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以主权国家构成的现代国际政治体系中,从民族学的视角,国家基本可分为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 一、多民族国家的不同类型考辨 在具体从民族学的视角讨论多民族国家的不同类型之前,简单地廓清多民族国家中“民族”概念的层次。约30年前,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在提出其著名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学说。将汉语“民族”概念明确地划分为两个层次——“中华民族”层次或“一体层次”的“民族”与共同构成“中华民族”的“五十多个民族”层次或“多元层次”的“民族”,也即国内学者所提出的“亚层次民族”。 目前国际学术界在讨论当代国际体系中主权国家内部的人们共同体或人们群体时,基本上运用“nation”和“ethnic group/ethnicity”两个概念来做表述。总体上,“nation”所表述的是汉语“民族”概念的“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概念内涵;而“ethnic group/ethnicity”所表达的则是汉语民族概念的“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概念,即多元层次民族。 在汉语的语境下考察,“多民族国家”大致可用两分法划为三大类型:中央(联邦)政府和地方民间均承认本国是由两个以上具有国家情感和主权意识的“nation”(即一体层次的“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中央(联邦)政府和地方民间均承认本国不是由多个“nation”构成的多民族国家,而是由多个“ethnic group/ethnicity”(即多元层次或亚层次“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中央(联邦)政府强调本国内部并不存在多个“nation”、但是地方民间则认为本国内部存在着多个“nation”的多民族国家。 第一种类型的多民族国家西语一般称为“multi-national state”;第二种类型则一般称为“multi-ethnic state”;第三种类型,在本国的中央(联邦)政府层面,称之为“multi-ethnic state”,但是在地方民间层面,那些强调本国存在着多个“nation”的民族群体则坚持用“multi-national state”来称呼自己的国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