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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封建專制和封建壓迫(下)(20031213)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二十一世紀》網絡版 張曉群 参加讨论

    三、莊園裏的隸農
    除了貴族和他的一家人、教區牧師、可能還有少數行政官吏,莊園上的全體居民都屬於僕從的地位。奴隸在中世紀莊園中已經很少了,主要是進行家務勞動的家奴。佃農和茅舍農也是非常少的,他們屬於當時經濟制度的邊緣人物,想租到一塊地都很難,也就是說,想找到一個願意壓榨自己的人都找不到,可以說是最徹底的貧農──赤貧戶;他們只能靠給領主或隸農做一些零活度日。那時農民的主體是維蘭(villein),很多書上都把它譯為農奴,但我更願意把它譯為「隸農」。當然,譯成甚麼詞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把握住這個詞的含義。其一,維蘭不是奴隸。維蘭不是領主的動產,可以隨便買賣;維蘭雖然不能離開莊園,但在莊園裏是有著人身自由的;維蘭有自己的生活資料和生產工具。其二,維蘭又決不是今天西方的農業工人,他們不僅要向領主交納地租、莊園裏的各種賦稅,還要受到領主各種其他的壓榨,要在生產生活、政治經濟的方方面面都臣服、依附於領主。我把它譯為「隸農」,是取其「隸屬於領主的農民」之意。隸農與其耕種的土地,有兩方面關係。其一,土地是領主所有的,隸農只是在租種領主的土地,所以要向領主交地租。其二,隸農與其所耕種的土地,又是永遠不可分開的,那塊被某位隸農耕種的地,是被這位隸農及其子孫世世代代世襲擁有的。隸農一旦作為隸農租上了領主的一塊地,那就雖然沒有吃上大鍋飯,但卻捧上了鐵飯碗;那就是被領主招進來的正式工,實行的是終身僱佣制;而且隸農的子子孫孫都可以享受這種待遇。所以隸農也被稱為「永久佃戶」。隸農想離開這塊地是不行的,可領主想讓隸農離開這塊地也是不行的。這就是那時的慣例。所以說,雖然是壓迫壓榨,但壓迫壓榨也可以是有人情味的。貴族領主雖然在剝奪隸農的剩餘產品和剩餘勞動,但又要給隸農甜頭,給隸農安全感、讓隸農能夠維持生計。魯迅說中國歷史上的百姓,只有兩種狀態:坐穩了奴隸的時代和想做奴隸而做不到的時代。如果我們把「奴隸」換成「隸農」的話,可以說:歐洲中世紀的領主,一般是會讓隸農坐穩隸農的地位的。既然是租種領主的土地,當然就要交納地租。在莊園制度的早期和中期,都是採取勞役地租的形式;而隨著城市工商業的發展,隨著商品經濟的逐步擴展,到中世紀晚期,領主越來越傾向於收取實物地租乃至貨幣地租。除了地租之外,領主還巧立各種名目,徵收隸農的財物。當一年的勞動和收獲結束後,領主要收「家庭稅(tallage)」,這是一種最普遍也是最苛重的莊園稅。其徵稅範圍包括隸農的一切財富:禾捆、乾草、葡萄、牲口、小雞、蜂臘。其稅額大概相當於地租,在決定隸農的生活水平上,家庭稅扮演著決定性的角色;當一位隸農去世由他兒子繼承遺產時,領主要收「繼承稅(heriot)」,必須把家裏最好的牲口上交領主,因為牲口是那時最重要的生產工具,所以這項政策主要是為了防止隸農積累自己的生產工具;當一位隸農結婚時,領主要收「結婚稅則(mechet)」;當一位新隸農進入莊園、走上自己的工作崗位時,領主要收「進入金(entry fine)」;當兩位隸農發生了婚外性行為,領主要收「通奸稅(leyrwite)」;當一個新莊園管家上任時,領主要受「見面金(recognition)」; 當一位隸農要上領主法庭解決民事糾紛時,領主要收「法庭金(amercement)」;當一位隸農要買賣牲口或穀物,領主要收「准許費(licence)」;當一個隸農要離開莊園時,領主要收「分離費(chevage)」;當一位隸農要使用公地、森林、荒地、河流等公地時,領主要收「使用費(pannage、turbary)」。按希爾頓(Hilton)對英國斯塔福德郡的研究,在13世紀時,領主徵收的這些稅收,佔了隸農全年收入的40%。5 不僅如此,隸農還要去做領主所要求的各種「強制服役」,比如建築道路、橋梁、堤壩,保衛守望城堡,為領主做雜役,等等。有的地方的領主還擁有對隸農女兒結婚時的「初夜權」。領主在莊園裏開設有磨坊、釀酒作坊、烘麵包爐灶、葡萄酒壓榨機,領主在莊園裏對這些設施進行壟斷性經營,收取「專利稅」等進款。水磨的使用就是一個典型。在中世紀出現的水磨,相比於原來的手推磨是一個很大的技術進步,但它需要較大的製造費用,所以只有領主才建有水磨。