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年》:“明歲,厲公先起兵,率師會諸侯以伐【八九】秦,至于涇。共王亦率師圍鄭,厲公救鄭,敗楚師于鄢。厲公亦見禍以死,亡後。【九〇】”[1] 該部分出自清華簡《系年》第十六章,位于此章的末尾,記述的是鄢陵之戰爆發的原因、過程和結果。關于鄢陵之戰,《系年》與傳世文獻都有所記載,但兩者所記存在差异。其中,差异的關鍵在于鄭國的從屬。《春秋》明確記載鄭國在鄢陵之戰時從屬楚國:“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鄭伯戰于鄢陵。楚子、鄭師敗績。”《左傳》亦載:“十六年春,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汝陰之田求成于鄭。鄭叛晋,子駟從楚子盟于武城。”[2]而《系年》則載“共王亦率師圍鄭,厲公救鄭,敗楚師于鄢”似乎是說楚圍鄭,晋即救鄭,鄭國從屬晋國。 基于《系年》與傳世文獻在文本上的差异,學界對此多有探討,形成了兩種看法。一部分學者認爲,《系年》所記在觀點上與傳世文獻存在差异。如魏慈德先生對比《系年》和《左傳》認爲“在《左傳》中,則先透過子囊之口,强調楚人背盟,又載楚將子反的背信忘禮,更由申叔時之口預言楚人將敗,子反必不免,故有鄢陵之敗。從簡文與傳文內容看來,兩者的立場觀點顯然不同。”[3]按《左傳》行文往往根據戰爭結果“據後叙之”,在已知戰爭結果的情况下,在戰爭之前加入預測戰爭結果的情節,該情節史料價值幷不大。賴怡璇先生對比史料認爲“此次戰役傳世文獻前因後果詳盡,仍是以傳世文獻記載爲是。”[4]孫飛燕先生同樣認爲“簡文說法有誤,《左傳》之說更可信”給出的證據是“首先,《左傳》清晰地記載了楚鄭關係的變化過程。”“其次,《國語晋語六》‘范文子論外患與內憂’章:‘鄢之役,晋伐鄭,荊救之。’也認爲是晋伐鄭。”[5]賴先生和孫先生雖然指出傳世文獻對此戰過程的記載更具說服力,但未給出具體證據,孫先生以《左傳》和《國語》記載能够相互印證來說明《系年》記載錯誤的理由幷不充分。另有部分學者則認爲《系年》所記在觀點上與傳世文獻幷無差异,只是《系年》特有的書寫方式。如馬楠先生認爲:“簡文似合兩年傳言之。”[6]李松儒先生指出:“簡89‘明歲,厲公先起兵,率師會諸侯以伐秦’是成公十三年。本段叙述鄢陵之戰,是發生在成公十六年。下一句‘(厲)公亦見禍以死’是成公十八年,《系年》接連著書寫易肇誤會是同一年發生的事。”[7]馬楠和李松儒二位先生認識到《系年》幷非記錯,而是“合兩年傳言之”“接連書寫易肇誤會”,但幷未給出具體論證。筆者通過分析《系年》的詞語使用,考證鄢陵之戰的地點、楚晋兩軍的行軍路綫,幷結合戰爭所處的時代背景,發現《系年》和《左傳》的記載在文本和記述方式上確有差异,但在戰爭原因和過程的觀點上幷無矛盾。 要理解《系年》對此事的記載需要解决兩個問題:(1)“共王亦率師圍鄭”與“厲公救鄭”兩事是否是同時進行?(2)“厲公救鄭”的“救”字是否說明此時鄭國從屬於晋國?筆者認爲,(1)兩事幷非同時進行;(2)“救”字也不能說明此時鄭國從屬於晋國。以下列舉三點證據: 其一,“亦”字可以連接相隔一段時間的同類史事,[8]《系年》“厲公先起兵,率師會諸侯以伐秦,至于涇”與“楚共王亦率師圍鄭”兩句之間雖然沒有表示時間的詞語,但幷不說明後件史事的時間是承前省略,兩件史事可能在不同時間發生,《系年》所記“厲公救鄭”幷非表達晋厲公伐秦之時見到楚圍鄭即轉頭救鄭。另外,若《系年》所記“厲公救鄭”是對正在發生的楚圍鄭一事的回應的話,“厲公”與“救鄭”之間應有“遂”一類可以表示前後事是順承關係的副詞。[9]關于用“遂”字的使用,《系年》有15處之多。在此僅舉一例,第十二章:“(楚莊王立十又四年,王會諸侯于厲)鄭成公自厲逃歸,莊王遂加鄭亂”,[10]此句與本章“共王亦率師圍鄭,厲公救鄭”的結構極像,共王和厲公、鄭成公和莊王都是不同主體。楚莊王在厲會諸侯,而鄭成公徑自逃回國,忤逆了楚國,于是莊王侵伐鄭國。