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貳)》近日出版[1]。該書圖版清晰、釋文準确率高,對殘斷簡牘多有綴合,爲學界利用這批材料打下非常好的基礎。我們在研讀中,嘗試提出一些文本方面的校讀意見,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指教。 〼□□□□□□□□□□Ⅰ 〼襄手[1]。Ⅱ9-2490 〖校釋〗 [1]襄,原整理者未釋。 隷妾并[1]〼9-2493 〖校釋〗 [1]并,原釋文未釋。 ……七十二[1]。𧗿(率)之,四直(值)七錢,其四□□六□[2]。令史圂監Ⅰ ……Ⅱ9-2501 〖校釋〗 [1]“七十”爲合文,原釋文作“十”。 [2]六,原釋文未釋。 〼陵□除[1]9-2507 〖校釋〗 [1]陵,原釋文未釋。 〼□發[1]。Ⅰ 〼襄手。Ⅱ9-2509 〖校釋〗 [1]發,原釋文未釋。 〼敢[1]〼9-2512 少〼9-2512背 〖校釋〗 [1]敢,原釋文未釋。 〼□敬出□[1]〼9-2513 〖校釋〗 [1]“敬”上一字疑爲佐,“出”下一字或爲“稟”。8-760有佐敬與倉武等人出稟的記錄,可參。 〼□除毄(繫)日,•吏課八□[1]〼9-2514 〖校釋〗 [1]日,原釋文作“囚”。繫日爲羈押的日子。《二年律令·具律》90號簡云:“繫日未備而復有耐罪。” 白翰羽二尺五寸□□[1]。AⅠ 二尺八寸三□[2]。AⅡ 尺□[3]〼BⅠ 尺□〼BⅡ9-2516 〖校釋〗 [1]白翰羽、寸,原釋文未釋。最後一字疑是“鍭”。 [2]“三”下一字,疑是“鍭” [3]該簡分兩欄書寫,原釋文按照通欄釋讀有誤。 弗黥贖耐□[1]〼9-2521 〖校釋〗 [1]黥,原釋文未釋。 〼辰朔丙子,司空長敢[1]〼9-2526 〖校釋〗 [1]長,人名。敢,原釋文未釋。 〼及陽陵未出[1]〼9-2527 〖校釋〗 [1]陵,原釋文作“致”。 移令[1]□符傳令爲[2]〼9-2530 〖校釋〗 [1]令,原釋文未釋。 [2]符,原釋文作“使”。傳,原釋文未釋。 〼□長[1]〼9-2531 〖校釋〗 [1]看首字殘畫可能是“校”。長,原釋文作“䦈”。“長”字下有勾識符號。 之旬到[1]〼9-2532 〖校釋〗 [1]旬,原釋文作“官”。 〼□A ∣[1]……BⅠ ∣出西廥稻二石,佐視受[2]〼BⅡ ∣……BⅢ9-2543 〖校釋〗 [1]∣,當是分欄綫。 [2]視,原釋文未釋。 〼□□□〼Ⅰ 〼□/丗二年四月丙【午】□[1]〼Ⅱ 〼【以】律令從【事】〼Ⅲ9-2555 〖校釋〗 [1]午,原釋文未釋。 〼鞫辤(辭)曰[1]〼9-2587 〖校釋〗 [1]鞫,原釋文作“某”。 〼朱色[1]〼9-2591 〖校釋〗 [1]朱,原釋文作“未”,楊先雲改釋[2]。色,原釋文未釋。 〼未降〼9-2592 〖校釋〗 [1]未,原釋文作“呆”。 〼不自言[1],自言不以〼9-2593 〖校釋〗 [1]言,原釋文未釋。“自言”二字均有重文符。 ……八十二[1]9-2597 〖校釋〗 [1]八,原釋文未釋。 〼月五日守[1]〼9-2599 〖校釋〗 [1]守,原釋文作“府”。 凡縣道官郵書而□[1]〼9-2604 〖校釋〗 [1]凡、道、書,原釋文未釋。 〼□□□公田數[1]〼9-2606 〖校釋〗 [1]公,原釋文未釋。 〼多廿守□□[1]〼9-2648 〖校釋〗 [1]多、守,原釋文未釋。 安成不更蠻□[1]〼9-2654 〖校釋〗 [1]蠻,原釋文作“䜌”。9-3292云:“安成不更蠻孔受令。”可參看。 〼□朔癸卯,司空色[1]〼Ⅰ 〼【敢】言□[2]〼Ⅱ9-2664 〖校釋〗 [1]色,人名。 [2]敢,原釋文未釋。 二千四【百】[1]〼9-2682 〖校釋〗 [1]百,原釋文未釋。 〼【曰以丗六[1]】年六〼9-2684 〖校釋〗 [1]丗、六,原釋文未釋。 旦[1]〼9-2691 〖校釋〗 [1]旦,原釋文未釋。該圖片倒置。 〼毄未□[1]〼9-2711 〖校釋〗 [1]毄,原釋文作“墼”。 〼布□□[1]〼9-2718 〖校釋〗 [1]“布”下第二字實際上爲勾識符號,原釋文誤作“乙”。 