為了讓隸農使用領主的水磨加工穀物,領主專門劃定了「水磨轄區」,一個「水磨轄區」一般比一個莊園大一些,但都是屬於一個領主的地產。所有的隸農都不許再擁有手推磨,所有的穀物都必須到各自轄區的領主水磨上去加工,不許帶出轄區,即使是從莊園外面買進的穀物也要這樣做。然後隸農要交「水磨費(multure或toll)」,相當於所磨穀物的1/12。隸農當然更願意用自家的手推磨,因為那樣只花勞動力,現在卻平白無故地交走穀物收成的1/12。但領主卻堅持這種超經濟的經濟行為。為此,出現了很多衝突、鬥爭和糾紛。可以說,在搞壟斷性經營方面,歐洲的領主在一千年之前,就已為我們今天的電信、電力、煤氣等部門作出了表率。馬克思認為,資本家只給工人留下維持工人自己及其後代生活的物質產品,然後拿走其他的剩餘產品。領主的心腸也不比資本家好多少,通過地租及種種超經濟手段的盤剝,領主也只讓隸農維持著十分基本的生活。雖然隸農在人身安全上受到領主的保護,並有一塊世襲土地供自己耕種維持生存,但他們的生活是十分貧困的,而且沒有尊嚴可言。伯恩斯這樣描寫隸農的生活:
    在播種和收獲的季節裏,他至少從日出勞動到日落;勞動的報酬十分微薄。他的家一般是簡陋的小屋,是用一層糊了泥巴的籬笆建造的。在茅草的屋頂上開個口,這是煙的唯一通道。地面就是泥土,從上面下來的雨和雪使泥地變得又濕又冷。農民在一只箱子裏塞進些稻草當他的床鋪。一只三條腿的凳子是他的安樂椅。他的伙食粗糙而單調──不是黑麵包就是褐色的麵包。……如果收成不好就得捱餓。餓死的事情決不是沒有聽說過。他當然是文盲,而且是迷信和恐懼的犧牲品,也時常受到邪惡的領主管家的騙。農民生活最悲慘的一面,可以說他是一個被蔑視、沒有任何社會地位的可憐蟲。貴族和市鎮居民們很少提到他們,就是提到他們,所用的也是最鄙視、最惡毒的語言。
    這就是一千年前,90%以上歐洲人的生活。
    四、農民的暴力反抗和起義
    從9世紀到14世紀,莊園裏隸農的暴力反抗就不斷出現,那都是隸農對莊園制度的殘暴和弊端的抗議。隸農拒絕為領主做勞役地租之外的「強制服役」,認為自己沒有這個義務;他們使用暴力來抗交家庭稅和婚姻稅;他們有時會拒絕交納「進入金」,還會搗毀領主的水磨坊;他們會拒絕領主對自己婚姻的干涉;有時會在領主法庭上拒絕接受判決結果。但大多數的農民反抗,規模都非常小,所以只能叫做暴力反抗,不能叫做起義;在中世紀的歐洲,規模較大的可謂是農民起義的事件只有少數幾次:821年法里西安農民起義,997年諾曼第農民起義,1024年布勒通農民起義,1075年下薩克森農民起義。這些暴力反抗,一方面是規模很小,只局限在一個或少數幾個莊園;另一方面是農民並不空想把領主的統治地位打倒,然後自己取而代之,而只是謀求減輕一些壓榨的程度。也就是說,農民並不幻想打破當時的社會關係格局,而只是想讓領主對自己的盤剝減輕一些,而且農民盡量把這種要求訴諸於領主法庭,或國王的巡回法庭,雖然判決結果總是有利於領主。這和羅馬帝國晚期普遍的民不聊生從而導致人們紛紛鋌而走險成為土匪海盜,和中國歷史上每到王朝末期總會有大規模農民起義,形成鮮明對比。我認為其原因也和中世紀時歐洲政治上的封建狀況有關。在歐洲封建時代,對農民暴力壓迫壓榨的人是領主;相比於一個國王乃至一個皇帝,領主所統治的農民要少得多、統治的地域要小得多。可以說,領主直接面對隸農。這樣,他自己就可以決定對隸農壓榨到甚麼程度才是恰到好處的──既能充分地搜刮隸農,又不至於使隸農感到難以忍受。大多數領主是理智的,他們會盡量去把握這個平衡點,從而維持住莊園裏的秩序。當然會有少數領主殘暴凶狠,那就會激起隸農的反抗,但因為一個領主控制的範圍是有限的,所以屬於這位凶狠殘暴領主的隸農,人數也有限,暴力反抗就只會是小規模的。但羅馬帝國或中國的歷代王朝,都是一個個大的統一的政治體,其統治管理集團人數眾多、而且分成很多層次。皇帝作為最高層次,更多考慮的是如何維持長治久安,考慮的是統治集團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但因為國家太大,他必須依靠各級官員。和皇帝相比,這些官員會覺得自己只是在為皇帝打工,所以他們不會像皇帝那樣,自覺地從整體的、長遠的角度考慮問題,他們之所以不敢過分貪污壓榨,只是因為皇帝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而頒布了紀律。但他們又時時受到自己牟利衝動的驅使,或多或少地突破、違反皇帝制定的紀律。他們天然的傾向是更多地搜刮百姓,而且感覺自己屬於大的統治集團,所以江山是穩固的,受到壓迫壓榨的百姓們是翻不了天的,孟子說的甚麼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話,是純粹聳人聽聞。