“遂”字用來表示楚莊王侵鄭與鄭成公逃歸兩事是順承關係。由此可見,《系年》作者相當重視起到連接前後史事作用的副詞。所以“厲公”與“救鄭”之間缺少一個重要的起連接作用的副詞值得思考和質疑,合理的解釋應是共王圍鄭與厲公救鄭二事無順承關係。 其二,“共王亦帥師圍鄭”一事的地點值得注意,所謂“圍鄭”幷非指包圍整個鄭國,而是指包圍鄭國首都新鄭。吳柱先生指出春秋時代“習用國名代稱國都”,[11]此處亦然。關于晋、楚大戰的地點,《系年》明確記載晋軍敗楚師于鄢。關于“鄢”地,楊伯峻先生指出“鄭滅鄢以後,初用原名,後改爲鄢陵”又引《水經渠▪水注》曰“蔡澤陂水出鄢陵城西北,晋、楚相遇處也。”[12]按蔡澤陂屬鄢陵,即鄢陵之戰的具體地點應在鄢陵城的西北部鄢陵地界內。因此,楚軍圍困鄭國的地點與晋楚大戰的地點是不同的。此外,晋軍救援鄭國的出兵路綫是從西北到東南,晋楚兩軍只有可能在新鄭或者新鄭西北相遇。而鄢陵位于鄭國首都新鄭的東南部,[13]所以“厲公救鄭”之時楚軍决計不在“圍鄭”,兩事幷非同時進行。 其三,仔細對比《春秋》《左傳》與《系年》,以事件爲中心繪製成表格: 表1:《系年》、《左傳》、《春秋》對比表(魯成公十三年至十八年)
根據表格,《系年》記述鄢陵之戰過程的大多數細節都可以在《春秋》和《左傳》中找到,只有兩處無法與傳世史料吻合。 第一處是“共王亦率師圍鄭”,此事《左傳》中沒有記載,但《春秋》和《左傳》都記載了魯成公十五年的“楚共王伐鄭”一事,且《左傳》詳細的記載了楚軍的出兵路綫:楚——暴隧——衛——首止。楊伯峻先生注:“暴即成十五年傳之暴隧,本爲周室暴辛公采地,後入于鄭,當在今河南省原陽縣西舊原武縣境”、“首止,衛地,近于鄭。當在今河南省睢縣東南”[14]暴隧、首止都位于鄭國首都新鄭的西北部。按楚國北進中原的路綫有兩條,一條是出方城隘口後往北走即進入鄭國疆界,“沿著豫東平原的西緣前進,穿越鄭國境內,北渡黃河,便進入晋國的(修武)南陽、河內”。另一條是出方城隘口後往東走,“橫穿汝、穎流域,經過陳都宛秋,向宋都商丘,再到魯都曲阜,最後抵達泰山以北的齊國”。[15]此時楚國北進的路綫顯然是第一條,楚軍進入鄭國境內一路攻打到鄭國西北部的暴隧,接著又入侵到臨近的衛國首止,即楚軍跨越了鄭國全境,因此楚軍有很大可能圍攻過位于出兵路綫中間點的新鄭。《系年》所記共王圍鄭一事可作爲魯成公十五年楚伐鄭行軍路綫的一個補充,對《左傳》的記載起到補充作用,而不能推翻。 第二處是“厲公救鄭”,關于“救”字,《廣雅·釋詁》云:“救,助也。”《廣韵·宥韵》云:“救,護也。”即救護、援助的意思,《系年》中其他處所用“救”字也多是救助的意思。按照此意,《系年》似乎認爲此時鄭國應從屬於晋國,與《春秋》“晋侯及楚子、鄭伯戰于鄢陵”《左傳》“晋侯將伐鄭”的記載不同。[16]實則不然,對此處“救”字的理解需結合前後史事,其極有可能是引申義,指“晋厲公試圖把鄭國爭奪回己方陣營”,以下結合晋楚爭霸的時代背景分析。 晋楚爭霸開始于魯僖公二十八年,晋國在城濮之戰中大勝楚國,從此開啓了晋國的霸主時代。魯宣公十二年,楚莊王帶領楚軍在邲之戰中打敗晋國,楚國代替晋國成爲了天下霸主。在這一時期,兩國都通過直接對壘的方式取得戰爭的勝利,幷獲得絕對的霸主地位,在各自的霸主時代維護著國際局勢的穩定與和平。楚莊王去世後,楚國的力量逐漸衰落,晋國趁勢崛起,兩國實力相對平衡形成了兩霸幷立的局面。晁福林先生認爲:“自城濮之戰以後,晋、楚雙方對于與對方的直接衝突多謹慎從事,一般都儘量避免訴諸兵戎,都把戰略目標集中在對中間地帶的國家的爭奪上。”[17]此說有理,在楚莊王尚未成爲霸主之前,晋楚雙方實力同樣處在相對平衡的狀態,因此表現爲避免直接衝突。但在楚國實力迅速超越了晋國,幷北進大敗晋國後,就改變了兩國平衡的狀態。在楚莊王去世後,晋楚實力重新回歸平衡,雙方開始避免大規模直接衝突。[18]鄢陵之戰前夕晋楚舉行的弭兵盟會,也顯示晋楚雙方無意進行直接交戰。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爭奪中間地帶的國家就成爲了新的爭霸方式。