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化行而习俗美”,以礼乐教化移风易俗成为主导观念 将教化视为移风易俗进路的主张,在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占据主流,为不同时代众多统治者和社会精英所提倡。比如汉初对强秦二世而亡进行过深刻反思的贾谊,就十分重视教化之于风俗的作用,他说:“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今或言礼谊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观之也?”董仲舒同样认为“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教化行而习俗美”。 王符将天下风俗败坏视为乱政薄化的结果,认为“王者统世,观民设教,乃能变风易俗,以致太平”。又如宋代司马光认为:“教化国家之急务也,而俗吏慢之。风俗天下之大事也,而庸君忽之。夫惟明智君子,深识长虑,然后知其为益之大而收功之远也。”明太祖也深谙教化之于风俗移易的重要性,洪武二十四年七月他到谨身殿看《大学》时对大臣们说:“治道必本于教化,民俗之善恶,教化之得失也。” 教化的手段主要是儒家倡导的礼和乐。荀子说:“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陆贾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董仲舒更明确提出了礼乐教化的概念。作为教化的手段,礼乐常常并举,但礼乐在教化中各有侧重。礼的重点在于明分别异,礼以家庭出身、政治结构中的位置、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家庭结构中的位置以及年龄等因素为标准,确定不同人的不同身份、地位以及不同的行为规范,以建立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社会秩序。用礼教化就是让世人明白自己在结构中的身份地位并能够安分守己,根据自己的身份地位行当行之事,不行所不当行之事。乐的重点在“合同”,荀子说:“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礼乐教化思路下的移风易俗,就是用礼乐统管人心,通过对礼乐的应用使民心向善,促进现实生活中的“坏”风俗向“好”风俗转化,进而达到既贵贱有等、上下有别、士农工商各安其位又能彼此和谐相处的社会有序状态。 那么如何实行礼乐教化以移风易俗呢?学校被认为具有重要的作用。董仲舒大力主张兴办学校,发展教育,以道德礼乐教化风俗。这也为后世的社会精英所主张。 学校之外,承担教化之责的重要组织是家族。家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社会单位,人首先生活于家族之中。汉代独尊儒术,儒家学说成为指导社会行为的理论基础,后世家族往往通过岁时礼仪、婚丧嫁娶等人生礼仪以及社会交往礼仪的日常生活实践以及家训家规来实现对家族成员(同时也是社会成员)的教化。 此外,古代移风易俗倡导者们还特别注重上层人物、社会精英在移风易俗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楚王好细腰,城中皆饿死。”他们的作风、好恶深深影响着下层人,对于风俗形成以及移风易俗影响至关重要。另一方面,移风易俗必须依靠上层人物的作为才能够成功,如应劭所说“圣人作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有鉴于此,移风易俗的倡导者总是将目光锁定在圣人、君主、公卿大夫等上层社会人士身上,视其为风俗好坏的关键所在,并希望他们能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是非观、善恶观、价值观,讲礼节,重仁义,并以身作则,率先示范,通过上行下效的路径以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