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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土豪”与“游士”,地方与国家之间的士大夫精英(上)

http://www.newdu.com 2018-07-30 爱思想 许纪霖 参加讨论
    历史上的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自秦朝之后就建立了大一统,但二千多年来,将近一半的时间又处于王朝林立的分裂状态。分分合合,始终有一个想象中的中国。
    在中国内部,有中原与边疆之分,也有中央与地方之别。中国不仅是一个中央帝国,也是一个地方中国。士大夫是国家与地方连结的纽带,从士大夫精英的历史可以考察历代地方与国家关系的演变。
    那么,进入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清末民初,国家与地方的关系发生了什么样的逆变,士大夫精英从中扮演了何等历史角色?在科举废除之后的中国,旧士绅阶级逐步让位于新知识阶级,而在1916-1925年间,正是这两个阶级同时并存新老交替时期,他们如何在地方与国家的冲突之中展开角逐?这些问题,正是本文要研究的核心内容。
    一 历史上的地方国家与士大夫
    从西周到清代的三千年的中国历史,曾经有过封建制、贵族制和王权官僚制三种不同的制度,西周是家国一体的宗法封建制,秦汉是有限的王权官僚制,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是中世贵族制,而宋元明清则是绝对的王权官僚制。
    在这三种不同的制度形态下,不仅国家与地方的关系迥然不同,而且士大夫精英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在宗法封建制之下,它们是封建大夫士,在贵族制下,他们是世家大族,而在王权官僚制下,他们是官僚士大夫。
    先看第一阶段西周封建制。宗法封建制,乃是天子封诸侯为立国,诸侯分封土地和人民给卿大夫为立家,因而形成金字塔形的封建等级制度。所谓的家国天下,就是以这样宗法分封制联为一体的卿大夫、诸侯与天子。
    天子代表天下(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国),诸侯代表列国(相当现代意义上的地方),卿大夫代表采邑(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家乡),家国天下之间,通过层层分封与效忠而形成血缘-文化-政治共同体,既是亲戚,又是君臣,如同一个大家族;同时,受到分封的诸侯与卿大夫对自己的封地有绝对的自主权,不受天子的支配,因此诸侯国和采邑之间又是独立的,相互不隶属,各有各的特色。
    拥有独立采邑的地方贵族卿大夫只须对自己的宗主诸侯效忠,无须对天子承担义务;而最底层的庶民与士更是只知有家(采邑),效忠于家(卿大夫),不知有国(诸侯),更不知天下(天子)。 卿大夫及其所依附的士阶层,身为封建时代的地方精英,他们是自己封地的实际所有者。
    虽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名义上属于周天子,但一方贵族可以独立决定地方的各种政治、社会与宗教事务,有强烈的家(地方)意识,但是否国与天下意识,这将取决于不同层次贵族的相对位置,底层贵族大夫与士仅仅忠诚于家,国与天下不受其分封,显得何其遥远;一邑之主公卿则不同,其对宗主国诸侯有忠诚的义务,但周天子所代表的天下对他而言则天高皇帝远。
    真正对天下负有宗法与政治义务的,则是受周天子分封的各同姓和异姓诸侯。从士、大夫、公卿到诸侯、周天子所形成的宗法性分层网络,有一套严密而复杂的周礼得以维系。
    待春秋战国时代,这套周礼礼崩乐坏,封建制度逐渐解体,到秦始皇时代,建立了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大一统国家。秦朝的郡县制,权力高度集中在皇帝手里,地方毫无自主性可言,再加上前所未有的苛政,秦二世而亡。继之而起的汉朝,总结了秦政速亡的教训,在汉初融封建于郡县之中,这就是所谓的郡国制:郡县与诸侯国并行。
