斯也是它在同盟领导权上的长期竞争者。 透视古代希腊城邦形成历程的全景,我们可以获得这样最简要的认识:古代希腊城邦是在专制王权崩溃后,“黑暗时代”获得解放的自由民众的公社城市化和政治制度化的结果。它是古代希腊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如果说它的形成当中存在着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那么最首要的正是其前身——自由民众的公社。这种自由民众的公社并非为希腊所特有,由其中诞生的有关正义、公平、平等、民主等很多观念也不是希腊人的独创。 在古代各文明当中,基层农业民众的基本社会理念是大体相同的,这源于古代文明的小农经济基础。区别只在于,多数古代文明当中都存在着凌驾于基层农业民众公社之上的强有力的大政治共同体,这种大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体制一般表现为专制王权,希腊在迈锡尼时代也是如此,而“黑暗时代”以来的希腊在这一事物上则是缺乏的。大政治共同体的缺乏便为民众将其小社会共同体发展为小政治共同体提供了空间。当然,众多的小政治共同体即城邦的兴起,也使古代希腊文明永远丧失了自身实现政治统一的条件。[注:人们常常将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和亚历山大组建“科林斯同盟”视为“统一”希腊,但一些学者已指出这并非是政治统一,而是在外交同盟的组织框架下的一种政治控制,各城邦依然保持其原有的政治制度和决策,当然对外政策的独立性已受到极大的削弱。如哈蒙德曾以“欧洲共同体”与“科林斯同盟”的体制做比照,见N. G. L. Hammond, Philip of Macedon, London: Gerald Duckworth & Co. Ltd, 1994, p. 163. 只是到了罗马征服之后,罗马才把真正的政治统一强加于希腊,于帝国时代在希腊设立阿凯亚行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