而從鄭國的戰略意義上來看,其是晋楚爭霸必爭的盟國。 鄭國地處中原的中心地帶,被晋衛宋楚環繞,尤其是處在晋楚兩國的中間,“其距晋、楚道里俱各半”。[19]楊伯峻先生指出鄭國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重要意義:“鄭都在今新鄭縣,西北與周室鄰,南與蔡鄰,東與宋鄰,西南與楚鄰。欲稱霸中原,必先得鄭。當晋、秦爭霸時,鄭爲晋、秦所爭。今晋、楚爭霸,又爲晋、楚所爭。”處在這種特殊位置的鄭國若是歸附了楚國,恐怕會給晋國帶來嚴重威脅。宋代趙鵬飛云“蓋鄭如楚,則楚兵將橫行宋、衛之郊,天下諸侯爲之不寧。”[20]宋杰先生進一步闡明:“晋軍伐楚,或由河東渡過孟津東行,出虎牢後南下;或由南陽(今河南濟源至安陽一帶)由延津渡河,抵鄭國北郊後南下,兩條道路都需要經過鄭境。楚國若能控制鄭國,便可以利用它做緩衝地帶,屏障自己的北部邊境,阻止晋軍進入中原。相反,鄭國南郊諸邑緊迫楚國的方城,威脅著楚國北進的門戶。楚國若不能得到鄭國,非但無法飲馬黃河,同時不能輕易出方城,越陳、蔡而攻宋,進而向東北方向發展勢力。”[21]可見鄭國在晋、楚爭霸中的戰略地位。 按《左傳》所載,魯成公十六年春楚國通過賄賂鄭國,贏得鄭國歸附。面對鄭國的背叛,晋厲公出兵伐鄭,此舉顯然不是單純的攻擊鄭國,而是爭奪鄭國。值得注意的是,鄭國此前從屬於晋國,[22]此時被楚國搶走,因此晋國不是像爭奪普通國家一樣爭奪鄭國,而是爭奪本屬己方陣營的盟國。從這個角度來看,《系年》所載“厲公救鄭”意爲晋厲公見到關乎爭霸格局的鄭國被楚國搶走後,立刻出兵試圖把鄭國重新爭奪回來。細緻推敲“厲公救鄭”的原因,可以認識到幷非是楚共王圍鄭,而是鄭國叛晋。此處《系年》既沒有記載楚共王圍鄭的結果,也沒有記載鄭國背晋從楚的原因,又把發生在不同年間的史事置于同一句中,確實容易造成誤會。《左傳》則詳細記載了其中原因和過程,因此,此處《左傳》的史料當更豐富于《系年》,但兩者都以晋、楚爭奪鄭國爲戰爭爆發原因,實無觀點上的矛盾。 綜上,“共王亦帥師圍鄭”與“厲公救鄭”兩事幷非同時進行,“厲公救鄭”的原因是鄭國叛晋從楚。《系年》關于楚共王帥師圍鄭的記載與《左傳》成公十五年楚伐鄭的記載相合,且《系年》能够對楚軍伐鄭的行軍路綫有所補充。“厲公救鄭”的“救”字放在晋楚爭霸的時代大背景下考量,可以理解爲晋國試圖爭奪本屬己方陣營的盟國。因此,《系年》對鄢陵之戰過程的記載與《春秋》、《左傳》幷無觀點上的相左,且能够相互印證、相互補充。 [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1年,第147頁。本文所引釋文用通行字表示,從整理者。 [2] [晋]杜預注,[唐]孔穎達等正義:《春秋左傳正義》,[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916-1917頁。 [3] 魏慈德:《<系年>的簡背形質探究及其記事觀點與<左傳>异同例舉》,轉引自李守奎主編:《清華簡<系年>與古史新探》,上海:中西書局,2016年,第340頁。 [4] 蘇建洲、吳雯雯、賴怡璇:《清華二<系年>集解》,臺北:萬卷樓,2013年,第658頁。 [5] 孫飛燕:《清華簡<系年>初探》,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第121-122頁。 [6] 馬楠:《清華簡<系年>輯證》,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第256頁脚注。 [7] 李松儒:《清華簡<系年>集釋》,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第238頁。 [8] 胡泊先生通過分析《左傳》“亦”字的使用情况,認爲“亦”表示“也”的意思時“可以用在後句中表明兩個不同的主體所實施的動作行爲的結果具有相同性這一關係。”