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义廉耻”被视为“国之四维”,“四维”之中的廉耻尤为重要 “礼义廉耻”四字之并提和连属,最早出自《管子》。《管子·牧民》写道:“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是为礼、义、廉、耻四字并提。《管子·立政九败解》:“然则礼义廉耻不立,人君无以自守也。”是为礼义廉耻四字连属。至于“维”之一字的索解,是否即为“以小绳缀侯之四角而系之于植”,我们姑且存而不论,总之,礼义廉耻是维系国家的极为关键的支撑,齐国的这位大思想家能提出此一学说,即足以视作对历代治国理政,对吾国思想文化史了不起的贡献。 欧阳修对管子的四维说和礼义廉耻的深涵给出了极为深刻的训解,至有“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的至理名言。历来解廉耻一语,都不如欧阳修解得如此深刻无漏。廉耻是一个人立身的大节,如果不廉,什么都敢拿;如果不耻,什么事都敢做。 在顾炎武眼里,四维之中的廉耻尤为重要,因为不廉乃至悖礼犯义,都是由于无耻所致。所以他说:“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这是顾炎武的千古名句,置诸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无论千年以前,抑或千年之后,都是铁骨铮铮的发人警醒的人类尊铭。然则顾炎武之谠论,直接是为明之亡而发,故在廉耻一节之后,附语写道:“呜呼,自古以来,边事之败,有不始于贪求者哉?吾于辽东之事有感。”顾炎武认为,治军之道,首先是本于廉耻。 顾炎武主张“俭约”,认为“国奢示之以俭”,是“君子之行”和“宰相之事” 岂止治军需要从廉耻入手,一国之大臣的廉与贪,实际上是国之兴衰败亡的决定性因素。以此顾炎武主张“俭约”,认为“国奢示之以俭”,是“君子之行”和“宰相之事”。他逐一列举汉代的许劭、北齐的李德林、魏武时期的毛玠这些以俭朴为尚的达官,如何直接影响到一时的社会风气。特别是唐代大历年间的宰相杨绾,史载其“质性贞廉,车服俭朴,居庙堂未数日,人心自化”。例如御史中丞崔宽,剑南西川节度使崔宁的胞弟,家中多蓄财富,“有别墅在皇城之南,池馆台榭,当时第一”,但崔宽在宰相杨绾的影响下,很快下命令毁撤了这些别墅。中书令郭子仪,在崔绾拜相之后,其在邠州的行营,坐中音乐减少五分之四。还有京兆尹黎干,平常出入,百余人马跟随,也很快作了裁减,只留十骑而已。另一个唐代的例证,是当时享有刚直清廉称誉的杜黄裳出任宰相,向来跋扈的李师古,命手下一名干练之人,带着钱数千,和一乘车子,欲贿赂杜黄裳。但使者到门之后,未敢即送,在外面“伺候累日”。后来看到有绿色的车轿从宅中出来,跟随的只有两个从婢,“青衣褴缕”,原来是宰相的夫人。送礼者见此情形,立即回去告诉李师古。从此师古改变了自己,终其一生不敢骄奢淫逸。顾炎武由此得出结论,认为改变奢侈的风气并不见得那么难,只要将这些范例广为传布就可以了。他为此感慨说:“道岂远乎哉!” 顾炎武认为廉耻之风是否能够建立起来,关键在大臣,“法不立,诛不必,而欲为吏者之毋贪,不可得也。” 顾炎武深知,廉耻之风是否能够建立起来,关键在大臣,即社会的居高位者。为此他在写了“廉耻”、“俭约”两题之后,又写了“大臣”一题。他说:“欲正君而序百官,必自大臣始。”但大臣的廉与不廉,不能看一时一事,而是应察其终始。历史上廉洁的典型,当推三国时的名臣诸葛亮。诸葛亮临终时,自表后主说:“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死后证实,确“如其所言”。 顾炎武写道:“夫廉不过人臣之一节”,但“人臣之欺君误国,必自其贪于货赂也”。又说:“夫居尊席腆,润屋华身,亦人之常分尔,岂知高后降之弗祥,民人生其怨诅,其究也,乃与国而同败邪。”考之史事,汉代的时候惩罚贪贿执法严厉,一旦被劾,常常死于狱中。唐时犯贪渎之罪,“多于朝堂决杀,其特宥者乃长流岭南”,很少有被赦免者。宋初于贪渎之罪,处理尤严。史载,宋代所以能得循吏,不赦犯渎是一个原因。而且对于犯者,不仅处以流放岭外,而且刺字暴打。但熙宁中期以后,废除了黥杖,“惩贪之法,亦渐以宽矣”。明朝的时候,对贪犯比宋朝还要姑息:“脏吏巨万,仅得罢官,而小小刑名,反有凝脂之密。”明宣德中,都御史刘观坐受贿罪,本该论斩。但皇帝发话:“刑不上大夫。观虽不善,朕终不忍加刑。命遣戍辽东。”到后来,特旨曲宥竟成为常例。顾炎武说:“法不立,诛不必,而欲为吏者之毋贪,不可得也。”又说:“人主既委其太阿之柄,而其所谓大臣者,皆刀笔筐箧之徒,毛举细故,以当天下之务,吏治何由而善哉?”所以他对诸书所载的一些惩贪惩得痛快淋漓的案例,格外感兴趣。他说后唐明宗的时候,亳州刺史李邺,因贪渎被赐自尽。被此案牵涉的有一位名将之子,又是驸马石敬瑭的亲戚,于是有人上奏,希望免其死罪。明宗的回答是:“王法无私,岂可徇亲!”又一案例,见诸元史至元十九年九月,皇帝发出勅旨,曰:“中外官吏赃罪,轻者决杖,重者处死。”鉴于贪吏之败国,顾炎武主张严惩贪渎罪犯。 对后来流行的所谓惩贪宜宽厚之论,顾炎武颇不以为然 《唐书》牛僧孺传所载的一件史例,顾炎武颇感兴趣,因为其中透露有以往反贪不经见的内容。唐穆宗初年之时,宿州刺史李直臣犯贪渎罪当死,中贵人为之说项,穆宗决定宽恕,说:“直臣有才,朕欲贷而用之。”时任御史中丞的牛僧孺不同意穆宗的这一说法,直言道:“彼不才者,持禄取容耳。天子制法,所以束缚有才者。安禄山、朱泚以才过人,故乱天下。”穆宗觉得御史中丞的话不无道理,结果没有宽恕此人。顾炎武引来此例,感慨地写道:“今之贪纵者,大抵皆才吏也,苟使之惕于法而以正用其才,未必非治世之能臣也。”是呵,能够拼命攫取到财富的人,自然不会毫无才具,只在才用何处罢了。而对后来流行的所谓惩贪宜宽厚之论,顾炎武颇不以为然,他说:“乃余所见,数十年来姑息之政,至于纲解纽弛,皆此言贻之敝矣。嗟乎,范文正有言:‘一家哭,何如一路哭邪!’朱子谓:‘近世流俗,惑于阴德之论,多以纵舍有罪为仁。’”实则宽宥那些贪腐不吏者,并不是什么“为仁”,而是助恶为患。宋代的包拯告戒子孙:“有犯赃者,不得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顾炎武说,今日之士大夫教子孙,真该以包拯之戒语为取法。 大哉,顾炎武之论——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大哉,欧阳修之论——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大哉,管仲之言——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