    虽然到文景两代诸侯削弱,郡县强化,但地方仍然有相当自主性,乡县三老,皆由基层选举产生,与县令有商有量,官民合作。太守、县令施政,必得照顾地方舆论,尊重地方意愿。两汉的郡太守,如同古代的诸侯,只是太守不能世袭而已。其官吏皆忠诚于他,“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双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
    两汉的察举制度与后来的科举不同,不是自上而下选拔人才,而是自下而上推举乡里贤达,民间乡议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钱穆称赞说:“两汉人才皆从地方自治出,而地方自治则注重学校教育与乡邑清议,宜乎两汉吏治之美,冠绝后世”。而汉代国力之隆,治化之蒸,亦皆本于此矣”。
    为什么钱穆称赞两汉是古代各朝中最好的地方政治?因为当时的政治精英既是中央的,又是地方的;士大夫既忠诚于抽象的国之象征君主,又忠诚于一土之地方官,中央与地方之间有微妙的平衡。
    汉代的士大夫有偱吏和酷吏之分,偱吏亦吏亦师,教化百姓,化民成俗,致力于传播儒家大文化;酷吏是典型的官僚,承接秦政,奉行律令,统一了全国的法政秩序。 在这里,同为士大夫精英,偱吏与酷吏代表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儒家偱吏代表一个自律的、自组织的宗族乡里社会,而法家酷吏象征的是一个以行政律令为中心的他律的政治世界。
    这两个世界,也是家的世界与国的世界、家国在西周通过分封制获得封建式同一性,到了秦代法家当政,家国分离,国压制了家。两汉期间,寓封建于郡县之中,合文士与官僚于一体,家国再度统一。谷川道雄对此颇有见地:“汉帝国的完成过程,是一个政治世界将自律世界纳入自身的过程”。
    两汉政治,重心在下。到东汉末年,士大夫越来越看重地方的乡议和士林的清论,渐渐养成不仕为荣的风气,与其入朝当官,不如在野与宗族为伍。余英时说:“在西汉末叶,士人已不再是无根的‘游士’,而是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的‘士大夫’了。这种社会基础,具体地说,便是宗族。换言之,士人的背后已附随了整个的宗族。士与宗族的结合,便产生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士族’。”
    六朝中世是一个再封建化时代,但中世的封建与西周的封建不同,其没有后者那样的宗法分封制,而是有王权的贵族制。宫崎市定如此说:“从三国到唐朝的中国社会,大体上可以称为贵族制度时代。这样说并不等于所有现象仅用贵族制度就能够得到解释。一方面,与之对立的君权森然存在,不断地瓦解贵族制,致力于将它转变为纯粹的官僚制。实际上,正是君权的存在,使得贵族制只能停留于贵族制上。如果君权进一步衰落,那么,贵族制或许就会进一步发展为割据性的封建制度”。
    在六朝年间,王权变动不居,多朝林立,但扎根于地方的世家大族却是稳定与连续的,他们与王权共治天下,甚至左右天下。
    六朝的世家,有三个来源,其一是乡里豪右,其二是官场形成的官族,其三是外戚与功臣。 按照宫崎市定的看法,其中又有地方豪强与国家贵族的区别。国家贵族与国家政权有直接的联系,有很强的世袭官位倾向,而地方豪强立足于庄园式农村,有自己的经济基础和乡间权威。
    魏晋之后,豪族势力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土地与民众被纳入豪族的统治之下,这些开发了南方的世家大族与皇帝共享政权,实现了豪族与王权的政治联盟。 豪族最重要的不是拥有土地和人口,而是拥有读书人,各世家大族所争夺的,天下之精英也。
    而读过书的士人与地方豪杰不同,他们有王朝认同与国家意识,不满足于一方偏安和地方割据,总是要向中央政权渗透和靠拢。于是如谷川道雄所分析,士人与豪强结合的士族便逐渐转变为官僚贵族和教养贵族,六朝贵族最后逐一依附于趋向统一的王权,中世的贵族制缓慢转变为隋唐的中央集权制。
    隋唐之后,政治重心从地方上移到中央,州县用人,皆出于吏部,选举废而考试兴,乡官废除,钱穆因此指出“此实中国政治史上古今一大剧变,不可不知”。
