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史与论关系之我见 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已有较好地阐述史与论关系的史学。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论史家“三长”(才、学、识),特别强调“识”(即义理)。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则既批评那种“学博者长于考索,岂非道中之实积,而骛于博者,终身敝精劳神以徇之,不思博之何所取也?”又抨击那种“言义理者似能思矣,而不知义理虚悬而无薄,则义理亦无当于道矣”。[3]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经过一段时期对只重史料、不重理论的倾向的批判,而后又纠正只发空论,轻视史料的倾向,于是就有“以论代史”、“论从史出”等提法的出现。这两种提法均有语义欠妥之处。目前史学界一般用“史论结合”,即科学理论和历史实际(包括史料)的结合,即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去指导历史研究工作。这一提法是较为全面和科学的。 就史学论著而言,如按史与论关系划分,不外乎可分为三大类型:一是偏重于史料的整理、编纂、校勘,考证史实的论著,理论色彩很淡薄,有的甚至没有什么理论;一种是以史论为主的论著,史实只是概括的或偶尔使用,主要以论为主;还有一种是介于上述两种类型之间,有史实也有理论,或通过大量史实来论证理论,真正属于“史论结合”的论著。以上三种类型的论著的差别,有时是不很明显的,只是相对说来有所侧重而已。现今国内出版的史学论著不外乎就此三种类型,各种类型各有自己的特点,均有存在的价值。就我个人而言,三种类型的论著均曾尝试过,如偏重史料整理的有《吐谷浑资料辑录》(1992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以探讨理论为主的有《怎样看待我国历史上的统一与分裂》(载《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历史上的中国及其疆域、民族问题》(载《云南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属于史论结合类型的有《敕勒与柔然》(1983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吐谷浑史》(1985年宁夏人民出版社)、《唐代党项》(1988年三秦出版社)、《中国中世西北民族关系研究》(1992年西北大学出版社)等。 据我的体会,史料的收集、排比、校勘以及史实的考证,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十分重要。如果史实有误或不完全,则得出的结论就靠不住。因此,即便是在写史论结合型的论著时,我也十分重视收集、排比、考证尽可能收集到的史料,以及前人的论述。如出版的《吐谷浑资料辑录》,就是为我写《吐谷浑史》所准备的资料集(出版稍后)。我认为,就是在史论结合类型的论著中,也应对一些极为重要的史料进行考证,或放人正文,或置于注释之中。但是应尽量避免繁琐的考证。 史料的收集、考证是基础,但如果没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就不能从高层次上去辨别、分析史料的价值,决定取舍,更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一个真正的史学家如果仅在史料的排比、编辑或考证上作学问,他的成就会大大的减低。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很深。1959年马长寿师购得著名史学家岑仲勉教授的《突厥集史》一书,见书中对他的《突厥人与突厥汗国》一书有所批评,于是在该书扉页上写了一段话,其中有这样几句话:“……岑翁对我前年所出《突厥人与突厥汗国》小册子多所批评,不胜喜悦之至!目前国人治突厥史者自以岑翁为第一,然烦琐,不能明大义也。……最近拟作一书报岑翁,若干重要问题尚须研究,未可轻易一驳也。”马长寿师所说的“明大义”,就是指指导思想和理论。 “史论结合”中的“论”,据我的理解,应有两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论。我就是以这个理论来分析、鉴别史料,观察历史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甚至在章节的安排上也从指导思想出发来考虑。二是指从大量、可靠的史料中,得出的较为正确结论。这一结论是指导思想所不能替代的、具体的、活生生的。在这里,则切忌先有一个主观的结论,然后寻找史料来论证。这种研究历史的方法是唯心主义的,绝不可取。 (五)关于史学家的自我修养问题 一提到史学家的修养,人们自然会想到中国历史上著名史学家刘知几、章学诚等的论述。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曾提出,作为史家必须兼有“史才”、“史学”、“史识”三长;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在“三长”之外,又加上了一个“史德”。然而,各个时代和每个史学家对于史家之“四长”或“三长”又有不同的解释和理解。但无论怎样,前人提出的史家“四长”,也是指作为一个优秀的史学家(“良史”)应具备的素质(功底),也就是所谓的“修养”。此“四长”概括得较为妥当和全面,尽管各个时代和个人理解不完全相同,但总的精神还是可取的。我本人从事史学研究与教学数十年,也深有感触。