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符号的形态、组合与族属 由以上器物的年代可知,形符号的年代范围在战国中期至汉代。相对于巴蜀符号中其他一些符号的出现,形符号的出现是比较晚的。也就是说所有这些巴蜀符号并不是同时出现的,而是各有一个创制与使用的时期。这种巴蜀符号时代上的不同步性,对我们认识巴蜀符号的产生与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 具体来讲,年代最早的是上海博物馆收藏的这件虎纹戈;最晚的则是古越阁收藏的戈。可惜的这2件戈都不是科学出土品。另外珍秦斋的2件铜印也无从进行年代断代。其他科学出土并能断代者,年代皆集中于战国晚期到秦这一较短的时间范围之内,似乎说明形符号的使用时间其实是很短的。 上文提到王仁湘将这种符号描述这上有三枝草木形,笔者上文所举19例中有13例确实是三枝草木形,这应该是形符号的常态。另有2例是二枝草木形(冬笋坝、珍秦斋);2例是四枝草木形(上海博物馆、小田溪);还有1例是五枝草木形(飞龙村)。从年代上来讲,有三枝草木形者的年代是战国中期晚段到汉代,流行时间最长。二枝草木形者年代确定的是战国晚期早段;四枝草木形者年代是战国中期到战国晚期(或可到秦);五枝草木形者年代为战国晚期。二枝草木者皆出现在铜印,可能是因印面较小而故意简化;而四枝与五枝者,笔者倾向于认为其年代要较三枝者出现年代要晚,是为增繁所致。上海博物馆藏戈上的的组合与四川渠县土溪镇城坝遗址出的铜鐏符号相似同,符号之间排列顺序相同,而且两者的符号中下部分的网格部分都有向上歧出的二尖,形体也最为接近。上海博物馆所藏戈的年代并不能排除有战国晚期的可能性。也即,笔者倾向于认为形符号在其被使用的过程中有不断繁化的趋势,即由三枝草木形者而四枝而五枝。另外,形符号其上的枝叉或左向或右向,说明是左右无别的。 图一九 形符号形态举例 形符号在形态上还有一个特点,即有的形符号其下的网形部分两侧有向上歧出的二尖,有的却没有。有向上歧出的二尖(有的是一尖)者有10例,其年代是战国中期至汉代;无歧尖者8例,其年代为战国中期晚段到战国晚期。有歧尖者使用的时期较无歧尖者为长。如果再与地域相联系,则发现川东的巴人区的多有外歧尖者,如冬笋坝的3件中有2件;小田溪的4件中有3件;还有渠县所出的镦。当然也有不出歧尖者。而川西的蜀人区则均不见有歧尖者,如新都、蒲江、绵阳所出者。上海博物馆所藏戈上的形符号两侧是有歧尖的,而铭文所记可能是什邡的官长所作之戈,似乎与此不相谐。但从形符号整体的出土地域来看,其意义会更明了。 王仁湘曾指出:“估计栅栏形的分布仅限于川东和川北,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27)根据目前的材料,形符号出土地点有: 川东地区:巴县(重庆巴南区)冬笋坝3件(另有采集的1件)、涪陵市小田溪5件、宣汉罗家坝1件。 川北地区:绵阳市涪江沿岸、渠县城坝、新都(为征集者)各1件。 川西南地区:峨眉符溪、蒲江县花样年小区(采集)各1件。 也就是说: 巴人区:巴县(重庆巴南区)冬笋坝3件(另采集1)、涪陵市小田溪5件、渠县城坝1件、宣汉罗家坝1件。 蜀人区:峨眉符溪1件、蒲江县花样年小区(采集1件)、新都(征集1件)、绵阳市涪江沿岸1件。 即形符号主要出土于川东和川北的巴人区,而川西与川西南的蜀人区则出土较少,而且多是征集品。由此笔者以为形符号很可能主要是巴人所使用的一种符号。如果这种推论存在,则上海博物馆所藏戈所蕴含的意义则会更丰富。这对我们对当时四川什邡一地的楚、巴、蜀之相互关系的理解无疑有重要意义。战国中晚期,四川什邡一地为楚国属地,而“竝”或为楚人,或为蜀人,都有可能,而为巴人的可能性甚至更大。这也说明当时四川地区,即巴蜀文化区内人群与政治文化属性的复杂性。 使用形符号的器物主要是矛、戈、剑、镦等巴蜀兵器,也见有印、钟(以及虡簨)上。其与器物种类似乎没有对应关系。 形符号的组合则有明显的一致性,19件器物中,有13件有“”组合,占比68%。另外,“”也有10件,是另一高占比(53%)的组合。而“”也有9件。笔者以为“”与“”是同一符号。故“”组合是形符号出现最多的最繁组合。“”形符号在巴蜀符号中出现频度较高,笔者目前所见有83件,在巴人区与蜀人区皆有出现,是一种跨人群跨区域的符号。“”也是如此,目前见有134件,也是一种跨人群跨区域的符号。至于这二种组合的含义如何,尚不得而知。而其中“”组合应该是形符号的核心组合。与此可相互对比的是蜀人常用的“”符号及其“”组合。(28)严格来讲,“()”形符号的出现多数是与其他符号,如在、王、、、、等符号的旁侧,从而形成相互间更紧密的组合关系。 符号是巴蜀符号中最常见的符号组合。形符号目前由仅有3件器上与之共出,即小田溪剑(M1:22、M9:9)、绵阳市涪江沿岸出的剑。也是这3件器的符号组合比较复杂,符号可达11个。而其他诸器的符号组合皆不超过5个,只占四分之一。而蜀人常用的“”符号组合中,符号出现率为48%,近半数。“虎”形纹样或符号(包括虎形纹饰)也是巴蜀器物上近于普遍出现的标志性符号,但其与形符号共出者仅有6件,仅占三分之一。