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甲渠鄣候任喜為今漢簡所見第三任甲渠鄣候,上承甲渠鄣候漢彊,後接甲渠鄣候誼,其任期在元帝初元元年七月至永光五年正月間。筆者新近檢得居延漢簡220.19、484.16+56+50與其任期有關,重新攷訂,可延伸其任期,向前後增長一段時間。 居延漢簡220.19釋文作:[1] 年五月丙申朔己亥,甲渠鄣候□ 言之 該簡上下殘斷,簡文兩行書寫,紀年佚失(請見附圖)。“甲渠障候”下闕文當為人名,恰于簡殘斷處,字迹殘泐泰半,僅殘存上部件左半,且墨色漫漶, 圖版作 。勞榦《居延漢簡》“釋文” “考釋”未釋,史語所簡牘整理小組採高解析紅外線掃描技術,圖版精美清晰,唯釋文仍作闕文處理。《居延漢簡甲乙編》《中國簡牘集成‧居延漢簡》《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并作甲渠障候“光”。恐不可信。簡文殘筆不類“光”字上部件“火”形,而近乎“喜”字上部件“土”或“士”形。請看“喜”“光”字形比較:
已刊漢簡中除開該簡,甲渠障候喜可二十見,而所謂“甲渠障候光”未之或見。李均明、劉軍:《居延漢簡居延都尉與甲渠候人物志》不錄“甲渠障候光”,羅仕杰《居延漢簡甲渠塞人物研究》、張文翰《甲渠候任職年代表》皆以該簡作唯一證據,建置“鴻嘉四年 甲渠障候光”。[2]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列簡220.19、簡141.2 二枚以為建置“甲渠障候光”依據。[3] 大作推擬“甲渠障候光”其人“即是甘露元年的肩水關嗇夫王光,并曾在建始年間担任過北部候長之職。”並由此攷察王光其人發迹升遷行迹,于陽朔、鴻嘉年間任甲渠候職。[4] 此說不可信。肩水關嗇夫王光其人見于下列諸簡: 1.五鳳元年十一月乙卯朔辛酉,肩水候福謂 關嗇夫光:候行塞,光兼行候事,真官到 金關T8:8 2.關嗇夫王光, 今調兼行候事 居延237.25 3.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丁酉,嗇夫光敢言之。肩水令史蘇得前□ 為廣地候長。謁以籍出,得妻子之官,敢言之 金關T37:1100 4.五鳳二年六月壬午[朔] [肩]水候福謂嗇夫光□ 金關T4:103 5.[甘露]元年十一月壬辰朔甲午,肩水關嗇夫光以小官印兼行候事,敢言之。 出入簿一編,敢言之。 居延199.1A 佐信 居延199.1B 五鳳至甘露年間肩水關嗇夫光,與建昭年間北部候長光非同一人。請看出土于A33地 灣簡141.2: 建[始二年八月]丙[辰]朔□□,北部候長光敢言之。 廩鹽名籍一編,敢言之。 A 鄭光私印 置佐[輔]發 [八月]戊午,候長鄭光以來。 君前。 B 由簡141.2知北部候長光非肩水關嗇夫光,二者同名異姓,非同一人。以是牽合肩水關嗇夫光、北部候長光、“甲渠障候光”升遷關係,無法成立。所謂“甲渠障候光”未見載其他簡牘,唯見于簡220.19,然該簡所載甲渠障候人名釋文作“光”,非是,當校釋作“喜”;而年代闕疑未定,猶待論證,以之為據,恐乖史實,不敢信從。 羅見今先生為科技史、曆法史大家,近二十年考釋年代曆日,遍及一切西北漢簡如敦煌漢簡、居延漢簡、甲渠候官漢簡、馬圏灣漢簡、額濟納漢簡、肩水金關漢簡,對于漢簡年代曆日校釋攷訂正補,作出卓有成效的貢獻,垂教後學。筆者近年籀讀漢簡,學步曆算,踵步前輩,受教實多。先生嘗以《居延漢簡甲乙編》《居延漢簡釋文合校》釋文“年五月丙申朔己亥甲渠鄣候光” 攷定簡220.19年代為“初元元年”,附以“鴻嘉四年”為同月朔可參攷之攷證年代。[5] 就該簡本身而言,攷定其年代為“初元元年”,至塙。若以所謂“甲渠障候光”攷之,宜為“鴻嘉四年”。蓋“初元元年五月”,于時當為“甲渠障候喜”在任,而非“甲渠障候光”。諸家建置“鴻嘉四年 甲渠障候光”,而不採“初元元年”,或基于此。