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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学的误区——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学研究的禁锢(上)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潘晓宇 民主与科学 参加讨论
如果说“劳动创造人”、“原始共产主义”、“母系氏族社会”、“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水岭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剩余价值理论”[1]等我们中小学时就熟记在心的理论都是谬误,你会相信吗?可悲的是,事实大致就是如此。
    马克思、恩格斯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自身知识面限制,再加上所处时代的局限,使其对社会发展史的认识,用中学政治课上最常用的词来形容是“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历史观虽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但他们在研究方法上还是明显带着主观臆断。而我国历史学的悲哀就是,历史学专家还要受到学科外行们所定的条条框框的束缚。
    从中小学时代开始,中国大多数学生就被灌输着 “劳动创造人”、“原始共产主义”等等并非科学的理论观点,许多人被错误的世界观所左右,这对中国将来的科学发展和民族进步都有着不小的负面作用。
    一、是“劳动创造人”吗?
    “劳动创造人”的观点来自恩格斯的《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由于恩格斯本人知识面的限制,他对达尔文(Charles Darwin)的进化论并没有真正理解。他评论道:“甚至连达尔文学派的具有唯物精神的自然研究家们对于人类的产生也没有提出明确的概念,因为他们在这种唯心主义的影响下,认识不到劳动在这中间所起的作用。”[2]恩格斯自以为有了一个连达尔文都没有的新发现—“劳动创造人”。岂不知—这“劳动创造人”一说并非新鲜,它属于比达尔文更早的拉马克(Jean Baptiste Lamarck)进化论。拉马克进化论的基本观点是“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用进废退”,即某种器官由于需要而经常使用,就会使该器官得到发展,变得越来越发达。相反,若少用甚至不用某种器官,就会使该器官的功能不断衰退,器官本身也会退化,甚至消失。 “获得性遗传”,即由于环境影响或“用进废退”而获得的性状变化,可以通过繁殖作用而遗传给后代。按照拉马克学说,在远古时代,长颈鹿的脖子没有现在这么长,因为要吃树叶,天天伸长脖子。所以,脖子会越伸越长;而这种变长的脖子会遗传给后代,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就成了今天的长颈鹿。而与之相应的恩格斯的“劳动创造人”理论是:人因为用手劳动,手才越用越灵巧;因为人要说话,嗓音也越说越复杂;因为要劳动和语言,脑才越用越发达。这种手、嗓音、脑袋等的特殊发育会遗传下去,经过一代一代的积累,劳动使猿的脑变成人的脑,产生了具有意识机能的人脑。这样,劳动使猿变成了人[3]。
    现在,特别是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太多的证据支持达尔文学说,而拉马克的学说却找不到像样的证据。后天性获得的性状,只能影响其自身,而不能遗传给子孙,除非是遗传物质(基因)有改变。比如,儿孙辈不会因祖辈天天伸脖子,而天生脖子长;也不会因祖母辈日日绣花,而天生手巧。
    而对于现代达尔文进化论来说,生物进化是由于基因变异和竞争选择的结果。通俗点说,在猿人的所生的后代中,由于遗传物质不可能完全被精确复制等等原因,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异,有的变得相对聪明,有的变得相对笨。那些相对聪明的后代,在自然选择中可能会有竞争优势,容易把基因传下来,而相对笨的后代则更容易在竞争中被淘汰。这样,经过若干代的淘汰筛选,群体的组成逐渐漂移向越来越聪明的猿人后代,这个群体再逐渐变成的人,将来还要继续变成更聪明的“超人”。以上,只是非常简化的进化描述,自然界中的生物竞争选择往往是多方面立体的,可能包括智力、体力、容貌、生育力、抗病力、性格取向、自我奉献和自私性等等综合因素的竞争,生存策略和进化过程往往也要复杂得多。
    对于人类进化,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还有一个独特的理论:“从只吃植物过渡到同时也吃肉,而这又是(猿)转变成人的重要的一步。”“这种正在成长中的人离植物界越远,他超出动物界的程度也就越高”“最重要的还是肉食对于脑的影响;脑因此得到了比过去丰富得多的为脑本身的营养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因而它就能够一代一代更迅速更完善地发育起来。请素食主义者先生们恕我直言,如果不吃肉,人是不会到达现在这个地步的。”[4]这大概是毛泽东“吃红烧肉补脑”说的来源。这种“吃肉进化论”,算是恩格斯的发明。然而,“吃肉进化论” 却很难得到考古和生物学方面的支持。古猿、现代类人猿的牙齿与人类相比,犬齿更突出,反而更接近食肉动物。说古猿只吃植物,也是没有根据的。从营养学上说,大脑发育所需的一切养分,都能从素食中得到,食素也一样能满足大脑对营养的需要。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脆弱的理论基础
    熟悉马列原著的人们都知道,马克思主义人类古代社会发展史论述主要来自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而此书的观点来自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的《古代社会》和瑞士巴霍芬(Johann Jakob Bachofen)《母权论——根据古代世界的宗教的和法的本质对古代社会的妇女统治的研究》。恩格斯的著作名称就说明了这一点。摩尔根的“文化进化论”,是建立在假定世界文化史是单线发展的基础上,即现有的各个民族文化,只是人类文明单线发展的不同阶段。在这个假定基础上,以今推古,推测现存的美洲和澳洲的一些土著文化是人类社会的必经之路。摩尔根的这些假设和推论,并非建立坚实的考古学和历史学证据的基础上,根基并不牢靠。
    文化单线进化论,否认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分支性发展。现在看来,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类似于一些外行人对进化论的理解:“人是猴变的”。人与猴虽然可能来自共同祖先,但各自采取不同的进化策略。人与猴只能算进化上的不同分支,而不能说猴是人类的祖先,或是人类进化的必经之路。
    在人类发展史上,由于地理的隔阂等等因素,往往产生文化的分化。由于美洲大陆和澳洲大陆与东、西方的隔离,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不同,文化发展走的是各自不同的路。东西方文化也是如此,恐怕很少人会说,东方印度文明是西方雅典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退一步说,即使都在东方,谁能说印度过去的种姓制度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再退一步讲,即使在中国内部,除了一些宗教狂热者,有谁会说西藏的政教合一的宗教社会体制是中原华夏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现代社会,由于信息交流和交通工具的发达,文化之间的隔离越来越小,文化之间的融合越来越多。将来世界发展方向,很可能越来越趋同。但也不能因此否认历史,而说人类文明史只是单线进程。
    用在这种文化单线发展论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社会发展学说,来解释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人类历史,自然漏洞百出。更何况其推测的发展路线本身就有问题。
    三、原始共产主义是人类必经之路吗?