    宋沿袭唐规,中央集权越来越甚,军权集中,财权集中,地方日趋贫弱,无所成就,“惟其地方贫弱,所以金兵内侵,只中央首都(汴京)失,全国瓦解更难抵抗”。钱穆引用顾炎武的话说:“天下太平,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乱,则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
    唐宋之后,科举制兴起,国家官僚通过自上而下的考试,从庶民阶层当中吸取大量精英,形成一个流动的等级制社会。科举制与察举制不同,其评卷和选拔尺度在上不在下,读书人虽然散在各地,却通过科举的网络形成一个共同的高级文化、一个全国性的士大夫网络。地方精英身在民间,心在朝廷。
    宫崎市定说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在唐宋的官僚制代替六朝的贵族制过程中,“官僚制只有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吸收贵族制的长处,并通过自身的贵族化才能打败旧贵族制。……夺取流品这一贵族主义的武器作为自己的武器,再通过科举制把比门第贵族更加贵族的读书人吸收到自己的阵营内,而后,官僚制才得以完全打倒贵族制。此时,官僚已经不单纯是官僚,而变成比旧贵族更具贵族教养的知识官僚”。
    明清两代君主专制达到历史的巅峰,朝廷对地方封疆大吏严加控制,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只达县一级,填补乡官废除之后所留下的地方权力空间,是科举制度下的乡绅。
    明清时期的乡绅与汉代的乡官不同,后者由民众推选,再由长官任命,权力的根源与活动均以地方为主。而乡绅的士大夫官僚身份和种种特权,则由朝廷主持的科举制授予,乡里民众不得与闻,帝国期望他们的,乃是担负起地方教化的责任,以弥补地方权力之不足。
    诚如钱穆所说:“惟两汉地方自治已成为政治制度之一环,而宋、明之地方自治则仅为一种社会事业,惟期两汉之地方自治为一种政治制度,故上下一气,其收效宏而速。惟其宋、明之地方自治为一种社会运动,故上下不能一气呼应”。
    乡绅不是原子化的个人,他们形成了一个与正式的权力系统有密切关系又相对独立的“士绅社会”。这一“士绅社会”与基层民间有着非常内在的密切结合,镶嵌在乡村的家族宗法关系和城市的地域、邻里关系之中,通过乡约、乡学、社仓、赈灾、调解以及举办各种公共事业,士绅在乡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扮演了不可缺少的地方精英角色。
    而在明清年间,随着城市商业化的成熟,一批中上阶层的士绅移居城市,他们又在城市的公共生活中继续乡村社会的精英角色,有些研究者将由这些士绅所主导的城市生活视作为中国式的“绅士管理型的公共领域”。 斯科克波又将这样一个将乡村与城市联为一体的士绅社会称为“集市社会”:士绅阶层通过施坚雅所说的集市网络,将分散的乡村与商业城市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全国性的社会经济文化网络。
    正因为“士绅社会”在国家体制之外,又是国家体制非正式延伸的一部分,因此与朝廷权力的关系具有既依附又独立的双重性质。士绅的特殊身份使得其在官家面前代表民间,在民间面前又代表官家,因此也同时具有了国家与地方的双重意识。对于他们而言,国家认同与地方认同不是相互冲突的,而是内在镶嵌的。
    近年来,科大卫、刘志伟、郑振满等“岭南学派”的出色研究,已经证明了在明清时期的家国认同并非一般人认为的那样紧张,恰恰相反,国家的认同不是抽象的,而是内在于地方一整套宗族祭祀和礼仪制度之中。 这种与欧洲迥然不同的社会与国家、地方与中央的复杂关系,一方面使明清士绅们在两种认同之间转换自如,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微妙的张力。
    一旦有机会表现,地方意识就会突破内在的国家认同,表现出其独立不羁的一面。同样为“士绅社会”,明与清大不相同,明代有绅士又有绅权,到了晚明,甚至一度挑战中央权力,而到了清代,如杨国强所言:“清代二百年间有绅士无神权。绅士只能同地方官合作,不能嚣张”。 然而,一旦中央权力式微、大一统帝国内外交困,已经形成一个思想与阶层共同体的士绅们便会从非政治化的社会性格,    迅速政治化,从地方挑战中央,成为改朝换代的中坚力量。