唯該簡釋文當校正作“甲渠障候喜”,直以“初元元年”為該簡精塙年代,不必另列“鴻嘉四年”為可參攷之攷證年代。以是,簡220.19較完整簡文當校補作: [初元]年五月丙申朔己亥,甲渠鄣候[喜] [敢]言之。 今漢簡所見甲渠候喜任期在初元元年至永光五年間。請看下列簡牘: 1.初元年七月庚戌,甲渠鄣候喜謂俱起士吏:檄到馳 居延283.26+36+65 2.初元四年二月壬午,甲渠鄣候喜謂第七士吏、第四、萬歲部候長等:辛巳移檄召 居延267.10 3.初元五年八月辛丑朔辛亥,甲渠鄣候喜□ 居延227.3 4.[初元五年十一]月庚午朔乙未,甲渠鄣候喜 居延E.P.T51:521 5.永光元年六月丙申朔,甲渠鄣候喜敢言之:府移太守府都吏書曰如縣觻得。仰守所失亡 居延 甲附35 6.永光元年十一月甲子朔癸巳,甲渠鄣候喜敢言 甲渠T59:549 7.永光二年五月戊戌,甲渠鄣候喜敢[言之] 甲渠T51:28 8.永光四年閏月丙子朔戊戌,甲渠鄣候[喜] 行塞,書到,彊行候事,真 甲渠T11:2 9.永光五年正月, 甲渠鄣候喜 甲渠T59:415 10. □故候任喜八月 甲渠T52:313 簡220.19年代較簡227.3差前兩個月。由是,可將甲渠候鄣喜任期最早年代向前推至初元元年五月。筆者復檢得居延簡484.16+56+50為“甲渠障鄣候喜”簡。釋文作:[6] 永光五年九月壬寅朔壬寅,居延□□鄣候□ 移都尉府,謹移候□□ 該簡為三枚削衣所綴合,左半部及下端殘佚(請見附圖)。簡文字迹仍十分清晰,墨色鮮明,闕文部分當是裁削時削損所致。第一行“居延”“障候”之間兩闕文尚留部分筆迹,參之文例,當是“甲渠”兩字。“甲”字已削除殆盡,僅留些許筆畫殘迹。“渠”字在裁削之餘,尚留上部件“巨”之右上筆畫,及下部件“木”之右下筆畫。“渠”字漢簡中習見,比較下表,極易證實。
在上部件“水”“巨”與下部件“木”之間,有一東北西南走向裁削線,分開第二、第三枚削衣。綴合時,茬口及木紋十分密合,且可綴合補釋出“渠”字。既完整釋讀“居延甲渠障候”,其下闕文,當為其名,圖版作 ,為“居延甲渠障候喜”之“喜”字殘筆,可請參看上文“喜”字表。由是,簡484.16+56+50較完整簡文可補作: 永光五年九月壬寅朔壬寅居延[甲渠]鄣候[喜] 移都尉府謹移候□□ 綜上,可將甲渠障候喜任期向前後延伸。據簡220.19向前推至初元元年五月,據簡484.16+56+50向後延至永光五年九月。 附圖
[1] 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叁)》(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6年)第41頁。 [2] 羅仕杰:《居延漢简甲渠塞人物研究》,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1年。張文瀚:《漢代邊郡候官研究——以甲渠候官的日常運轉為中心》,首都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3年。 [3] 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219頁。 [4] 仝上,第224頁。 [5] 羅見今:《居延漢簡中月朔簡年代攷釋》,《漢學研究》第17卷第2期,第17頁。 [6] 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肆)》(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年)第4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5月14日15:1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