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进一步加快中蒙俄跨境旅游合作开发 (一)深化跨境旅游合作机制 深化跨境旅游合作机制,需要中蒙俄三国政府大力支持,即通过双边谈判,签署中蒙、中俄跨境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应建立中蒙跨境旅游合作区委员会,就合作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建立中蒙、中俄跨境旅游区结构基金,促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旅游设施,为合作区提供良好的硬件服务环境,促进双边人文交流;建立磋商协调机制,在旅游区管理、法律、安保方面为跨境旅游合作区提供便利和保障。 (二)加快二连浩特跨境旅游合作区、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 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二连浩特跨境旅游合作区、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这些旅游区的综合管廊、给排水、供热、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同时,要推进本地旅游业骨干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支持国内旅游企业和蒙俄两国旅行社业务合作,打造北接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苏赫巴托省等地和俄罗斯乌兰乌德、伊尔库茨克等地,南连我国内地的跨境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及冬季旅游项目,加强旅游产业体系培育,打造跨境跨区域旅游圈。要在建设这些旅游合作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蒙、中俄互联互通,促进经贸往来,开展旅游、智库、媒体、环保、减灾救灾等领域以及加强铁路、公路等互联互通建设,把丝绸之路经济带同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打造向北开放的桥头堡和沿边开发开放新高地。 (三)加深人员交往和培训 应加深中蒙俄三国旅游专业的人员往来和培训,开设学习汉语、蒙语、俄语的课程及跨境旅游培训学校,在学校里培养一批兼通汉语、蒙语、俄语、英语等多种语言的导游,使他们对中蒙俄三国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有足够的了解,使跨境旅游互联互通更顺畅。中方旅游企业也应该配备懂蒙语、俄语,懂蒙古国法律和俄罗斯法律的专业人才,从而更好地走向蒙古国、俄罗斯旅游市场。中蒙俄三方应该进一步拓展旅游合作的深度,从简单的游客互访向产业合作推进,从国家、省级层面的交流合作向城市层面推进,从边境和沿海地区合作向内陆地区合作拓展。 (四)加快跨境智慧旅游建设 应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普及,从通讯网络、景区综合管理、电子门票与电子门禁、门户网站与电子商务、数字虚拟景区与虚拟旅游、游客服务与互动体验、旅游故事及游戏软件等方面综合考虑,引导中蒙俄边境的跨境景区为游客提供更便捷、智能的旅游体验服务。在认真总结一些数字景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精品旅游景区的数字化水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大胆探索,加强跨境旅游区内信息资源整合,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费,不断提高旅游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完善和优化对蒙、对俄旅游服务环境,努力保持二连浩特、满洲里“边境旅游桥头堡和排头兵”的优势,让智慧旅游成为增进中蒙俄友谊、拉动跨境经济增长、促进中蒙俄文化交流的有效途径。 (五)提高跨境旅游服务工作效率 应扩大旅游口岸城市的落地签证比例,为跨境旅游的游客提供便捷服务。要在游客通关效率上下功夫,减少通关程序,缩减通关办理手续时间,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手段为游客提供便捷服务。应促进自驾游、车队游等实现通关手续常态化办理,促进跨境旅游全方位发展。国内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和蒙古国、俄罗斯有关部门多沟通,发挥中蒙俄一贯的合作优势,通过三国职能部门的合作来尽可能消除障碍,提高跨境手续办理效率。同时,还应发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优势,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中蒙俄跨境旅游区的开发建设。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