    二 晚清的朝廷与地方乡士
    清末民初所发生的“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言,似乎只是一次轮回,从中央集权重新回到封建割据时代。但这个回转,并非突然发生,乃是经历了60年的滴水穿石。
    在被压抑了二百年的士大夫精英,到了晚清经过湘军崛起、科举废除、晚清新政、谘议局与资政院成立等一系列历史时刻,一步步逼近政治舞台中央。随着晚清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出现,与此相对应的地方意识也得以强化,并获得了新的历史形式,地方精英的国家化与地方意识对朝廷的挑战,最终引发了一场地方对中央的革命---辛亥革命。
    第一个历史时刻是湘军的崛起。为了镇压太平天国,清廷被迫让曾国藩、李鸿章等士大夫精英在地方上自主募饷、设厘卡、办团练,以后又办企业、搞洋务,从此地方势力有军队、有财力、有圈子,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刘坤一这些晚清一代重臣与传统正途出身的士大夫不同,虽然他们有功名,却基本是地方士绅,以军功显著得以提拔,有儒家的正统观念,在“理”之外,更重“势”,与正统出身的士大夫清流不同,有清醒的现实感,灵活实用,不拘泥于经典陈义。
    重新崛起的地方势力以封疆大吏督抚为核心,背后又有各地地方士绅支持,清代二百年衰落的绅权重新抬头。此时的士大夫精英已不纯粹是国家精英,而是有相当的地方性,开始形成与中央疏离的地方精英。这一情形与东汉末年类似,在国家贵族之外,出现了地方豪强,而地方豪强的合法化名义,不再是传统的“封建”,而是一个经过日本转手而来的西方新词“地方自治”。
    杨国强指出:“地方自治是西来的学说,但是在中国能与之现成对应的恰恰是绅权。于是古老的东西因西学传入而获得了一种新的生命力。这个过程造成的变化借西来的学理助成了绅界的强势,因此,彼时的状元张謇和进士汤寿潜、谭延闿、汤化龙、蒲殿俊等等,虽然都官格齐备而宁肯在官场之外,以绅界领袖的面目造时势”。
    第二个历史时刻是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不仅是精英选拔制度,而且是中央与地方关联的枢纽。朝廷通过科举考试,将各地最优秀的人才精英吸纳到体制与中央,避免沉淀在地方、特别是体制之外,以免构成对朝廷的潜在威胁。
    科举制的废除使得朝廷不再对地方精英有过去那样的凝聚力,官场也不再成为读书人的唯一选择。自此各地精英通向中央之路被拦腰切断,沉淀在地方,活跃于官场之外。这就是晚清日趋活跃的绅界。读书人分为官僚士大夫和文人士子,前者是被中央吸纳的进士、翰林,属于国家精英,后者是暂时未入仕的举人、秀才,属于地方名流。
    晚清绅权的崛起,与之前朝代不同的是,是文人士子的崛起。如果说六十年代的洋务运动还是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这些国家精英立足于地方致力富强的话,那么,到九十年代从公车上书开始,代替洋务派国家精英执掌变革大旗的,是康有为、梁启超这些原本属于地方的文人士子。
    他们从边缘进入中心,从湖南进入京城,掀动戊戌变法的大风暴。在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绝对王权国家里面,社会与政治的变革往往是从边缘开始,逐步向中心渗透,地方的成功,倒逼中央改革。晚清的变革,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再到晚清新政、辛亥革命,皆是如此。
    而执掌改革牛耳的社会重心,却是一个倒过来的从中心流落到边缘的逆向过程:首先是体制中心的官僚士大夫,其后是体制边缘的文人士大夫,最后是因科举制废除而被抛到体制外部的革命“游士”。