如果各級官員受自己的這種天然傾向的驅使而行為越來越過分,如果皇帝所掌控的整體紀律逐漸鬆懈,則會出現大面積的對百姓壓榨的加重,從而導致大面積的農民起義。也就是說,在傳統的農業社會的國家中,統治集團對百姓們的關係,是既壓迫壓榨,又要有所節制。壓迫壓榨體現的是一個個統治集團成員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有所節制體現的是統治集團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這兩個方面必須保持在一個平衡點上。而歐洲封建時代的政治狀況則有助於統治者──一個個領主──保持這種平衡點。但羅馬帝國或中國的歷代王朝,因為統一控制的地域和人口龐大,所以很難保持這種平衡。結果就是,越到王朝後期,就越傾向於各個官吏的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從而破壞統治集團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最終造成民怨沸騰,王朝傾覆。這和一間公司的經營有類似之處。一間小公司,不容易出現浪費現象,也不容易出現僱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牟取個人私利,因為有老板隨時直接地進行監督;但一間大公司,出現浪費現象的可能性就大很多,中高級僱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的可能性也大很多。所以,如何既調動中高級僱員為公司賣力工作,又能健全制度、防止他們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是大公司老板需要解決的一大課題。到了中世紀晚期,統一的民族國家開始出現,也就出現了比以前範圍大很多的農民起義,包括:1358年的法國「扎克雷」起義,1381年的英國瓦特‧泰勒起義;而且反抗程度要比以前的農民的暴力反抗大很多,他們要的是打倒貴族領主的統治地位。法國「扎克雷」起義以「消滅一切貴族,一個不留。」為口號,他們搗毀貴族的城堡,殺死貴族領主,焚毀一切有關農奴義務的檔案。英國瓦特‧泰勒起義的口號是:「當亞當耕種,夏娃紡織,那時誰是貴族?」(有點類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他們一度佔領倫敦城,殺死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和財政大臣。這些起義都被鎮壓下去。為甚麼農民起義從來不會導致民主,而工人的遊行示威和武裝起義就能最終導致民主呢?米瑟斯(Ludwig v.Mises)曾經這樣說明貴族領主為甚麼願意放棄奴隸制的一個原因(當然不是唯一原因):
    自由勞動可以創造遠遠高於奴隸勞動的生產率。在奴隸制條件下,勞動者沒有興趣發揮他們的最大勞動能力,他們的工作熱情和勞動量僅限於能夠避免遭到懲罰的程度,而這種懲罰只有在沒有完成最低限度的工作量時才會發生。(而)自由的勞動者懂得,若要得到更多的報酬,就必須付出更多的勞動。因此,他們全力以赴地工作,以便能夠增加自己的收入。
    也就是說,廢除奴隸勞動,既符合奴隸的利益,又符合奴隸主的利益。我們可以循著米瑟斯的思路對上述問題做一解釋。領主主要是考慮:如何從佃農的生產成果中多榨取一些剩餘產品走;而在農業生產中,通過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從而創造出更多的財富,這種餘地和空間是比較小的,這樣領主也就不用多考慮佃農的意願、心情,高興得幹,不高興也得幹;反正你農民高興不高興對我領主所得的剩餘產品和財富影響不大。如果你農民敢於反抗,不承認我對土地的佔有權,不讓我領主榨取你的剩餘產品的話,我地主就用暴力手段鎮壓。這樣,領主和隸農始終是一直緊張的關係。在這一關係中領主佔主導地位,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願意放棄對農民的壓迫壓榨關係。這樣,農民起義就不能在領主和農民之間,形成一種理性的、協商的關係。在資本家和工人的關係中,資本家同樣是要試圖盡量多拿走工人的一些剩餘產品;但是,在工商業生產中,通過調動工人的生產積極性從而創造出更多的財富,這種餘地和空間,要比農業生產大得多。