    原始共产主义不要说是人类必经之路,就连存在的可能性都很小。马克思主义对于原始共产主义的解释是,因为生产资料极少,所以平均分配;婚姻制度为群婚乱交。而在生物界里,生物生活在地球的各个角落,生存环境千差万别,比猿人生活条件恶劣的生物应该很多,而群居的哺乳动物,极少(如果有的话)是生活在“原始共产主义”的环境中。和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各种群居类人猿,都是生活在明显的等级社会。例如,猴群中就有猴王,猴王往往有多个雌猴作“妃子”。而地位稍低的是与猴王亲近的猴子,再往下是“平民”猴子。不过,那些“在野党”猴子也有机会,在猴王年老力衰之时,或“驾崩”之日,重新争夺王位。
    为什么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在自然界极少存在呢(假如存在的话)?从进化论来说,一个物种要想生存,必须要有竞争和淘汰,不淘汰群体内竞争弱势的基因,也就没有进化。假如猿人就是生活在平均主义、没有种内竞争淘汰的制度下,我们现在还是停留在猿人阶段。
    另外一方面,原始社会是“群婚”制,也是不可思议的。群婚乱交说主要来自巴霍芬的母权论。在自然界中,在群居的哺乳动物中,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制很常见,而一妻多夫制和群婚乱交则是极少(如果存在的话)。恩格斯对此的解释是:动物中只存在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制度是由于雄性动物间的忌妒所引起。这种小家庭式的夫妻关系,不利于群体的团结。猿人要进化到人,需要团体的力量,所以要打破这种小家庭,建立没有忌妒的群婚乱交大家庭[5]。这种“群婚乱交”进化论,大概又是恩格斯的发明。需要团体力量的动物远不止人类一种,却没有一种是靠“群婚乱交”的大团结社会来生存的。人类的进化,是建立在种内竞争、淘汰弱者的基础上的。那种群婚乱交的大团结社会,如果存在的话,只能导致人类进化步伐的停滞。恩格斯对生物进化论不够了解,再加上用想当然式的思维方式草率得出的结论,自然经不起推敲。
    对达尔文进化论来说,在动物界,如果恩格斯所讲的那种群婚制存在的话,物种中每个成员,不管在其他方面是否有竞争优势,只要性功能完善,都有相等的交配机会。这样就很难淘汰那些有竞争劣势的个体,由此使此物种的进化进程减缓以致停滞。所以,在动物界中,群婚乱交,因其在进化中的劣势,只可能是个别现象,而不可能成为整个物种的普遍现象,更不可能成为人类发展史上的必经之路。
    总而言之,人类的原始共产主义,考古学至今没发现任何有说服力证据,理论上也不可能成为人类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母系氏族社会是人类必经之路吗?
    原始母系氏族社会观点是建立在摩尔根文化进化论和瑞士巴霍芬母权论的基础上。巴霍芬推测原始母系氏族的存在,是基于对古代宗教传说、图腾和对罗马葬礼艺术等的研究。这些推论的基础本身就不牢靠,再用摩尔根文化单线进化论来推广到全人类历史,则更是空中楼阁。把古代传说作为一种参考还可以,但由此来推测古代的现实社会,极容易走偏。如果把嫦娥奔月作为中国古代已经成功登上月球的证据,把中国老百姓供奉女性观音菩萨,作为中国是女权社会的证据,都是天方夜谭。
    巴霍芬推测,远古人类是群婚制。由于母亲乱交,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母亲地位最高,以至于女性统治整个部落。
    对于群婚乱交,在前文已经讨论过,不可能成为群体的普遍现象。女性和男性相比,体力上处于弱势,在其他方面又无明显优势。怀孕和哺乳,又使女性在劳动等方面失去与男子平等竞争的机会。这些,使女权社会,即使能存在于某些地区,也很难成为原始社会的普遍现象。
    大部分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对母系氏族普遍存在与人类早期社会的观点持否定态度,虽然仍有一些女权主义者坚持此观点[6]。即便在中国,也开始有了不同的声音,如王家范的《“母权论”质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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