据我的理解: 史才,不仅指天才和才气,主要是指文才、文采,即古人所谓的“辞章之学”。有了好的题材和思想,文字表达不出来,或表达得不清楚,也是枉然。因此,作为一个史学家必须善于用文字来叙述、论证史实。历史上凡是“良史”,其著作莫不具有文采,这是大家公认的。然而,如果刻意追求文采,以文害意,也是不可取的。史学不同于文学,前者是用简洁、准确的文字,叙述活生生的史实;后者则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创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在大学时,我爱好文学,故在初写史学论文时,语句冗长繁杂,形容词特多。后来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因马长寿师的指导,才改掉了这一毛病。对史学家来说,文字简洁、明晰、准确,能用最简短、平凡的文字,表达出深邃的思想,化腐朽为神奇,是最高的境界。当然,文史是相通的,由于我从小喜爱文学,故转入史学领域后,文字上没有多大困难,写起来就较为迅速,也许这就是别人说我“多产”的原因之一吧。 史学,是指学识,我理解主要是指专业知识。史学的面很广,既要有中外历史知识的雄厚基础,又要在专门从事的专业方面有深厚的造诣。因此,学识主要是解决好博与专的问题。所谓“博”,是指在学习和研究中,应具备广博的知识基础。有关史学各门的基本知识,甚至包括对与史学有关的学科,如哲学、文学、语言学、民族学、经济学等,均应有所涉及和了解。“专”,就是指具有本专业方面扎实、雄厚的基础,及对现阶段本专业研究状况的了解。只有将博与专结合起来,才能在研究专业的问题时,结合广博的知识,融会贯通,左右逢源,站得高,看得远,取得高水平的成果。博与专两者又不可偏废,它们是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我之所以在民族史研究中取得了一点成绩,可能也多得力于大学时对哲学、经济学、文学等社会科学的注意和学习。 史识,就是识见,义理;用今天的话来说,即是怎样掌握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指导,来分析大量可靠的史实,然后得出科学的结论。这就涉及到上述的史与论的关系问题。说到指导思想,过去有的史学家往往以指导思想来代替科学的结论,即“以论代史”,而非“论从史出”。这种教条式的史识是非科学的。早在19世纪末,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恩格斯对当时德国一些青年把“唯物主义”当作套语、标签的教条主义研究倾向做过严厉的批评。他说:“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仔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司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4] 在我最初试图应用唯物史观作指导时,也喜欢大量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原文,认为这种方式才是有了理论的指导。其实,这种做法只是形式上的、表面的,不一定可取。此后,我逐渐摒弃了这种做法,而是以唯物史观、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作指导思想,以此来选择史料,分析和思考问题,甚至连章节的安排也从这些规律出发来考虑。从表面上看,我的民族史论著中没有或很少引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原文,但从全面看则是尽力贯穿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原理的。 史德,主要指史学家本人的品德,即清人章学诚所谓的“心术”,也即是指史家追求历史真实的正直品德。这是中国传统史学“直书”的传统。这一点,我想作为一个真正的史学家是应必备的品德,从古至今概莫能外。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就是要忠实于历史,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形而上学的伪史学。 然而,史学是每个时代的上层建筑,在不同的时代又为不同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各个时代的史学家之史德又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我们今天的史学家的史德,除了应继承“直书”、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优秀传统之外,还应自觉地在选材、论述等方面为当今的现实服务,发挥史学的社会功能,奏出时代的最强音。 一个能兼有“三长”或“四长”的史学家是很不容易的。每个史学家都有自己的所长和弱点。但如果能扬长避短,奋力补救自己欠缺的地方,还是大有可为的。我自己在“四长”方面均有很大差距,但我还是有信心尽力向这四个方面努力,在史学领域内不断探索,不断前进。 [注释] [1]《亭林文集》卷六。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1972年人民出版社。 [3] 《文史通义·原学下》。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5页,1972年人民出版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