    晚清是近代国家意识萌生的年代,也是近代地方意识的发端。传统中国的地方意识,乃是一种乡曲主义,杨荫杭说:“中国人重乡谊,严省界”,“大率党同伐异,皆由地方习惯不同;而召集徒众,皆以‘乡谊’二字相号召。若是者,谓之乡曲主义”。 乡曲主义与近代的地方意识不同,它只是一种乡籍意识,比如潮州人、客家人、闽南人、温州人、绍兴人等等,却没有形成近代以省籍为中心的地方意识。
    近代的地方意识,与近代的个人意识一样,是近代国家意识的产物,或者说地方意识与国家意识是同构物。程美宝对广东地方意识的研究,就发现过去并没有统一的广东文化,只有广府文化、客家文化和潮州文化,到了晚期,随着国家意识的出现,相对于国家整体的地域性广东文化开始被建构起来,“在中国,地方文化的存在,绝对不会对国家文化造成威胁,正如客家人在强调自己的特色的同时,并不会阻碍他们表达自己的中国人或汉人的身份”。
    地域与国家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前提、相互补充的。对地方志的书写,就是对“国家”如何在“地方”存在的历史的叙述。
    晚清地方意识最明显的表征,是各地留学生去了日本之后所形成的同乡组织。但这个同乡,已经不是原先“乡曲主义”的“小同乡”,而是以省籍为中心认同的“大同乡”。
    邹鲁回忆说:“时各省学生皆有学生会,会中多办一机关报”。 于是,晚清的留日学生刊物多以《四川》、《江苏》、《河南》、《江西》、《新湖南》、《新广东》、《浙江潮》、《云南杂志》、《湖北学生界》等命名。
    然而,晚清毕竟是一个国家主义时代,而非古时的封建复辟。留日的各省学生,地方意识觉醒的背后,却是一种深刻的国家救亡心态。欧榘甲所撰写的长篇文章《新广东》(又名《广东人之广东》)是一个很好的文本。他对国难当前广东内部的四分五裂痛心疾首,大声疾呼广东人要有自己的广东意识,树立自立之精神:
    “广东为广东人之广东,非他人之广东。是广东人者,为广东之地主矣。以广东之人,办广东之事,筑成广东自主之势,以健全全国自立之起点”。面对“外国欲瓜分中国,何能自瓜分之”的批评,作者强调:“中国之名,于其身泛而不切,尊而不亲,大而无所属,远而无所见。……爱中国者不如爱其所生省份之亲,人情所趋,未如何也。故窥现今之大势,莫如各省先行自图自立,……省省自立,然后公议家里中国全部总政府于各省政府之上,如日耳曼联邦、合众国联邦之例,即谓全中国自立可也”。
    提出于20世纪初的“各省自立”主张,是二十年后“联省自治”的先声,可以从中发现,再强的地方意识、再激烈的“各省自立”呼声,其本身并不足以导向欧洲式的国家独立运动,相反地,其最终的合法性依然落实在国家意识,按照“家国天下”的传统,先治地方“小家”,后谋国家独立之大业。
    省籍意识不仅不与晚清的国家主义思潮冲突,反而是其内在的一部分,如章清所说:“‘省界’构成‘合群’之先声”。 各乡、各省是地方小群,通过地方的自立,最终合成国家之大群。而被中国视为先进国的美利坚合众国和德意志帝国,都对中国人提供了由联邦而建国的典范。
    第三个历史时刻是晚期新政。晚清政治以富强为目标,学习西方的近代化,其呈现出两个互相冲突的趋势:一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朝廷试图借助改革加强中央集权,提升政府的财政吸取能力;另一个以地方自治的名义,各省封疆大吏在地方士绅的支持下,力图实现地方的自主性。从洋务运动到晚清新政,都有这样的特点。
    如果说60年代的洋务运动地方实力派还刚刚形成的话,那么到了20世纪初的晚清新政他们就羽毛丰满了。任何一场改革,都是一场资源与权力再分配的过程。太平天国革命之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各自为政,各有一本帐,户部无法干预地方收入支出,国库日益空虚。另一方面,督抚们集军事、行政、财政等地方大权于一身,形成尾大不掉、直逼朝廷之势。
    1900年北方闹义和团,朝廷向列强宣战,八国联军入侵,南方诸省在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袁世凯和盛宣怀密谋之下,与外国签订《东南互保章程》,形成了一国之内中央主战、地方主和的咄咄奇事,如胡春惠所说:“就现代政治学主权不能分割的观念而言,此一情势下的中国,显然已不能称之为一个统一的国家”。
    辛丑之后,朝廷决心搞新政,除了力图扭转衰落之势、实现国家强盛之外,加强中央集权、将督抚的地方军事和财政大权收缴到朝廷,也是重要的目标之一。