胡泊:《<左傳>中的副詞“又”、“亦”、“複”》,碩士學位論文,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2012年,第37、38頁。 [9] 《古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遂“用在後一語段,表示前後事在時間或事理上的順承關係。可譯爲‘于是’、‘就’等。”(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研究室編:《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562頁) [10]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第163頁。 [11] 詳見吳柱:《春秋諸侯會盟的“春秋筆法”析論》,《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6期。 [12]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878頁。 [13] 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一册),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第24、25頁。 [14]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565、153頁。 [15] 宋杰:《中國古代戰爭的地理樞紐》,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51頁。 [16] [晋]杜預注,[唐]孔穎達等正義:《春秋左傳正義》,[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916、1917頁。 [17] 晁福林:《春秋戰國的社會變遷》,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103頁。 [18] 魯成公六年,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晋欒書帥師救鄭,楚師還,兩國無勝負。晋師于是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師救蔡。晋師還,晋楚雙方仍不交戰。馬楠先生:“《左傳》謂邲戰以來,晋楚相畏,皆不欲成師相戰。”(馬楠:《清華簡<系年>輯證》,第257頁) [19] [清]顧棟高輯,吳樹平、李解民點校:《春秋大事表》卷二十八《春秋晋楚爭盟表-晋悼公論》,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2025頁。 [20] [清]顧棟高輯,吳樹平、李解民點校:《春秋大事表》卷三十二《春秋晋楚交兵表》,第2063頁。 [21] 宋杰:《中國古代戰爭的地理樞紐》,第51頁。 [22] 按《左傳》成公十年:“五月,晋立大子州蒲以爲君,而會諸侯伐鄭。鄭子罕賂以襄鐘,子然盟于修澤,子駟爲質。辛巳,鄭伯歸。”晋鄭結盟;又《左傳》成公十二年:“鄭伯如晋聽成。”杜預注:“聽猶受也,晋楚既成,鄭往受命。”說明鄭國從屬於晋國。([晋]杜預注,[唐]孔穎達等正義:《春秋左傳正義》,[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906、1910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4月30日11:3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