這樣,資本家為了自己的利益,就要多考慮工人的意願、心情,最好是帶著發自內心的微笑走進車間,因為你工人高興不高興對我資本家所得的剩餘產品和財富,影響是很大的,比如,會導致公司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下降,這是資本家很不願意見到的;而且工商業生產所要求的分工協作的特性越來越強,一旦工人罷工,將給資本家帶來嚴重損失;而如果僱員十分努力地為公司工作,則公司競爭力會提高,由此而帶來的利潤增長,從理論上講是無限的。因此,如果工人感到不高興乃至反抗,資本家就要在兩種互相矛盾的對策中選擇:一是用強力維持現存的分配關係,這樣,就資本家自己的當前利益來說比較好,雖然工人會不高興;另一種是對工人讓步,換得工人對工作的更好的投入,這樣雖然分配所得的比例小了,但總的蛋糕做大了,就資本家自己的長遠利益來說比較好。在這兩種對策的交互作用下,資本家慢慢地更多地傾向於第二種對策,也就慢慢地越來越對工人讓步,不僅是在經濟上,而且在政治上,最後讓工人得到了和自己一樣的政治權利和選舉權。從這個角度說,民主政體是人們互相妥協,以求得更好合作的一種人際關係的組織方式。
    如果說羅馬帝國以前的歐洲,是處於原始農業文明階段;那麼,在羅馬帝國和中世紀階段,歐洲則處於典型的農業文明階段,也就是說,農業生產是當時社會生產的主體。農業文明的一大特點是:人們在生產上不需要結成較大範圍的合作關係。就生產生活的合作來說,一個家庭、一些親戚、一個村莊就已足夠。再遠一點,人們之間在生產生活上就沒有甚麼關係了。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論及農業社會的人際關係時說:
    從人與人在空間的排列關係上說就是孤立和隔膜。……從農業本身看,許多人居住在一處是無需的。耕種活動裏分工的程度很淺,至多在男女間有一些分工,好像女的插秧,男的鋤地等。……耕種活動中既不向分工專業方面充分發展,農業本身也就沒有聚集許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中國鄉土社區的單位是村落,從三家村起可以到幾千戶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說的孤立、隔膜是以村與村之間的關係而說的。孤立和隔膜並不是絕對的,但是人口的流動率小,社區間的往來也必然疏少。……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於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們活動範圍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區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著孤立的社會圈子。
    因為社會上的絕大多數人從事的是農業生產,所以社會是鄉土性的,人們之間是孤立隔膜的;但如果社會上的絕大多數人從事的是分工協作的工商業,那麼人們的相互聯繫就會不斷增多,鄉土性就越來越少,最終達到全球化。這一發展順序,不僅西方是這樣,東方、中國同樣如此。如果說農業文明使人們之間沒有甚麼生產生活上的合作與聯繫,那麼工商業文明則使人們自覺自願地發生越來越廣泛、越來越豐富、越來越複雜的生產生活上的合作與聯繫。
    人從猿變成人,首先學會的是捕獵、採摘,然後是種植。同時,也在一點點地發展著手工業、發展著商業,並在發展手工業(後來是工業)和商業的過程中,自覺自願地去逐步摸索、學會人們之間如何合作,如何相處,如何發生關係,發生甚麼關係。這種自覺自願性,是和戰爭、暴力、強制正好相反。為甚麼為了從事工商業生產而去和別人建立關係就是自願的呢?因為工商業生產強調的是大家合作去創造財富,財富創造得越多,最終大家分得也越多,利己的同時又在利人,何樂而不為呢?在農業社會中,也存在各種關係,比如血緣關係、地緣關係、官僚的組織關係等,但這些關係,都不能按同一原則擴展到全社會。而分工協作、等價交換的工商業關係,卻可以以同一原則,把社會的絕大多數成員都吸納進來,甚至把全世界的絕大多數人都吸納進來。反過來說,如果沒有工商業的發展,現代社會的一切都是談不上的。所以,正如我們下面將要看到的,是工商業及其所要求和所帶來的人際關係的逐步擴展,導致了歐洲逐漸由羅馬帝國和中世紀的社會狀況,演變到近代和現代的社會狀況;同時,也導致了今天中國社會狀況的演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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