    然而,晚清末年的军事与财富重心已经从中央下移到地方,连强势的慈禧太后也未能做到这一点。慈禧死后,弱势的摄政王眼见中央大权旁落,试图强力推行,反而引起地方的反弹,最后招致革命而自取灭亡。对中央政府来说,仅仅握有地方大员的任免权并不足以掌控局面,一旦财权与军权下沉,财政日拙,国库空虚,军队蜕变为地方私家军,那么,藩镇割据、重新封建化将呈不可逆之势。
    各省督抚原是为朝廷命官,之所以能够与中央抗衡,除了有资源与军队之外,乃是得到了地方士绅的支持。督抚与士绅的关系,颇为微妙,在地方事务上,二者既有共享利益,也有权力之间的冲突,但面对朝廷的集权,士绅与督抚却是利益一致,在同一条战壕之中。
    杜亚泉说:“前清督抚,常利用其中间地位,以施其狡狯之伎俩,当民气强盛时,豫揣中央之意旨必将屈从与舆论,则竭力鼓吹发扬民气,借人民之后援以抵抗中央。……清廷之失坠,其近因以此为著”。
    地方士绅们虽然有血缘、乡缘等各种关系网络联为一体,但自从中世的世家大族和宋明的文人书院衰落之后,士绅阶层并无正式的组织系统,戊戌变法前后各种学会的兴起,使得士绅们开始有了自己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虽为朝廷所忌讳,却多为地方督抚所公开或暗中支持,比如张謇为领袖的江苏省教育会,就是在江苏巡抚支持下的地方士绅组织,不仅掌控了江苏全省的教育文化事业,而且在晚清地方与全国的政治事件中扮演了核心的作用。
    1909年各省谘议局和1910年资政院的成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机遇,自此士大夫阶层在体制内部获得了一个得到朝廷正式承认的政治参与空间。这一空间虽然还不是议会,只是民意咨询机构,却具有完备的组织系统和动员网络,随后的三次国会请愿运动就是以谘议局为龙头发动的。
    到了辛亥革命前二年,乡村士绅搞地方自治,城市士绅发动立宪运动,地方上层士绅参与谘议局,国家级士绅进入资政院,由此构成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从地方到中央、自下而上的全国性士绅网络。
    张謇又在上海筹建了各省谘议局联合会,一个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地方联合体的出现,使得上海成为北京之外的第二政治中心。
    晚清以绅士为主体的国会请愿运动,背后有地方督抚的暗中支持,虽然打着立宪的旗号,其实是一次地方向中央进一步要权的运动。1909年之后,全国出现了“参与大爆炸”的局面,各个层面的地方势力蜂拥而起,要求介入地方与中央的政治事务。
    类似的情形,在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也出现过,在19世纪80年代,以地方势力为背景的各政党风起云涌,要求参政。在伊藤博文、山县有朋等元老的主持下,经过充分的互动,于1889年正式制定了各方都能接受的明治宪法,成为德国式的君主立宪国。
    明治时期的日本之所以能够成功化解地方的参与压力,乃是有一批德高望重的元老,他们超越于各种地方利益和党派势力之上,以国家体制之外的枢密院为基础,设计和安排国家的重要事务,以立宪为中心,将各种地方与党派的参与力量收编到国会这一制度化的框架之内。
    而在辛亥前的中国,当面临地方士绅的“参与大爆炸”时,却没有伊藤博文那样能够在地方与朝廷之间斡旋、把握历史大方向的权威人物,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死了,张謇站在了地方士绅一边,袁世凯因为被革职对清廷忌恨在心。
    在朝廷与士绅、中央与地方严重对立之际,失去了深孚众望、超越中立的重心人物,而作为全国民意咨询机构的资政院,也深刻地卷入到地方与中央的冲突之中。最终因为缺乏缓冲和调和的中间势力,由清廷收回地方铁路而引发的保路运动这最后一根稻草,最后压垮了清廷这头愚蠢的骆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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