这种现象的出现原因还是值得注意的。 另外,有关形符号组合的器物显示,冬笋坝墓地与小田溪墓地有很多的共性,换言之,即有很大的关联性。如冬笋坝墓葬铜矛(M15:4)与小田溪墓铜剑(M1:22)皆有“”;小田溪墓铜剑(M9:9)与冬笋坝采集铜矛(0:4)皆有“”。只是“”与“”的出现地域比较分散,似乎并没有族群的特性。形符号与这两种符号组合出现而使冬笋坝墓地与小田溪墓地呈现出的这种相关性,可能与两个墓地均为巴人墓有关。 古越阁藏戈内上出现形符号与“”并“鱼”形符号出现。古越阁藏戈内上的“鱼”形因与楼船形象共出,与别的资料对比,如湖南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的人物驭龙帛画中龙船之下也有一鱼,与古越阁藏戈两者构图一致,(29)如此,此“鱼”形或许只是水域的表征。这是我们在理解这种符号组合时要加以注意的。但“”与“鱼”二者常在錞于上共出,如四川大学博物馆藏錞于,(30)表明“鱼”也是一个固定组合。总体上来讲,巴蜀符号中“鱼”形符号出现频率并不高,虽然在四川荥经县同心村墓葬M21-A:32铜剑、(31)四川成都市三洞桥青羊小区战国墓出土铜勺(32)上曾有出现,但集中出土地却在川东北的四川渠县土溪镇城坝遗址,如该遗址出土的铜钲、(33)铜錞于、(34)铜矛、(35)铜钺。(36)重庆市巴南区冬笋坝墓葬M9出土两件铜钺(37)上也有“鱼”形符号。又显示出其巴人的族群特性。故笔者倾向于将“鱼”形理解为巴蜀文化符号。 三 冬笋坝墓地与小田溪墓地中的形符号 形符号比较集中出现于峡江地区的冬笋坝墓地与小田溪墓地。下文拟从两处墓地的情况来看形符号。 从1954年开始,冬笋坝墓地历经4次发掘,共清理81座墓葬。这些墓葬分为二类,一是船棺葬,集中于中区的土台;另是土坑墓,分布于中区土台与南区土台。出土有形符号的M50为船棺葬,位于中区;而M53则为土坑墓,位于南区。在墓葬规模上,M50长5、宽1.2米;M53长3.4、宽1米;M15不明。这3座墓与整个墓地的墓葬规格近同,属于同一等级。随葬遗物上,M50稍显丰厚一些。在21座船棺墓中,M50随葬的印章(包括汉字印)共6枚,是诸墓中最多的,其中1件为犀牛兽钮方印。另外出土有半两钱30枚与6枚璜形饰,也是诸墓中最多的。此外,M50所出的铜带钩(38)中有蜀人区流行的“”(原篆作形)符号,暗示M50墓主的社会交际较为广泛。由上可知,出有形符号的M50墓主在冬笋坝墓地的社会地位应该是较其他墓主(特别是船棺葬者)为高。冬笋坝墓地共出土有巴蜀符号之器共55件,其中有者14件。而M50同墓所出7件器物有巴蜀符号,却无一例出现。而其中的1件铜戈与铜钺、(39)铜印(40)上出现同一符号“”,这一符号在冬笋坝墓地仅出现在M50中。显示出墓主的一些独特性。珍秦斋所藏印文为“王”的铜印,因其“”的组合,笔者以为很可能与冬笋坝墓地有关。 小田溪墓地经过多次发掘,其中1972年发掘墓葬3座(M1~M3),(41)1980年发掘墓葬4座(M4~M7),(42)1983年清理残墓1座(M8),1993年发掘1座(M9),(43)2002年发掘13座(M10~M22)。(44)巴蜀文化的墓都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其中出有形符号的墓是如下3座(表一): 此外目前已公布资料的小田溪墓地有如下10座(表二): 方刚将2002年发掘的小田溪11座墓分为二组,其中M13、M14、M16~M20的A组相对集中于小田溪墓群东部,小田溪与乌江交汇处;B组包括M10、M12、M15、M22分布于墓群的中西部。二者在规模、随葬品种类、等级上都有区别。(45)据各墓相对位置可知,出有形符号的M1、M3、M9也分布在小田溪墓地的中、西部。 从墓葬规模、随葬器的数量与种类来看,M1~M3、M9、M10、M12(未发表资料)、M15、M22是墓长4米以上的大墓,应该是规模类似、等级相近的墓葬。其墓主在小田溪墓地中属于社会的上层。若M1的墓葬规格属实的话,M1显然应该是小田溪墓群中规格与等级最高者,该墓出土14件编钟、1件铜钲、3件铜罍、8件铜剑和4件铜钺,小田溪的其他墓葬尚无出其右者。而罍与钟在巴蜀文化中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器物组合。高大伦认为罍与钟“是蜀人的重器,是蜀人礼乐文化的最重要的象征,是蜀文化核心价值的最重要体现,是蜀人上层身份的重要物证”。(46)从小田溪M1来看,估计巴人的上层也受到了这种传统的影响。小田溪墓群的年代处在战国晚期到秦这一时期,也是巴蜀文化的末流了。此阶段形符号在小田溪墓中似乎是为中高级社会群体所使用,这一点与冬笋坝墓地的情形类似。 综上,栅栏形符号比较集中的出现于峡江地区的冬笋坝墓地与小田溪墓地,主要发现于巴人的墓葬中,可能主要是巴人所使用的一种符号,其所出墓葬的等级说明墓主在墓地内处于社会阶层的上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