〼守丞都〼Ⅰ 〼□□□一[1]〼Ⅱ9-2721 〖校釋〗 [1]一,原釋文未釋。 敢告【殹】[1]〼9-2727 〖校釋〗 [1]殹,原釋文作“臨”。 〼=已葬[1]〼9-2763 〖校釋〗 [1]“已”上有重合文符號。 看茬口、字體,本片疑與9-2769綴合,簡文讀作:“前死,死已葬。” 〼□臣笥眛[1]〼Ⅰ 〼□甚勮〼Ⅱ9-2768 〖校釋〗 [1]眛,原釋文作“昧”。 〼審日[1]〼9-2810 〖校釋〗 [1]日,原釋文作“曰” 〼更咸[1]〼9-2831 〖校釋〗 [1]更,原釋文未釋。 〼□吏毋害□[1]〼Ⅱ9-2835 〖校釋〗 [1]吏,原釋文作“夬”。《史記·蕭相國世家》“以文無害”裴駰集解引《漢書音義》:“《律》有無害都吏,猶今言公平吏。”《續漢書·百官志五》:“秋冬遣無害吏案訊諸囚,平其罪法,論課殿最。” 〼□樻=□[1]〼9-2837 〖校釋〗 [1]“樻”,原釋文作“潰”。其下有重合文符。 〼長利居志將詣[1]〼Ⅱ9-2855 〖校釋〗 [1]長,原釋文未釋。 〼□以下相移□[1]〼9-2867 〖校釋〗 [1]“移”下一字左從“車”。可能爲“輸”字。 〼【少】内【捕鼠】[1]。〼9-2882 〖校釋〗 [1]捕,原釋文未釋。 〼□□水[1]〼9-2910 〖校釋〗 [1]水,原釋文未釋。 〼□[1]〼9-2923 〖校釋〗 [1]原釋文作“移”。 〼□移[1]〼9-2924 〖校釋〗 [1]移,原釋文未釋。原整理者誤將9-2923與9-2924混淆。 〼皆【坐】[1]〼9-3011 〖校釋〗 [1]皆,原釋文作“智”。 〼□□□〼Ⅰ 〼行吏[1]〼Ⅱ9-3014 〖校釋〗 [1]行,原釋文未釋。 〼□□□阿畸敢言[1]〼9-3016 〖校釋〗 [1]“阿”前一字疑爲“卒”字。 〼劍[1]〼9-3034 〖校釋〗 [1]疑可與9-3035綴合。二片寬度一致,茬口、紋路大體吻合。如然,釋文作“〼劍一、【操】〼”。 〼□男[1]〼9-3057 〖校釋〗 [1]“男”上一字,或是“小”。 〼西廥稻二石[1]〼9-3079 〖校釋〗 [1]西,原釋文未釋。 〼敢[1]〼9-3116 〖校釋〗 [1]敢,原釋文未釋。 〼□以[1]〼9-3139 〖校釋〗 [1]“以”上一字原釋文作“恆”,或是“更”。 〼【蹱】[1]〼9-3151 〖校釋〗 [1]蹱,原釋文作“𣦟”。 〼□敬具〼9-3157 〼過酉□□[1]〼9-3157背 〖校釋〗 [1]“敬”上有勾識符號。“酉”下二字疑作“陽都”,9-740有“過酉陽都鄉”,可參看。 廿八年正月辛丑朔朔辛[1]〼Ⅰ 米□,謁□官給[2],敢〼Ⅱ 正月辛酉,遷陵守丞膻〼Ⅲ9-3160+9-3162 〖校釋〗 [1]辛,原釋文作“癸”。第二個“朔”,原釋文脱録,當是衍文。9-22記“廿八年正月辛丑朔”,可參看。 [2]“謁”下一字,或是“令”。 整理者綴合。二片寬度相同,厚度相當,茬口吻合,可復原“辛”、“遷”、“下”等字筆劃,文意連貫。當可綴合。 〼□□〼Ⅰ 〼□灋□[1]〼Ⅱ 〼丗四年〼Ⅲ9-3161 〖校釋〗 [1]“灋”上一字,疑是“執”。 〼□空丞印,詣遷陵,以〼Ⅰ 〼【下】盡,過𡩡(索)郵。八月丙辰水□〼Ⅱ 〼月己亥日入,過中盧鄉[1]。七月壬寅□〼Ⅲ 〼□七月甲辰,黔首旦食過當陽鄉[2]Ⅳ9-3166 〖校釋〗 [1]盧,原釋文未釋。中盧,鄉名。《漢書·地理志》南郡有中廬縣,治所在今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西南。中廬鄉蓋爲其前身。 [2]當陽,鄉名。《漢書·地理志》南郡有當陽縣,治所在今湖北省荆門市南。當陽鄉蓋爲其前身。亦見于岳麓書院藏秦簡三十五年質日[3]。 [3]本簡爲行書記録。看日期和行經之地,正面Ⅱ至Ⅳ行記寫順序應是自左而右。自當陽,沿漢水至中盧,接下來所經之索郵或爲叄川郡之索縣,地在今河南省滎陽西[4]。 〼處所□[1]〼9-3186 〖校釋〗 [1]處,原釋文作“豦”。 〼上造辰陽益[1]〼9-3199 〼□□□□□〼9-3199背 〖校釋〗 [1]上、辰、益,原釋文未釋。辰陽,縣名。益,人名。 