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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清华周刊》编者和作者的夏鼐

http://www.newdu.com 2018-01-19 文汇报 王兴 参加讨论

    在担任文史栏主任期间,夏鼐深感“来稿不少而可采用的来稿太少,拉稿不易而退稿更难”。由于退稿,可能会“得罪”投稿者。坚持半年以后,他只好辞职不再继续干下去了。
    《夏鼐文集》(全五册)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去年出版发行。这套全集是在2000年出版的三册本基础上增订重编的,收录的夏鼐先生论著文字从141篇150万字,增加到213篇220万字,篇数和字数都增多50%。修订后的全集囊括了夏鼐半个世纪的中文论著,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他为推进中国考古工作全面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1930年夏,夏鼐由光华附中高中毕业,放弃免试升入光华大学本科的机会,报考了燕京大学和中央大学,结果都被录取。经过慎重的考虑,他决定就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9月6日,夏鼐抵达北平,进入燕园开始了大学生活。1931年下半年,夏鼐又转学至清华大学历史学系,师从陈寅恪、钱穆、雷海宗、蒋廷黻等教授。
    当时清华校内有一份重要学生刊物——《清华周刊》,上至总编,下至发行,大都由学生担任。该刊是很多清华学子发表学术论文、书评译文、诗词小说等著述的重要园地。1932年初,夏鼐在《清华周刊》发表第一篇文章《言语和中国文字二者起源的比较》(载第37卷第1期),该文系林语堂著作的译文。翻译此著作,夏鼐自有一层深意,他在“译者附注”中提到,“因为它可以指示我们一个研究国故的新方法,并且可以破除那种中国文字创始于‘伏羲画卦’‘仓颉造字’的荒唐神话,所以特为译出”。同时他将“其中有些术语及专有名词”,“一一注释在下面”,又反映了他对国内外语言文字学著作的熟悉。
    1932年5、6月,夏鼐作《秦代官制考》一文,重点讨论了“秦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如何制定了它的官制,以求适合于这一新的使命”。该文以《史记》中的材料为主,考证了秦代的三公九卿、博士等中央官吏、武官、郡县官吏,阐明秦代官制的来源和作用,最后认为秦始皇所创的官制,“为后世所仿袭,历千余年而不衰,直到西洋的资本主义国家,用铁舰大炮击破了中国的闭关主义,中国的官制,才有根本的改革”。该文既有史料的详细考订,又对历史的长时段进行宏观思考。对于大学二年级的夏鼐而言,能写出这样有分量的一篇大文章,实属难得。该文投稿至清华周刊社,于1933年初在第38卷第12期刊载。
    正是因为向《清华周刊》投稿的缘故,夏鼐与时任该刊文史栏主任的吴晗相识。1932年11月24日,夏鼐与吴晗第一次见面,谈及现代史学社之事以及明清史的学术问题。次年2月22日,吴晗动员夏鼐接替他担任文史栏主任,夏鼐因自己人际关系不广、不会组稿等,加以婉拒。后经时任周刊总编辑马玉铭和吴晗的一道劝说,夏鼐也就答应下来。
    夏鼐担任文史栏主任期间,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审稿、校对及退稿。他在审稿中,表现了深厚的知识积累、敏锐的问题意识以及准确的把握能力。夏鼐在日记中,记载了他对稿件的审阅情况。经过审阅后采用的稿件,夏鼐的评论亦精准、到位。牛夕(张杰)的《西周官制考略》,认为该文“搜集材料颇勤,方法亦正确。盖吾人如欲研究西周制度,非以金文为主,而以《诗》、《书》为辅不可。《周礼》伪书,不可用也”。辰伯(吴晗)的《汉代之巫风》,认为“此篇虽以《汉代之巫风》为题名,而仍以西王母故事为主。虽篇幅不多,而功夫自见,可以采用”。孙毓棠的《西洋封建制度的起源》,认为“在中国研究西洋历史有种种困难,故罕佳作,此篇叙述尚流畅,条理亦清楚,可以登载。但在理论方面并未见深刻”。
    审稿时,如果感到拟采用文稿的部分内容尚有可商榷之处,或致函作者,或加编者按语。例如,1933年3月15日,夏鼐审阅辰伯(吴晗)的《读史杂记:明史》,即感到“辰伯君专治明史,此篇寥寥十条,然非多读书而精读者不能下笔。虽所举多细节,然具见苦心。……其中甘苦惟身经其境者始能知之,不足为外人道也”。又感到“惟此篇之划分方法未见佳。校记之编次或依原书,或分种类,此篇最好采取后法,以示典型的误错,将来成为专书则应该用前法”。于是写信将此意告知吴晗。第二天接吴晗复信,信中说“来示指出弟文编次不当,卓识精见,语语自学问有得出,清华园内治此,惟兄与弟二人,鲰生何幸,得拜面鍼”。夏鼐又作“编者案语”,依前函之意提出商榷。
    吴晗一文,后刊于《清华周刊》第39卷第3期(1933年3月29日出版),该文从缺佚、误文、套句、重出、互异、矫诬、事讹、简略、偏据、舛套十个方面,指出《明史》的“疏漏”之处。夏鼐在文末“编者按”中说:“辰伯先生治明史有年,此文虽仅涉及校勘学一方面,数量上仅寥寥十条,然颇多创获。用力之勤,令人拜服。惟篇中将明史之误,分为十项,各立名目,并系以例证;分合编次,似尚可斟酌。鄙意以为本篇既将明史之误,依其性质而分类,则性质相似者,应并入一类,性质大同小异者,可并入一纲,而分为二子目,然后各系以例证,以示各种‘典型的错误’(Typical Errors)。如是则本篇后段,可分为四纲、九子目。”“四纲”即“脱落字句”、“疏忽致误”、“考据不精,仍前之人误而未改”、“体例未善”。“私意以为如此分类,较原来十项并列,不相统属,似为稍胜。不知辰伯先生亦以为然否?”此按语,不仅反映了夏鼐治学的谨严,也表现了他商榷问题时谦虚的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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