〼十□月庚午[1]〼9-3201 〼□年□月甲〼9-3201背 〖校釋〗 [1]十、月,原釋文未釋。 〼【它】如前[1]〼9-3217 〖校釋〗 [1]它,原釋文未釋。 〼【隸】臣寄巸[1]〼Ⅰ 〼【言】之,上校一牒□[1]〼Ⅱ9-3223 〖校釋〗 [1]寄巸,應是人名。 [2]校,原釋文未釋。 〼八月壬戌水下盡,過酉陽東田[1],毋印。/八月丁卯畝〼Ⅰ 〼七月丙午水十一刻刻下九,過舞【鄉】[2]。〼Ⅱ 〼六月〼Ⅲ9-3225 〖校釋〗 [1]東田,疑是地名。 [2]舞鄉,鄉名。 [3]六,原釋文作“八”。 丗二年正月戊申<寅>朔乙未[1]〼9-3234 〖校釋〗 [1]據8-157丗二年正月爲戊寅朔,而非戊申朔。 〼都里[1]〼9-3240 〖校釋〗 [1]里,原釋文未釋。都里,里名。 〼□等[1]〼9-3253 〖校釋〗 [1]“等”上一字疑爲“寇”。 〼上敢會[1]〼9-3255 〖校釋〗 [1]上、敢,原釋文未釋。 〼□鄉成里大女子□[1]〼Ⅰ 〼令史圂視平。Ⅱ9-3261 〖校釋〗 [1]鄉,原釋文作“後”。 〼□□□【有罪其】當[1]〼Ⅰ 〼【贖論之】[2]。貲罪令[3]〼Ⅱ9-3273 〖校釋〗 [1]本簡字體、内容與8-775+8-805+8-884+9-615+9-2302相似,可參看。“有”上四字,應是“造妻以上”。 [2]8-775+8-805+8-884+9-615+9-2302本句作“其有贖罪各以其贖讀論之”。 [3]本句未見于8-775+8-805+8-884+9-615+9-2302。 〼東成里宜約出田入禾[1]〼9-3289 〖校釋〗 [1]東,原釋文作“寇”。東成,里名。宜約,人名。 十月甲辰朔辛未[1],遷〼9-3307 〖校釋〗 [1]據8-761,屬丗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〼謁告上衍問此𠦜三券入【束】[1]〼9-3310 〖校釋〗 [1]上衍,縣名。束,原釋文未釋。 敢言之臨[1]〼9-3312 〖校釋〗 [1]本簡與9-1060寬度相當,茬口大體吻合,字體類似。或可綴合。 粟米一石九斗〼Ⅰ 南陽離[1]〼Ⅱ9-3320 〖校釋〗 [1]南,原釋文未釋。南陽,里名,屬遷陵縣。 〼亡三人 ∣〼9-3341 〖校釋〗 [1]亡,原釋文未釋。 〼□臨歊貲餘[1]〼9-3345 〼牘北上□[2]〼9-3345背 〖校釋〗 [1]餘,原釋文作“ ![]() [2]北,原釋文作“背”。末字左從“言”,似是“謁”字之殘。 東成夏己敢大心【再】[1]〼Ⅰ 問,以書問爲【敬】[2]〼Ⅱ9-3356 己欲往見□而□[3]〼Ⅰ9-3356背 〖校釋〗 [1]東成,應是地名。夏(原釋文作“憂”)己,人名。 8-659+8-2088云:“贛敢大心再𢳎(拜)多問芒季”,請參看。 [2] 8-659+8-2088云:“居者(諸)深山中,毋物可問,進書爲敬。”可參看。 [3]“己”爲“夏己”自稱。“而”下一字或是“弗”。 〼盜律羣[1]〼9-3370 〖校釋〗 [1]群,原釋文作“金”。 〼刻下盡□[1]〼9-3371 〖校釋〗 [1]刻、下,原釋文未釋。 丗五年十一月〼Ⅰ 鄉□[1]〼Ⅱ9-3377 〖校釋〗 [1]鄉,原釋文未釋。 〼□會論[1]〼9-3387 〖校釋〗 [1]論,原釋文未釋。 卒長[1]9-3411 〖校釋〗 [1]卒,原釋文作“衣”。長,原釋文未釋。 執筆人:凡國棟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貳)》,文物出版社2017年。 [2] 楊先雲:《讀〈里耶秦簡(貳)〉札記》,簡帛網2018年5月17日。 [3] 朱漢民、陳松長主編:《岳麓書院藏秦簡〔壹〕》,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第91頁。 [4] 晏昌貴:《秦簡牘地理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128-129頁。 (編者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